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憲: “後革命時代”的日常生活審美化(2)

二、“後革命的”消費文化

問題的要害由此凸現出來。今天人們熱衷於討論的“日常生活審美化”, 說的是美學上的那種美好烏托邦的實現, 還是說今天的社會生活本身的日常性已經轉向了審美化?

最早討論這個問題之一的英國社會學家費瑟斯通,在其《消費文化與後現代主義》(1990)一書中, 對這個概念作了比較全面的討論。在他看來, 日常生活審美化與兩個關鍵詞有關, 一是消費文化, 二是後現代主義。他認為日常生活的審美化有三個層面的含義: 第一, 現代主義藝術運動“追求的就是消解藝術和生活之間的界限”。

一方面是質疑藝術品的傳統觀念, 以日常生活中的“現成物”來取代藝術品; 另一方面則強調藝術可以存在於任何地方。第二, 將日常生活轉化為藝術。這是“既關注審美消費的生活, 又關注如何把生活融入到(以及把生活塑造為)藝術與知識反文化的審美愉悅之整體中的雙重性, 應該與一般意義上的大眾消費、對新品味與新感覺的追求、對標新立異的生活方式的建構(它構成了消費文化之核心)聯系起來”。第三, 是指“充斥於當代日常生活之經緯的迅捷的符號與影像之流”。[4]95—100


這個界定與前引工具書的解說基本一致, 只是多了第三條所謂“符號與影像之流”, 亦即當代視覺文化。

看來我們有理由相信, 日常生活審美化是特定語境的產物, 這個語境就是“消費文化”或“後現代主義”。費瑟斯通強調, 都市的高樓大廈、百貨商場、購物中心, 從建築到廣告, 從商品包裝到個人穿戴, 都被“賦予美的預約, 提供美的佐餐。就是商品的交換價值和作為代用品的使用價值之間既統一又有差異的這種雙重性質, 使得商品具備了一種審美的影像, 不管它可能是什麽, 它肯定會為人們所夢想和追求”[4]112

從這個關於審美化的描述中, 我們已經清楚地看到, 消費社會及其文化是構成日常生活審美化的重要語境。具體說來就是商品及其服務所帶來的日常生活審美化, 這種審美化似乎已遠離了美學意義上那種具有烏托邦性質的審美化了。商品+形象=美, 這個公式似乎道出了當代日常生活審美化的真諦。

法國哲學家德波(Guy Debord)曾以“奇觀社會”的概念揭示了這一社會特性, 他認為, “奇觀(形象)即商品”的時代已經深刻改變了馬克思的古典政治經濟學, 它突出地表現在從商品的“佔有”法則向商品的“展示”法則的轉變。


當世界經由“奇觀”而變得顯著可見時, 它一定是由商品控制的世界。在這個世界中, 與其說是在消費商品, 不如說首先是在消費商品的形象價值或象征價值。因為較之於使用價值, 商品形象價值或象征價值變得更加重要。

一些國際知名的商品品牌, 從可口可樂飲料到好萊塢電影, 從麥當勞快餐到耐克運動鞋, 從BMW(寶馬)汽車到夏奈兒化妝品, 這些知名的世界品牌的形象價值遠勝於其使用價值。於是, 審美化展現了一幅難以察覺的日常生活外觀的審美拜物教, 商品和服務的魅力日益轉化為吸引眼球的奇觀之“注意力法則”。


波斯特麗爾近來也大談當代審美的迫切性, 她堅信傳統美學關於美的界定過於狹窄了, 已經完全不適應當代社會的需求。她要突出的審美概念, 最直接的意義就是對象的外觀魅力和主體的快感體驗。波斯特麗爾直言, 如今美學變得如此重要, 因為它已不是美學家的差事, 而應該是不屈不撓的工程師、設計師、不動產發展商、工商管理者的分內之事。“審美的創造性就像是技術發明一樣, 它也是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指標, 和它們一樣重要。”[5]16

從產品設計到環境改善, 從美容手術到外觀打扮, 哲學意義上的審美被徹底地世俗化了, 成為當代日常生活的一個指標。當代社會所呈現的是一種“審美的普遍性”, 它植根於我們人類最深邃的本性之中。所以, 告別哲學的抽象思辨, 進入現實生活的具體實踐, 審美化在當代日常生活中得到了最徹底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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