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馬來西亞微電影實驗室 Micro Movie Lab
Jun 19, 2011
韵是指风度。
因此,微調不只是技術議題,更是文化政治議題。
(三)創造力的可信度取決於:輸入的廣度、自由度與系統的可變性
Ritchie 的創造力框架指出三大判準(impressiveness, typicality, novelty),而這三者都直接依賴於輸入結構:
輸入越多樣,創造力越可能跨越範式。
輸入越鬆綁,創作者越能突破社會規則與典範約束。
允許輸入在規則邊界內自由組合,創造更高不可預期性。
這可與你上方的 INPUT–OUTPUT 模型對應:
換言之:創造是輸入與條件的產物,而非純粹主體意志的展現。
對文化創意政策與內容生產而言,此理論有重大啟示:
若文化只提供經典、傳統、主流,那創作便難以跨越。
過度職訓化的創作者,其想像力常被框限。
現今內容平台(如 TikTok)注重輸出格式的一致化,而非輸入環境的開放,這會削弱創新的文化力。
文化創造力是「輸入的政治」
誰決定我們看什麼? 誰決定什麼是“好”的輸入? 誰決定哪些知識可以被納入創作?
文化創造力即文化自由度。
(五)結論:創造力不是產物,而是輸入結構的生成效應
綜合 Colton、Pease 與 Ritchie 的框架,我們可提出文化創造力的核心論證:
創造力不是神秘的靈感,也不是演算法的奇蹟,而是輸入知識的架構、社會規則的邊界、以及創作者能動性的交互生成。
當輸入多元、規則鬆綁、行動者具備能力與自由時:→ 創造力呈現出原創性與不可預測性。
當輸入單一、規則僵化、行動者被制度微調時: → 創造力退化為模板化與可預期的再生產。
因此,文化創意的真正課題不是「如何創造內容」,而是:如何設計一個能夠孕育真正創造力的輸入環境。
Dec 7, 2025
[愛墾研創]當企業開始談哲學:創意、權力與拒絕的真正來源
在高度競爭、技術快速複製、商業模式不斷被抄平的時代,企業若仍期待單靠效率、規模或功能創新建立長期優勢,幾乎註定失敗。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一批企業開始轉向一條看似反直覺、實則極為現實的路徑——把哲學當成創意引擎與核心競爭策略。
從 Apple、IDEO,到 Patagonia、Muji、Basecamp、IKEA、Mozilla,這些公司表面上橫跨科技、設計、零售與平台產業,內在卻共享一個關鍵特徵:它們不是先問市場要什麼,而是先回答「我們相信什麼」。
一、當技術與方法不再稀缺,稀缺的是「判斷」
在今日的企業世界裡,技術會被追平,流程會被學走,甚至連設計思維、敏捷開發、用戶研究都能被快速複製。真正難以複製的,不是「怎麼做」,而是「為什麼這樣做、而不是那樣做」。 這正是哲學進入企業核心的原因。
哲學提供的不是工具,而是規範性判斷:什麼是好?什麼值得被創造?什麼即使可行、可賺、可量化,也應該被拒絕?這些問題無法被流程化,也無法被數據完全回答,卻直接決定一家企業的創意方向與長期形象。
Apple 的產品之所以難以被真正複製,並不在於其技術細節,而在於其一貫而強硬的判斷立場:少即是多、工具應該隱身、體驗必須被統一裁決。這些不是市場共識,而是哲學選擇。
二、哲學讓創意不只是「新」,而是「有方向」
創意的最大問題,從來不是不夠多,而是過於氾濫且彼此衝突。沒有價值框架的創意,只會形成噪音。
IDEO 與 Apple 都深知,創意必須被一套世界觀篩選。不是所有新奇的想法都值得實現,不是所有用戶需求都應該被滿足。哲學在此扮演的角色,正是一種價值濾鏡,讓創意具備方向感與一致性。
Muji 的極簡,並非風格偏好,而是一種克制的美學倫理;IKEA 對日常生活的專注,源於「多數人的生活值得被嚴肅對待」這一生活世界哲學;Patagonia 甚至公開反對過度消費,把企業定位為道德行動者。這些企業的創意之所以成立,是因為它們背後有清晰而持久的哲學前提。
三、企業為何需要哲學,而不是更多策略?
策略擅長回答「如何競爭」,卻無法回答「為何存在」。市場可以告訴企業什麼賣得動,卻無法告訴企業它應該站在哪一邊。
哲學型企業之所以顯得「有靈魂」,不是因為它們更感性,而是因為它們願意為某些立場付出代價。Apple 在隱私上的堅持、DuckDuckGo 對不追蹤的承諾、Mozilla 對開放網路的防衛,短期看未必都是最優解,但它們高度一致,並且可被預期。
這種一致性來自世界觀,而非策略調整。哲學在此不是裝飾,而是企業身份的根基。
四、哲學真正的功能:為「拒絕」提供正當性
最成熟的企業,往往不是因為做得多,而是因為拒絕得極其嚴格。 Apple 拒絕過無數看似合理的功能;Basecamp 公然反對無止境成長;Muji 去除了品牌符號;Patagonia 鼓勵消費者少買。這些拒絕,若只從商業角度看,甚至顯得不理性。 但哲學提供了一個更高階的理由:不是所有能做的事,都值得做。
在一個技術幾乎無所不能的時代,真正稀缺的能力,不是創造可能性,而是劃定界線。哲學,正是界線的來源。
結語:哲學不是企業的裝飾,而是它的主權
當企業開始「強打哲學路線」,往往不是因為它們變得浪漫,而是因為它們意識到:在不確定、過度加速的世界裡,唯一不可外包的,是價值判斷本身。
哲學不是讓企業看起來更聰明,而是讓企業知道,什麼時候應該不那麼聰明;不是為創意提供靈感,而是為創意劃定主權。
或許真正的問題從來不是「企業需不需要哲學」,而是——
當一家公司不願意回答任何哲學問題時,它究竟還剩下什麼可以決定自己的未來?
yesterday
[愛墾研創]哲學是否需要一個職稱?——從企業「哲學長」的流行談蘋果Apple的反例
近十餘年來,隨著科技公司與全球資本逐步觸及倫理、意義與人類未來等問題,「哲學」開始以一種前所未有的方式回到企業現場。部分公司設立「哲學長(Chief Philosophy Officer)」或聘請「駐點哲學家(Philosopher-in-Residence)」,希望透過哲學訓練來補足技術理性與市場邏輯的盲區。乍看之下,這似乎像徵一種文明進展:企業終於承認,自己不只是生產機器,也是一種價值裝置。
然而,在這股風潮中,蘋果公司卻顯得格外突兀。這家長期塑造全球生活方式與審美標準的公司,從未設立哲學長,也幾乎不公開談論「哲學」;但若從其產品、制度與決策方式來看,它反而可能是最徹底實踐哲學的企業之一。 這個矛盾,正是理解當代企業文化的一把鑰匙。
一、哲學為何會被「職位化」? 哲學進入企業,往往不是因為企業突然愛上思辨,而是因為原有結構已無法消化自身造成的後果。當演算法影響民主、平台塑造注意力、資本決定工作意義時,企業開始意識到:這些問題既非工程問題,也非行銷問題,而是價值判斷本身。 於是,哲學被引入,卻往往以顧問、倫理官、哲學長的形式存在。這些角色的共同特徵是:他們負責提問,但不承擔最終決策責任。哲學在此被視為一種「輔助性反思工具」,用來修補組織裂縫,而非形塑組織核心。 從這個角度看,哲學長的出現,某種程度上反而像徵著哲學已被邊緣化。
二、蘋果的異常:哲學不在邊緣,而在中心 Apple的獨特之處在於,它幾乎完全拒絕這種「哲學外包」模式。在 Apple 的文化中,哲學不被視為一個可以獨立設置的功能,而是一種必須與權力綁定的實踐。 在賈伯斯(Steve Jobs)時代尤其如此。設計團隊並不只是執行美學任務,而是在回答一系列高度哲學化的問題:技術是否應該讓人感覺到自己的存在?好的工具,應該賦權於人,還是替人思考?複雜性究竟是誠實,還是失職? 這些問題沒有數據答案,也無法透過用戶投票解決。它們需要被「裁決」,而不是被「協商」。蘋果將這種裁決權集中於極少數人手中,讓他們同時承擔審美、技術與價值的責任。這不是現代企業的常態,卻是一種極其古典的哲學姿態。
三、不說哲學,卻處處是哲學 耐人尋味的是,蘋果內部確實存在大量哲學訓練背景的人,但他們幾乎從不以哲學家的身分出現。他們是使用者體驗架構師、人機介面設計師、隱私與倫理負責人,或產品願景的守門人。 特別是在隱私議題上,Apple的立場展現出清晰的規範性判斷:個體不應被完全數據化,技術不應以「可行」自動等同於「正當」。這並非市場必然,而是一種價值選擇。哲學在此不是反思工具,而是產品立場。
四、一個反直覺的判斷
從這個意義上說,蘋果之所以不需要哲學長,正是因為它仍然是一家讓哲學直接參與決策的公司。哲學不是在會議室裡提供意見,而是在產品中留下不可逆的痕跡。
也因此,一個或許令人不安的判斷是:當一家像Apple這樣的公司開始需要「哲學長」時,往往意味著哲學已經從核心退出,只能以顧問形式存在。那不是哲學的勝利,而是它的制度性退場。
哲學是否需要一個職稱,答案或許是否定的。真正重要的問題不在於企業是否聘請哲學家,而在於:誰擁有價值裁決權?誰必須為那些無法被證明、卻必須被選擇的判斷負責?
在這個層面上,蘋果提供了一個罕見而危險的範例——危險,因為它高度依賴少數人的判斷;罕見,因為它仍願意讓哲學承擔風險。
或許,真正的哲學從來不是一個頭銜,而是一種無法轉嫁的責任。
14 hou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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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LOP
3 文化生命力降低(cultural vitality erosion):文化被框限在特定美學或敘事中。
因此,微調不只是技術議題,更是文化政治議題。
(三)創造力的可信度取決於:輸入的廣度、自由度與系統的可變性
Ritchie 的創造力框架指出三大判準(impressiveness, typicality, novelty),而這三者都直接依賴於輸入結構:
1. 廣度(breadth)
輸入越多樣,創造力越可能跨越範式。
2. 自由度(freedom)
輸入越鬆綁,創作者越能突破社會規則與典範約束。
3. 可變性(variability)
允許輸入在規則邊界內自由組合,創造更高不可預期性。
這可與你上方的 INPUT–OUTPUT 模型對應:
換言之:創造是輸入與條件的產物,而非純粹主體意志的展現。
(四)文化創意的啟示:真正的原創來自不被控制的輸入
對文化創意政策與內容生產而言,此理論有重大啟示:
(1)文化制度不應只提供範例,而應提供“異質性”
若文化只提供經典、傳統、主流,那創作便難以跨越。
(2)創作者的知識輸入不應被單一路徑訓練(micro-fine-tuning)
過度職訓化的創作者,其想像力常被框限。
(3)創意產業應重視「輸入的自由度」而非「輸出的形式化」
現今內容平台(如 TikTok)注重輸出格式的一致化,而非輸入環境的開放,這會削弱創新的文化力。
(4)AI 與人類創意的對照讓我們理解:
文化創造力是「輸入的政治」
誰決定我們看什麼?
誰決定什麼是“好”的輸入?
誰決定哪些知識可以被納入創作?
文化創造力即文化自由度。
(五)結論:創造力不是產物,而是輸入結構的生成效應
綜合 Colton、Pease 與 Ritchie 的框架,我們可提出文化創造力的核心論證:
當輸入多元、規則鬆綁、行動者具備能力與自由時:→ 創造力呈現出原創性與不可預測性。
當輸入單一、規則僵化、行動者被制度微調時:
→ 創造力退化為模板化與可預期的再生產。
因此,文化創意的真正課題不是「如何創造內容」,而是:如何設計一個能夠孕育真正創造力的輸入環境。
Dec 7, 2025
iPLOP
[愛墾研創]當企業開始談哲學:創意、權力與拒絕的真正來源
在高度競爭、技術快速複製、商業模式不斷被抄平的時代,企業若仍期待單靠效率、規模或功能創新建立長期優勢,幾乎註定失敗。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一批企業開始轉向一條看似反直覺、實則極為現實的路徑——把哲學當成創意引擎與核心競爭策略。
從 Apple、IDEO,到 Patagonia、Muji、Basecamp、IKEA、Mozilla,這些公司表面上橫跨科技、設計、零售與平台產業,內在卻共享一個關鍵特徵:它們不是先問市場要什麼,而是先回答「我們相信什麼」。
一、當技術與方法不再稀缺,稀缺的是「判斷」
在今日的企業世界裡,技術會被追平,流程會被學走,甚至連設計思維、敏捷開發、用戶研究都能被快速複製。真正難以複製的,不是「怎麼做」,而是「為什麼這樣做、而不是那樣做」。
這正是哲學進入企業核心的原因。
哲學提供的不是工具,而是規範性判斷:什麼是好?什麼值得被創造?什麼即使可行、可賺、可量化,也應該被拒絕?這些問題無法被流程化,也無法被數據完全回答,卻直接決定一家企業的創意方向與長期形象。
Apple 的產品之所以難以被真正複製,並不在於其技術細節,而在於其一貫而強硬的判斷立場:少即是多、工具應該隱身、體驗必須被統一裁決。這些不是市場共識,而是哲學選擇。
二、哲學讓創意不只是「新」,而是「有方向」
創意的最大問題,從來不是不夠多,而是過於氾濫且彼此衝突。沒有價值框架的創意,只會形成噪音。
IDEO 與 Apple 都深知,創意必須被一套世界觀篩選。不是所有新奇的想法都值得實現,不是所有用戶需求都應該被滿足。哲學在此扮演的角色,正是一種價值濾鏡,讓創意具備方向感與一致性。
Muji 的極簡,並非風格偏好,而是一種克制的美學倫理;IKEA 對日常生活的專注,源於「多數人的生活值得被嚴肅對待」這一生活世界哲學;Patagonia 甚至公開反對過度消費,把企業定位為道德行動者。這些企業的創意之所以成立,是因為它們背後有清晰而持久的哲學前提。
三、企業為何需要哲學,而不是更多策略?
策略擅長回答「如何競爭」,卻無法回答「為何存在」。市場可以告訴企業什麼賣得動,卻無法告訴企業它應該站在哪一邊。
哲學型企業之所以顯得「有靈魂」,不是因為它們更感性,而是因為它們願意為某些立場付出代價。Apple 在隱私上的堅持、DuckDuckGo 對不追蹤的承諾、Mozilla 對開放網路的防衛,短期看未必都是最優解,但它們高度一致,並且可被預期。
這種一致性來自世界觀,而非策略調整。哲學在此不是裝飾,而是企業身份的根基。
四、哲學真正的功能:為「拒絕」提供正當性
最成熟的企業,往往不是因為做得多,而是因為拒絕得極其嚴格。
Apple 拒絕過無數看似合理的功能;Basecamp 公然反對無止境成長;Muji 去除了品牌符號;Patagonia 鼓勵消費者少買。這些拒絕,若只從商業角度看,甚至顯得不理性。
但哲學提供了一個更高階的理由:不是所有能做的事,都值得做。
在一個技術幾乎無所不能的時代,真正稀缺的能力,不是創造可能性,而是劃定界線。哲學,正是界線的來源。
結語:哲學不是企業的裝飾,而是它的主權
當企業開始「強打哲學路線」,往往不是因為它們變得浪漫,而是因為它們意識到:在不確定、過度加速的世界裡,唯一不可外包的,是價值判斷本身。
哲學不是讓企業看起來更聰明,而是讓企業知道,什麼時候應該不那麼聰明;不是為創意提供靈感,而是為創意劃定主權。
或許真正的問題從來不是「企業需不需要哲學」,而是——
當一家公司不願意回答任何哲學問題時,它究竟還剩下什麼可以決定自己的未來?
yesterday
iPLOP
[愛墾研創]哲學是否需要一個職稱?——從企業「哲學長」的流行談蘋果Apple的反例
近十餘年來,隨著科技公司與全球資本逐步觸及倫理、意義與人類未來等問題,「哲學」開始以一種前所未有的方式回到企業現場。部分公司設立「哲學長(Chief Philosophy Officer)」或聘請「駐點哲學家(Philosopher-in-Residence)」,希望透過哲學訓練來補足技術理性與市場邏輯的盲區。乍看之下,這似乎像徵一種文明進展:企業終於承認,自己不只是生產機器,也是一種價值裝置。
然而,在這股風潮中,蘋果公司卻顯得格外突兀。這家長期塑造全球生活方式與審美標準的公司,從未設立哲學長,也幾乎不公開談論「哲學」;但若從其產品、制度與決策方式來看,它反而可能是最徹底實踐哲學的企業之一。
這個矛盾,正是理解當代企業文化的一把鑰匙。
一、哲學為何會被「職位化」?
哲學進入企業,往往不是因為企業突然愛上思辨,而是因為原有結構已無法消化自身造成的後果。當演算法影響民主、平台塑造注意力、資本決定工作意義時,企業開始意識到:這些問題既非工程問題,也非行銷問題,而是價值判斷本身。
於是,哲學被引入,卻往往以顧問、倫理官、哲學長的形式存在。這些角色的共同特徵是:他們負責提問,但不承擔最終決策責任。哲學在此被視為一種「輔助性反思工具」,用來修補組織裂縫,而非形塑組織核心。
從這個角度看,哲學長的出現,某種程度上反而像徵著哲學已被邊緣化。
二、蘋果的異常:哲學不在邊緣,而在中心
Apple的獨特之處在於,它幾乎完全拒絕這種「哲學外包」模式。在 Apple 的文化中,哲學不被視為一個可以獨立設置的功能,而是一種必須與權力綁定的實踐。
在賈伯斯(Steve Jobs)時代尤其如此。設計團隊並不只是執行美學任務,而是在回答一系列高度哲學化的問題:技術是否應該讓人感覺到自己的存在?好的工具,應該賦權於人,還是替人思考?複雜性究竟是誠實,還是失職?
這些問題沒有數據答案,也無法透過用戶投票解決。它們需要被「裁決」,而不是被「協商」。蘋果將這種裁決權集中於極少數人手中,讓他們同時承擔審美、技術與價值的責任。這不是現代企業的常態,卻是一種極其古典的哲學姿態。
三、不說哲學,卻處處是哲學
耐人尋味的是,蘋果內部確實存在大量哲學訓練背景的人,但他們幾乎從不以哲學家的身分出現。他們是使用者體驗架構師、人機介面設計師、隱私與倫理負責人,或產品願景的守門人。
特別是在隱私議題上,Apple的立場展現出清晰的規範性判斷:個體不應被完全數據化,技術不應以「可行」自動等同於「正當」。這並非市場必然,而是一種價值選擇。哲學在此不是反思工具,而是產品立場。
四、一個反直覺的判斷
從這個意義上說,蘋果之所以不需要哲學長,正是因為它仍然是一家讓哲學直接參與決策的公司。哲學不是在會議室裡提供意見,而是在產品中留下不可逆的痕跡。
也因此,一個或許令人不安的判斷是:當一家像Apple這樣的公司開始需要「哲學長」時,往往意味著哲學已經從核心退出,只能以顧問形式存在。那不是哲學的勝利,而是它的制度性退場。
哲學是否需要一個職稱,答案或許是否定的。真正重要的問題不在於企業是否聘請哲學家,而在於:誰擁有價值裁決權?誰必須為那些無法被證明、卻必須被選擇的判斷負責?
在這個層面上,蘋果提供了一個罕見而危險的範例——危險,因為它高度依賴少數人的判斷;罕見,因為它仍願意讓哲學承擔風險。
或許,真正的哲學從來不是一個頭銜,而是一種無法轉嫁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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