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宣揚:作為一種創作風格的“後現代”(7)

因此,美並不僅限於傳統的藝術領域,而是發生在整個生存過程;美也不只是指審美主體同其審美對象的和諧統一,不是指主體審美活動的一次性快感滿足,而是指貫穿於人的生存始終的生活實踐本身。不僅不能將審美單純理解為藝術創造的獨有活動,同時也不能將審美當成某一位'主體'的特殊能力,因為任何將審美歸結為主體的說法,歸根結底還是從傳統的主體論或從主客二元對立的理論出發。須知,一旦將審美歸於主體的能力或活動,就勢必以主體約束審美,並終將葬送審美的絕對自由性質。審美的絕對自由性及其本身的無止盡超越性,是審美的生存本體論和自然本體論性質所決定的。美成為了人之為人的第一需要、基本要求、前提條件和基礎。正是審美的無限超越性,更集中地體現了人的生存不同於一般生物生存的特征﹕人絕不是為生存而生存,也絕不是單純為滿足身體生物需要而生存,而是為了追求審美的絕對自由目標而生存。正是在這個最高生存目標的推動下,人才有可能在哲學、科學、藝術、生產勞動和宗教活動形式中,不斷進行一次又一次的超越。

在當代時尚和消費文化甚囂塵上的時代,'美'的範疇,不論就內容和形式以及標準等各個方面,都發生了根本變化。最值得註意的是,當代美學重新強調審美活動的生活基礎及其個人生活風格的創造發明價值。伴隨著新型消費文化以及各種時尚的廣泛出現,當代美學往往結合實際的技術應用、生活風格、城市建築、工藝技巧以及媒體影像表現技巧等具體問題,探討審美在具體生活中的各種可能的性質,並因此而將康德所抽象探討的美學問題,更多地同實際生活中非常具體的品味(le go?t; the Taste; der Geschmack)活動聯系在一起。

如前所述,康德在其主要美學著作"判斷力批判"中,始終將'品味'和'審美'通用、並緊緊地聯系在一起(Kant, Ibid.: 57-251)。"品味判斷就是審美判斷(das Geschmacksurteil ist ?sthetisch) "﹔"在此,如果立足於其根基的話,品味的定義,就是﹕它乃是對於美的判斷能力(Die Definition des Geschmacks, welche hier zum Grunde gelegt wird, ist: da? er das Verm?gen der Beurtheilung des Sch?nen sei)"(Ibid: 57)。康德在這方面是有道理的。著名畫家德拉格魯瓦(Eugène Delacroix, 1798-1863)指出﹕"品味,也唯有品味,才比美更加稀有而珍貴。唯有品味,才有可能鑒別出美的所在﹔唯有品味,才能辨識具備創造天才的偉大藝術家"(Delacroix, 1942: 87) 。'品味'並不只是舌頭上的味覺,而是對於美的對象的感性、知性、理性、感情、意志以及各種人性能力的綜合性覆雜判斷活動,在這個意義上說,它固然應該成為審美的主要表現,而且,它也是人類生存的主要能力的體現。如果單純將品味限定在感性階段,那無疑將人的審美降低到動物感覺的程度﹔而且,也無疑使人自身喪失其尊嚴,因為眾所周知,幾乎所有的動物都有比人更敏感得多的味覺。其實,人之為人以及人之所以具有尊嚴,恰巧在於他能夠將品味提升到審美的層面,並賦予它以超越的特質。我們強調這一點,正是為了說明為什麽當代生存美學比歷史上任何傳統美學都把'品味'列為生存以及審美研究的最重要概念。生存美學之所以這樣做,不只是從理論和概念層次,而且,也從人類生存本體論以及當代審美實際活動的現實狀況出發。

在福柯的所有關於生存美學的論著中,從來沒有試圖對'美' 做出抽象而固定的定義。與此相反,在福柯的生存美學中,有的只是同具體生活方式、生活風格及個人舉止的'美' 的論述。在福柯的字典里,'美'、'審美' 和'品味'、'風格'具有同一個意義,指的是從生存本身獲得其自身的藝術性的生命力和審美魅力。同時,美、審美、品味和風格,都同時包括對美的創造和鑒賞兩方面,而四者是在生存審美活動的無止盡的創造遊戲中,相互關聯和相互推動。福柯在"主體的詮釋學"中,以大量篇幅敘述古希臘和羅馬時代的生存美學的審美觀點,但他從來沒有像蘇格拉底那樣,要求人們'端出'一個抽象的'一般美'(Plato, Menon)。福柯采用同蘇格拉底的一般化方式相反的途徑,具體地結合阿爾西比亞德(Alcibiade, 450-404 B.C.)、塞涅卡(Seneca, Lucius Annaeus [Sénèque], 4 B.C.-65)、艾畢克岱德(?pictète[Epiktetos], 50-125/130)和馬克?奧列爾(Marc Aurèle, 121-180)等人的說話、行動和舉止的表現形式,描述什麽是生存的美、審美、品味和風格(Foucault, 2001: 34; 57; 273; 289; 330-332; 386)。

美學本來是最能夠呈現人性特征的理論。康德曾把美學當成理論理性與實踐理性相結合的最高表現。康德特別強調美感中所包含的認識和道德因素,認為美是'真'與'善'的綜合判斷 (Kant, 1995[1788])。康德從肯定人類固有的審美能力出發,堅持認為,美學意義上的'美'以及審美感受,就其本質而言,不是來自天然的千姿百態和奇幻無比的美麗景象,而是更多地來自人的本性及其陶冶過程。康德為此將美感同感覺層面對外物的'舒適'(agréable) 感受區分開來。他認為,美是一種滿意的感受(un sentiment de satisfaction),它不同於純粹感覺的舒適。所謂舒適,只是對某種感覺產生愉悅感,例如對玫瑰的香味感到愜意。但美是發生在內在精神方面,並不停留在感覺層面;例如,只有在閱讀詩歌時,才會產生美感。閱讀詩歌並不是純粹的感覺行為,而是在感覺之外又要進行思想、體會、反思、回味、緬懷、融會貫通、情感融化和升華。顯然,舒適感帶有明顯的主觀性和個別性:對某人覺得舒適的,對另一個人就不一定有效。例如,張三喜歡玫瑰的味道,李四就不一定對玫瑰產生舒適感。然而,美是一種具普遍性和一般性的情感和秉性氣質,顯示為某種普遍性的滿意感。

所以,康德在他的《判斷力批判》中,強調品味判斷力是美學的(das Geschmacksurteil ist ?sthetisch),它既含有普遍性的品格,又同個人的主觀愉悅感密切相關。因此,康德把品味置於'自然的感性領域與自由的超越性領域之間',作為兩者之間的溝通橋梁而呈現在人的生活中。美學品味作為一種特殊的判斷力,是人所特有的審美能力,它既不同於尋求真理的理智,又不同於尋求善的實踐理性。在康德看來,審美判斷力不可能成為人的獨立功能,因為它既不能像理智那樣提供概念,也不能像理性那樣提供理念;它是在普遍與特殊之間尋求某種和諧關系的心理功能。但是,這種判斷力又不同於《純粹理性批判》中所說的'決定的判斷力', 而是一種'反思的判斷力',它是一種審美的合目的性的判斷力。這種'合目的性',恰恰同作為'目的自身' 的人的本質自然相通,因而也顯示了審美的最高人性價值。

盡管康德很重視美學的人性基礎,但他畢竟又使美學從實際生活領域抽象出來,使美學最終升至超驗的'崇高',成為少數天才藝術家所獨享的神秘天國。尼采為此嚴厲地批判了傳統美學的基本原則。他曾經深刻地說﹕"沒有別的東西是美的﹐只有人是美的(Nichts ist Sch?n, nur der Mensch ist Sch?n)﹔全部美學就是立足於這一簡單素樸的道理的基礎上,它就是美學的第一真理"﹔"如果試圖離開人對人的興致樂趣去思考美,就會立刻失去根據和立足點(Wer es losgel?st von der Lust des Mensch am Mensch denken wollte, verl?re sofort Grund und Boden unter den Fü?en)"(Nietzsche, 1980: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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