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象:海棗與鳳凰 ——《理想國》之八

寬侄:

臨出門收到你的習作,恰好讓我們在飛機上輪著讀,比看好萊塢電影有勁,謝謝!伯母說個別論斷的分寸把握似有瑕疵,提了意見,附上供參考。

文章之道,熟能生巧;但又不能太巧,流於雕琢或圓潤甜膩(那是浮華時代的通病)。要註意保持並錘煉一種樸素自然甚至粗獷的風格。只有個性化的不馴服的文字才是有力量的,而力量是藝術叢林的基本法則,沒有例外的角落。所以我不改你的文字,讓你慢慢領悟。

至於論說或思維的精確,可以通過翻譯來訓練。不知你註意沒有,現代漢語文學的主將多也是出色的譯家,這恐怕不是巧合。

太平洋上空還看了一本《後現代聖經文選》。內有一篇討論德國批評家本雅明(1892-1940)的翻譯理論,譏諷“啟蒙/現代主義”的立場是:意義像條魚,翻譯便是將它從這文本捕來放進那文本裏去。而本雅明認為,文本的意義不可能一網打盡;毋寧說語言是原意之“真諦”的牢籠,翻譯則是譯文與原文兩個文本間的對峙。通過字對字的沖擊(直譯)打破語句之墻,解放那被囚禁的“真諦”,將它再現於文本之間。所以偉大的翻譯,例如馬丁路德的譯經,乃是一“再造原意”的歷史事件,充滿了“令人戰栗的奧秘”(mysterium tremendum)。你看,說得多有詩意!由此想到,翻譯可刺激想象訓練思維----本雅明是認認真真譯過詩的。

翻譯視為“對峙”,等於說譯文有獨立於原文的價值,是文本呈現“真諦”於其中的那個意義世界的一扇門。換言之,翻譯不僅使譯文與原文對峙,而且還沖擊了先前的一切譯本,因為“真諦”的牢籠是原文與舊譯一道看守的。於是,考證名物、辨析誤譯也可看作這場對峙的一翼了,如上回講傳教士母語不精,紙草變蒲草的閃失(見前信《傳教士“七月流火”》)。我這兒再舉一例,仍用《聖經》裏常見的一種植物:海棗。

海棗(希伯來語:tamar,希臘語:phoinix)又名椰棗、波斯棗,是產於近東和北非的常綠大喬木。“羽狀覆葉叢生在莖端。漿果長橢圓形,形似棗子,可鮮食或作蜜餞......由莖浸出的液汁,可制砂糖或釀酒”(《辭海》海棗條)。經文中多有描述:如摩西率以色列子民出埃及,到葉林綠洲安營,那裏有十二股清泉和七十株海棗(象征以色列十二支族、七十長老,《出埃及記》15:27)。又如以色列人渡約旦河攻占的迦南重鎮耶利哥,多海棗,稱海棗城(《申命記》34:3)。海棗還是以色列的詩意的象征(《以賽亞書》9:13),節慶與和平的標記,如住棚節子民折海棗枝、柳枝敬拜上帝(《利未記》23:40)。《新約》記載,耶穌騎驢入聖城,百姓手持海棗枝(ta baia ton phoinikon)向“以色列的王”歡呼(《約翰福音》12:13),更是膾炙人口的一幕。

可是,和合本等中文舊譯把海棗一律誤作“棕櫚”或“棕樹”。我查了一下,這洋相應也是肇始於傳教士譯經誤讀欽定本;不求甚解,把palm tree等同於中國南方常見的棕櫚了。英語palm可泛指棕櫚科(palmae)樹木,包括棕櫚、椰子、檳榔、油棕、海棗等。但欽定本說到palm,都是date palm的簡稱,即海棗(《牛津大詞典》palm條)。棕櫚另有希伯來名deqel,但不是《聖經》詞匯。所以,這誤譯只能出自對欽定本而非原文的誤讀。

和上次一樣,我給你講一點歷史語言學知識吧。海棗的拉丁學名叫phoenix dactylifera,源於希臘語,意為“結棗的腓尼基樹”(以產地命名,猶如英語china,瓷器;希臘人稱迦南/古巴勒斯坦一帶為腓尼基,Phoinike)。希臘語“棗”(daktylos,本義手指,轉指海棗),經由拉丁語(dactylus)傳入歐洲中世紀俗語,英語“海棗”的詞源便是(符號“>”表示語詞演化方向):古普羅旺斯語datil > 古法語date > 英語date,海棗。

或許你註意到了,海棗那借自希臘語的學名像是英語的“鳳凰”(phoenix)。不錯,“鳳凰”也來自希臘語,直譯“腓尼基鳥”,與海棗是同一字。當早期基督徒聽到福音書上說“海棗枝”和“以色列的王”的時候,在他們心裏,是要把海棗與覆生的鳳凰,與腓尼基/迦南即以色列的福地,以及救世主的來臨,他們的全部希望,都系在一起的。但他們絕不會想到棕櫚。

上文提及馬丁路德(1483-1546)。譯經之初,他的希臘語和希伯來語造詣未深,困難不少;但他刻苦好學,天資極高。當時荷蘭大學者伊拉斯謨(約1467-1536)剛校訂了希臘語《新約》,並以拉丁文譯註,路德從中獲益良多,盡管伊氏是他最厭惡的論敵之一。當然,《新約》的內容他是爛熟於心的,僅用十一周就完成了德文初稿。但整部《聖經》前後持續了十二年,邊學邊譯,修訂達十一次之多,直至逝世。他除了鉆研原文,還寫信虛心求教,包括德語表達的問題。因為他長期在寺院生活,不熟悉百姓的生活語匯,而經文裏有許多牧民、農家和商人的故事。天道酬勤,一五二二年九月他的《新約》問世,初版三千(一說五千)冊立即售罄,當年十二月重印,盡管書價相當於一匹好馬。路德譯經的直接目的,是要揭露羅馬教會的腐敗,駁斥官方學說而重現經文的“真諦”。而上帝之言一旦從教士的專利變為蕓蕓信眾自由意志的“拯救史”(Heilsgeschichte),宗教改革就此發軔,歐洲分裂,高地德語(現代標準德語)率同德意志民族意識巍然崛起:“再造原意”果然是“令人戰栗”。

 

PS.

我讀的是已故馬瑞思(Richard Marius)老師的《路德傳》(1999)。馬老師生前為哈佛的學生寫作總教習兼劇院顧問,在英語系則講授馬克吐溫和福克納。永遠打著領結,彬彬有禮,一派南方(田納西州)紳士風度。他是希臘裔,早年曾鉆研神學,當過浸禮會牧師。後來進耶魯讀文藝覆興史博士而激發了學術興趣,生活因此轉向,終於以兩本探究偉人性格與信仰歷程的傳記《莫爾傳》(1983)和《路德傳》享譽學林。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

 

【註釋】

焦布林(David Jobling)等(編):《後現代聖經文選》(The Postmodern Bible Reader), Blackwell, 2001。

馬瑞思(Richard Marius):《路德傳》(Martin Luther: The Christian Between God and Death),哈佛大學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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