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各種病因致瘋的人,已經釀成悲劇,夠痛苦的了,還有什麽閑情逸致在別人心靈深處的創傷上再做文章。豈不是缺德嗎?然而筆者的願望不是為了獵奇,拋出幾件有關瘋人的趣事,以供那些善端“三花茶盅的閑人,小院里搬弄是非、制造謠言的饒舌婦們酒後茶余的消遣,而是覺得這些在精神上失常的人,比起某些身體健康的正常人還保留了幾分善良的人性和良知。故不揣冒昧記錄數則,以廣見聞。

孝子他姓李,名志江,綽號“李瘋子。他有一副具有特殊功能的脾胃。水缸里發酵的菜渣、飯粒;垃圾堆里的廢電池、銹鐵釘、鉛筆芯;地上爬的大黑螞蟻、“偷油婆”,都是他的美味佳肴,人們見了都要發嘔倒胃的東西,他卻吃得津有味,從不發生食物中毒。春夏秋冬,一身單衣,無病無痛,長了一身李瘋子可謂瘋得出奇,但對待白花蒼蒼的老母卻十分孝敬,受到街鄰鄉里的美譽。只要他母親捧著飯碗,顫巍巍地走來,喊上一聲:“志江,吃飯了。”他便雙膝跪地皆恭畢敬地接過飯碗,望著老母含著淚水,叩首致謝。

小鎮上的市民說:“別看志江瘋了,比起那些打罵父母,六親不認的‘鬼冬哥’來,真有天淵之別。”

貞婦這個瘋女人,綽號叫“泡泡”。四十開外的年紀,整天穿紅掛綠,塗脂抹粉,打扮得怪里怪氣。有人說伊是“花癲”。有人又說是因為伊的丈夫在“文革”時,挨了對立派某人的殘酷報覆使伊一氣而瘋的。對伊的瘋史,小鎮上眾說紛紜,筆者無心考究。然而對伊經常手提一柄雪亮的菜刀,作為防身武器之細節,筆者倒作了一點調查和搜集。

按人性和常理說,對神經失常的人,人們應該存有同情和憐憫之心。然而在當今的社會上,卻有少數喪失人性的人竟然在這個瘋女人身上打主意。

“泡泡,過來,跟我回家睡覺去,玩一盤給你一張大團結。”

“玩一盤一張大團結,嘻嘻……”伊望著來人癡笑不已。當伊走近這個尋她開心的輕薄弟子時,竟從菜藍里霍地抽出那把雪亮的菜刀,嚇得對方魂飛魄散,抱頭鼠竄。從此,那些街娃和輕薄子弟再也不敢對伊產生邪念。邂逅相逢,就像躲煞一樣,敬鬼神而遠之。街談巷議說:“‘泡泡’”瘋子還知道貞節與羞恥。某些有知識的女人,為了大團結,竟去干那些為娼賣淫、偷雞摸狗之事,真是連‘泡泡’都不如呀!”見義勇為他的綽號叫“兔兒瘋”。是否因其母懷他時吃了兔肉成瘋的,這沒有科學根據。然而,這位“兔兒瘋”卻在逆境中練就一身過硬的功夫。冬天不穿棉衣,甚至赤膊亮腿,只披一條褲衩。渾身肌肉發達,黑黑發亮,不亞於健美運動員。更有一驚人絕招是:每夜躺在汽車站的水門汀坐凳上,頭枕一塊磚頭,春夏秋冬,鼾聲如雷,安然無羔。

一天深夜,小鎮青果街失火。睡在石板上的“兔兒瘋”看見了火光,“騰”地跳了起來,急忙跑到縣武裝部報警。由於報告迅速,撲滅及時,方未釀成大災。但奇怪的是,據說著火時也有不少人知曉,但卻隔岸觀火,無動於衷,有的還幸災樂禍,拍手稱快呢!義務清潔工這是從哪里流浪到小鎮上來的一位老婦人,不得而知。伊肩挑一擔破衣爛絮,重逾百斤,真是好體力。小鎮郵局對面商店的階沿便是伊每晚下榻之地。

每到夜霧降臨,燈火闌珊時,伊便要長聲吆吆地唱起來。什麽“觀音菩薩坐蓮台”、“紅太陽毛大爺”等含混不清的詞語接連不斷地冒了出來。有時還伴之以舞,又像扭秧歌,又像迪斯科,常逗得路人大笑捧腹。一曲歌罷,伊便手執掃帚認真地打掃街道。把這條垃圾遍地、傑塵四揚的大街掃得一干二凈,每天如此。人們說伊是“義務清潔工”,如果交通衛生部門評先進,我們要舉雙手投伊的票。

小鎮名流這是一個干瘦如柴,然而精神特別旺盛,衣著整潔,滿口馬列,愛唱川戲的“瘋老頭”,綽號叫“小鎮名流”。

小鎮的十字街口便是他發表演說,清唱川戲的舞台。一天某君剛進廁所“方便”,“小鎮名流”便站在廁所外面大呼其名說:“你昨個還不出來?老站著茅廁不屙屎,裝怪!”又一天,某街坊登梯上樓取物還未下來。“小鎮名流”便站在樓梯下怒吼著說:“她媽的×,光喜歡上,不喜歡下,這不是共產黨,這不是老百姓歡迎的父母官!”只要餐館里一放鞭炮,頭兒們魚貫而入時,這怪老頭便要高聲朗誦:“吃人家口軟,拿人家手軟,筷子頭上有階級斗爭”的座右銘。

父老鄉鄰說:“他人瘋心明白,說的有所指,話里有骨頭。”

細想一下,不無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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