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維·洛奇《小說的藝術》書名

最后一卷是用十四天的時間寫就的。里爾登覺得他能寫成這一卷簡直是一項壯舉,因為除了寫作勞累之外,他還要克服許多困難。他剛開始寫作就患上了劇烈的腰痛病。有兩三天的時間,即使是勉強坐在桌前對他都是一種折磨,走起路來也像一個跛腳人。接踵而來的是頭痛、咽喉痛、渾身無力。兩周內他還得考慮去弄一小筆錢;他把表當了(可以想見這表也值不了幾個錢),又賣了幾本書。盡管如此,小說最終還是完成了。寫完“終結”兩字,他就閉眼仰面躺下,有一刻鐘的時間,他只是躺在那里,任時間靜靜地流逝。

他還得給書起個名,可是腦子就是不聽使喚;經過一番苦思冥想,他還是用女主人公瑪格麗特·霍姆的名字作了書名。這書名挺貼切。寫完了最后一個字,他早巳把書中所有的場景、人物、對話拋到九霄之外去了。他再也記不起,也不再關心他們了。

喬治·吉辛《新格拉布街》(一八九一)

小說的書名是書的組成部分—事實上它是我們接觸的第一部分—因此很能吸引和調整讀者的注意力。英國最早的小說書名用的都是書中主要人物的名字,如《摩爾·福蘭德斯》、《湯姆·瓊斯》、《克萊麗莎》。有時小說也模仿、甚至偽裝成傳記和自傳。后來小說家們意識到書名可以暗示主題(《理智與情感》),還可以暗示一個引人人勝的偵探故事(《白衣女人》)或預示某種背景或基調(《呼嘯山莊》)。從十九世紀某個時間起,小說家們突然轉向使用能引起共鳴的文學引語作為他們小說的書名(《遠離塵囂》),整個二十世紀他們都在這樣做。(《天使懼於涉足之地》,《一把塵土》,《喪鐘為誰而鳴》),盡管現在可能有點過時。現代派的大師們則喜歡用有象征意義的或者隱喻的書名——《黑暗的中心》、《尤利西斯》、《彩虹》—而近代的小說家們卻常常喜歡用怪誕的、令人困惑的、不落俗套的書名像《麥田里的守望者》、《用十章半寫就的世界史》和《寫給輕生女子的忠告》。

對小說家來說,擬定書名或許是他創作過程的一個重要部分,這樣他會更關注小說應該寫什麼。舉例說,查爾斯·狄更斯一八五四年早期為他打算創作的系列小說列舉了十四個可取的書名:《精打細算》、《論證》、《老頑固》、《葛擂硬先生的證據》、《磨刀石》、《艱難時世》、《二加二等於四》、《冷酷的朋友》、《銹與塵》、《簡單算術》、《計算問題》、《只是數字問題》、《葛擂硬的哲學》。大多數的書名都表明狄更斯在這個階段已經開始關注功利主義的主題。這具體體現在葛擂硬先生身上。他最終選擇《艱難時世》作為書名,是與他整部小說更關注的社會問題相一致的。

埃德溫·里爾登對他的小說書名采取非常冷漠的態度,這預示著他對自己的職業失去了信心。他先是出版了幾本文學價值還算可以,但發行量不大的小說,然后就草草地結了婚。為維持生計,他被迫以一種嚴重損害作品質量的創作速度粗制濫造出連他自己都鄙視的公式般的三卷本長篇小說。在這本書里,吉辛描寫的是他自己的艱難處境,表達了他心灰意冷的心境,他對書名進行了認真的思索。正如他對一名外國記者所解釋的那樣,“格拉布街實際上是約一百五十年前倫敦的一條街,在蒲柏生活的那個年代,這條街已經變成為窮文人的同義詞……它不僅僅是窮人,而且還是卑微作家的集居地。”到了吉辛生活的年代,文學市場已經大大拓展,變得更具競爭性、更注重公眾的反應。里爾登寫的是一個令人難忘的作家。他沒有多大的天賦,也不夠憤世嫉俗,從而使他在這種社會環境下得以生存。他的朋友比芬也是如此。他年輕,好幻想。出於熱情和好幻想,他打算寫一本打破常規的小說,真實地記錄普通人的生活。他當眾宣布了他的小說書名。“我打算寫一本書,書名就叫‘開雜貨店的貝利先生”’。這書名給《新格拉布街》增加了一則笑料。小說終於出版了,他的朋友們非常欣賞這本書,可是卻遭到書評家們的嚴厲批評。比芬平靜地自殺了,里爾登也因勞累過度而死亡。《新格拉布街》不是一本賞心悅目的書,但作為文學生活病理學的研究對象,它是無與倫比的,而且令人吃驚的是,它還是很恰當的。

小說不但是藝術品,它還是商品。出於商業利益的考慮有時會影響到書名,或者因之改變書名。托馬斯·哈代請麥克米倫在《亨托克的菲茲皮爾斯》和《林地居民》兩個書名中選擇—個,他們直截了當地選擇了后者,這並不讓人吃驚。福特·馬道克斯·福特的小說《好兵》最初定名為“最傷感的故事”(當然);但它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期出版的,因此他的出版商們建議他取一個不那麼令人沮喪的、更愛國的書名。馬丁·阿米斯的第二本小說取名《死嬰》(一九七五),這顯然讓那些第一次給他出平裝本的出版商們感到吃驚。兩年后小說發表了,書名已改為《黑暗的秘密》。美國出版商們勸我把我的小說《你能走多遠?》改為《靈與肉》,理由是這個英國式的書名在美國的書店里會被歸為《如何做》一類的書籍。直至今日,我還在后悔我竟對這樣荒謬的理由讓步。(我不知道他們會如何處置卡羅爾·克盧洛的《婦女通奸秘訣》,或者喬治·佩雷的《生活指南》。我原打算把我的第二部小況取名為《大英博物館魅力不再》,這是歌曲“(倫敦城的)—…個大霧天”里的一句歌詞,但格什溫出版公司不允許我這樣做。不得已我在最后一刻把它改為《大英博物館在倒塌》,但這首歌給我的靈感在這部只寫一個濃霧天的情節小說中仍可找尋得到。或許相比之下作者比讀者更看重書名。每個作家都知道,讀者常常忘記或篡改他們認為喜歡的書的書名。有人就曾把我寫過的小說改名為《換妻》,《易地》和《小變遷》。伯納德·克里克教授曾寫信說他喜歡我寫的《不正當性關系》。或許他是在跟我開玩笑。(我不知道他指的是我的哪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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