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建業:活法——《世說新語》品讀之四十七

庾公乘馬有的盧,或語令賣去。庾云:“賣之必有買者,即當害其主,寧可不安己而移於他人哉?昔孫叔敖殺兩頭蛇以為後人,古之美談,效之,不亦達乎?” ——《世說新語•德行》

 

世上的人雖然種種色色,生活的態度雖然千奇百怪,但人的“活法”本質上不外乎兩種:要麽高尚,要麽卑鄙。寧可我負天下人,不可讓天下人負我,是一種活法;為了讓他人活命,寧可自己獻身,是另一種活法。為了煮熟自己一個雞蛋,不惜燒掉別人一棟樓房,是一種活法;只要民族能夠興旺發達,自己寧可承受苦難,是另一種活法。

本文圍繞到底賣不賣兇馬的盧這一事件,揭示了人性的高尚與卑劣,形象展示了人世兩種不同的“活法”。

“皇親國戚”現在基本是個貶義詞,一提到“皇親國戚”人們無不咬牙切齒,就像一看到“官二代”三字就極度厭惡一樣。不過,萬事都不可一概而論,這則小品中的“庾公”就立身很正。庾公即東晉名臣庾亮,他的妹妹是明帝皇后,他自己歷仕元帝、明帝、成帝三朝,曾以外戚身份與王導共同輔政,《晉書》本傳稱他為人淵雅有德量。《相馬經》說,白額入口至牙齒的馬叫的盧,的盧是一種性子很烈的兇馬,主人乘它會喪身疆場,仆人乘它會客死他鄉,它是誰騎它誰就遭殃的“喪門星”。不巧庾亮就有一匹的盧,這位重臣的命自然比小民的命值錢,於是,他身邊那些“好心”的親故、“聰明”的謀士和“機智”的小人,都紛紛向他獻計獻策:趕快把這匹兇馬賣給別人,趕走自己可能遭遇的惡運。既然這種兇馬誰騎誰喪命,那誰要是花錢買它不就等於花錢買死?明明知道買這種馬會是一種什麽結局,還要盡快把它賣給別人,豈不是明目張膽地謀財害命?為什麽沒有人叫他把兇馬殺掉呢?“聰明”人當然不會犯這種“可怕”的錯誤,殺了兇馬會使自己蒙受經濟損失,只要自己錢袋能夠裝滿,哪管別人會命喪黃泉?


庾公沒有聽從他人的勸告,他的想法十分樸實簡單:“賣掉它必定會有買主,它將會害死新的主人,怎麽能不利於自己便嫁禍於他人呢?”他接著還給身邊的人舉例說:“春秋時叔孫敖殺兩頭蛇以為後人,在古代被傳為美談,我今天仿效他的做法,不也算是通情達理嗎?”庾亮提到的這位叔孫敖是春秋時楚國人。據賈誼《新書》記載,叔孫敖小時候曾在路上看見一條兩頭蛇,立即把它打死埋進土里,回家後哭著對母親說:“有人告訴我,看見兩頭蛇的人必死無疑,我今天就不幸看到了。”母親問他蛇現在在哪里,他說自己怕後來人也看到它,遭遇同樣的不幸,便把它打死埋到了土里。母親聽後安慰他說:“你積善德,必有好報,不必擔憂。”庾亮說的道理簡單明了,勸他賣兇馬的人又豈不知道?叔孫敖打兩頭蛇的故事既是美談,勸他賣兇馬的人自然也會聽到。問題的癥結就在這兒。知道賣兇馬結果可怕還是要賣,這是一種態度,一種活法;知道賣兇馬結果可怕就不再嫁禍於人,這是另一種態度,另一種活法。

今天的很多中國人,認定賣兇馬那種活法“高明”,不賣兇馬這種活法“愚蠢”,所以今天的中國到處充斥著毒姜、毒蒜、毒肉、毒魚、毒奶、毒米、毒菜、毒藥、毒蛋、毒水……當我們大家都認為自己這種活法非常“高明”的時候,事實上我們大家都活得非常“愚蠢”。庾公手下那些謀士可能不這樣看,估計庾公本人會同意我這種看法。

朋友,你覺得庾公的活法“高明”還是“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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