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秀蓉·韓國文化政策施政理念及主要執行計畫之探究(2)

— 以朴槿惠政府文化繁榮政策為例

二、文化繁榮政策的理念及意義


韓國產業快速發展,雖已成功地轉型為經濟強國,但依據統計,幸福指數在
34個  OECD 國家中,排名 27,而自殺率更高居第一。韓國朴槿惠政府,為了提升國民生活品質,縮小不同文化社會群體之間文化隔閡,獎勵文化公民權,並推動文化藝術至社會各角落,透過文化促進幸福的社會,即推出「文化繁榮」為主軸的文化政策。

「文化繁榮政策」,具有「文化本身之繁榮」與「透過文化促進社會國家繁榮」雙重意義:首先,「透過文化促進社會國家繁榮」包含保障創作以及表演的自由,提升社會文化多元化,結合文化元素,豐富人文藝術、內容產業、 體育、觀光等內涵,並促進各領域之均衡發展; 其次,「文化本身之繁榮」意指透過文化本身的屬性、創造性與多元性來刺激、結合政治、經濟以及社會等其他領域,促進政治、經濟、社會之發展能量。


其意義在於透過文化,除了促進國家 發展之外,最終達成國民幸福的目標。將過去附屬於經濟成長的文化價值,恢復其價值,化解各地區、各世代、階層之間文化差異,化解社會矛盾,最終延伸至國家發展的目標上。「文化繁榮」政策之價值及意義,在於「文化」作為提高國 民個人幸福之外,亦擴散至社會各領域、各階層、各地區,成為國家發展重要基石。



三、預算金額

根據2013 年度文化體育觀光部預算表資料,當年支出總預算為4 兆1,048 億韓圜(約為台幣1,109 億元),佔政府總預算1.19%,其中編列1 兆6,793 億韓圜(約為台幣454 億元)於文化藝術室營運利用,佔41%。而2015 年增加到4 兆8,752 億韓圜(約為台幣1,318 億元),佔政府總預算1.30%。


参、主要業務工作/執行計畫分析

「文化繁榮」政策,三大策略包括「擴大文化參與」、「振興文化藝術」、「融合文化產業」等。首先,擴大文化參與機會,主要目的是提升國民文化素質,執行方案內容包括:擴大文化公民權及縮小文化差異、達成文化財政占中央政府預算2%目標及制定文化基本法、促進文化多元化及擴大文化交流及合作、建立文化生活空間。其次,振興文化藝術,主要訴求提升國民文化創造力及振興韓國特色人文精神文化,內容包括:建構藝術從業者創作安全網並加強支援、加強文化遺產之保存並擴大活化、振興人文精神文化等三大方案。

再次,文化與產業的融合,主要功能是扶植‘韓國特色’文創產業、實現高附加價值融、複合韓國觀光、提倡體育並實現健康的生活。 就朴槿惠政府,在政策扎根上,落實哪些文化法案與設立哪些文化機構以及打造什麼樣的藝術環境,以利推動多元文化參與機會,厚實國民文化權作一介紹。並將上述三大策略,在「大眾化」、「國際化」、「產業化」、「雲端化」等文化繁榮政策目標下,所推動的相對應的主要業務工作、目前已實際執行專案名稱及政策功能有哪些,作一分析。


一、文化立法及政策功能


朴槿惠政府之文化或者文化藝術相關法令,主要目的是擴大文化公民權、尊重藝術家創作力、擴充各種文化藝術設施與活動以活絡文化藝術創作、營造特色文化創意園區、促進地方發展、促進與世界文化交流。為使文化政策能落實,讓整體的文化氛圍,透過政策扎根,朴槿惠政府新訂1 個法律案,並修正 4 個法律案:


1. 一個新訂法律案:

‧文化基本法(2013.12.30)—確立國家文化發展基本方針與原則,保障公民文化權利。-促進文化基本法制定以扶植文化繁榮及實現文化強國國策。


2. 四個修正法律案:

‧文化藝術振興法(2013.7.16)—契合新時代需求,加入原創漫畫,加入更多不同的文化元素,獎勵藝文條例。
‧藝術人福利法(2013.12.30)—保護藝術人公民權,營造公正優質藝術創作環境。
‧表演法(2013.12.30)—保障地方表演藝術公民權,避免浪費國家資源提高效率。
‧博物館及美術館振興法(2013.12.30) —全面簡化個人贈與程序,並落實學藝師證照制度。


二、文化機構及文化工程

1. 文化機構

為了實現文化繁榮政策,朴槿惠政府陸續成立「文化繁榮委員會」、「人文精神文化振興協議會」等文化政策推手,透過資源的整合供享,帶動全國文化藝術發展。

‧「文化繁榮委員會」1,此委員會直屬大統領管轄,由民間專家及文化體育觀光部部長等組成。委員會的基本運作方向是做為文化繁榮國家戰略及政策之具體執行的顧問,為實現文化繁榮國政課題,法政部之跨部會協調及合作及掌握推展動力,制定文化價值與文化相關社會議題形成及擴散,加強與文化現場的溝通與協調,並制定及支援現場導向的政策。

‧「人文精神文化振興協議會」2,此協議會隸屬文化體育觀光部,由4 部(文化體育觀光部、外交部、教育部、文化財廳)以及12 個所屬機構(國立中央圖書館、國立中央博物館、韓國歷史博物館、韓國文化觀光研究院、韓國文學翻譯院、韓國學中央研究院…)等組成。成立宗旨為共同振興人文精神文化與文化產業間合作機制,加強推廣古典翻譯作品之國內外宣傳等。


註:

1 「文化繁榮委員會」於2013年7月25日成立,為了實現政策顧問功能,依據大統領令,
直屬大統領,為大統領資政,委員包括:韓國各文化藝術界現場專家民間委員19人,及文化體育觀光部長官為當然委員。並為了擴大參與部門,未來創造科學部長官、教育部長官、安全行政部長官為當然執委員,共23人組成。並且為了有效運作設立人文精神文化、特別委員會、文化藝術、傳統文化、文化產業、文化價值擴散等專門委員會,2013年韓國文化藝術政策白皮書,文化體育觀光部, 頁:189-217。
2 2013 年韓國文化藝術政策白皮書,文化體育觀光部, 頁: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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