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志明·歷史的轉向: 社會科學與歷史敘事的結合(1)

不少社會學者視敘事為認識論上不可相容的異類,急切地要將說故事自社會學的歷史解釋裡逐出。本文基於敘事性與人類生活經驗的時間性間相互依存的關係,倡議社會科學的歷史解釋應納入敘事作為更多樣而成熟的選擇。筆者以為,社會科學的解釋與敘事的理解非但不應相互排斥,甚且可以相輔相成。社會學的歷史研究裡,敘事究竟可以扮演什麼角色,其與傳統社會科學的解釋又有什麼關連?本文嘗試從認識論與方法論來探究兩者結合的可能性與方式,並以《番頭家》一書的寫作經驗作為實例。

The Historical Turn: The Articulation of Narrative and Social Science in Historical Sociology by Chih-ming Ka of Institute of Sociology, Academia Sinica

Narrative is regarded as the epistemological "other" by many sociologists, who are eager to drive story telling out of their historical explanations. Adhering to the reciprocity between narrativity and temporality, this paper advocates incorporating the narrative mode into historical explanations in sociology as a sign of both methodological diversity and maturity. This article illustrates the compatibility of narrative understanding and social science explanation through the writing experience of The Aborigine Land- lord: Ethnic Politics and Aborigine Land Rights in Qing Taiwan.


就個人過去一向從事的歷史研究,我常常被問到,「什麼是社會學的歷史研究?」。你沒問我之前,我似乎知道,但你問了之後,我卻支支吾吾不知如何回答了。這個猶豫主要來自,從事歷史研究原先的用意簡單只是想把社會學的理論與方法使用到過去的材料上,在經歷過一連串的研究實作後,卻帶來我自己在對社會構成的認識以及研究方法上甚為根本的改變。同一個問題變得相當複雜而難以交代。對我個人的學術生涯而言,《番頭家》一書代表一個大轉向。就自己的轉變,我在《番頭家》的實際寫作裡,才有了比較深刻的體驗。此處主要是藉由《番頭家》的寫作心得,討論社會科學與歷史在方法上如何結合,以及重新反省自己的「歷史轉向」,以供有意從事歷史研究的社會學同仁們作為借鏡。

《番頭家》一書分成兩部,分別採用了不同的方法:第一部的歷史敘事與第二部的社會科學分析。原初寫書的動機出於質疑歷史人類學者邵式柏(John Robert Shepherd 1993)有關清代台灣邊區社會與國家的 重 要 著 作 Statecraft and Political Economy on the Taiwan Frontier, 1600-1800 一書的論點與經驗證據,因此初稿主要採取理論爭辯與命題檢證的方式進行。由於歷史寫作是難以排除時間順序的,因此稿子的進行變得「夾敘夾論」,但社會科學的分析無疑優先於歷史的敘事。然而,經過一再地翻修改寫與章節的重新安排,書稿就其最終的形式來看,敘事的部分不僅未見削減,反而擴大成為獨立的部分,甚至成為第一部,可說是「敘先於論」,甚至是「敘主論從」,敘與論之間在優位性上有所逆轉。寫作上出現的大逆轉實出乎原先意料之外。雖然一個作者的目的簡單不外就是把資料與討論做最好的結合與呈現,但何以一直往敘事的方向傾斜?寫作風格的改變,特別是使用自己並不熟悉的一種論述方式──敘事,不僅耗費相當大的心力與時間,而且就此結果,一向自視為社會科學家的我,不免有點尷尬,或許還加上幾分惶恐,自忖與本門漸行漸遠,不知伊于胡底。此非始料所及的轉變,理由何在,當時限於對時間性(temporality)與敘事性(narrativity)的所知有限,實無自知之明,反覆思慮至今,才總算比較清楚些,斗膽獻出來切磋。

 

一、社會科學與故事

我在《番頭家》的序言裡曾惋惜社會學與歷史的分家,並將雙方的溝通比擬為「雞同鴨講」。雙方學科心態既已積習難改,社會學的歷史研究所能做的,似乎不過是搭起歷史事件演出的「舞台」,把作為舞台的制度結構當作社會學歷史研究的主要目標,而把演員(行動者)即興演出時的「選擇」以及是福是禍的「意外」(機遇,contin- gency)讓給歷史學去處理。不少歷史學家或許也相當樂於從事同樣的交換,把時間過程內相繼發生的事件保留給自己,而把結構面讓予對方去傷腦筋。既是習性使然,亟求社會學與歷史學結合,豈非緣木求魚。然而,上述的分工方式又何異於再製兩學科的兩分對立?

上述透過社會科學幫助搭建歷史故事偉大演出之舞台的說法,差可比擬於 Charles Tilly (2002)對於社會科學與故事間之關係所採的立場。Tilly 認識到故事構成社會生活不可或缺的面向(人們從故事裡認識自己、家庭、社會、國家),也與社會科學取材的資料雜糅一起難以區辨(歷史資料大部分是以故事的方式呈現)。如果社會科學追求的旨趣是在解釋(explanation)的話,Tilly 認為我們必須想辦法從這些錯綜複雜、當局者迷的故事裡理出非故事性的過程,掌握其內的因果關連以及(不同時空脈絡下)背後作用著的社會力量。但Tilly 也不排斥「啟蒙」(enlightenment)作為社會科學的另一重要旨趣。就之,他認為社會科學對於非故事過程的解釋大可有助於形成一個「更優越的故事」,易言之,一個「經過社會科學認證過的故事」(Tilly 2002: 40)。這種Tilly 說的有社會科學在背後指導的「更優越的故事」是不是傳統以「解釋」為職志之社會科學家的本業?顯然不是,除非你像Tilly 一樣承認另一種以社會責任—「啟蒙」—為志業的社會科學。但讀者其實不難看出 Tilly 的口是心非。雖然將兩種旨趣並列,Tilly 卻已經清楚表白了他自己在知識上的偏好:講故事的終究不是真正的社會科學。

社會科學與敘事間,就Tilly 這種立場,仍不免有親疏高下之別, 或不難想見,偶一不慎也有可能延燒成歷史社會學內部解釋與詮釋的對立(explanation vs. interpretation)。Theda Skocpol 以她一貫的辛辣風格,凸顯出歷史社會學內部這種對立來。對她而言,分析式的(解釋的)歷史社會學透過比較方法在變項模型下建立因果的常則,是難度較高的歷史社會學;詮釋的歷史社會學(例如,E. P. Thompson 等) 則需要法國著名寫實主義文學家福樓拜的敘事技巧(Skocpol 1984: 371),但如果博士生膽敢「講故事」的話,就把他的論文轉去給敘事社會學的William H. Sewell Jr. 指導 (Skocpol 1994: 332)。

「自限於非故事過程的社會科學真的可以做好歷史研究嗎?」在序言裡「搭建歷史演出之舞台」的宣稱下,我在接下來《番頭家》的研究與寫作上,不斷受到這個問題的困擾。事後,就《番頭家》一書的實際內容來看,尋求歷史與社會科學在知識旨趣與方法上整合的努力終究沒有被放棄,甚且在實作上掙扎尋覓,試圖開拓出一條可行的路徑來。


(本文作者柯志明,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原載《台灣社會學》第十期,頁 149-170,2005 年 12 月出版。收稿:2005 年 9 月 27 日;接受:2005 年 12 月 29 日。Taiwanese Sociology Number 10 (December 2005): 149-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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