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進音樂這一行?聽聽“海蝶音樂集團臺灣區總裁”、音樂製作人林秋離的心聲:“做音樂,就要做長久的事業。這是一塊需要實力才能生存的領域;一夕爆紅的人很多,一夜之間被遺忘的人更多。” (Morcheeba by Mauro Rigal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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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 by Host Workshop on September 25, 2021 at 5:01pm

在由形而上學思維方式及其元意識所支配的價值哲學的角度看來,“沒有原則的價值論”是一個沒有提供任何實質信息的同義反復。形而上學思維方式及其元意識相信,存在而且必然存在著一種“唯一正確”的“善”,從這種“善”出發,將“合乎邏輯”的引伸出一整套對所有人都有效的“絕對命令”,它規定什麼是“應該”,什麼是“不應該”,告誡每個人什麼是“好”,什麼是“不好”,也就是說,它能提供一種規范生活、教人如何“做人”的價值準則。與之不同,“沒有原則的價值論”包含如下兩層基本意蘊。

其一,它指不存在一個無條件的、對所有生命個體都具有約束力的普遍的先驗價值原則,每一生命個體的人生目的和價值都具有“向來我屬性”,它在其具體的生存境遇中,在其特殊的時間和機緣中,有能力形成區別於他人的對人生目的、意義和價值的自我理解,並按照這種理解生成和創造自己區別於他人的個性化價值。這也就是說,在現實生活中,每一個生命個體能夠知道什麼是“好”、什麼是“不好”,什麼是“應該”、什麼是“不應該”,它能夠根據自己的生活智慧,對“幸福”、“勇敢”、“美麗”、“健康”、“快樂”、“愛情”等得出自己的見解,給出自己的“定義”,並在這種見解和“定義”指導下調節自己的行動。


因此,一種東西是好還是壞,是有價值還是沒有價值,不是由形而上學的價值原則來規定的,而是由每個活生生的個體我在的現實生活所規定的,是個體我在的現實生活決定價值規則的內容和形式。認為只有形而上學的價值論才能定義“價值”,規定何為“好”、“壞”,何為“應該”和“不應該”,所蘊含的前提是,個人缺乏理解和形成好壞善惡的能力,它必須等待某種外在的權威來啟發和“指導”,使之知道人生的目的和意義,這種觀念等於把生命個體貶為“不知好歹”的“白癡”,它表面上欲提升人的尊嚴,但實質恰恰是每個人尊嚴的喪失。


其次,它是指在其個人的私人生活領域中,每個人所選定和創造的人生目的和價值都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所謂“同等重要的地位”,包括兩層含義,一是指不同個人所選擇和創造的價值之間沒有等級之分和高下之別,它們具有同樣的重要性,二是指這些個體所選擇和創造的不同價值與每個人具體的生存境遇、特殊的時間和機緣聯系在一起,彼此之間充滿個性和異質性,甚至是相互矛盾和衝突的,因此無法找到一個統一的、普遍的標準來對它們進行評判和裁決。這兩層含義綜合起來,就是承認每個人所選擇和創造的價值對它自己而言,都具有“絕對性”和“終極性”,構成了它理解世界、安排生活的自我融貫的最終根據。“絕對性”和“終極性”向來是形而上學思維方式及其元意識的用語,但它意指的是超越時間和機緣的、普遍原則的超驗絕對性和終極性,而非個體生命價值原則的絕對性和終極性,“無原則的價值論”恰恰要否定前者而確立後者的獨立性和實在性,就此而言,它主張的是一種價值的“唯名論”。很顯然,隨著每一個體的價值獲得絕對性與終極性,實際上也就取消了一切外在的強制人的傲慢權威,這與前文所論述的“自由”、“創造”涵義是完全一致的。


“不受強制的自由”、“以偶然性為前提的創造”、“無原則的價值論”,這三者構成理解“個體我在”生活目的三個彼此緊密聯系的方面。它最常遭到的批評是,這種觀點把“個人”與“社會”割裂開來,使得個人成為了脫離社會的“抽象幽靈”,它將導致一切“公共性”與“普遍性”的崩潰,會導致個人“無法無天”的“唯我主義”與“個人主義”,在我們看來,這種批評的錯誤在於混淆了個人生活與公共生活的邊界。我們並不否認社會公共生活的必要性和價值,也不否認個人與社會之間的重要關聯,我們想強調的是,即使如此,在社會公共生活之外,個體生命有著不能被普遍性權威所穿透的私人生活空間,有著不能被歸結和還原為普遍性“公共生活”的、專屬於個體自我的“剩餘者”,有著不能被共同體的“絕對倫理”所規定的選擇權利,倘若這一點被完全遮蔽和剝奪,那麼,個人將不復有安身立命之處。(賀來《詩性”的自我創造與個人生活的目的》2010-03-05愛思想)

Comment by Host Workshop on August 30, 2021 at 9:22pm


規范化是權力技術的核心

(編註:有關散文詩)
評獎事件啟發我們對文類權利、規則等問題的深思。對於文體的字數、行數尚且有如此嚴格的規定,那麽人們又將如何為日益豐富的文學作品分類呢?面對層出不窮的新的文學創作又該如何安排其歸屬?作者是否因文類的各種劃分、規則而影響創作?編輯要怎樣根據文體的規定而進行作品的篩選和刊發?文學的獎項要如何設定才能有益於鼓勵創作的欣欣向榮?

借助法國哲學家米歇爾·福柯的權力觀為理解這些文學現象提供新的路徑。福柯在多部著作中,對權力與社會、知識的關係作過廣泛而深刻的論述,按照他的觀點,權力是由一切支配力和控制力構成的一種網絡關係,“權力話語”無所不在,文學活動也擺脫不了權力話語的制約。


福柯認為:“權力不應被看作是一種所有權,而應被稱為一種戰略;它的支配效應不應被歸因於——占有,而應歸因於調度、計謀、策略、技術、動作。”在對權力的機制分析中,影響最大的是“規訓”(Discipline)這個核心概念,福柯用這個術語指近代社會所產生的一種特殊的權力技術“規范化”是這種權力技術的核心

規范化管理、技術等現代制度都被視為統治的力量。就“文類權利”而言,規范化的管理、技術就表現在如二分法、四分法等分類制度的設定上,它們即是對創作的約束、規訓、支配,創作者為了參與這一套制度,常常不得不妥協,受權利約束,在制度的規訓支配下創作。

例如魯迅文學獎設置了短篇、中篇小說獎,如果長篇小說想要獲獎,就只能轉化或壓縮為中短篇小說。第五屆魯迅文學獎評審時,首次將舊體詩詞也列入評獎的范圍作為詩歌的一種入評,而散文詩卻扔被排除在評選范圍之外。


魯迅曾告訴友人:“他的哲學都包括在他的《野草》里”,在致蕭軍信中提到:“我的那本《野草》技術並不算壞……”,對於其他作品,魯迅似乎從未從藝術方面給予自己如此的肯定。假使《野草》穿越回來,可能連入圍魯迅詩歌獎的資格都沒有,難道不是對以魯迅命名的文學獎的極大嘲諷? 


文學獎的設定、作品的選編、刊發與文類的劃分相互增強,文學獎規則的設定與頒發使得這一套文類制度更為嚴密、精細,表現為不合規定即無資格入選、獲獎、選編的“懲罰”,甚至以壓倒一切的輻射力量給予否決或剔除,把不符合“規范化”的作品逼入“他者”的地域。這些規范化地管理使得“文類權利”深入人心,堅不可摧,並讓規訓對象產生慣性的思維方式。

但反抗者也無所不在,權利與反抗是一對辯證的關係。權利既是壓抑的力量,也是建設的力量。“哪里有權力,哪里就有反抗。”規訓權力雖強大,但也遭到各種反抗。作為權力關係的一部分,反抗的存在從未離開過權力,反抗正是在權力關係發揮作用的地方形成的。因此,各種爭執的事件在所難免。
 (張翼《散文詩文體獨立的文化價值與意義》2017/08/13 來源:散文詩人)

Comment by Host Workshop on August 30, 2021 at 5:28pm


數學無法還原 “非空間化的無形的生命時間”

如果說愛因斯坦是以其天才的相對論,顛覆了舊科學認識及其機械論思考的典范,那麽,柏格森就在哲學上敏銳地抓住了“時間”論題的要害,試圖使哲學徹底打破舊形而上學的桎梏,實現哲學本身的科學改造。然而,號稱最符合科學精神的分析哲學代表人物羅素,卻在1910年強烈地攻擊柏格森新哲學的基本范疇“直觀性”(Intuition),並不惜回溯到啟蒙時代,借用伏爾泰對盧梭的批評語詞,嘲笑柏格森“試圖把我們拉回蜜蜂和螞蟻群的生活方式”。

其實,羅素只是把哲學改造的關鍵問題,建立在數學的邏輯研究的基礎上,而其重點是建構真理語句表述的基本模式。柏格森為此指出:他所感興趣的,毋寧是無法通過數學還原的“非空間化的無形的生命時間”,即“在思想中運作的生命的綿延”;它既不是笛卡兒、牛頓、康德等人源自自然科學模式的時間概念,也不是羅素、愛因斯坦等用最新數理邏輯或相對論公式所可以簡單概括的。

生命的奧秘,在柏格森看來,就在於穿透在時間複雜脈絡中的本質性思想的“創造的進化”。因此,真正的科學以及以科學為基礎的現代哲學,必須以揭示“生命”、“思想”、“時間”和“語言”的四重交錯關係及其運作邏輯為己任。在這個意義上說,“生命時間”就是現代哲學所必須優先思考的“絕對”(L’Absolu)(高宣揚:柏格森對21世紀哲學研究的現實意義——《創造的進化》發表100周年紀念, 2017-02-16 愛思想)

Comment by Host Workshop on July 14, 2021 at 11:09am


勒内·夏爾:準備下一次正面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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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和反革命戴上面具,準備下一次正面衝突。

短暫的坦誠!老鷹間的搏擊變成了章魚間的扭鬥。人的天賦,自以為發現了正式的真理,實際上把直接害人的真理調節成容許害人。在全副武裝並氣喘籲籲世界邊緣,受到啟發的人浩浩蕩蕩地走上歧路!這時,聚在一起的神經質在傳奇和象征的眼中互相譴責;有肉身的人讓他的身體忍受酷刑,沒有一絲悔意。筆下的花,可憎的花,把它的黑色花瓣轉向太陽瘋狂的肉體。源頭,您在哪里?良藥,您在哪里?結構,你最終會改變嗎?

38

他們任由成堆的偏見墜落,沈醉於錯誤準則的炙熱。和他們合作,給他們驅魔,讓他們輕裝前進,讓他們變的強壯並堅韌;然後使他們相信從某個出發點來說固有的觀點有著極大的局限性,而最終,“事情”是生死之間的抉擇而非一個文明所強調的細膩,一場災難過後,命運的海洋上留不下任何痕跡;我極力想對周圍的人證實這點。(勒內·夏爾《致阿貝爾·加繆》)

Comment by Host Workshop on April 16, 2021 at 12:33am
Comment by Host Workshop on March 13, 2021 at 11:01am


建構主義:與環境的互動

後現代對多元的強調及變動的快速,使得價值混淆,幾乎無法形成任何的傳統。在社群主義的看法,文化和歷史傳統,才是道德價值的根源。

包曼觀點是以無傳統才是道德教育的理性情境,顯然過度樂觀,這種觀點又掉回去現代主義對主體性過度強調的矛盾,在“自律”的理想下,道德教育的極致是當事者能自行判斷何者為正確的價值,在道德教育過程中由他律到自律是漫長的過程。當價值變遷快速下,自律是很難的。


後現代對主體性的觀點,持著建構主義,是與環境的互動。


他律或是共同規範的遵守,之所以必要,乃是因價值常是一種約定俗成,沒有絕對的道理,這也就是社群主義所說的“傳統”。

如果一個團體、一個社會或一個國家,沒有了傳統或是共同規範,將是不可思議。(黃秀香,2003 ,後現代思潮對現代社會工作實務理論與處遇的影響及反思,台灣《社區發展季刊》104 期,321頁至341頁)

Comment by Host Workshop on March 10, 2021 at 3:43pm


解構社會工作權力
解構專業霸權

結構分兩方面來說,一者為解構學術霸權,另者解構專業霸權(周月清,2001:125)

Howe(1994)指出社會工作的介入,只是在干預案主的生活,因社會工作擁有太多權力,因此主張社會工作“反表現”(anti-performace),以重視案主群的差異性及其本土性。也就是實務工作者與案主的互動,要建立在尊重差異性上,且重視案主參與及增權(Howe,1994)

賦權的目的在於幫助案主,尋找自己問題的解決之道的因果媒介(cause agents );讓案主了解社會工作者的知識和技術是案主可以使用的;讓案主了解在解決問題時,社會工作是朋友也是夥伴;讓案主了解權力結構是複雜的,且只有部分是可開放、可影響的(Google 網站,2003)

為賦予權力,社會工作者必須先學習與案主開放的談權力(象徵性權力、價值權力、地位權力或權威、組織的權力等)問題。

讓案主了解不公平的社會階層,有不公平的貨物分配,是面對世界社會時最困難的議題。而教育和保證基本收入是必要的。

互動過程有助於社會工作連接不同的團體、文化,去宣示權力資源的公平分享和對抗優勢。(黃秀香,2003 ,後現代思潮對現代社會工作實務理論與處遇的影響及反思,台灣《社區發展季刊》104 期,321頁至341頁)

Comment by Host Workshop on March 7, 2021 at 10:21pm


黄秀香·發展個人風格和創造力

Howe(1994)指出後現代社會工作,不再強調“普遍性”及“標準化”的準則,或是 “全球化”的文化-社會工作不是去治療或控制或促使合法化,而是從事彼此更多的了解和相互的尊重。

尤其在助人的過程中,社工員都在進行自我的專業判斷
和預估。在詮釋案主的事件上,立基於歸納或推論方法的原則,非個人的價值和偏見,而是讓案主共同參與決定的。

如問題確認上,是鼓勵案主多表達對問題的看
法,以獲取案主的主觀感受,工作員可協助案主運用角色扮演來導向問題,工作員也可藉此收集更多的資訊和分辨其問題原由;再次則針對問題的嚴重程度,訂定目標系統;達成契約後,對時間表、過程,雙方必須清楚定義,並劃分彼此的權利和義務。


生活模式焦點放在社工員和案主兩者相互作用,衡量案主因應能力和刺激環
境的回應為課題。協助過程中,社工員不以過分具專家意識,需自然、開放,且在實務技巧的運用中,發展工作員個人的風格和創造力。

後現代社會工作應當強調非集權式的互動,社會工作者使用增權(empower)案主關係的互動及共同發展創造性的職務工作;社會工作者以開放資訊方式,不要使用專業語言,能讓案主自我表達;社會工作者不是社會的代言人,而是可提供個人的服務,減少被流行文化控制,不要執著於絕對性的倫理與合理性,或是相信所謂真正客觀的事實,強調系統與人的連結,以非強調社會工作者單方面的專業表(performance):回歸到社會工作的宗旨-追求社會正義(McBeath & Webb,1991;Laird,1993)(黃秀香,2003 ,後現代思潮對現代社會工作實務理論與處遇的影響及反思,台灣《社區發展季刊》104 期,321頁至341頁)

Comment by Host Workshop on March 5, 2021 at 3:14pm


黃秀香·社會工作的缘起與涵義


社會工作從緣起與時空背景而言,它不僅是資本主義社會的產物,也是現代的產物(Howe,1994)。且在社會工作實務能力指標中的價值而言,一開始就具有“後現代”批判、質疑與否定“現代性”的觀點與精神-強調對抗社會不正義(social injustice)與協助弱勢者(the disadvantaged)爭取平等機會、強調人的個別差異、維護少數族群與低下階層的權利及為社會邊緣人的喉舌。因此社會工作“專業化"、"科學化"也是順應"現代化"的主流文化、價值和標準;從對社會邊緣人的維護及"差異性"的尊重,到去改變這些人,並以專業工作者的主流價值將這些人帶回主流社會。(黃秀香,2003 ,後現代思潮對現代社會工作實務理論與處遇的影響及反思,台灣《社區發展季刊》104 期,321頁至341頁)

Comment by Host Workshop on February 24, 2021 at 5:07pm


福柯《歴史現象
vs 歷史事實》

懷特的研究與他所謂的敘事性(narrativity)密切相關,強調的是事件的連續性。在懷特看來,沒有敘事就沒有歷史。為了更好地說明敘事文如何將事件組合成故事,懷特區分了歷史事件(historical event)和歷史事實(historical fact): 前者是實際發生過的孤立事件,後者則是經過作者篩選,並用一種虛構的制式(fictional matrix)或概念裝置(conceptual apparatus)串聯起來的敘事對象。懷特目的,在於說明歷史學家在編織歷史材料的過程中使用了修辭手段,這種區分同樣適用於其他類型的文本,如文學、哲學、社會科學、自然科學方面的文本。(林慶新,歷史敘事與修辭———論海登·懷特的話語轉義學,國外文學(季刊) 2003 年第4 期(總第9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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