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語標記語是一種十分常見的話語現象,由於“詩性邏輯”在這裏指的是:產生隱喻的類象性思維。雖然本文的主題是隱喻,但我們最好還是從符號在日常生活中的不同運作方式談起。

根據美國符號學家皮爾士的闡述,符號使用者可以通過三種基本方式,來完成由所指成分到指稱對象的推理,這就產生了三種不同的符號:引得符號、類象符號和常規符號

皮爾士是這樣解釋的:

類象符號僅僅通過它自身的品質來指稱其客體,無論那個客體是否真實存在,它都具有那些品質。……引得符號因真實受到客體的影響而指稱那個客體。……常規符號通過某種法則來指稱其客體,這一法則通常是普適概念的聯想,它迫使該常規符號被解釋為指稱那個客體。[1]

皮爾士的定義聽起來比較抽象,我們不妨就他的三類符號舉幾個例子。


首先,類象符號的運作基礎,是它們與所指稱對象之間的某種相似。假設某人來到一個外國機場而又不通曉那裏的語言,候機大廳裏畫有小汽車的標誌,仍然會指引他找到出租車停車處。這裏的小汽車圖形充當了類象符號。

其次,引得符號的運作基礎是它們與所指稱對象之間在時空上的比鄰關係。就時間上的比鄰關係而言,兩個前後發生的事件可以被看作彼此的引得符號。例如,閃電和雷聲相繼發生,有人因此將前者看作後者的引得符號。


就空間上的比鄰關係而言,兩個靠近的物體也可以被看作彼此的引得符號。例如,上海藝術博物館緊靠著上海市政府大廈,一個遊客如果看到後者,就知道自己已經離前者不遠。作為標記性建築的上海市政府大廈在這裏充當了另外一座不那麽出名的建築物的引得符號。此外,時間上的比鄰關係還可以被抽象為邏輯上的因果關係。房地產業的泡沫經常導致金融體系的癱瘓,所以前者可以被看作後者的引得符號。空間上的比鄰關係也同樣可以被抽象為部分與整體的關係。“他家裏剛添了一個幫手”中的手本來只是人身體的一部分,在這裏被用來指稱某個人。


最後,常規符號的運作基礎是某種法則和習慣。


假如某人朝我們說“你好”,我們之所以能夠解讀這個詞語的意思,是因為我們之前曾聽過許多人在相互見面時使用它。不懂得這條語言規則的人在第一次聽到“你好”的時候,自然不可能通過時空上的比鄰關係或某種相似性來推斷出它的意思。


需要強調的是,即使在語言發明之後,人類還繼續利用這種引得推理(indexical reasoning類象推理(iconic reasoning的能力,因而產生了所謂“轉喻”和“隱喻”。在萊考夫和約翰遜於1980年發表《我們賴以生存的隱喻》之前,這兩種辭格的研究屬於修辭學的領域。當今的學者(尤其是從事認知語言學的人)仍然會提及明喻、擬人化、逆喻、悖論等修辭手法,但它們都被看作“隱喻”的不同表現形式,唯一的例外是轉喻。

我們的正題討論就從轉喻開始。按照傳統的定義,轉喻“以一事物的名稱來代替與之相關的另一事物的名稱”(1972年版《韋伯斯特新世界美語詞典》)請看下面的例子:

A 身體的一部分代替人

~把你的屁股挪出去!

~揚基隊在右外場需要一支更粗的手臂。

~我們不雇用平頭。


B 生產者代替產品

~我要一瓶喜力(Heineken)

~我買了一輛福特。

~他家裏有一幅倫布朗。


C 物品代替使用者

~我的鋼琴今天病了。

~那盤土豆燒肉給的小費真少。

~汽車正在罷工。


D 機構代替機構內工作人員

~殼牌(Shell)又提價了。

~教堂認為亂交是不道德的。

~我不贊成華盛頓的行動。


E 地點代替機構

~白宮仍然保持沈默。

~米蘭正在推廣今年的新夾克。

~華爾街正處於一片恐慌之中。[2]


在上面的例子中,A、D和E與B和C還稍有不同。前者涉及部分與整體的關係,後者涉及空間上的比鄰關係。盡管如此,現在的學者大多忽略這一區分,因為部分與整體的關係也可以被納入更加普遍的比鄰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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