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這種記錄日常瑣事的小題目,斯蒂文森和塞繆爾·勃特勒各自采用了不同的方法,以期我們會對它們感興趣。斯蒂文森按18世紀的傳統方式,對素材加以雕鑿和修飾。他在這方 面雖然幹得相當出色,但我們在讀他的文章時總不免要擔心:若對這類題目老是這樣雕鑿和修飾下去,即使像他這樣的能工巧匠,恐怕也會有技窮之時的。對一塊小小的大理石,總不見得可以 沒完沒了地加工的。對此,他自己好像也感覺到了。他在文章的最後這樣寫道:"寂然獨坐,沈思良久——想到一個個女人的面孔,我無動於衷;想到一個個男人的業績,我心 如古井。我雖然事事關心,到頭來仍只想安於本分……"這裏顯然有一種空虛之感,表明他再也沒有什麽實實在在的內容可寫了。

勃特勒采用的則是另一種截然不同的方法。他仿佛是說:按你自己的思路去想,然後把你的想法盡量樸實地說出來就行了。就像那些陳列在櫥窗裏的海龜從硬殼裏向外伸頭露爪,勃特勒的 寫作也往往是從某一既定概念出發的。我們隨著他冷靜地從一個概念轉到另一個概念;有時,他讓我們看到某個痛心疾首的求婚者;有時,他使我們回想起蘇格蘭的瑪麗女王,她曾穿著一雙矯 正腳形的靴子在托騰南法院路附近的鐵匠鋪裏大發雷霆;有時,他又使我們意識到,現在也許已經沒有人會把古希臘悲劇之父埃斯庫羅斯放在心上了——如此等等;當然,其中會穿 插許多有趣的逸聞和嚴肅的思考。這之後,他就會對我們說:他寫文章是受人之約的,關於契普賽街的觀感只能在《萬象評論》中占12頁篇幅,所以他只好就此打住了。不過,和斯蒂文森一 樣,勃特勒也顯然很照顧我們的情趣。雖然他隨心所欲地寫文章,而且並不認為自己是在"寫作",但和那些只是模仿艾狄生風格的所謂"優秀作品"相比,像他這樣隨筆 不僅有自己的風格,而且也不容易寫。

盡管維多利亞時代的隨筆作家是千差萬別的,但有一點卻是相同的,那就是:他們的隨筆大多寫得很長,至少要比現在的隨筆長得多。這是因為,他們的讀者不僅有時間坐下來認認真真讀 刊物,而且還有較高的文化修養,足以評斷文章的得失——盡管這種修養是純屬維多利亞時代的。所以,那時在隨筆裏是完全可以談論重大問題的,即使文章寫得深奧一點也沒有 什麽關系,因為那時的讀者往往先在雜志上把隨筆瀏覽一遍,若覺得哪一篇有價值,他會在一兩個月後從結集出版的書裏再把那篇隨筆細讀一遍。然而,現在的讀者群已從一小批有文化修養 的雅士變成了一大批不那麽有文化修養的俗人了。對於這種變化,我們當然不能說它完全不好。只是,我們在這部《英國現代隨筆選》的第三卷裏看到,散文家貝瑞爾先生和皮爾蓬先生似乎 仍然堅持用最古老的方式在寫隨筆——雖然寫得不像過去那麽長,也不再那麽講究語調和措辭,但整體風格還是很接近艾狄生和蘭姆的。當然,麥克斯·皮爾蓬寫的那篇文 章和萊斯利·斯蒂芬的文章相比,也有一定差距。

盡管如此,我們卻沒有理由灰心喪氣。現代隨筆還是很有生機的;只是情況變了,對社會輿論如含羞草般敏感的隨筆作家自然會應順潮流而有所變化。區別僅在於:一個好的隨筆作家會盡 量變得更好,而一個壞的隨筆作家則可能變得更壞。貝瑞爾先生當然是個好的隨筆作家,因為我們看到他雖然大大壓縮了隨筆的篇幅,但內容還是很精彩的,筆調也相當靈活。至於皮爾蓬先生 ,若問他的隨筆究竟繼承了什麽?對現代隨筆又有何貢獻?那就一時很難回答了。因為這位作家全力以赴從事隨筆工作,而且毫無疑問是現在所有隨筆作家中最具自我意識的。雖然自蒙田以 後,隨筆越來越多地表現出了作家的自我意識,但在查爾斯·蘭姆去世後,隨筆中的自我意識又一度銷聲匿跡了。寫隨筆的馬修·阿諾德,決不等於生活中那個"馬特 ";瓦爾特·佩特在他的隨筆中也不是被人們親熱地稱為"瓦特"的那個人——他們給我們講了許多東西,但都不是他們的自我。讀者呢,一度也聽慣了隨筆作 家的告誡、教導甚至指責。但到了上個世紀90年代的某個時候,讀者突然驚異地發現,有個隨筆作家好像一點也沒有那種大人物的架子,而只是用親切的口吻、平易近人地在和他們交談。這 個作家從不教訓別人,也從不傳授學問,他只談自己的私事和喜怒哀樂;也就是說,他從不扮演什麽角色,他就是他,始終以自己的本來面目出現。我們現在談論的就是這位作家,他使用的 方法,就是作為一個隨筆作家本該使用的那種既難又險的方法。他自覺地而非無意識地、完全地而非有保留地把他的自我、他的個性帶進了文學。我們簡直說不出,作為隨筆作家的皮爾蓬先 生和生活中的那個"麥克斯"到底有什麽區別;我們只知道,他寫的每一個字都浸透了他的自我和個性。這是個人風格的勝利,因為個性對於文學來說雖必不可少,卻是最難處理的。 要想在文學中充分發揮個性,首先必須精於寫作之道。在寫作中,你既要是你自己,又不能完全是你自己——問題就在這裏。老實說,瑞斯先生在這部隨筆選裏所收的好幾位隨筆 作家都沒能成功地解決這個問題。在他們的作品中,我們看到的只是一些瑣碎的個人癖好,而非真正的個性。如果是在聊天,這當然不壞,有癖好的人往往是啤酒桌旁的好夥伴;然而在文學中 ,這就遠遠不夠了。只是髙雅、有趣,是沒用的,甚至博學多才也沒用;要討好文學這個"女伴",你必須首先滿足她一再提出的那個條件——要精於寫作之道。

對於這一點,可以說,皮爾蓬先生已達到了爐火純青的地步。不過,他做到這一點並不是因為他到詞典裏找來了許多花哨的多音節詞,也不是因為他善於寫出結構嚴密的長句,更不是因為 他用抑揚頓挫的音調取悅我們的耳朵。就這方面而言,他的幾個朋友——或許比他更有能耐,而他的文章之所以能寫得這樣靈活、這樣生動、這樣意味深長,關鍵就在於他寫得像 生活本身一樣真實。像這樣的隨筆,你是決不會讀過之後就丟在一邊的,而是像告別一個知心朋友,雖一時分手,卻終生難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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