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敬文《談中國民俗》(1)中國民俗學的發展沿革 上

一個已經進入文明階段的國家,它的社會大都有階級的存在。不同階級的人群,彼此不但在經濟上、政治上、社會地位上有明顯的區別,在文化上也顯然有著“楚河漢界”。我國至少從商代起就有這種社會分化,到了近代,上層社會貴族、富豪的文化,跟社會中、下層一般民眾的文化不僅是互相區別的,甚至是互相對抗的。單從意識形態具體表現之一的文學看,情形就很顯然。長時間以來,封建社會(以至於後來的半封建社會)中那些擁有財產、握有權力的上層人士自然擁有符合自己要求和趣味的正統文學。而廣大勞動人民和城市平民,他們也有自己的生活體驗和欲求,有從原始社會繼承下來的文藝傳統,因此,必然也要產生和享有自己的文學。但是,在那樣的時代,上層人士一般都抱有成見,對於這種中、下層的文學都是鄙視的,是否認它的價值的。“五四”時期,那些從事新文化活動的學者們,大都是具有愛國思想和受過近代西洋文化洗禮的;同時他們又比較熟悉中國的傳統文化。他們覺得要振興中國,必須改造人民的素質和傳統文化,而傳統文化中最要不得的是上層社會的文化。至於中、下層文化,雖然也有壞的部分,但卻有許多可取的部分,甚至還包含著極其寶貴的遺產(這主要是從民主 主義角度觀察的結果,同時借鑒了西洋近代學術理論)。“五四”以來,這方面的學術活動得到了比較有條理的發展,我把它重要的四個方面分別論述如下。(一)白話升格及方言調整所謂“口承文化”,包括人類的各種口頭文字以及用語言傳承的各種人生經驗和知識。近代學者把語言作為構成民族概念的重要條件之一。鴉片戰爭以後,清朝政府在外交 和對外戰事中節節失敗,有識之士覺得非參照歐美國家情形,改革某些固有制度,大力開通民智不可,否則不足以抵禦敵人,保存自己。而要開通民智,必須迅速普及教育。但是要完成這種任務,就必須統一國語,特別是使書面文字與口頭語言統一起來。而當時實際情形到底怎樣呢?當時,在我國幅員廣闊的國境中,絕大多數省份的人民跟朝廷及一般讀書人所使用的文字是不相同的,是各自成體系的(只有小部分基本詞匯和語法彼此還有關聯)。於是,有識之士不得不大力宣傳運用白話寫作的必要,並且把主張付諸實踐,例如辦白話報、用普通話寫作小說或教育文學。

1919年初,北京大學的學生傅斯年、羅家倫等又創辦《新潮》月刊,致力於新思潮、新文化的提倡和推進。語文統一、普及國語的運動也隨之迅速發展了。

正在那時候,“五四”運動的滔天浪潮湧起了。“五四”運動興起後,由於學生界的覺醒和愛國宣傳的需要,一時全國白話小報如雪花紛飛。據學者統計,當時這種小報有400多種。1920年1月,教育部通令全國把國民學校(小學)的一二年級國文改語體文,到了1923年,連中學的國文科也改為國語科。此後,專題刊物上的文章和文藝、學術著作一般都采用當代的口語了。

北京大學研究所國學門於1922年把本來獨立的歌謠研究會收編進去,又陸續成立了方言調查會和風俗調查會。歌謠是“方言的詩”(有人更進一步謂之“方音的詩”),歌謠和方言的關系是很密切的。因此,《歌謠》周刊刊行後,學者在收集、整理上自然要碰到探究方言的問題。所以早在《歌謠》的前身《歌謠選》時期,就委派了負責審音的人(沈兼士、錢玄同)。《歌謠》周刊出版後,曾陸續發表過這一類的文章,例如《歌謠與方言調查》(周作人)、《歌謠與方言問題》(童作賓)等。方言調查會成立前夕出版的《歌謠增刊》(1923年12月17日)更集中發表了幾篇文章,其中有錢玄同、黎錦熙、魏建功等的論文。但是,從理論上看,更值得註意的是林語堂的論文《研究方言應有的幾個語言學觀察點》和沈兼士的論文《今後研究方言之新趨勢》。

北大方言調查會成立後,雖然成績不大,但已經粗略地建立起這種新人文學科。在當時它是新文化活動的一個方面,也正是在興起的民俗文化學的一個分支。這個有相當意義的學術活動後來似乎很少被學人提起過。(二)口承文藝的發掘在我國長期的封建社會裏,廣大群眾,特別是勞動人民,因為沒有機會接受教育、學習 文化,因此,一般不能享受文字的閱讀和寫作。但是,他們既是同樣經營著社會生活的人,又有著自己固有的一套文藝傳統與文化傳統。他們不能沒有觀感、思索、想象與欲求,所以也不可能不產生和享有自己的一套文學——以語言表現和傳播的口承文學,包括神話、傳說、故事、歌謠、諺語及小戲等。這種野生文藝,在創作和傳播上也有一些脫產或半脫產的民間藝人,但更多的是業余的作者或說唱者。由於他們缺少豐富的文化修養和專業訓練,也由於沒有更多的工夫去琢磨,他們的文藝發現光彩照人的珍珠寶貝。

明代中葉以後,有少數知識分子逐漸看到民歌、笑話等的好處,加以稱賞或收集(例如楊慎、李開縣、馮夢龍等人所為)。那時,中國社會形態已經透露了新的曙光,因而世人的心智也有了一種朦眬的覺醒。

到了近代,特別是晚清時期,由於社會的發展和政局的威迫,由於西方文化、學術的傳播和激發,不少有識之士開始認識到民眾文化的意義、價值,或加以評論(如魯迅、蔣智由等對於神話的言論),或加以利用(如敖嘉熊運用山歌形式傳播新思想)。同時也有些舊式的學者出於對鄉土的感情(或兼有對民間文藝本身的由衷喜愛),收集、整理了家鄉的歌謠、諺語(如範寅編印的《越諺》)。到了民國初年(“五四”的前夕),受英國人類學派理論影響的周作人,連續寫作了《童話研究》《古童話釋義》及《兒歌之研究》等論文。在這前後,魯迅也發表了號召建立國民文藝研究會的文章。他們兄弟還親自采錄歌謠或征集童話。這已經是“山雨欲來風滿樓”的時候了。

1917年的春天,是中國文藝上疾雷驚蟄的春天。“文學革命”的呼聲和新詩創作的實踐很快喚起了青年們的覺醒。第二年(1918年)的春天,在劉半農、沈尹默的建議和蔡元培的支持下,北京大學成立了歌謠征集處和歌謠研究會,他們在《北京大學日刊》上增設附刊《歌謠選》,並發表《征集近世歌謠簡章》。到1923年冬,北大建校25周年紀念日,歌謠研究會編印《歌謠》周刊。

北大歌謠研究會,除了廣泛收集歌謠和發行周刊之外,在那個時期還編印了《吳歌甲集》(顧頡剛)、《看見她》(童作賓)等歌謠叢書。《歌謠》周刊不但每期都刊登歌謠材料,同時也登載探索和討論歌謠的理論文章,還有理論譯文。其中有些意見,到現在還是值得回味的。周刊在開始一段時間刊載的資料和討論的問題,比較局限於歌謠範圍。後來擴大內容,傳說故事、通俗小調及風俗習 尚也包括在內。“五四”運動以後,歌謠運動也在廣泛開展,周刊開始刊載新政論、

新學理論文及新文藝作品,同時也登載本地歌謠,或轉載這類材料。“五四”時期,口承文藝的發掘與探索,是民俗文化學的初期建立階段,也是整個民俗文化學興起的重要方面。(三)通俗文學登上文壇自唐、宋以來,那種產生和流傳在城市的通俗文學逐漸興盛起來。到了明、清時代就更加繁榮了。現在所謂文學史上的“四大小說”,就是在這一時期出現的。從作品的種類看,除了較大型的小說、戲曲外還有小型的小調、俗曲等,當中占重要地位的是小說。前期它的產生過程及演變,據一般推測,大略如下:先有一些民間流傳的故事,城市的民間藝人把它們收編起來(中間可能還有“書會先生”的參加)加以演說和不斷修改;接著,某些文人學士看上了它們,又把它們修訂、編纂(或再創作)、印行出來;到了後期,有些不得意的文人就利用這種形式直接創作作品(例如《紅樓夢》《儒林外史》等)。其他種類的通俗作品,其產生、發展過程大略也是如此。例如彈詞,它的起源,可能要追溯到唐代的佛曲,甚至戰國的“成相”。不管怎樣,它首先是民間彈唱的文學形式,並且有過演說史實的作品在口頭流傳,但是到明代中後期就已經有文人仿作,像楊慎的《廿一史彈詞》。到了明、清易代的時候,抱著家國之痛的文人,就更要借它(彈詞的形式)來抒發自己的滿腔悲憤之情了。熊開元的《擊築余音》、小說家李伯元還用它寫作過《庚子國變彈詞》。像梁啟超這樣的志士文人,就曾用廣東的戲曲形式寫過《新羅馬傳奇》。而後來反對新文化運動最得力的林紓(晚清時他還是一個社會改良主義者),也曾在白話報上發表過通俗文學形式的道情。這裏還要提出的是在這一時期,新學界對於那些傳統的通俗文學(如小說、戲曲等)都有比較新穎的見解,如胡 適對傳統小說的考證和序論等。當時這些工作,對於提高通俗文學在文壇的地位,無風俗、習 尚,本身當然是一種民族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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