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鼎鈞《文學種籽》の 人生

生而為人,不免要為兩個問題煩惱:人為什麽活著?怎樣活著?自古以來,人們都在忙著解決這兩個問題。

人,茫茫然來到世界上,完全不知道那兩個問題的答案,靈魂在成為肉身之前並沒有進過先修班、講習會,他們也許事先並不知道要做“人”,沒有誰征求他們的意見,每個人都毫無準備,勉為其難。也許就是這個原因,他出生後的第一個聲音是痛哭。

哭是情緒的發泄,不是問題的解決。他必須長大,擦幹眼淚,認真地生活。他要尋求那兩個問題的答案,有人找了一輩子,到老年才有結果,有人老早就找到了,可是後來又覺得需要修正。“為什麽活著”是原則,“怎樣活”是技術,原則決定技術,技術也影響原則。人,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用盡心智,長期努力,去搜集一切資料。這是每一個人的“終身大事”。

有一個方法是觀察同類,模仿學習。人怎樣模仿他的父母,童年時期怎樣模仿他的玩伴,青年時期怎樣模仿他的朋友,不但專家作過有系統的研究,我們也有自己切身的經驗。這種模仿到了老年也未必停止,因為老年人有老年人獨有的問題,在未老之前沒有見過這種案例,現在要看看別的老年人怎麽做,可以說,人生就是一連串問題出現和解決,人在社會上所尋求的就是解決問題的方法和使用這種方法的理由。有同樣問題的人不免要互相接近、觀摩,甚至競爭,在問題相同的一小群人中間,早一步解決了問題的先進者常是別人的老師。

另一個方法是讀書,書是記錄、保存人類經驗的一種東西,對於人為什麽活著、怎樣活著有豐富的答案,鄉下不讀書的人,常說讀過書的人比較聰明,那就是說讀書人吸收前人的經驗,解決問題的方法比較多。從前的人說:“讀了《易經》會算卦,讀了《詩經》會說話。”我曾加以推廣,說“讀了《水滸》會打架,讀了《紅樓》會說話。”也有人說“讀了《三國》會做官,讀了《紅樓》會吃穿。”有人用開玩笑的口吻說過“讀了《紅樓夢》想出家,讀了《正氣歌》想自殺。”這些話未免太簡單,但是透露了重要的消息。

有人說秀才迂腐,不懂得怎樣生活。這是因為秀才讀經讀史,經史中有的是做大事的人怎樣度過大關節,而一般人在日常生活中並沒有這種機會。土木事變,英宗被俘,於謙斷然決定先立皇帝後與敵談判,此事何等了得!然而一般人平常只想知道他種的紫羅蘭為什麽不開花,如果一旦歹徒綁架了他的兒子,他不能先聲明脫離父子關系後報案。依從前人的看法,讀“閑書”可以增加“小聰明”,“閑書”涉及一般生活的細節,例如怎樣防偷,怎樣防騙,怎樣得到上司的信任之類,小說即是前人心目中的閑書之一。

古書是記錄古人的經驗,現在時代不同,有老問題也有新問題,解決老問題也許得用新方法,我在《我們現代人》裏舉了很多例子。秀才之所以迂腐,有時候是因為他想用古代的方法解決現代人的問題,那方法在古代有效,到現代則未必。孩子逃學是一個老問題,當年孟母以“斷機”糾正孟子,收到效果;武訓的辦法是向逃學的學生下跪。這些方法恐怕都太“古典”了。有一個學教育的朋友說,他在教育學家的著作裏找到許多矯治逃學的方法,但是沒有一個方法絕對靈驗,我們還得找尋新的方法。人生有些問題從前有,現在有,將來仍然有,不能像消滅瘧疾一樣使它絕跡,人除了襲用舊方法還得“發明”新方法。

一如我們在以前各章所述,大部分文學作品描寫人內在的心思、外在的行為,人受到外界刺激所產生的反應,人如何應付挑戰,接受挫折,追求希望,表示快樂。文學作品也表現:那人為什麽這樣做?為什麽用這樣的手段去達到那樣一個目的?他成功了還是失敗了?他的成敗對我們讀者有什麽意義?這樣的作品無異對“人怎麽活”和“為什麽活”提出答案:“怎麽活”是題材,“為什麽活”是主題。作家把人生經驗制成標本,陳列展覽,供人欣賞批評,給人警誡或指引。作家取之於人生,又還之於人生,和廣大的讀者發生密切的關系,有重要的貢獻。我們可以從這個角度觀察作品的價值,初級的作品寫出某一個人的問題,中級的作品寫出某一群人的問題,高級的作品可能寫出全人類的問題。

如果你想寫小說或劇本,你最好先找到一個問題及其解決方法做核心題材,如果你找到一個新問題,或解決老問題的新方法,你就能寫出新穎的作品。如果你找出當代共有的問題,你的解決方法能夠代表當代人的意向,你就可能寫出傑出的作品。所謂解決方法並不是說成功地解決了問題,而是說試過,努力過,即使失敗也好。這樣的作品一經出現,它就使讀者想起來有這麽一個問題,使一些讀者想用它的方法解決同樣的問題,使許多人衡量那個方法是不是很適當,這就是作品在藝術價值之外的社會價值。

作品影響人們的行為,最容易從細節小處看出來。一位日本作家寫過一篇散文,其中提到火車乘客怎樣預占座位,他說大家在月臺上排隊登車,有人估量等到自己上車時已無位子可坐,就悄悄地走上前去,靠近車窗,預先把自己的草帽塞進去放在座位上。那些比他先上車的人看見座位有個草帽,以為那是更早到一步的人留下的標誌,就讓那個座位空著,這樣,草帽的主人盡管姍姍而至,卻可以拿起帽子入座。這篇文章經人在中國翻譯發表之後,有些中國人知道了這個方法,立刻仿照辦理,別人不贊成這個辦法,也無可奈何。

後來有一個中國人寫了一篇文章,他說他上了火車以後,發現車廂已經客滿,可是還有一個位子空著,上面放著一頂草帽。他知道這是後面有人取巧,就把那頂草帽拿起來,朝著車廂另一面的窗外用力一擲,毫不客氣地坐下,不久,他看見有一個人走進車廂,東張西望,在他身旁逡巡不去,欲言又止,樣子十分可笑。他料定此君就是草帽的主人,此君自知理虧,不敢爭座,也不敢追問帽子的下落,只好怏怏的站在那兒,此文一出,傳十傳百,多少人都用這個辦法對付預占座位的人,竟把這一種取巧的行為革除了。

電視裏面的暴力場面,是否會誘發社會上的暴力犯罪,一度頗有爭論。正在雙方各執一詞的時候發生了一件事:電視劇演出兩個男童研究怎樣不打破撲滿而能把裏面的硬幣取出來。那個年齡較大的男童到洗澡間去找父親刮臉用的刀片,他把薄薄的刀片插進撲滿的投幣孔,把撲滿側過來輕輕搖動,使撲滿中的硬幣落在刀片上,再把刀片輕輕拉出來。這確是一個有效的方法,五天以後,臺北市的外科醫生突然忙碌起來,許多家長帶著孩子求診,癥狀一律是刀片割破了孩子的手。

經常參加開會的人可能有如下的經驗。會場擺著長桌,大家面對面坐著,你對面的人忽然要作筆記,然而發現自己沒有帶筆,就伸手向你借,你把你的鋼筆借給他,散會時,他忘了這是你的筆,你也忘了有筆出借,第二天,你忽然發覺鋼筆不見了,丟到哪兒去了?再也想不起來。他也忽然發覺衣袋上插著一枝鋼筆,這是誰家之物?也毫無線索。失筆的人和得筆的人都覺得惘然悵然。怎麽辦呢?有人想出法子來,他說,當有人向你借筆的時候,你把筆帽取下來握在手裏,只把筆身借給他,這樣顯得分外周到,等他寫完了,會散了,他想把筆插進自己的衣袋上,他會找不到筆帽。筆帽在哪裏?在你手中,他會想起這是你的筆。我怎麽知道這個辦法?因為我讀到一篇文章,自從那篇文章發表以後,我在會席上留心觀察有筆出借的人,他們大都把筆帽和筆身分開了。

有一位朋友慷慨好客,入不敷出,欠了不少債。他知道借錢給他的人都缺錢用,周轉困難。他為如何還債發愁,中宵失眠,隨手拿起一張報紙排遣,看見一個小故事:

某甲知道自己在明天上午必須把一筆款送到銀行裏,存進某乙的帳戶,否則某乙勢將信用破產,後果嚴重。可是某甲沒有錢,他欠某乙的錢還不出來,左想右想了一夜,他忽然想通了:“我何必睡不著覺?我幹脆上床睡覺,明夜讓某乙去失眠好了!”於是他上床呼呼大睡。

我的朋友看到這裏恍然大悟,如釋重負,也立即倒頭便睡。

以上每一個例子都包含一個問題和一個解決的方法,而背後又有作者對人生的態度。首先,我們可以問,為什麽要用預置草帽的辦法占領座位?在車上站著或坐著究竟有何區別?為什麽要為了自己的一點兒方便破壞依次就座的公平原則?作家應該給他的人物一個理由:也許,“老老實實排隊的人都是傻瓜,我才不幹哪!”事實證明他有理,從這裏面可以看出作者對社會秩序的失望。

也許你可以寫,那人用草帽占座位是為了他懷孕的太太。我們也許要問:滿車乘客難道沒有一個人肯把座位讓給孕婦?很不幸,那丈夫的經驗正是如此有些東西本來應該屬於你,但是往往要你自己設計巧取才可以得到,不能依賴別人的風度。倘若如此寫,可以看出作者對人際關系的失望。

但是有人會識破預占座位的狡計,把帽子擲出窗外,使那人既失去座位也損失帽子。我們可以問,為何不把帽子拿在手中,等帽子的主人走進車廂,對之好言相勸?我們知道這種解決有失精彩,也知道作者要無言地表示:不合理的行為往往引發不合理的行為,對付“不合理”最好的方式,也許是報之同樣的不合理。這又涉及對人生的態度。

也許以上兩個情節可以合並。一個人為了妻子懷孕,預占座位;另一人不同分說把座位據為己有;等到發現最後上來的孕婦再起身讓座,結果,預占座位是多余的,懲罰預占座位的人也是多余的。人生遠比某些人想像的要復雜得多,所以人與人之間常有誤會,這又是一種態度。

由此可見態度和方法(原則和技術)的關系並不單純:很可能:一、態度是對的,方法是錯的;二、態度是錯的,方法是對的;三、態度和方法都對;四、態度和方法都錯。其中“態度和方法都對”一類作品常被人譽為純正。但讀者會問:純正作品裏的好方法是不是實際有效的方法?如果作者的想法是希望我照著做,它能不能解決我的問題?如果“好方法”不切實際,經不起實踐,則讀者寧願接受一個壞方法。純正作品的影響力往往難以令人如意,原因在此。

在理論上,作品最好含有“又好又有效”的方法。這話大概沒有問題。但是不如意事常居八九,倘若不能兩全其美,作家怎麽辦?作家通常並不是讀者的智囊,當人生當中缺少一個好方法時,通常不是由他發明。他該把那個有待解決的問題擱置呢,還是為了解決問題而不計任何方法?讀者是應該忍受問題存在,還是寧可在問題解決以後忍受其後遺癥與副作用?何去何從?常常引起有關人士的辯論。

作家們對此頗有不同的意見。有些人指出,作品對問題的解決乃是藝術上的解決,並非事實上的解決,文學藝術是“非功利的”、“非實用的”。如果一篇小說的結局是主角殺人,並非意味著事實上有此需要,而是如此安排有更好的藝術效果。《老虎與美人》裏面,國王為了懲戒正在戀愛中的一個青年,迫使他在虎柙之前冒險,那不過是要在悚栗震撼中顯示命運的詭秘莫測,而非表示國王所用的辦法可以推廣。另外有些人認為把人類的錯誤、愚蠢揭露出來,使世人知所警誡,也是文學的一種功能如果一篇小說的結局是殺人,其效果也許是使讀者心中消弭殺機。

這些話當然很對,不過容我指出,作家的用意本來可能是警世,但有時亦往往適得其反,劉伶“醉死”,何足為訓?但世上豈乏追慕“大人先生之風”的酒徒?多年前有一“神偷”,不知作了多少案子,後來忽然悔改信教,到處演講教人如何防賊。他的演講很有獨家之秘,但據說,有許多小偷追隨聽講,從中吸取經驗,改進自己的技術。壞人的進步總是比較快些。有人告訴我,他已搜集了二十種考試作弊的方法,皆有奇效而鮮為人知,他要用每一種作弊的方法作題材寫一個短篇,然後結集成書。他辯稱這是把弊端公開,使監考工作嚴密公正。我問,這如何能使學生不買這本書,只有監考的先生買這本書?我追問:你寫這本書時心目中潛在的顧客究竟是學生還是教師?他不能答覆。

保存人生經驗是文化大事,有些經驗尤其是情感方面的經驗,要靠文學作品保持傳遞。歷來有一種主張,如果某些經驗足以助人為惡,作家就應該把那經驗隱瞞起來。但是,站在作家這一方面看,隱瞞、粉飾、塗改人生經驗,可能要偽造人生,結果不免貶低文學的地位,使作品的素質下降,作家總是持文學本位的。再者,每一作家都會設想:我個人犧牲文學上的目標,別人是否也一樣?如果只有我一人犧牲讓步,徒然遜人一籌,於社會人心何補?作家總是持個人本位的。

我想,作家必須守住他的崗位,即使受人誤解,受人惡意批評,也在所不辭。但是,倘若作家從人生中汲取的是濁水,倒入人生之中仍是濁水,終非偉大的作家。我們希望他能以藝術造詣、人格修養、思想境界蒸餾那水,過濾那水,變濁為清,再還給湖海江河,他提高了人生,也提高了文學。作家表現人生,並不是像從山上搬一塊石頭那樣展示給讀者,而是像蠶吐絲那樣出自胸中,人生先進入作家的心靈,再化為物質媒介,然後這媒介再進入讀者的心靈,即使人生齷齪,只要作家的心胸不是齷齪的,作品就不會齷齪,只要作品不齷齪,讀者的心靈就不會齷齪,至少不會增加齷齪,其間絕未偽造,只是升華,絕非隱瞞,只是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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