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革命為事實上之需要,卒於1917年發動了。這個文學革命運動是由胡適與陳獨秀所領導,他們主張用白話文為文學工具。在這一次運動之前,古時亦曾有過革命。唐朝韓愈的反抗五六世紀之駢體文,主張使用簡明之體裁,導文學歸於比較健全的標準而給予吾人稍為可讀之散文。但韓愈的革命運動卻是復古運動,使返於更遙遠的周代的文學形式。這在觀點上仍不脫為經典的,他僅想努力仿古。可是這件工作大不容易。自經韓愈倡導之後,文學時尚逡巡於模仿周文與秦漢文之間,及韓愈本人成為古代人物,唐代文章亦為後代竟相模仿。宋人模仿唐文,明清作者模仿唐宋,文學風尚乃成為模仿競爭。

直到十六世紀末期,忽然崛起一位人物,他說:“現代的人,應該用現代語言寫作。”這個主張,垂示給吾人一個健全的歷史眼光。這位人物就是袁中郎和他兩位兄弟。袁氏膽敢將通常社會慣用語,甚至土諺俗語寫入他的文章。而有一時期,他的作風曾成為盛行的文學時,尚擁有相當信徒,自成一派,世稱公安派(公安為袁中郎出身的地名)。他首先主張解放文章形式的束縛。他又說:寫文章的方法,只消信手寫來。他又主張個性獨立的文體,堅信文學只為性靈之表現,性靈不應加以壓迫。

但日常語與俗諺的使用馬上給正統派作者怒目而視,施以苛酷的批評。而結果,袁中郎所收的報酬是文學史中一束輕視的頭銜;如“輕佻瑣細”,“粗俗不雅”,“非正統”。直至1934年,這位性靈文學的始創者始從幾被全部埋沒的厄遠中翻身轉來。但袁中郎亦未有膽略或見識以主張白話的應用。倒還是一般通俗小說的作者,他們蓋已放棄了一切博取文名的野心,而他們為求大眾的了解起見,不得不用白話來寫,這一來奠下了用活的現代語的文學之基石。而當胡適博士提倡採用白話為文學工具的時候,他會屢屢聲述這種基本工作已經前人替他徹底準備,歷一千年之久,凡欲用此新文學工具寫作者,盡有現成的第一流模範作品放在面前。因是而三四年間,白話文運動收到空前迅速之成效。

緊接文學革命之後,有兩大重要變遷。第一為尚性靈的淺近文體的寫作的培養,以周氏兄弟為代表,即周作人、周樹人(魯迅)。所堪注意者,為周作人氏受公安派之影響甚深。第二個變遷即所謂中文之歐化,包括造句和詞匯。西洋名詞之介紹,實為自然的趨勢。因為舊有名詞已不足以表現現代的概念。在1880年前後,為梁啟超氏所始創,但1917年之後,此風益熾。鑒於一切時尚之醉心西洋事物,此文體之歐化,誠微不足道;但所介紹的文體既與中國固有語言如是格格不入,故亦不能持久。這情形在翻譯外國著作時尤為惡劣,他們對於中國通常讀者,其不合理與不可解,固為常事。

實在此等困難乃為翻譯者之罪,其理無他,即為他們的對於外國語言的通曉練達之不夠。使他們不得不一字一字的翻譯,而缺乏全句概念之體會。試想那些把冗長英文關係句接連前行詞翻成中文之畸形,此關係句(中文中無此結構)乃易成一長串的形容句,在說出所要形容的一詞以前,可延長至數行之文句。某幾種變遷顯然是進步,如寬散句法之介紹是。又似把“假設”句段放於主句之後向為不可能者,現已有這樣寫法的了,這使散文大為柔和而具伸縮性。

中國散文還有其光明的未來,假以時日,他可以匹敵任何國家的文學,無論在其力的方面或美的方面。最好的現代英國散文乃以善描摹的具體文字,采自土著的英語,與采自拉丁派遺傳的具有確切意義與文學意味的文字的健全融和著稱的。一種書寫的語言倘把下述種種辭句,如‘新聞之嗅覺,’“知識之蛛網”,“語言之追逐”,“跨於勝利潮流之上”,“魯意喬治(Lioyd George)向保守黨的賣弄風情”,當作好的標準英語,將仍保留為剛健的文學工具。一個不正確的文學標準,它將抽出這些字眼象“嗅”“蛛網”,“追逐”,“潮流”等等而代以像“玩味”,“累積”,“傾向”,“前進”等等字眼,則將立刻失去其剛健的活力。二種組織要素,具體字與抽象字,很豐富的含存於中國語言中。它的基本結構始終是具體的,像盎格魯撒克遜文字,而古典文學的文學傳統遺給我們一部字匯,意義很精細而又新穎,相等於英文中的羅馬學語。將此兩大元素經文學大匠之手加以融和,必有最大的力與美的散文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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