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墾老编按:張愛玲这篇文字篇幅很長,牵涉面很廣,為方便閱讀,老编另加上小題)


8 英國海軍叛變


白顏住在塔喜堤一年多,愛上了一個土女,結了婚。英國軍艦來了,參加叛變的水手們被捕,白顏等也都不分青紅皂白捉了去。原來出事那天晚上,克利斯青正預備當夜溜下船舷潛逃,在甲板上遇見白顏,托他回國代他探望家人,萬一自己這次遠行不能生還。白顏一口應允。克利斯青便道:"那麼一言為定。"不料船長剛巧走來,只聽見最後兩句話,事後以為是白顏答應參加叛變。

出事後,布萊指揮那隻露天的小船,連張地圖都沒有,在太平洋上走了四十一天,安抵馬來群島,是航海史上的奇跡。回國報案,轟動一時,英王破格召見。跟去的十八個人,路上死了七人,剩下十一個人里面,還又有兩個中途抗命,"形同反叛,",一個操帆員,一個木匠。到了荷屬東印度,布萊提出控訴,把這兩個人囚禁起來,等到英國候審。結果只有木匠被堂上申飭了事,另一個無罪開釋。

布萊在軍事法庭上咬定白顏通謀。白顏的寡母不信,他是個獨子,好學,正要進牛津大學,因為醉心盧騷、拜倫等筆下的南海,才去航海,離家才十七歲,這是第一次出海,與布萊是世交,他母親重托了他。案發後她寫信給布萊,他回信大罵她兒子無行。這母子倆相依為命,受了這刺激,就此得病,白顏回來她已經死了。

布萊對白顏是誤會,另外還有三個人,一個軍械管理員,兩個小木匠,布萊明知他們是要跟他走的,經他親口阻止,載重過多怕翻船,不防留在賊船上,他回去竟一字不提。遞解回國途中,軍艦觸礁,來不及一一解除手鐐腳銬,淹死了四個。這三個人僥幸沒死。開審時,又幸而有邦梯號上的事務長代為分辯,終於無罪開釋。布萊不在場,已經又被派出國第二次去南海取麵包果。

這時候距案發已經三年,輿論倒了過來,據密契納說,是因為克利斯青與另一個叛黨少年士官,兩家都是望族,克利斯青的哥哥是個法學教授,兩家親屬奔走呼號,煽起社會上的同情。而且布萊本人不在國內,有人罵他怯懦不敢對質,其實他早已書面交代清楚,並且還出版了一本書,說明事件經過。不管是為了什麼原因,也許是"日久事明",軍事法庭第二次審這件案子,結果只絞死三名水手,白顏等三人判了死刑後獲赦。

十八世紀末,英國海軍陸續出了好幾次叛變,都比邦梯案理由充足,最後一次在倫敦首善之區,鬧得很大。但是鎮壓下來之後,都被忘懷了,惟有太平洋心這隻小型海船上的風波,舉世聞名,歷久不衰,卻是為何?未必又是克利斯青家庭宣傳之力。我覺得主要的原因似乎是:只有這一次叛變是成功的。不能低估了美滿的結局的力量。主犯幾乎全部逍遙法外,享受南海風光,有情人都成眷屬,而且又是不流血的革命,兵不血刃,大快人心。出事在西曆一七八九年,同年法國大革命,從某些方面說來,甚至於都沒有它影響大。狄更斯的《雙城記》可以代表當時一般人對法國革命的感覺,同情而又恐怖憎惡,不像邦梯案是反抗上司,改革陋規,普通人都有切身之感。在社會上,人生許多小角落里,到處都有這樣的暴君。

布萊除了航海的本領確是個人才,也跟克利斯青一樣都是常人,也是他成為一個象徵之後,才"天下之惡皆歸之"。邦梯事件後二十年,顯然已成定論。船名成了他的綽號:"邦梯·布萊"。但是官運亨通,出事後回國立即不次擢遷——軍事法庭上法官認為有逼反嫌疑,責備了他幾句,那是沒有的事,影片代觀眾平憤的——此後一帆風順,對拿破侖作戰,又立下軍功。生平下屬四次叛變,連邦梯出事後歸途中的一次小造反算在內。最大的一次叛亂,是他晚年在澳洲做新南威爾斯州長,當地有個約翰·麥卡塞,現代澳洲教科書上都稱他為偉大的開荒畜牧家,奠定澳洲羊毛的基礎,但是同時也是地方上一霸,勾結駐軍通同作弊,與州長鬥法,手下的人散布傳單罵"邦梯·布萊":"難道新南威爾斯無人,就沒有個克利斯青,容州長****?"

布萊無子,有六個女兒,那次帶了個愛女與生病的女婿,到錫尼上任。現在的大都市錫尼,那時候只是個小小英屬地,罪犯流放所。布萊的掌珠不但是第一夫人,而且是時裝領袖,每次有船到,她母親從倫敦寄衣服給她。一次寄來巴黎流行的透明輕紗長袍,粘在身上。——法國大革命後開始時行希臘風的長衣,常用稀薄的白布縫制,取其輕軟,而又樸素平民化,質地漸趨半透明。那時候不像近代透明鏤空衣料例必襯里子,或穿襯裙,連最近幾年前美國興透明襯衫,里面不穿什麼,廢除乳罩,也還大都有兩隻口袋,遮蓋則個。拿破侖的波蘭情婦瓦露絲卡伯爵夫人有張畫像,穿著白色細褶薄紗襯衫,雙乳全部看得十分清楚。拿翁倒後,時裝發展下去,逐漸成為通身玻璃人兒。布萊這位姑奶奶顧慮到這是個小地方,怕穿不出去,里面襯了一條長燈籠褲,星期日穿著去做禮拜,正挽著父親手臂步入教堂,駐軍兵士用肘彎互相抵著,喚起彼此注意,先是嗤笑,然後笑出聲來。她紅著臉跑出教堂,差點暈倒。布萊大怒,沒有當場發作,但是從此與駐軍嫌隙更深。不久,他下令禁止軍官專利賣酒剝削犯人,掀起軒然大波,釀成所謂"甜酒之亂"(The Rum Rebellion),部下公然拘捕州長,布萊躲在床下,給搜了出來,禁閉一兩年之久,英國派了新州長來,方始恢復自由,乘船回國。諾朵夫書上末了也附帶寫"甜酒之亂",但是重心放在白顏二十年後重訪塔喜堤,發現愛妻已死,見到女兒抱著小外孫女,因為太激動,怕"受不了",沒有相認。這書用第一人稱,從白顏的觀點出發,一來是為了遷就材料,關於他的資料較多,而且他純粹是冤獄,又是個模范青年。側重在他身上,也是為了爭取最廣大的讀者群。無如白顏這人物,固然沒有人非議,對他的興趣也不大。書到尾聲,唯一興趣所在是邦梯號的下落。

白顏出獄後,曾經猜測克利斯青一定去了拉羅唐珈,是他早先錯過了的,一個未經白人發現的島。"過了十八年,我才知道我這意見錯到什麼地步。"就這麼一句,捺下不提了。讀者只知道未去拉羅唐珈,是去了哪里,下文也始終沒有交代,根本沒再提起過。所以越看到後來越覺得奇怪,憋悶得厲害,避重就輕,一味搪塞,非常使人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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