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加莎·克里斯蒂自傳》第五章·戰爭(3)上

《斯泰爾斯的神秘案件》最後一章改好后,我把它送還給約翰·萊思。後來,又對個別地方做了一些小的改動。一場激動過後,生活又恢復了以往的寧靜。我們像成千上萬對普通的年輕夫婦一樣相親相愛,生活得幸福愉快。我們雖不富裕,但也不必為生活而擔憂。周末我們常常去鄉下,有時也去倫敦城外郊遊。

姨婆在羅莎琳德出生后不久就去世了。她身體一直很好,後來突然患了支氣管炎,心力也衰竭了。她去世那年九十二歲,雖然已近於雙目失明,但耳朵卻不很聾。她每月的收入都已轉到母親名下。這筆進款並不算多,因為在戰爭期間一些股票已經跌價。姨婆每年有三四百鎊進款,加上由吉夫林先生提供給母親的津貼使母親得以撐起家裡的門面。

儘管戰後物價暴漲,她還是能維持住阿什菲爾德的開銷。我為不能像姐姐那樣從自己的收入中拿出一小筆款子幫助母親而感到慚愧。我們實在做不到這一點,手頭上的每一便士都很不得拜成兩半花。

一天,我憂慮地談到保住阿什菲爾德的困難,阿爾奇說道:「你母親該把它賣掉,搬到別的地方祝」「賣掉阿什菲爾德?」「我看不出它對你還有什麼用,你又不能常去那兒。」

「我可不忍心賣掉它。我愛這座宅子,它是我們的一切!」「那你為什麼不為它盡點力,做點什麼呢?」「你這話是什麼意思?」「你可以再寫一部小說嘛。」

我驚訝地望著他。「要寫,很快就能寫出來,可是這對阿什菲爾德有什麼幫助呢?」「說不定可以掙一大筆錢。」阿爾奇說。

我看未必可能。《斯泰爾斯的神秘案件》賣出去近兩千本。一個默默無聞的作家的偵探小說能賣出去這麼多本,在當時已經很可觀了。它只為我掙了二十五鎊:這二十五鎊不是付給我的稿酬,《時代周刊》用五十倍買了這部小說的連續刊載權,這二十五鎊即是付給我那一半版權的。技萊思的話說,對一個年輕的作家,作品能在《時代周刊》上連載已是不勝榮幸的了。不過,這二十五鎊的收入並沒有撩起我在寫作的生涯中大撈一筆的雄心。

「如果書寫得不錯,出版商又掙了錢,他肯定還會要你寫的書的。報酬也會一次比一次高。」我贊同阿爾奇的看法,對他的精明佩服得五體投地。我開始構思另一部小說。這一次該以什麼為題材呢?一天,我在一家小飲食店裡喝茶,聽到附近另一張桌旁的兩個人在談論一個叫簡·菲什的人。這個名字一下子引起我的興趣。我走出小店,簡·菲什這個名字仍然縈繞在我的腦海中。我認為這倒是一個故事的很好的開端——在一個小吃店裡,偶爾聽到一個奇持的名字,誰聽了都會記住的。簡·菲什……改成簡·芬也許更合適一些。我最後決定在書中用簡·芬這個名字,立刻動筆寫起來。我開始給這部小說取名叫《愉快的冒險》,後來又改為《年輕的冒險家》,最後才定為《暗藏殺機》。

在當時,許多年輕人都處於走投無路的境地。他們退役以後找不到工作。總有一些年輕人來按我們的門鈴,向我們推銷長簡襪和一些家庭必備的小物品。人們同情這些年輕人,為了不使他們掃興,常常買下一兩雙質量低劣的長筒襪。他們原來大多是軍隊里的中尉和上尉,如今落到這種地步。

我這部小說中的主要人物就是這樣一對青年男女——姑娘曾在後勤部隊工作;小夥子曾在陸軍中服役。他們處於絕望的邊緣,四外尋找工作,後來兩人碰到一塊兒,開始了跟蹤監視活動。這是一部驚險小說。寫了《斯泰爾斯的神秘案件》這部偵探小說后,我很想變換一下,寫一部驚險小說。

寫這種題材的小說是一種樂趣.通常要比寫偵探小說容易得多。

我沒用多長時間就完成了全書,把它交給了約翰·萊思先生。他對這部小說興趣不大,因為它與前一部不是同一類題材,銷路不會像前一部那麼好,是否出版他們還猶豫不決。後來,公司終於決定出版。這部小說需要改動的地方不算太多。

據我所知,這部小說銷售情況極好。我得到了一小筆稿酬。《時代周刊》再次買下了小說的連載權,我得到了五十鎊的連載費。這一次,我受到很大的鼓舞,但仍然不敢有成為職業作家的奢望。

我的第三部書是《高爾夫球場的疑雲》作於法國發生的一場轟動一時的訴訟案之後。故事情節是一夥蒙面人突然闖進一戶人家,殺死了主人,將他的妻子五花大綁.用東西堵住她的嘴。她的母親也因假牙卡住喉嚨窒息致死。女主人的敘述受到懷疑,有人暗示是她害她的丈夫,她是被同謀假意捆綁起來的。我覺得這個素材不錯,可以根據這一情節構思我的故事。我從這位妻子被宣告無罪之後的生活入筆,首先出場的女主人是一個追遙法外多年的殺人犯。故事發生在法國。

赫爾克里·波洛這個人物在《斯泰爾斯的神秘案件》中獲得很大的成功。有人提議我繼續用這個人物。喜歡波洛的人中有一位是《隨筆》雜誌的編緝布魯斯·英格蘭姆,他跟我取得聯繫,約我為《隨筆》雜誌寫一個有關波洛的系列故事。我高興萬分,我終於獲得了成功——能在《隨筆》上發表作品那就不簡單了!他還請人為波洛畫了一幅肖像,跟我意中的波洛極其相似,不過比我想象的更精明、更有紳士風度。布魯斯·英格蘭姆要我寫由十二個故事組成的一組故事。我很快就寫出了八個。原以為八個就足夠了,後來還是決定寫夠十二個。這樣,后四個故事就寫得有些倉促。

我當時還不曾意識到自己不但已與偵探小說結下了不解之緣,而且還與赫爾克里·波洛和黑斯廷斯上尉緊緊地拴在了一起。我很喜歡黑斯廷斯上尉。他和波洛在偵破工作中是理想的一對。在這部小說中,我仍然遵循福爾摩斯式的創作模式——性格古怪的偵探,形影相隨的助手,蘇格蘭警事廳的的偵探和檢察官。只是多加了一位法國警方人員——檢察官吉拉爾。吉拉爾瞧不起波洛,認為他已經年老無用了。

這時我才發現自己犯了一個嚴重的錯誤。從一開始就把赫爾克里·波洛寫得太老了。我本該在寫完前三四部小說之後就放棄這個人物。起用一個年輕力壯的角色。

《高爾夫球場的疑雲》多少也受到《黃屋之謎》的一些影響。我認為,《高爾夫球場的疑雲》儘管有些過分的追求情節,但也不失為這類小說中較好的典範。在書中,我安排黑斯廷斯有了一次艷遇。要是我對書中的愛情故事感興趣的話,我想我也許就會讓黑斯廷斯建立起一個家庭。說老實話,我已經有點討厭他了。我也許會繼續使用波洛,但沒有必要留用黑斯廷斯了。

《高爾夫球場的疑雲》正合博得利·黑德的口味。但因為封面設計問題,我與他們之間發生了小小的不愉快。這部小說的封面不但套色俗不可耐,構圖也很糟糕,上面畫著一個穿睡衣的男人因癲癇發作倒在高爾夫球場上,奄奄一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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