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衛·保護才能~寫作界口耳相傳的“寫作聖經”(14)

博爾赫斯與抄襲

馬克·吐溫認為:在他的全部經歷中,給他留下了最深刻、最生動的印象的,莫過於他在密西西比河上當水手的那段生活;他認為領航是他最滿意的職業,甚至表示當領航員比當作家更使他引以自豪。這直接促使他寫了一本厚厚的《密西西比河上》。

在這本半小說半散文的書裏,除卻那些馬克·吐溫個人在密西西比河上的經歷之外,至少有一半的內容與他自己無關,而是另一些資料、形形色色的人物、大大小小的事件和變遷以及民間典故傳說,這些令馬克·吐溫說起來更為頭頭是道津津有味的內容貌似散亂蕪雜,實際上每一個細節都沒有脫離他的生命和創作源泉——密西西比河。在第二十九章《幾條標準好漢》裏,他提到了有名的“莫瑞爾幫”,“那是個規模龐大的組織,包括強盜、馬賊、拐賣黑奴的賊和偽造鈔票犯,大約五六十年前,在沿河一帶專幹非法勾當”。為了說明問題,他還直接摘錄了“一本五十年前出版的舊書”裏有關莫瑞爾的內容。這段原始資料,使我突然記起了博爾赫斯《惡棍列傳》中的名篇《心狠手辣的解放者莫雷爾》,甚至用不著細細對照,我們就可以發現,馬氏與博氏確實

寫的是同一個惡棍!並且不久就會發現:博氏的小說就來自於這段資料!由於近二十年來時尚之光更多地照著博爾赫斯,大多數讀者首先讀到的更多的是《心狠手辣的解放者莫雷爾》而非《密西西比河上》,因此當我們發現許多我們先前以為是博氏的妙筆的句子直接來自這段資料,頓時會感到博氏有抄襲之嫌!

“庸人模仿,天才抄襲”,這是孫甘露在小說《憶秦娥》中轉引的一句據說是TS艾略特的話。所謂“庸人模仿”,反過來也說得通:模仿者亦即庸人;然而所謂“天才抄襲”也許就不能反過來說了:抄襲者自然並不全都是天才。但為什麽說天才不模仿而直接抄襲呢?惟一的解釋似乎只能是:殊途同歸,英雄所見略同。在所見略同的時候,天才們清楚地知道:“還亂費什麽力呢?直接拿來用就是了!自己如果果真厲害,在‘直接拿來’的動作之間,就都能無意識地顯現了。”情況恰恰正是如此:盡管《心狠手辣的解放者莫雷爾》的主要內容、眾多原句都直接來自於那段原始資料,但是細讀《心狠手辣的解放者莫雷爾》,仍會覺得它寫得帶勁。這是因為小說與那段原始資料之間的最大區別正是前者擁有著博爾赫斯的語言。正是“博爾赫斯的語言”,才是博爾赫斯的黃金,也是博爾赫斯敢於大膽直接拿取資料的原句的安全保障。

《惡棍列傳》是博爾赫斯的第一個短篇小說集,雖然這已是一部相當優秀的小說集,但對於博爾赫斯本人來說,仍處於小說創作的開始階段。而一個更註重語言魅力的作家,在最初找尋一些已有的、極有意思的資料作為小說的素材,從而投入更多的精力鍛打自己的語言,也許是件再好不過的事了。有道是:“從小看到老”,這歸結到寫作者,就凸現了處女作的重要性。應該說:處女作很大程度地暴露了該作者的屬性和他最關註的事物,以及他的寫作方式和寫作目的。幾乎可以說,大多數寫作者最初的作品,都以其自身的親身經歷為創作材料,像博爾赫斯這樣純粹以虛構、以自身之外的材料進入最初的寫作的,委實不多。這相當程度地暗示了博爾赫斯一生的創作追求:他將締造出大批完全屬於他自己的、與他迷幻神秘的語言相配的“幻象現實”;他將真正實現他“幻想美學”的世界。神秘的、玄學的、幻象的,都是他的興趣所在。這樣的審美趨向同樣招來了對他喜惡極其分化的讀者群。而相當一部分喜歡他的讀者,也大多因為喜歡他的語言,而非其審美趨向。

199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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