Jlsathre, 25 Things I Learned From Opening a Bookstore: Lesson 1. People are getting rid of bookshelves. Treat the money you budgeted for shelving as found money. Go to garage sales and cruise the curbs.

潔莎特(Jlsathre)是美國伊利諾州的一位退休律師,孩子長大後決定改行開一家舊書店,而領悟出25條人情世故:法則1.人們正在遠離書架,如果你還有購置書架的預算的話,砍掉它。你只需要像在舊貨市場一樣賣書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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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 by Host Studio on August 16, 2024 at 6:34am

二、「取義」陷阱:客觀性信念中的意義轉移

實際上,雅各布森的詩學顯示了文學研究中對研究對象「取義」的極端複雜性。他原本是要命中文學的,他提出「文學性」、「詩學」、「內涵意義」等正是要研究詩與普通語言文本之不同。可是,恰恰是在他似乎已經抓住文學的時候又讓文學在眼皮底下溜走了。這裡呈現的是文學研究的表面取義與實際取義之間的差異:表面上他研究的是文學,但是實際研究下來,他抓住的卻是邏輯。

就是說,在研究進展的過程中,他對研究對象的取義發生了一個意義類型的隱秘轉移:修辭的、文學的意義在研究展開的進程中衰減成了邏輯的、語法的意義。文學似乎成了一個無法抓住的X。我相信,這樣的悖謬幾乎在所有文學研究者身上都曾經體驗過,甚至可以說,這是文學研究之內在精神結構中的一個根本處境。

首先,是文學意義的渾整性與可拆分性。從意義類型的構成因素上看,可以說一部文學作品的意義如生活一樣渾整、豐富、多樣。就像韋勒克、沃倫所說:「一部文學作品的『材料』,在一個層次上是語言,在另一個層次上是人類的行為經驗,在又一個層次上是人類的思想和態度。」由於文學文本意義的多質性,我們幾乎可以從所有想像得到的角度對文學進行考察:心理的、生理的、病理的、社會的、語言的、精神的、認識論的、人類學的、考古學的、文獻學的、符號學的、哲學的甚至是法學的、經濟學的等等。

在批評史上,所有這些視角都出現過,而且都自稱是關於文學的研究。同時,文學文本的另一個特征是意義的可拆分性:無論什麼體裁的文學作品都是由詞、句、段、篇所構成的,這種幾乎無限的可拆分性決定了研究者可以脫離整體的意義體驗而局部展開無窮的抽象、放大和勾連。一部小說的可拆解性甚至可以具體到每一句話、每一個詞—— —它們都是可以理解的、有意義的,可拆分出來進行外部勾連的。因而在無窮可拆分的意義上,每個大部頭文學作品的的確確都是「百科全書」。文學仿佛萬花筒,可以局部拆分、脫落乃至拉扯延伸、串連出無窮的意義。由此就決定了,文學研究的前提是首先要確定對文學的取義,或者說確認你對文學研究的先行取義究竟是什麼。

其次,是文學理解與研究在態度上的鴻溝。文學閱讀與其他閱讀相同的是都面對文本,微觀地看,可以說兩種閱讀的意義領會首先面對的都是語詞。但是,文學閱讀的特殊性在於,它將語詞帶回感覺,甚至觀念在文學閱讀中也變成了感覺的一部分,其時間性是從帶回感覺的一剎那開始的。按薩特的說法,「閱讀是一場自由的夢」,唯有在感覺中,文學才將讀者帶入一個世界,使閱讀獲得存在感、親歷感,讓人沉浸在意義體驗的狀態中。因此,文學是一個生活事件。可是,文學研究不同。論意義並不等於意義體驗,文學研究包括文學評論,並不等於文學的審美閱讀。

既然是文學研究,就總是理性的態度,客觀的對象性陳述,這與文學閱讀的態度迥然不同。如果說文學閱讀的態度是投入,那麼文學研究的態度就是理性或分析—— 顯然,這一「入」與「出」之間的態度鴻溝與糾結是人類自從有文學、美學研究活動以來就伴隨始終的悖謬性處境。

本文要強調的是,正是這一悖謬性處境強化了文學研究取義的極端複雜性,或者說,這一悖謬性最尖銳地體現在文學研究的「取義」陷阱之中。意義類型的多質性,造成了對文學研究進程中「仿佛文學」的取義假象或者說對研究中意義類型轉移的掩蓋;文學理解與研究兩種態度之間的鴻溝,又進而決定了在文學研究中意義類型的轉移即文學意義衰減為其他意義類型的必然性。

比如新批評,他們為保障文學研究的美學品格的主要措施是兩條:第一,相對於維姆薩特所謂文學批評的「意圖謬誤」和「感受謬誤」而反復強化的客觀性和科學性。在此一層面,他們強調的是懸置文學的意義體驗而分析客觀獨立的文本。

蘭塞姆說:「如果我們有權規定,那麼批評應恪守的第一法律就是客觀,就是應闡述客體的本質而不是它對主體的影響。」為了強調文學研究的客觀性,蘭塞姆甚至排出了一切與意義相關的內容,只剩下作為文學整體的「肌體組織」,即純粹的「結構和修辭」。

第二,挖掘使文學成為文學的內在機制。新批評認為「使作品成為文學」的根本原因是「審美結構」。韋勒克、沃倫說:「『形式』這個詞……我們這裡將在這樣的意義上使用它,即用它來指一部作品的審美結構……是形式把它(文學)的『素材』完美地組織在一起的。」他們堅信,正是這些組織結構使文學作品的所有素材組織成藝術的生命有機體。於是,意義自然就從整個研究中被排除了。

所謂「內部研究」變成了對文學作品「審美結構」的研究,而「審美結構」又進而使文學作品的意義整體變成了另一種形式的文學話語語法—— 用保羅·德曼的話,修辭意義再一次衰減成了語法意義、邏輯意義。關鍵是,只要堅持形式論對意義體驗的排除,哪怕是專門針對文學性、美學價值的研究,都必然走向文學意義類型的轉移或衰減。因為在排除意義體驗、進入客觀性考察的時候,研究者對文學對象並非沒有取義——不取義,就沒有領會,而沒有領會是不可能研究文學的。當你心中完全沒有詩意感受的時候,你憑什麼確定那是一首詩呢?在這一點上,維姆薩特的「感受謬誤」論完全錯了。(下續)

Comment by Host Studio on August 15, 2024 at 9:17am

在這裡,研究者不是沒取義,而是隱秘地取定了一種與研究者的理性眼光相一致的「意」:閱讀與研究之間的態度鴻溝使他在走出意義體驗之後,僅存了用研究者的分割切域的眼光所看到的局部的、合符語法邏輯的「意」。

這一取義的意義轉移之所以隱秘,是因為文學意義的多質性具有掩蓋性和欺騙性:研究者明明已經將眼光收縮到了只關心語法構成的意義局部,但是作為文本對象,你仍然可以說它是文學。這一「仿佛文學」現象下所真實發生的乃是南轅北轍地以局部為全體。關鍵是,只要斷然排除意義體驗,這一衰減或轉移就是必然的,因為當此之際,研究者只剩下了一種外在對象性的邏輯分析。

這就說明,我們無論如何都繞不開一個環節:對文學作品的投入理解。究竟什麼視角才能抓住文學?根本上講,文學視角的核心就是文學的意義理解。我們注定了只有在文學閱讀的切身體驗之中才能抓住文學。作品由於投入而與讀者的人生感、存在感相通連,直接融入並構成讀者的人生體驗、價值觀照和精神生命的一部分。

正是從這一通道,文學才活生生地進入了凡俗世界的意義生存,得以向世人揭示這個世界的意義真相,照亮這個世界並讓這個世界開放、擴容或升高。唯有如此,看到的文學才是活的文學,像生活世界一樣具有渾整性和未分化狀態的人生體驗深度的文學,而不是在理性分化下某個專題性知識領域的展開。這就注定了,真正能把握文學的研究必定是「入」與「出」相互支持的研究,而不能僅僅只是「出」。「出」必須將「入」的體驗領會整體收攝到「出」的研究之中。在形式文論中,我們看到的是「入」與「出」兩種態度的分裂:研究者無限趨近研究態度的客觀性而排出意義理解的置身性、體驗性。

而在此排除的背後,則是對意義之置身性理解的一系列縱深的關聯性內容的排除:排除意義,排除意義與主體、與感性、與社會的內在貫通和勾連,直至徹底斬斷文學與生活世界、與啟蒙現代性、與公共意義秩序、與社會的意義政治等等的血肉關係。

問題是,「入」的領會又怎麼可能在「走出」之後得到存留或持續呢?在自然狀態中,兩種態度的鴻溝是難於轉換溝通的。就像康德曾經追問過的,我們怎麼可能從理性過渡到情感呢?這是否就表明,文學的意義論是無法展開的呢?有沒有一種可以實現兩種態度間相互轉化、支撐和循環的思想視野呢?

三、英加登:文學意義的現象學研究

有一種方式可以實現「出」與「入」兩種態度的轉化與循環:對文學閱讀經驗的現象學研究。現象學文論國內多有介紹,但對現象學視野的態度構成關注不深。在現象學視野中,「出」與「入」相互轉化的可連接性在於:閱讀理解的體驗狀態(「入」)正是反思性直觀(「出」)所把握的對象。觀者從體驗的置身狀態中抽離出來,將理解體驗的狀態推距為「觀」的對象,由此,「入」與「出」呈現為一種視角內部相互蘊含的張力:「入」的切身性、直接經驗性是對「觀」的可靠性的奠基—— —意義呈現為理解了的內容;而「出」的對象性直觀和分析則保證了所把握內容的客觀性—— —理解了的意義成為理性直觀所把握到的「明見性」。

所謂「理論」,就是把這一把握描述出來。而不多不少,對於文學,這一反思性研究所描述、分析和把握的內容正好就是對文學意義的理論重構。在筆者看來,這是迄今為止唯一可以基本得到確認的符合文學意義本性的研究視角。換言之,在我看來,較可靠的文學意義論,就是對文學意義的現象學研究。而非文學研究的取義,則是將文學文本作為各取所需的直接理性分析對象來處理我們知道,胡塞爾並沒有展開文學現象學的研究,開創出系統文學現象學研究的代表人物是羅曼·英加登。

英加登將文學意義的構成分為四個層次:「(a)語詞聲音和語音構成以及一個更高級現象的層次,(b)意群層次:句子意義和全部句群意義的層次,(c)圖式化外觀層次,作品描繪的各種對象通過這些外觀呈現出來,(d)在句子投射的意向事態中描繪的客體層次。」對此學界討論甚多,毋庸贅述。這裡要強調的是與本文論旨密切相關的兩點。

第一,文學意義的特殊性。英加登提出了一個關於文學意義類型的核心概念:擬陳述。「與科學著作中佔主要地位的作為真正判斷句的句子相對照,在文學的藝術作品中陳述句不是真正的判斷而只是擬判斷,它們的功能在於僅僅賦予再現客體一種現實的外觀而又不把它們當成真正的現實。」按英加登,文學陳述的性質是擬設性的。「文學的藝術作品(或者至少是自稱為藝術作品)不包含真正的判斷。正如我在其他地方力圖指出的,它們只包含擬判斷,這些判斷並不自稱是正確的,即使它們的內容脫離開語境可能被認為具有真理價值。即便如此,它們在文學的藝術作品中也不是像邏輯意義上的正確句子那樣發揮功能的。」文學陳述不是在認知意義上的陳述,而是擬設性陳述;其目的不是為了傳達知識,而是為了構建意義體驗。簡言之,擬陳述是為了文學意義的獨特價值化要求。在英加登看來,這是文學最關鍵的特征。

(愛墾註:英加登,Roman Witold Ingarden,1893-1970 波蘭哲學家)

Comment by Host Studio on August 10, 2024 at 8:59pm

擬陳述繁衍於文學作品意義構成的每一個層次,它表現為文學中出現的各種言語行為—— 描述、疑問、敦促、立約、詛咒等等——缺乏以言行事的力量。文學話語不施行世俗之事,它懸擱了日常語言以言行事的要求,從而得以從現實的約束中解放出來,以無拘束的創造去揭示世界意義的真相並達致意義的體驗性聚集。

當然,這也就宣佈了以「意識」的真實性為核心的意義觀在文學中是無效的。科學或其他的實用文本依賴陳述的真值或其他規范而以言行事,因此言語行為理論可以從「事」的目的性和「述—行」結構上去區分「以言行事」的種類。但是文學敘述沒有以言行事的效力,就像塞爾所說,是「無欺騙目的的偽述行」。


在「述—行」的言語上,文學仍然有「述」的功能—— —它將描述、疑問、敦促、立約、詛咒等等的「言外之力」保持在意義的理解和體驗水平,這是它的目的;但是,它終究是一種虛擬的「述」—— 它不會驅動理解者真的去「行」。因此,如果從「行事」的目的上去研究文學,首先就會觸及到語言有效性要求的根據問題。

對於一種擬設、想像的陳述,人們無法用現實行為的方式去響應它,那麼,要分析所謂文學行為的機制,同樣又必須先迂回到發動意義體驗的內在分析中去:「述—行」結構又變成了意義實現的演化即現象學分析。這樣,力圖從外部行為結構去研究語言意義的言語行為理論,又重新回到了它曾經擺脫了的內在性研究路線。

如果不訴諸內在意義的現象學分析,言語行為理論對文學的研究仍然是無力的。顯而易見的是,無實用有效性的「述—行」絕不等於無意義的言述。

第二,文學閱讀中的直觀。因為文學的意義是在直觀中實現的,所以英加登反復強調,文本意義實現的過程是一個隨著閱讀展開而不斷瞬間生成的過程。「閱讀本文的過程以這種方式毫不費力地進行著」,並沒有一個從語音到意義理解、到內容想象、到整體作品世界之直觀體驗的先後延宕的程序,而是隨著閱讀的進程不斷地閃現和直接展開。我們知道,英加登極其重視直觀在閱讀中的作用,他專門為此設置了一個文學意義研究的層次:「圖式化外觀層」。

「讀者通常通過作品中其他獨立於事態的因素,特別是語音學層次的某些特征在一定程度上接受它們。這些圖式化外觀就是知覺主體在作品中所體驗到的東西,它們要求主體方面有一個具體的知覺或至少是一個生動的再現活動……如果圖式化外觀在閱讀中對於讀者是實際存在的,從而屬於作品的貯存,那麼讀者就必須發揮一種類似知覺的功能,因為作品中由事態再現的客體實際上是感知不到的。」

讀者總是以直接的方式去體驗作品的感性聲像(聲音或文字),表明文學閱讀「要求主體方面有一個具體的知覺或至少是一個生動的再現活動」。這一想象性「再現」把作品中看不到的事態變成生動的直觀對象,從而實現了作品所述內容的形象轉化,這就是文學閱讀中的「圖式化外觀」這就意味著讀者必須在生動的再現的材料中創造性地體驗直觀外觀,從而使再現客體直觀地呈現出來,具有再現的外觀。

在致力於忠實地重構作品的所有層次和認識作品時,讀者努力接受由作品提供的暗示並准確地體驗到作品「包含在待機狀態」的那些外觀。當他體驗到這些外觀,在想象的直觀材料中把它們現實化以後,他就給相應的再現客體提供了直觀的性質;在某種程度上他在「自己的想像」中看見它。

顯然,這是文學意義機制中非常關鍵的一個環節。因為這一環節,文學閱讀變成了一種「准直觀」的行為:讀者得以置身其中,從旁觀者變成經歷者,產生出切身的體驗和感受。正是這一置身狀態的進入,改變了閱讀的性質,使之成為一個「審美理解的過程」,而不僅僅是理性的理解和認知。不言而喻,這一想像過程既是作品的「先驗」意義在閱讀中的現實化,另一方面,又是讀者用自我的經驗材料進行補充和完善的結果。「在這個過程中,他經常聯系到他以往的經驗並且按照他在生活過程中為自己構成的世界形象的圖式化外觀來想像作品所描繪的世界。當他在作品中遇到一個他在生活中從未見過的再現客體時,不知道它『看起來』是什麼樣子,他就試圖以自己的方式想像它。」

「擬陳述」與「圖式化外觀層」都是講文學作為一種意義類型的特質,前者偏重質性,後者偏重機制。

疑問,這是文學區別於其他意義形態的決定性內容。英加登的貢獻在於,他在視野上就已經不是對文本的純對象性分析,而是把閱讀理解收攝進了文學意義機制的描述分析之中。

四、視野展開:文學意義論幾個維度的補充實際上,只要是對文學閱讀的現象學反思,就必然已經預設了:其一,投入體驗到反思性分析的態度轉化與收攝;二,研究中讀者與文本的視野融合;三,居間性。這一研究視野的展開告訴我們,意義不是一個孤立文本內部的封閉性儲存,而是一種人—文本—人的居間性聯絡喚醒機制,其中包括接受理論所說的「期待視野」(漢斯·羅伯特·姚斯)和「召喚結構」(沃爾夫岡·伊瑟爾)

Comment by Host Studio on August 10, 2024 at 5:52am

意義是大家的意義。沒有這一以文本間性、語言係統作為背景構成的喚醒機制,無論多麼複雜的文本都是一堆墨跡而已。由此,意義將不再是一種先驗的、有待實現的「潛能」,而是先驗與經驗、讀者與作者、文本符號與理解規則之間—— —一句話,是主體間性及其文化建構的關聯性存在(哈貝馬斯、巴赫金)。

這就決定了,文學意義論不可能再僅僅糾結於文學敘事學、主題學或隱喻一類的語義分析,而是要延伸到文學與生活世界之意義創造、構建及其機制的廣闊展開(海德格爾、文化研究、文學行為理論)。在現代西方文論中,現象學眼界或者說廣義的文學現象學所預設的這一展開形成了一個交互影響而又開放延伸的文學意義論的思想譜係,後結構主義、解構主義、存在論詩學、文學闡釋學、接受美學、讀者反應批評、新歷史主義、文化研究、文學行為理論等等都分別在這一譜係的脈絡中各有貢獻或有所關涉。

在國內,這些理論似乎都已經眾所周知,但是很少從意義論的角度去把握。鑑於本文的篇幅已經不允許再係統展開,這里僅就幾個重要的維度做一些補充。

(一)意義的生存論維度

雖然強調了讀者在閱讀中的想像補充,但英加登所分析的實際上只是意義實現的一個方面:在文本與讀者的兩端,他凸顯了在文本一側的意義實現,而忽視了這一實現在讀者一側的縱深的生存論內容。換言之,英加登的意義仍然是胡塞爾對意義的認識論規定:意義就是對意識對象感覺質素的「立義」及其以此為根據的「第二立義」。

這樣,文學作品的意義就變成僅僅是對文本所包含的意識內容的理解。但是,真實的閱讀並不是這樣。從讀者一側看,閱讀的投入、體驗實際上意味著理解發生了向讀者的「入侵」:意義侵入他的內生活並擴展為他精神生命的一部分。這一「入侵」發生的標誌就是閱讀中的「觸動」:觸動撞開了讀者人生情緒的「門」乃至無意識的洪流。這是文學意義至關重要的一面。這里,讀者不僅加入了意義的創造,而且在創造性的投入中進入了一種實踐的意義生活的狀態。可以說,這是全部文學價值發揮之所繫的根本現象。


在此所關涉的乃是文學意義的生存論維度。對此,海德格爾一句話就點出了其中的要害:「『……人詩意地棲居……』也即說,作詩才首先讓一種棲居成為棲居。作詩是本真的讓棲居(Wohnenlassen)。」

更通俗地說,詩意是對人生存維度的照亮、開啟和灌養。用中國古人的話,詩意之功乃「化成天下」,它「照燭三才,暉麗萬有,靈祇待之以致饗,幽微藉之以昭告」。

文學意義向讀者生命的匯流乃是讀者人生的意義化:它不僅為讀者打開了一個意義生存的空間,而且讓人生的種種遭遇顯現出意義的品格和真相。正是在這種意義上,費希強調,文學是一種獨立的言語行為。「文學的意義是一種體驗;它發生了;它行事了;它也使我們行事了。我甚至要與維姆薩特和比爾茲利作對,說它所做的就是它的意義之所在。」

按海德格爾,這里所包含的有三層含義:第一,文學是一個供人棲居的世界,詩意乃人精神生活的故鄉;第二,詩意乃存在之敞亮,人生存的世界性在詩意中得到建立、明澈和顯現;因此,第三,詩意是人之存在的本真性展開。作為棲居之所,詩意為人提供精神享受;作為存在之敞亮,詩意乃專屬性地對人生意義、對生存世界的反觀、揭示和開啟;作為人之存在的本真性展開,詩意乃為人的生存提供尺度和度量。


這樣,意義本性的另一種面向便呈現出來:意義在根本上不是一個孤零零的關於對象的認知性信息,而是一種人的生存論內涵。首先,意義在本源上是人對生存於其中的「世界」結構諸環節之關係聯絡的領會。

「意義是某某東西的可領會性的棲身之所。在領會著的展開活動中可以加以分環勾連的東西,我們稱之為意義。……只要領會和解釋使此在的生存論結構成形,意義就必須被領會為屬於領會的展開狀態的生存論形式構架。」

生存的源始狀態是:人在巡視繁忙中領會世界,萬物在此一領會中原始地現身,其中,我們遭遇的「可以加以分環勾連的東西」就是意義。因此,一方面,意義從來就不是與生存無關的飛來之物的某個信息;另一方面,我們生活中的任何環節都是意義性的。在原初的生存境遇中,任何意識、情感、關係、地位、遭遇對象(神、物、人、他者)都是意義性的,是世內諸存在者、存在情態之意義構成的不同層次:所有這些經由意義—語言的聚合而結成我的「世界」。其次,意義是此在的生存論內涵。

「意義是此在的一種生存論性質,而不是一種什麼屬性,依附於存在者,躲在存在者後面,或者作為中間領域飄游在什麼地方。只要在世的展開狀態可以被那種於在世展開之際可得到揭示的存在者所充滿,那麼,唯此在才有『意義』。」


作為對生存在世的種種關係聯絡的領會,意義是人生存狀態中的「意義」。人生存在世的展開狀態就是由那些有所謂意義的存在者所充滿的——在這一面向上,意義就是人生全部的領會、念想、牽掛和依托。這就注定了意義是人生存內容的體驗性構成,唯有人才有所謂意義。(下續)

Comment by Host Studio on August 8, 2024 at 9:09pm

意義的現象學特征在於,它既是生存論的,又是公共性、符號性的。一方面,意義是符號之具有公共性和普遍可傳達性的可理解質素,以此它可以在人際間普遍傳達,成為人以言行事的根據;另一方面,它又通過兌換為觀念、想像、無意識、情緒、幽微領會的開啟而在體驗中直接構成人生存的價值內涵。這一內與外、生存論與主體間性視野的相互轉化與構成,註定了意義論必將敞開為語言、藝術、生存、社會、世界等一體化展開的巨大關聯性內容——顯然,這將使文學研究的視野極大地超越英加登而更接近文學的事實本身。

(二)研究中的意態直觀

英加登在研究維度上的另一個缺失是文學意義狀態之反思性直觀的缺如。文學現象學把文學的意義實現作為專題化的區域來展開研究,意味著意態本身已成為現象學本質直觀把握的對象,就正如胡塞爾在意識行為的研究中將表象、立義、觀念、種屬區域等等作為本質直觀的對象。這一要求與文學閱讀中的意義直觀是高度一致的:閱讀中具體的意義直觀是經驗直觀,而對此一直觀的理論把握(所謂「直觀的變更」)則是現象學的本質直觀。

英加登對文學意義諸層次的反思性研究是分析性的,但是如前已述,在實際文學閱讀中意義的呈現並沒有分層,而是隨著閱讀的行進瞬息即呈、直接展開。閱讀並不是一個先看到文字,然後理解意義,然後發動想象與聯想,最後才呈現出作品意蘊的分層分時顯現的過程。在這里,英加登明顯的缺陷是:他用分析性描述取代了對文學閱讀意義狀態的直接直觀。聲音層、意群層、圖式化外觀層、意向性客體層的層次劃分表明他是從語文學的分析逐步深入到文學理解的把握,但是這樣一來,對作為審美理解所特有的文學意義狀態的直觀就反而消失了。


我們且看中國古人的把握:

靜,非如松風不動,林狖未鳴,乃謂意中之靜;

遠,非謂淼淼望水,杳杳看山,乃謂意中之遠。

戴容州雲:「詩家之景,如藍田日暖,良玉生煙,可望而不可置於眉睫之前也。

象外之象,景外之景,豈容易可談哉?

顯然,對文學意義的特殊性而言,最關鍵的就是對閱讀中那直接展開、瞬息即呈的意義狀態的直觀把握。各種形態的意義直觀正是文學意義的特殊性即所謂意義之審美顯現的萬千氣象。對它們直觀把握的例子在中國古文論中比比皆是:「超以象外,得其環中。持之匪強,來之無窮。」(《雄渾》)「閱音修篁,美曰載歸。遇之匪深,即之愈希。脫有形似,握手已違。」(《沖淡》)「采采流水,蓬蓬遠春。窈窕深谷,時見美人。」(《纖秾》)「俯拾即是,不取諸鄰,俱道適往,著手成春。」(《自然》)「匪神之靈,匪機之微,如將白雲,清風與歸。遠引若至,臨之已非。」(《超詣》)「詩之至處,妙在含蓄無垠,思致微渺,其寄托在可言不可言之間,其指歸在可解不可解之會;言在此而意在彼,泯端倪而離形象,絕議論而窮思維,引人於冥漠恍惚之境,所以為至也。」

擴而言之,所謂「比興」、「餘韻」、「含蓄」、「機趣」、「神韻」、「淵永」、「韻致」、「意象」、「境界」、「不盡之意」、「韻外之致」、「不絕如縷」、「遠而不盡」、「文簡而意廣,辭約而義豐」,「言有盡而意無窮」等等,無不是對文學意義之意態直觀的直接把握。


事實上,不管是對創作還是欣賞,乃至對文學現象學研究的知識積累,最富啟示性、切近事實真相的描述都是意態直觀的把握。莫里茨·蓋格爾曾經斷言:在人類歷史上,所有在美學和藝術理論中提供過有持久價值的那些真知灼見,都「既不是通過自上而下,也不是通過自下而上的」分析推論而得出的,「而是由人們通過對本質的東西的直觀而得出的」。

對文學而言,除了對意態的直觀把握,還有什麼東西是能稱之為「對本質的東西的直觀」呢?


(三)政治學維度

進一步,在文學意義的生存論和公共性維度兩個方向,不管是沿著哪一個方向往前推進,都必然觸及社會的意義生態和社會文化規約的研究。由此,決定了意義的政治學、社會性維度是文學意義論不可或缺的環節,同時也決定了作為規范性知識探討的文學意義論必將進入社會歷史的意義維度。

在現代思想史上,對意義生態的微觀政治學分析的大規模呈現,是當前仍然勢頭強勁的文化研究。不同於傳統的實體政治論,文化研究所分析的政治維度是文化中的意義統治

在我看來,這就是文化研究最重要的貢獻:發現了日常性生活往來中特有的政治學內涵。比如,我們幾乎每時每刻都承受著對如下關係格局的體驗:壓制、尊重、服從、忠誠、團結、逢迎、討好、反對、歧視、排斥、防范、規訓、懷柔、威服、欺蒙、冷漠……這些無所不在的關係是對人際間生活狀態的具體支撐和約束,它有著不斷翻新的萬千形態。(下續)

Comment by Host Studio on August 7, 2024 at 9:47pm

(續上)本質上看,這些關係都是意義性的,而不是強力統治下的實體性權力關係。當聽到是領導的電話,我馬上就變成討好的口氣,這位領導可能管不到我而且不希望把他看成領導。因此,這是一種由身份形成的意義格局。

這就是意
義的政治。它超越了強制的權力關係而普泛化為一種意義約束,或者說反過來,意義約束掩蓋了強力壓迫而成為社會無所不在的生活政治。由於它們轉瞬即逝,變動不居,我們忽視了這是一些由人際間意義關係來建構和奠基的關係格局或格式化。

人格、身份、話語、體制、利益、知
識、威儀、器物符號、文化語境等具有社會有效性的意義關係扭結是支撐各種生活政治格式化反應的實質性根據。我們識別它們並作出相應「正確」的反映,實際上已經成了我們的生活本能。文化研究就是要將這些人際間的意義格局、意義關係中的政治內涵挖掘出來。

法蘭克福學
派的大眾文化研究、伯明翰學派的工人階級文化消費、波德里亞的收藏品研究、霍爾的文化身份、費斯克的大眾經濟、布迪厄的知識資本論、莫里斯的購物中心研究乃至性屬研究、亞文化、同性戀、族群研究、吸毒者群落、酷兒理論、涂鴉文化研究等等,所真正觸及的都是人際間意義關係的微觀政治學。

顯然,意義關係的格局化意味著有一種機制在操縱,它決定了社會人在各個關係格式中
的地位,就像語法的機制約束著言語的意義表達。意義的居間性決定了關涉到人際間等級差異的意義內涵是有承擔者的,理解我與你之間的「服從」關係就意味著我對其中關係一方的自覺進入,正如承認某人是權威就等於接受他的話於我是一種威權。因此,意義操縱的機制就是種種意義交往認同中不言而喻的等級規約。

迄今為止,文化研究的主流都是對種種社會意義
操縱機制的揭露批判。這是比階級分析、政治制度研究更微觀、更隱秘,也更生活化得多的社會政治操縱的批判。阿多諾、霍克海默的科學話語研究,曼海姆的知識社會學,福柯的知識考古學、知識譜係學,波德里亞的物體係、符號的政治經濟學批判,威廉斯的歷史語義學、關鍵詞研究,賽義德的東方主義、後殖民主義,波伏娃的女性研究,韋斯特的差異文化政治,托尼·本內特的政策文化研究,霍爾對大眾傳媒的編碼/解碼研究等等,無不是對形態各異、種類繁多的社會意義操縱機制的研究。

由於意義操縱是在社會認同中的操縱,意義的理解認同將被統
治者的抵抗轉化為主動的迎合與服從,決定了這種操縱是使社會政治統治從內部建立起精神等級秩序的關鍵。由此,意義操縱便無可爭執地具有了社會統治的隱秘性和社會政治秩序的內在整合功能。

文化研究幾乎是與當代生活政治的短兵相接,它凌厲的批判姿態和內在於時代的敏感
性、尖銳性都為文學現象學和形式論批評所望塵莫及。這恰好與文學現象學諸研究維度形成了互補。一直以來,在文學理論內部就有著兩種知識之間的分裂:一個是作為規范性知識形態的形式論、符號學、現象學乃至我們所熟知的思辨美學傳統中的「文學理論」,另一個是作為社會批評的文化研究、文學社會學、文學批評。

前者要求規范性知識的積累,後者要求進入歷史
的現實姿態與政治—美學的社會批判鋒芒。我們看到,一方面,沒有文化研究維度的現象學文論,包括20世紀80年代以來叫得很響的存在論詩學、接受美學,已經逐漸呈現出一種審美主義的空洞化傾向和與生活現實的阻隔;另一方面,缺乏現象學維度與規范性基礎的文化研究又日益走向價值空心化。

沿著無窮增多的現象批評的鋪陳,大量的文化研究喪失了規范性指向
和對審美價值的關切,淪落為伊格爾頓所謂「憎恨學派」的陰暗挖掘。顯然,一種自覺意義上對社會的意義生態和社會文化規約的意義論研究將極大地促進二者之間的轉換與融合。微觀政治學與生存敏感性、與文學的內在聯係在於:日日發生的對人際間意義關係格局的體驗是我們幾乎每時每刻都感同身受的現實人生體驗,正因為如此,它同時也是文學價值關切的重要內容。

同時,更重要的是,在主體之間,在社會意義生活的層面,意義關係絕不僅僅是操縱性的,它還是開啟性、養育性、建構性的。這就決定了我們必須在強制或非強制的意義操縱與正
常的交往共契、社會認同、意義的創造和自由展開之間做出區分。由此,就必然要深入到對意義交往的普通語用學基礎和文學之意義創造的自由本性的深度挖掘。

最後,將本文的討論總結為一句話:建議通過文學現象諸維度與形式論、文化研究、文學行為理論等等的協同交融,建立一種以文學為本位的意義論。

(吳興明·視野分析:建立以文學為本位的意義論;原載:文藝研究2015年第1期;作者單位:四川大學文學與新聞學院藝術理論與文化產業係;註釋请参閲原文)

Comment by Host Studio on May 10, 2021 at 5:46pm

書能救命——喬治·艾略特

作家自己也是文學書籍的受益者。喬治·艾略特從失去丈夫的悲痛中走出來,靠的是和年輕朋友約翰·克勞斯一起讀但丁的詩《地獄篇》。後來他們結婚了。克勞斯寫道:“神聖的詩歌引領我們來到嶄新的世界。生活煥發了新貌。”維多利亞時期的哲學家約翰·斯圖爾特·米爾在自傳第五章《我心靈史上的危機》——也是全書中最精彩的一章——裏寫到他在1826年不知何故突然精神崩潰,“一束微光照進幽暗,偶然之
間我開始讀馬蒙泰爾的《回憶錄》”。馬蒙泰爾父親去世的場景一下子擊中了他,他淚濕雙襟,內心卻光明起來,不再感到無望。 (《文學書籍能救你的命嗎?》2015-07-31,來源:閱來網

                                                                    (a list of my masterpos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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