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墾研創]《齊物論》

《齊物論》是《莊子·內篇》中的第二篇,是整部《莊子》中思想最為深奧且具哲理性的一篇。其核心觀念“齊物”,是莊子哲學的靈魂之一,表現出他對存在、價值與認識的徹底反思與超越。“齊物”之義,若以最簡要之語概括,乃“齊一萬物”、“平等看待一切”,但這並非淺層的相對主義或道德上的平等觀,而是建立在道的形上學基礎之上,乃對一切對立分別的根本超越,是心靈通達“道”的境界。

首先,“齊物”之“齊”,意為平等、無差、齊一; “物”則泛指天地萬物,亦可指人心中所分別的種種事理與價值。莊子所謂“齊物”,即主張在“道”的觀照下,萬物本無高下貴賤、是非美惡之別。莊子在篇中說:「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無彼是乎哉?」此語揭示了人類認知的相對性與局限性。所謂“是”與“非”,不過是因立場、時勢、習俗而起的差別觀念,並無絕對真理。從“道”的立場看,萬物皆出於同一根源,故“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一切存在在本體上皆平等無分。

其次,“齊物”也是莊子對人類語言與思辨局限的反省。莊子指出,語言乃分別之具,凡言說必有對立,言“是”則有“非”,言“可”則有“不可”。然道在言外,不可拘於語言之網。莊子以“言非吹也,言者有言;其所言者特未定也”指出:人言之所以失真,乃因言者執一端而忘其對。若能明白“道樞”所在,則可 “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進而超越對立,達於齊一。此種超越乃心靈之自由,亦是認識之開悟。所謂 “得其環中,以應無窮”,即指達於道者能靈活運用各種觀點而不為所困,心通萬變而常安。

再者,“齊物”並非否定差異的存在,而是超越差異之對立。莊子認為,差異是“道”自然生成的展現,若執著於差異而起分別心,便與“道”相違。故他提出“齊物”之觀,乃在認識層面化解對立,使心靈返於虛靜無偏的狀態。這種“齊”並非“混同”,而是一種“洞見差異而不被差異所限”的高境。正如後世學者所言,莊子之“齊物”,是“超分別而非滅分別”,是心靈在體悟萬物同源後的自在之觀。

此外,莊子以“夢蝶”之喻深化了“齊物”的精神。莊周夢為蝴蝶,醒而不知“周與蝶孰是孰非”,此即“齊物”的生動呈現。夢與醒、主與客、真與假,在相對層次上可分,而於“道”之體中則皆為一氣之化。此寓言所表達的,不僅是對存在界限的懷疑,更是對“我” 與“物”之分別的消融。當主客對立泯滅,心靈不再執著於是非善惡,便可達到與“道”同化的自由境界。

總而言之,“齊物”之義,不在於教人否定現實差別,而在於引導人從對立分別中覺悟出“道”的無差無名之體。其哲學精神可歸納為三層:

一是認識層面的相對主義——破除固定觀念與人為立場;


二是形上層面的本體平等——體認萬物同源於“道”;


三是精神層面的逍遙自由——超越執著,心與道合。

當人能以“齊物”之心觀世界,則無論榮辱得失、是非善惡,皆不再束縛其心,乃所謂“乘道德而浮游於萬物之始”,達到“逍遙遊”的至境。故“齊物”非徒思想之論,而是莊子生命哲學的核心修養法門,教人由分別而入於無分別,由拘執而歸於自由,最終融通於無限之“道”。

莊子講“渾沌”

「子非魚,安知魚之樂?」

道家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