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威 許子東 陳平原:想象中國的方法——以小說史研究為中心(3)

在寫作文學史的想象里,我認為小說應該相對於我們長久以來習以為常的“大說”。“大說”曾經是黃子平教授的調侃話,用來說明我們在過去一個世紀述寫中國的時候,都是大言誇誇、不可思議的所謂的雄偉論述、崇高修辭。我認為,過了一個世紀以後,小說之所以為小說,正是因為它必須認清它自己的位置。小說在一個虛構的立場上,它不必負擔所謂國計民生的大責任;小說作為一種虛構不必和中國的建構發生必然的連鎖。但是反過來說,中國的建構卻總也離不開一種對虛構的想象。就是我們對中國未來和過去的願景,對一個烏托邦世界的演義和創造;我們總是需要依賴於一種論述、一種敘事、一種小說式的行為。所以,當我們談到“虛構”這兩個字,它就並不是那麽簡單的、天外飛來的、無中生有的一種敘事行為。它總是在一個歷史脈絡里面刺激著我們、挑逗著我們、挑釁著我們,如何逃逸出現實以外,在不可能中創造一個可能。在這個層次上來談論小說史或者是“小說中國”,我覺得可能更為有意義。

同時我也強調,一九四九年之後,因為政治和歷史的因素,整個中國文學的發展形成一種離析多元的狀態。在這里,我想絕大多數同學以及同事們,是基於一個大一統中國的立場、一個大陸為中心的立場,來看待文學史的發展。這當然是言之成理的立場。但如果我們要對現當代中國文學流變,尤其是一九四九以後的小說的發展,做出更深刻的思考,我上次所說的海峽兩岸四地,還有海外離散的華人社群里,對虛構敘事、尤其是想象中國的方法試驗,就值得我們關照。這個方面,我建議大家可以再用心力。

其次就是早兩年,在一九八八年,我在臺灣出版另外一部作品叫做《眾聲喧嘩》,當然現在這個詞大家已經習以為常。當時我是基於海峽兩岸對話的觀點,還有現代和當代文學對話的觀點,運用巴赫金的觀念,來討論小說所含蘊的各種各樣聲音的可能。我們都知道,巴赫金他對於小說的推崇是無以附加的,他把小說和詩歌這個文類相互對立,他認為詩歌是單音的文學創作的行為,而小說則是復調的、形成各種各樣的聲音眾聲喧嘩式的創作行為。對巴赫金來說,這樣廣義的小說敘事的文類發展其實可以上溯到希臘羅馬時期,它有一非常長遠的傳統。當然這種觀念有他強大的理論上的吸引力。我想曾經有十來年吧,我們每一個人都得言必稱巴赫金,好像這才能夠為自己的研究找一個合法性。但是逐漸地我們開始去發現眾聲喧嘩“以後”,不見得就是一片和諧;眾生喧嘩以後可能還是亂作一團。我想最近臺灣的政壇給我們上了很好的一課。眾聲喧嘩有時候是產生相互的誤會,有很多時候是各說各話,或拋物線般互相交錯之後不知道落點在哪里。這種種可能下形成的復調多音,才更值得我們研究。巴赫金的想法也許有他個人的烏托邦的寄托。我們在今天,尤其放在中國的語境里面,對於眾聲喧嘩的觀念可能有再重新思考的必要。但是無論把小說或者是其他任何一種文類、社會現象當做是眾聲喧嘩的研究的前提,我自己覺得還是非常值得重視的。這是我在個人較早的研究工作,也得到了很多不同的反響,有正面的,也有負面的。我也很希望得到大家的提醒,特別是我所忽略的或不足的地方。

下面談的是過去一兩年中我對小說/ 史研究進一步的成績。一言以蔽之,我覺得在十九、二十世紀漫長的小說現代化的過程里,早期作家學者的目標是“除魅”,無論是魯迅個人或是他所代表的批判寫實主義,都希望把小說作為針砭現實人生的利器,將傳統中陰魂不散的鬼魅祛除。但是過了一個世紀之後,我們所從事的工作,尤其是在小說界,可能是“招魂”。有心作家希望藉小說再次把我們曾經失去或者錯過的各種斑駁的記憶,紛亂的生活體驗、各樣的理念情緒重新思考反省。中國的現代性在啟蒙和革命之外,也許還有些別的? 在這樣一個大前提下,我在兩年以前出版一本英文專書,它的題目用中文翻譯起來不見得那麽順當,叫《歷史與怪獸》;英文題目就比較有趣,叫The Monster That is History ,就是“稱之為歷史的怪獸”,或者“像怪獸一樣的歷史”等。我在研究時也是因緣際會,找到一個古典小說敘事與史學敘事的一個交匯點。遠古時代有一種怪獸叫做 杌,我想這是從事早期文學史學的同學可能有所知的。 杌它是一種四不像的怪獸,人面虎足毛長二尺,豬口牙,長得特別可怕。它不斷地變異,是一個非常兇猛的東西。但這個怪獸在史書經籍里,包括《左傳》和《山海經》這一類的典籍,都提到過。令人深思的是,杌這個怪獸卻在早期的歷史想象里,逐漸演變成為惡人、或宗族中不肖子的代稱。這個千變萬化的怪物逐漸和我們現實人生中的惡人或者壞蛋成為同義詞了。再過了千百年,到了《孟子》的時候,這 杌變成了楚地的史書的代稱,有所謂“紀惡以為戒”的意義。 杌是也成為楚地的鎮墓獸,尤其是貴族墳墓的鎮墓獸。為什麽呢? 因為據稱 杌這種怪獸有預知未來的能力,可以驅兇避疾。

所以從史學想象而言,杌是有多義性的一個意象。而到了十七世紀晚明時期,杌被李清延伸當做彰顯亂臣賊子的說部的代稱,這就是他寫魏忠賢如何禍國殃民的《 杌閑評》。以後到了晚清民國又有《 杌萃編》、《今 杌傳》等好幾本類似的作品。我深深為這個詞匯本身的改變而著迷,我覺得這個詞匯本身的變異,從神話到歷史的想象,到史學撰述的想象,再變成小說敘事的想象,也許可以作為我們在二十一世紀仍要探問小說“何所為”的前提:呈現的現代性里的怪獸性。用英文詞匯來說,就是modernity 與monstrosity 這兩個詞。

我們已經“現代”了一個世紀,在這樣的文明時代里,我們為何,或如何,仍然需要去面對一種殘存的怪獸性,一種在我們的文明中神出鬼沒、而且殘暴無常的怪獸性呢? 在什麽情況下,歷史和歷史的再現可以形成相互對應呢? 就此我討論二十世紀小說怎麽見證和辨證歷史,尤其歷史殘暴的一面。 杌這個詞可以古為今用,點出歷史惡人、惡事、惡行揮之不去的現象。在這個大架構之下,我把我書里面的綱要和題目列出來給大家作參考。我討論了魯迅的砍頭的情結和沈從文的砍頭的情結。我們都知道,魯迅一九O 六年看殺頭的經驗,促成他不得不寫作的這一樁歷史公案。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沈從文是真正看過砍頭的,他當兵的時候看過千百個人頭落地的景象,但他下筆卻寫出了一種批判抒情的風格。另外,今天在座的絕大部分聽眾不會想到在一九三O 年臺灣日據時代,中臺灣山區的霧社曾經發生大規模原住民———這里我們叫什麽,山胞,山地的同胞———抗暴事件。他們在一個慶典活動上突然發動抗爭,砍掉了上百名日本人的頭。這個故事在二OOO 年的時候被臺灣作家舞鶴寫成一部精彩的小說《余生》。將這三個描寫砍頭的案例並列,反省它們之間的歷史和文本互相指涉性,大致代表了我切入小說史的做法。我希望打破以中原大陸為中心的看待文學/ 歷史的方式,試圖用書寫的形式、用主題,或者用作家本身的歷史經驗,來點出歷史,尤其是小說史的駁雜性。我這篇文章里還是談到了一九O 二年連夢青的《鄰女語》中講庚子事變時,清廷大規模的砍義和團人頭的事件。這只是提供給大家作參考。

另外我談到了像“罪與罰”的問題,從晚清的《活地獄》、《老殘遊記》等等這一類的作品來看待現代文學對於詩學正義問題,怎麽投射到二十世紀以革命啟蒙論述為基準的律法正義的論述上。另一篇章里,我談到革命加戀愛的問題,我在上次討論紅色抒情的時候,以蔣光慈、瞿秋白為背景的時候也談論到了。我又討論了饑餓和女性的問題,我們在上次也稍微觸及到了。我也談到了海峽兩岸在二十世紀五六十年代,盡管在政治上劍拔弩張,但是在文學實踐上居然有不可思議的相似性,都是用政治機器來促進宣傳文學、口號文學的發動。當年兩岸政治和文學之間的連鎖是如何地密切又相似,那真是“本是同根生”的一個特別奇怪的詮釋。這篇文章在這兒是不能發的,主要是因為不斷地提到了國民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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