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陳老頭
Oct 19, 2019
(續前)我們前往一個地方,是為了體驗某種改變,結果卻反過來把改變施加在他者身上。
例如,十年前我人在阿布達比時,參加了一個獵鷹醫院(falcon hospital)的導覽。我還讓一隻獵鷹停在手臂上,拍了一張照片。
我對獵鷹文化或獵鷹本身毫無興趣,而且一向不太喜歡與非人類動物接觸。但獵鷹醫院是「在阿布達比,人們究竟會做些什麼?」這個問題的其中一個答案。
所以我去了。
我懷疑,獵鷹醫院的一切——從它的空間布局,到它的使命宣言——都是、也將持續是由像我這樣的人所造就的:我們這些自身並未改變,卻來此尋求改變的人;我們這些觀光客。
(我記得,在大廳的牆上,我還看到一系列「卓越旅遊」的獎項。請記住:這可是一所動物醫院。)
那麼,為什麼一個地方被那些自願前來、目的只是體驗某種改變的人所塑造,可能是一件不好的事?
答案是:這些人不僅不知道自己正在做什麼,甚至根本沒有試圖去了解。
就拿我自己來說吧。
如果一個人對獵鷹活動懷有如此深厚的熱情,以至於願意搭飛機前往阿布達比,只為追尋這份熱愛,那是一回事;而以一種「自我發展」的心態前往,抱著讓自己的人生朝全新方向發展的希望,則又是另一回事。
而我當時兩者皆非。
我走進那所醫院時,心裡非常清楚:阿布達比之行結束後,我的生活中所會存在的獵鷹活動,將與我來到阿布達比之前的生活完全一樣——也就是說,零獵鷹活動。
如果你要去觀看一件你既不珍視、也沒有打算去珍視的事物,那麼,除了移動你的身體之外,你其實並沒有做多少事情。
觀光的特徵,就在於它的「移動性」。
「我去了法國。」
好吧,但你在那裡做了什麼?
「我去了羅浮宮。」
「我去看了〈蒙娜麗莎〉。」
然後呢?接著便很快移動到下一個地方。
顯然,很多人觀看〈蒙娜麗莎〉的時間只有十五秒。
一路到底,都是在移動。
觀光客那種奇特的理性,使他們同時受到兩種慾望的驅動:一方面,他們想做一個人在某個地方「應該做的事」;另一方面,他們又想逃避的,恰恰就是那個人在某個地方「應該做的事」。
也正因如此,我第一次到巴黎時,便避開了〈蒙娜麗莎〉,也避開了羅浮宮。
不過,我並沒有避開「移動」。
我一遍又一遍地從城市的一端走到另一端,而且始終走直線。
如果把我的行走路線畫在地圖上,它們最後會形成一個巨大的星號(asterisk)。
Sep 13
(續上)如果你傾向於把這些話斥為故意唱反調的姿態,不妨把思考的對象,從自己的旅行轉向別人的旅行。
無論在國內還是國外,人們往往都會避開那些「觀光客才會做的事」。所謂「觀光」(tourism),其實就是我們用來稱呼別人在旅行時所做的事情。
而且,雖然人們喜歡談論自己的旅行,卻很少有人真正喜歡聽別人談旅行。
這種談話很像學術寫作,也很像夢境報告:它們都是一種更多由生產者的需求,而非消費者的需求所驅動的溝通形式。
支持旅行的一個常見論點是:旅行能夠把我們提升到一種更開明的狀態,使我們認識這個世界,並與生活在其中的人們建立聯繫。
即使是持懷疑態度的塞繆爾・詹森(Samuel Johnson)——他曾說:「我從身在法國所得到的,是學會更加滿意於自己的國家。」——也承認旅行多少具有某種身分光彩。
詹森曾勸他所鍾愛的博斯韋爾(Boswell)去中國旅行,理由是為了博斯韋爾的孩子:
「他們身上會反射出一種光彩……人們將永遠把他們視為一個曾經前往觀看中國長城之人的孩子。」
旅行被包裝成一種成就:
看一些有趣的地方, 擁有一些有趣的經歷, 然後成為一個有趣的人。
但旅行真的就是這回事嗎?
佩索亞(Pessoa)、愛默生(Emerson)與切斯特頓(Chesterton)都相信,旅行非但沒有使我們與人類更加接近,反而使我們與人類分離。
旅行讓我們變成自己最糟糕的那一面,卻同時讓我們相信,自己正處於最佳狀態。
我們可以把這稱為**「旅行者的迷妄」(the traveller's delusion)**。
要探究這個問題,我們先從「旅行」究竟意味著什麼開始。
蘇格拉底曾在伯羅奔尼撒戰爭期間奉召出國作戰;即便如此,他仍然算不上是一個「旅行者」。
愛默生更明確地指出,他的批判並不是針對那些因「需要」(necessities)或「義務」(duties)而不得不旅行的人。
對於為了「藝術、學習以及慈善」而跨越長途距離,他並沒有任何異議。
你之所以有充分理由身在某個地方,其中一個跡象就是:你沒有任何事情需要向別人證明。
因此,你也不會產生收集紀念品、照片或旅行故事的衝動,藉此證明自己確實去過那裡。
讓我們把「觀光」(tourism)定義為:一種以追求「有趣之事」為目的的旅行——而如果愛默生及其同道者所言不差,那麼這種旅行最終恰恰錯過了它所追求的東西。
「觀光客是一個暫時擁有閒暇的人,他自願離開家園,前往另一個地方,目的在於體驗某種改變。」
這個定義出自《主人與客人》(Hosts and Guests)一書的開篇。這是一部關於觀光人類學的經典學術論文集。
其中最後一句尤其重要:
觀光式旅行之所以存在,就是為了追求改變。
但是,究竟是什麼發生了改變?
同一本書的結尾章節,有一段非常值得玩味的觀察:
「觀光客較少向接待他們的主人借取事物;相反地,主人從他們身上借取的東西更多,因此,在接待社群中促成了一連串的改變。」
艾格尼絲・卡拉德(Agnes Callard)〈反對旅行的理由〉
人們最容易說出、卻又最缺乏資訊量的一句話是什麼?
我的提名是:「我喜歡旅行。」
這句話幾乎無法讓你真正了解一個人,因為幾乎所有人都喜歡旅行;然而,人們還是會說出這句話,因為不知什麼緣故,他們既以自己曾經旅行過而自豪,也以自己期待再次旅行而自豪。
反對旅行的一方人數不多,卻個個言之有物。
**G. K. 切斯特頓(G. K. Chesterton)**曾寫道:
「旅行使心智變得狹隘。」
**拉爾夫・沃爾多・愛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則把旅行稱為:
「傻瓜的天堂。」
蘇格拉底與伊曼努爾・康德——可以說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兩位哲學家——也用自己的雙腳投下了反對票:他們極少離開自己的家鄉——雅典與柯尼斯堡。
但如果說有誰是有史以來最痛恨旅行的人,那一定是葡萄牙作家費爾南多・佩索亞(Fernando Pessoa)。
他那部精彩的《惶然錄》(The Book of Disquiet),字裡行間都迸發著一種近乎憤怒的反旅行情緒:
「我厭惡新的生活方式,也厭惡陌生的地方……一想到旅行,我就感到噁心……啊,就讓那些不存在的人去旅行吧!……旅行是給那些無法感受的人去的……唯有極端貧乏的想像力,才會讓一個人必須四處移動,才能產生感受。」
(June 24, 2023 The New Yorker)
Cancel
Paris En mémoire
(續前)我們前往一個地方,是為了體驗某種改變,結果卻反過來把改變施加在他者身上。
例如,十年前我人在阿布達比時,參加了一個獵鷹醫院(falcon hospital)的導覽。我還讓一隻獵鷹停在手臂上,拍了一張照片。
我對獵鷹文化或獵鷹本身毫無興趣,而且一向不太喜歡與非人類動物接觸。但獵鷹醫院是「在阿布達比,人們究竟會做些什麼?」這個問題的其中一個答案。
所以我去了。
我懷疑,獵鷹醫院的一切——從它的空間布局,到它的使命宣言——都是、也將持續是由像我這樣的人所造就的:我們這些自身並未改變,卻來此尋求改變的人;我們這些觀光客。
(我記得,在大廳的牆上,我還看到一系列「卓越旅遊」的獎項。請記住:這可是一所動物醫院。)
那麼,為什麼一個地方被那些自願前來、目的只是體驗某種改變的人所塑造,可能是一件不好的事?
答案是:這些人不僅不知道自己正在做什麼,甚至根本沒有試圖去了解。
就拿我自己來說吧。
如果一個人對獵鷹活動懷有如此深厚的熱情,以至於願意搭飛機前往阿布達比,只為追尋這份熱愛,那是一回事;而以一種「自我發展」的心態前往,抱著讓自己的人生朝全新方向發展的希望,則又是另一回事。
而我當時兩者皆非。
我走進那所醫院時,心裡非常清楚:阿布達比之行結束後,我的生活中所會存在的獵鷹活動,將與我來到阿布達比之前的生活完全一樣——也就是說,零獵鷹活動。
如果你要去觀看一件你既不珍視、也沒有打算去珍視的事物,那麼,除了移動你的身體之外,你其實並沒有做多少事情。
觀光的特徵,就在於它的「移動性」。
「我去了法國。」
好吧,但你在那裡做了什麼?
「我去了羅浮宮。」
好吧,但你在那裡做了什麼?
「我去看了〈蒙娜麗莎〉。」
然後呢?接著便很快移動到下一個地方。
顯然,很多人觀看〈蒙娜麗莎〉的時間只有十五秒。
一路到底,都是在移動。
觀光客那種奇特的理性,使他們同時受到兩種慾望的驅動:一方面,他們想做一個人在某個地方「應該做的事」;另一方面,他們又想逃避的,恰恰就是那個人在某個地方「應該做的事」。
也正因如此,我第一次到巴黎時,便避開了〈蒙娜麗莎〉,也避開了羅浮宮。
不過,我並沒有避開「移動」。
我一遍又一遍地從城市的一端走到另一端,而且始終走直線。
如果把我的行走路線畫在地圖上,它們最後會形成一個巨大的星號(asterisk)。
Sep 13
Paris En mémoire
(續上)如果你傾向於把這些話斥為故意唱反調的姿態,不妨把思考的對象,從自己的旅行轉向別人的旅行。
無論在國內還是國外,人們往往都會避開那些「觀光客才會做的事」。所謂「觀光」(tourism),其實就是我們用來稱呼別人在旅行時所做的事情。
而且,雖然人們喜歡談論自己的旅行,卻很少有人真正喜歡聽別人談旅行。
這種談話很像學術寫作,也很像夢境報告:它們都是一種更多由生產者的需求,而非消費者的需求所驅動的溝通形式。
支持旅行的一個常見論點是:旅行能夠把我們提升到一種更開明的狀態,使我們認識這個世界,並與生活在其中的人們建立聯繫。
即使是持懷疑態度的塞繆爾・詹森(Samuel Johnson)——他曾說:「我從身在法國所得到的,是學會更加滿意於自己的國家。」——也承認旅行多少具有某種身分光彩。
詹森曾勸他所鍾愛的博斯韋爾(Boswell)去中國旅行,理由是為了博斯韋爾的孩子:
「他們身上會反射出一種光彩……人們將永遠把他們視為一個曾經前往觀看中國長城之人的孩子。」
旅行被包裝成一種成就:
看一些有趣的地方,
擁有一些有趣的經歷,
然後成為一個有趣的人。
但旅行真的就是這回事嗎?
佩索亞(Pessoa)、愛默生(Emerson)與切斯特頓(Chesterton)都相信,旅行非但沒有使我們與人類更加接近,反而使我們與人類分離。
旅行讓我們變成自己最糟糕的那一面,卻同時讓我們相信,自己正處於最佳狀態。
我們可以把這稱為**「旅行者的迷妄」(the traveller's delusion)**。
要探究這個問題,我們先從「旅行」究竟意味著什麼開始。
蘇格拉底曾在伯羅奔尼撒戰爭期間奉召出國作戰;即便如此,他仍然算不上是一個「旅行者」。
愛默生更明確地指出,他的批判並不是針對那些因「需要」(necessities)或「義務」(duties)而不得不旅行的人。
對於為了「藝術、學習以及慈善」而跨越長途距離,他並沒有任何異議。
你之所以有充分理由身在某個地方,其中一個跡象就是:你沒有任何事情需要向別人證明。
因此,你也不會產生收集紀念品、照片或旅行故事的衝動,藉此證明自己確實去過那裡。
讓我們把「觀光」(tourism)定義為:一種以追求「有趣之事」為目的的旅行——而如果愛默生及其同道者所言不差,那麼這種旅行最終恰恰錯過了它所追求的東西。
「觀光客是一個暫時擁有閒暇的人,他自願離開家園,前往另一個地方,目的在於體驗某種改變。」
這個定義出自《主人與客人》(Hosts and Guests)一書的開篇。這是一部關於觀光人類學的經典學術論文集。
其中最後一句尤其重要:
觀光式旅行之所以存在,就是為了追求改變。
但是,究竟是什麼發生了改變?
同一本書的結尾章節,有一段非常值得玩味的觀察:
「觀光客較少向接待他們的主人借取事物;相反地,主人從他們身上借取的東西更多,因此,在接待社群中促成了一連串的改變。」
Sep 13
Paris En mémoire
艾格尼絲・卡拉德(Agnes Callard)〈反對旅行的理由〉
旅行讓我們變成自己最糟糕的那一面,卻同時讓我們相信,自己正處於最佳狀態。
人們最容易說出、卻又最缺乏資訊量的一句話是什麼?
我的提名是:「我喜歡旅行。」
這句話幾乎無法讓你真正了解一個人,因為幾乎所有人都喜歡旅行;然而,人們還是會說出這句話,因為不知什麼緣故,他們既以自己曾經旅行過而自豪,也以自己期待再次旅行而自豪。
反對旅行的一方人數不多,卻個個言之有物。
**G. K. 切斯特頓(G. K. Chesterton)**曾寫道:
「旅行使心智變得狹隘。」
**拉爾夫・沃爾多・愛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則把旅行稱為:
「傻瓜的天堂。」
蘇格拉底與伊曼努爾・康德——可以說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兩位哲學家——也用自己的雙腳投下了反對票:他們極少離開自己的家鄉——雅典與柯尼斯堡。
但如果說有誰是有史以來最痛恨旅行的人,那一定是葡萄牙作家費爾南多・佩索亞(Fernando Pessoa)。
他那部精彩的《惶然錄》(The Book of Disquiet),字裡行間都迸發著一種近乎憤怒的反旅行情緒:
「我厭惡新的生活方式,也厭惡陌生的地方……
一想到旅行,我就感到噁心……
啊,就讓那些不存在的人去旅行吧!……
旅行是給那些無法感受的人去的……
唯有極端貧乏的想像力,才會讓一個人必須四處移動,才能產生感受。」
(June 24, 2023 The New Yorker)
Sep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