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衛·保護才能~寫作界口耳相傳的“寫作聖經”(12)

塞林格與短篇小說

盡管一些作家寫過長篇小說,但他們永遠只是短篇小說家。這一方面取決於他們風格的代表作正是他們的短篇小說,另一方面,也與小說的寫作方式有關。決定一篇小說是否長篇小說的因素並不完全在於字數。有的小說雖然字數上已達到長篇小說的篇幅,但它在本質上仍是短篇小說。海明威的《太陽照常升起》就是一例。這種篇幅上已達長篇卻在本質上仍是短篇的小說,一個衡量的標準就是:它以一種、惟一的一種風格明顯的因素(比如語言)一意孤行地將小說貫穿到底。我們可以將《太陽照常升起》與長篇小說的優秀典範《包法利夫人》比較,這一標準則更為清晰。

與海明威相似,塞林格也是一位雖然寫過長篇小說卻在本質上仍舊只是優秀的短篇小說家。用“仍舊只是”絕非貶低“短篇小說家”這一稱號。道理自然簡單:優秀的短篇小說家遠勝低劣的長篇小說家。理論上似乎人人都可以既寫短篇小說,又寫長篇小說;有些長年遺傳下來的外行話甚至表示——“寫短篇小說是寫長篇小說的基礎”,那意思似乎是,只要寫好短篇小說,寫長篇小說就不成問題了;或者是,要寫好長篇小說,必須先寫好短篇小說;或者是,一個優秀的長篇小說家,那他的短篇小說自然也不會差。事實卻告訴我們:有一部分作家實在是他們的天賦決定著他們的“長篇小說性”或“短篇小說性”,一如前文所說:一個作家是短篇小說家還是長篇小說家,並不取決於他是否寫過短篇小說或者長篇小說,而更取決於他們的“寫作屬性”。

通讀了塞林格的作品之後,發現長篇小說《麥田裏的守望者》和短篇集《九故事》之間的關系似乎是:前者是後者乃至塞林格其他更為艱澀、低調的作品的廣告詞。然而有心的讀者都清楚:塞林格最優秀的作品正是《九故事》,而我懷疑,如果塞林格不寫《麥田裏的守望者》,我們是否還有可能讀到他的《九故事》呢?正是《麥田裏的守望者》使它的作者紅得發紫,並使他那些原本艱澀的作品獲取了更多的閱讀。似乎現如今,能真正做到雅俗共賞、既能嘗試作者自己的藝術探索又能引起大眾興趣的作品很難出現了,但是“極雅”(藝術探索)和“極俗”(大眾興趣)分別體現在一個作家的不同作品的情況,卻是一個值得思索的事實。這或艱澀低調、或明朗輕松、大起大落的二元甚至數元並行的創作方式,在作家主觀上或許是他整個創作的力的均衡,在客觀上卻體現了作家對自己創作情況自有一份自知之明:他知道那些艱澀的,自己卻更為看重的作品在人間少有讀者,他需要仍屬於他自己風格之內的通俗之作為它們喚來讀者。

只有對“寫作的成效”感興趣的寫作狂才對寫“短篇”、寫“中篇”、寫“長篇”過敏,而真正的“有話要說”的寫作者,才會投入更多的精力於他那些要說的“話”,而無力關註他是否寫出了“長篇小說”。但是勢利的世界只對龐大之物更有興趣;塞林格未必看不到這一點。

1999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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