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國人的見面禮是打躬作揖。西方人的禮俗則不同,他們相見一定要相互握完手,才肯罷休。在向西方人介紹中國人的風俗時,林語堂把“作揖”解釋成“自己跟自己握手”,並且鼓吹這是最衛生的見面禮節。但是西方人不為所動,仍照樣握手不誤,而且有越提越緊的趨勢。倒反而是西風東漸之後,中國人一嘗到跟別人握手的滋味,再與“自己跟自己握手”的滋味相比,就愛之“不忍釋手”了,很快就把“作揖”的老套拋諸腦後了。

握手的風俗,據說起源於十字軍東征時代。那時候,敵我的分別只有宗教信仰一項,所以敵我很難分別。兩人見面握手,是表示手中沒有武器,不存敵意,那當然就是朋友了。這項風俗就這樣一直流傳下來,成了今天全世界通行的見面禮。

另外一項西方禮俗,起源比握手禮更早,那就是接吻禮了。

在古羅馬社會裡,男女的地位不平等。這表現在飲酒作樂的風氣方面,就成了男人有酒男人醉,不與女眷共一杯的情況。非但如此,羅馬男人外出回家,開宗明義的第一件事就是嗅一嗅妻子的嘴巴,以確定她單獨在家的時候有沒有偷酒來喝。還好,到了後來,嗅一嗅演變成了吻一吻,算是不幸中之大幸。這項古代羅馬夫妻的見面禮,經過了歷代的“口口相傳”,蔚然成了今天男女之間的社交禮節,使現代兒女,即使沒有夫妻名分,也能同享口福,豈非善哉?

一般來說,我是一個福淺之人,但是卻有點“口福”。我是學外文的,所以一出社會就經常被派去接待外賓,其中當然也包括了女賓。既然是接待,當然要待之以禮。所以在國內的時期,我已經是握手和接吻的老手了,深得其中三昧了。後來到了美國,又因為職業關系,一上來就被吻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這樣的奇遇,值得用興奮的“口吻”來敘述一下。

原來我在美國的第一個工作,是在一家室內裝滿公司當店員。當時我的客人是清一色的女性——大多數是室內設計師。她們的職業就是在為客戶尋找裝滿材料的,所以成天都在一家又一家的裝演公司裡廝混。她們之中有些人後來也成了我店裡的常客,有每天來一次的,也有每周來一次的,來的次數多了,自然都成了“以吻會友”的熟朋友了。

美國的風氣雖然比國內的風氣開通一點,但是陌生男女初次見面,也很少會開面見山,以吻為禮的。他們通常也是由小人動手——握手——作為開端,逐次進展到君子動口——親吻——的親密程度的。當時我裝演店裡的女顧客,多數也是遵循“一回生,二回熟,三回吻”的程序,最後跟我熟絡了,才開始每次一見面就唇齒相加的。我記得我在裝滿店任職到半年的時候,我每天已經能接20個吻以上了,比接的訂單還多,算是成績不錯了。當時我的薪水菲薄得很,若不是有這樣的“員工福利”加以補貼的話,我恐怕很快就會辭職了。

我在裝橫店一共工作了3年,先是由店員升成經理,最後又被老板開除,這樣的命運多少跟美國“豪放女”的糾纏有關。美國豪放女不顧什麼“一回生,二回熟,三回吻”的規定,一見面不管是生張熟魏,一律以吻相向。後來我才明白,這種天上掉下來的吻最好是不接,因為接了一個又得接第二個,接了第二個又得接第三個,結果是接不完,兜著走。最普遍的情形是這樣的:豪放女在“贈吻留念”的時候,嘴巴已經是半張開的,等吻完就干脆獅子大開口了,說什麼“那張標價990元的嵌貝黑漆屏風好是很好,就是太圓太小了一點,如是你肯接受500塊,現金交易,我就馬馬虎虎買下來了”,或者什麼“壁上那幅標價595元的花卉圖,啊,不對,是仕女畫,很可惜是畫在紙上的,如果畫在絹上就值錢了,如果你肯……”不肯?第二個吻接疏而來;再不肯?第三第四個吻又滾滾而至。我就是在這種不勝其“吻”的情況下被老板要求兜著鋪蓋卷走路的。

“吻”除了拿來作見面禮之外,也有旁的功能,這也是我在我店員任內發現的一個道理。有一次有位男士到我的裝滿店來問我:“先生,請問您我太太今天有沒有來過這裡?”

他問話的態度雖然很客氣,但是他的神態表明了他並不需要我的答案,因為他問完話就開始註視我的雙須,好像他的答案會在我臉上出現似的。

“請問尊夫人長得是什麼模樣”我反問。

他果然就在這時候在我的臉上找到了答案,他高興地說:“不用麻煩了,我已經在你的臉上找到我太太的口紅印了。這表示她已經來過這裡了,謝謝。”

原來這位男士的太太把我的臉當成火車站裡的“留言牌”。她在我臉上作一個記號,好讓她先生知道她曾到過我店裡,有一點“吻在則人在,吻失則人亡”的意味。

我被這些洋婦人你吻過來我吻過去的,吻上幾年倒也吻出一些心得來了。我的第一條心得就是:選擇見面禮是女士們的特權。她們可以為所欲為,都不算失禮。但男士們則須對女士們的“行禮”作出適切的反應,才算是知禮。反應得太冷漠固然是“失禮”,反應得太熱烈還可能被視為“非禮”。所以在這類場合真是差之毫厘,謬之千裡,做男士者不可不慎也。男士們最安全的辦法就是依樣畫葫蘆——女士向你點頭而不微笑,你也點頭而不微笑;女士又點頭又微笑,你也如法炮制;女上伸出玉臂,你也伸出熊掌相握;女士投懷送抱,你張臂相迎。如此而已。

我們中國人有句俗話:“禮多人不怪。”這句話在現代社交場合已經不合用了。現代人凡事講求精確,在禮儀上也不例外。禮少固然受人泥病,利多照樣遭人責怪,所以要拿捏得恰到好處才算是“懂禮”。比方說幾年前英國女皇訪問華盛頓的時候,雷根總統派遣了一位國務院的高級女官員去機場迎接。等女皇款步下機後,這位女官學著歐洲宮廷電影裡的模樣,以小跑步趨前,然後向女皇屈膝為禮。果然她的“多禮”有人怪了。第二天的報紙紛紛責怪她:“自貶身份”“為國丟臉!”

另一位“多禮”之土是前美國總統卡特,他在任內經常因“失言”和“失禮”而受到輿論嘲笑。有一次,一座紀念故總統甘乃迪的圖書館剛剛落成。在啟用儀式上,卡特致開幕詞,甘乃迪的遺孀賈桂琳剪彩。禮成後,卡特趨前一把將賈桂琳抱入懷中,置於唇下。他的動機是要以行動來向賈桂琳表示謝意和關懷,卻沒有想到他雖然資為總統,但是在社交場合不經女方同意,貿然下手,也同樣算是“失禮”的。當天卡特如果吻的是另一個女人,後果都不會那樣嚴重的,但他卻偏偏吻到個賈桂琳,原來賈桂琳的家族和甘乃迪家族一樣,同是波士頓的望族。波士頓的望族以原清教徒後裔為主,仍保持著清教徒的作風——在公共場合不茍言笑,不親嘴,甚至不飲酒。君不見近代美國總統和他們的夫人,如福特跟貝蒂,卡特跟羅薩琳,雷根跟南西,他們都常在公共場合摟摟抱抱嗎?他們還特別喜歡當著新聞記者的面

親嘴呢,因為這樣一來他們就用不著勻出一張嘴來回答記者的問題了。可是你見過甘乃迪總統跟賈桂琳在大眾面前親嘴的鏡頭沒有?當然沒有。賈桂琳在大庭廣眾面前連自己的丈夫都不敢吻。

你想當卡特將她納入懷中之時,她能不臨“吻”發抖,花容失色嗎?而她的窘態又全部收進了記者的眼底和照相機的鏡底,難怪第二天的報紙要譏笑卡特是“南方野人”了,你說卡特倒不倒黴。

這場風波除了表現卡特的倒黴以外,同時也反映了接吻之禮的地區性差別。一般而言,美國南方人比較樂善好“吻”。卡特是南方人,自幼跟親戚朋友們唇來頰擋、舌來唾淹慣了,有時候不免會吻溜了嘴,這也不值得大驚小怪的。相形之下,美國北方人就比較謹慎得多了,他們的習慣是三思而後吻。波士頓人是白種人中最拘謹的。他們跟我們中國人一樣,干脆三緘其口,免惹麻煩。

年齡也帶來差異。一般而言,女士們30而知禮,在50歲左右進入顛峰狀態,一直要維持到唇干舌燥的刀歲才漸漸收口。

那麼有人一定會問:30歲以下的女士們又在做些什麼呢?我的答案是:30歲以下沒有女士,只有女孩。女孩子多數滯留在羅漫蒂克的接吻階段,一時尚無余力從事社交性的親嘴活動。

教育也造成軒輕之分。很明顯的,教育受得越多,禮貌就會越周到。

血統也形成影響。接吻之禮起源於南歐,所以今天的南歐各民族,如意大利人、法國人、西班牙人、葡萄牙人,均以“傳人”自居,行禮未敢稍有懈怠。在哥倫布發現新大陸以後,西人葡人又把善良風俗傳給南美洲人,使南美洲人至今仍樂此不疲,造成大西洋兩岸的風氣相互輝映,相互“吻合”的局面。

職業也能支配“吻”的頻率。在疤疹和愛死病尚未造成恐慌之前,演藝界女士幾乎都有“逢人就吻”的習慣。我在洛杉機著名的希臘劇場打工的歲月裡,常被派去後臺打雜,當時只要有機會跟女藝員狹路相逢,得到個吻的可能性至少在八成以上。有一次我被芭蕾舞後瑪歌芳登吻了一下,害得我好幾天舍不得洗臉。

美國演藝人員的嗜吻成病的習性,在每年4月份舉行的金像獎頒獎典禮上表現得最清楚。這項每年一度的盛典的進行實況,由電視轉播帶進了全世界億億萬萬人的客廳裡,而我們電視機前的觀眾看到些什麼呢?如果我們認真地歸納一下,我們看到的其實都是些接吻鏡頭——主持人、頒獎人、獲獎人、落選人,他(她)們見面要吻,互相道賀要吻,互相安慰要吻,道別也要吻,吻得沒完沒了。去年10月11月我碰巧在臺灣,有幸觀賞金馬獎頒獎典禮的實況轉播。我發現臺灣的影星也懂得在頒獎臺上你吻過來,我吻過去了,而且吻得頗有“深度”,令人耳目一新。

其次,美國政治家在工作上也耗費不少“唇舌”。在競選時,他們見手必握,見頰必吻,講究的是眼到、手到、嘴到,一點也馬虎不得。他們尤其喜歡在人群中找出幾個7歲以下的女孩子,把她們高高舉起,然後在鎂光燈閃閃之下吻她們的面頰。有人也許會問:7歲以下女孩又沒有投票權,為何要吻她們?原來專家們在這方面做過很多實驗,早已發現如果候選人肯隨時隨地抱起一個7歲以下的女童來一親芳澤,就會在選民心目中造成一種慈祥熱忱、平易近人的印象,對爭取選票有“一吻見效”的功能。

去年我在臺灣兩個月,也正逢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在我印象當中,候選人好像只會重復說:“拜托,拜托”而不懂得抱起女童來吻一下,怎不讓我替他們捏一把汗呢?結果不出我所料,不少人落選了!

再其次,美國外交官在工作上也經常碰到“人在江湖,吻不由己”的情況。尼克森時代的國務卿亨利·季辛吉,就是“吻不由己”的佼佼者。有一段時間,他為了要調解阿拉伯國家與以色列之間的沖突,經常出沒中東地區進行“穿梭外交”。中東的女子,個個都是“蒙面女俠”,就差一點沒有掛出“免吻牌”了,顯然不是接吻的好對象。既然接吻的場合沒有女子參加了,那麼男子還等什麼呢?於是男子互吻的風尚就應運而生了。季辛吉在中東穿梭,每到一處都受到須髯飄飄的阿拉伯領袖以吻相迎。他跟埃及已故總理沙達特吻過,他跟阿拉法特、胡整等大男人也都有過“一吻之緣”。後來他到了以色列,也不假思索,把當時的以色列女總理梅耶夫人摟住一吻。梅耶夫人到底是個女中豪傑,她處理這種突發事件比賈桂琳要高明得多了。她臨吻不亂,吻完還幽季辛吉一默:“亨利,我一直還以為你只會跟大男人親嘴呢!”這是何等的風度!何等的機智!

但願天下有禮之人,在這裡跟我同聲一吻!

 

原載《臺港幽默散文精品鑒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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