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維·洛奇《小說的藝術》敘事結構(下)

我有意識地做了點假,因為這里給出的幾個片斷原本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屬於一組短篇小說,它們的總標題是“外出就餐”。其中的一些故事相互聯系,因為它們所描寫的是同一個人物或同一些人物。比如《媽媽》講述的是敘述者和母親間的系列對話故事中的一個。相互關聯的整個一組故事的意義要大大超過它的組成部分的總和。然而,每一部分都是一個獨立的故事,有各自的標題。即便脫離了上下文,《媽媽》的意思也很清晰:這位猶太母親總是作最壞的打算。這一文本或許介於故事和笑話之間,但《手》一文的歸屬問題非常明確,它完全符合古典作家提出的有關敘事整體性的觀點。正如亞里士多德所定義的那樣:它有一個開頭,一個中間部分和一個結尾:開頭不要求有任何內容在它前面出現,結尾不要求有任何內容在它后面出現,而中間部分前面要有開頭,后面要有結尾。

《手》一文的開頭由最前面的三個句子組成,描寫的足敘述人懲罰兒子的事。我們不需要知道兒子闖了什麽禍招來了父親的懲罰。第一句話“我摑了兒子幾巴掌”給我們提供了一個熟悉的家庭背景。敘述者的情感是重點強調的內容。“我憤怒異常。就像法官一樣。”這個無動詞句是一種事后的思考,是作者為緩解緊張局面、行使他作父親的權力所作的辯解。

故事的中間部分描寫了敘述者逐漸地對他的正當行為失去了信心以及他為自己對兒子的所作所為作辯護的企圖。首先有一種身心失調的癥候:“然后我發現自己的手麻木了。”對於這位“毫無感覺”的父親,手既是一種舉隅用法(一種修辭用法,是用部分代全體,或用全體代部分),又是一種隱喻用法。“我說:‘聽著,我想把這復雜情況解釋給你聽聽。’”從結構上說,整個故事都以這惟一的直接引語為軸線。從形式上講,這種引語對敘述者非常有利。因為直接引語比間接引語更能說明說活人的存在這層意思。但是對一個小孩用“復雜情況”這樣一個成年人的字眼卻泄露了天機。盡管他公開表示了想同兒了交談的急切心情,“我說話嚴肅審慎,當父親的都這樣。”但敘述者私下里卻在同他自己的良心較量。

結尾部分包含兩重對仗工整的顛倒:首先,事實證明小男孩有敏銳的洞察力,一下子就看透了父親的心思:“等我解釋完,他問我是否想讓他原諒我。”其次,父子間正常的權力關系顛倒了:“我說是的。他說決不。”這些句子的對稱性同情節的對稱是遙相呼應的。敘述者說“聲音像喇叭”,他沮喪地承認了自己的失敗。

亞里士多德的現代追隨者R·S·克雷恩把情節定義為“一個完成了的變化過程”。然而許多現代小說卻要避免“完成了的”這個詞所暗含的那種結束,而著重描寫狀態變化之小。《合適》就是這樣一個例子。它的敘事結構比《手》更令人難以捉摸—更隱晦、更難領會;開頭、中間和結尾的界限更不明確。它運用了我前面在“浮在表面”和“暗示”兩節里所討論過的寫作技巧,幾乎全部由對話組成,隱瞞了人物的想法和動機。我們可以推測這對夫婦止進行某種異常的性行為,但是我們不可能也沒必要知道它到底是什麽。開頭部分,這位婦女抱怨自己感覺不舒服;中間部分敘述者進行了自我辯解,而他的妻子又重申了自己的觀點(“對我來說這簡直糟透了”);結尾部分她拒絕接受這種淺薄的性遊戲。但是它沒有像《手》一文那樣明確點明敘述者將面臨的嚴峻考驗。我們不明白他為什麽要告訴我們這個故事,因為他只是轉述了這位妻子對他的嚴厲指責而未加評論。《手》讓人一目了然,而我們要理解《合適》一文卻不得不一遍遍地讀,費盡心思,細細品味。(“她說:‘喜歡我不喜歡的…我電活不到感覺合適的那一天。’”)作品似乎是寫僵局而不是寫發現的,其統一性主要是靠它內部詞匯的前后呼應,尤其是一再重復標題中突出強調的“合適”一詞,而不是靠它的敘事結構。在這方面,它倒像首無韻詩—要不就像是一部長篇小說的一個撩撥人的片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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