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服從國家的法律。——克里斯平
下面要談另一個看法。不管哪個公認的法令,改變後有無明顯的好處,這是很值得懷疑的。況且,即使有好處,改變起來談何容易,因為祛律猶如一座建築物,各部分之間的聯系如此緊密,牽一髮就會動全身。希臘立法者卡隆達斯規定,誰想取締一項舊法令,或確立一項新法令,就要頭套繩索讓人民裁決,若新法令遭到反對,他就立即被絞死。 斯巴達的立法者利庫爾戈斯畢其一生,讓斯巴選人民保證不違背他制定的任何法令。弗里尼斯給齊特拉琴增加了兩根弦,但是斯巴達的法官未曾想一想,這兩根弦會不會使音樂更和諧悅耳,就粗暴地把它們砍斷了。只因為那兩根弦破壞了舊的習慣,就應該受到制裁。這就是馬賽法庭那把生銹的劍所寐征的意義。
我討厭改革,不管它們以怎樣的面目出現。我這樣說是有道理的,因為我看到過改革的破壞作用。多步年來壓在我們身上的宗教改革,雖不能說一切都是它幹的,但完全有理由說,一切都是由它導致的,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