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德勒·《如何閱讀一本書》(13)

第十三章·如何閱讀實用型的書


在任何藝術或實務的領域中,有些規則太通用這一點是很令人掃興的。越通用的規則就越少,這算是一個好處。而越通用的規則,也越容易理解—容易學會與使用這些規則。但是,說實在的,當你置身錯綜復雜的實際情況,想要援用一些規則的時候,你也會發現越通用的規則離題越遠。


我們前面談過分析閱讀的規則,一般來說是適用於論說性的作品—也就是說任何一種傳達知識的書。但是你不能只用一般通用的方法來讀任何一本書。你可能讀這本書那本書,或是任何一種特殊主題的書,可能是歷史、數學、政治論文或科學研究,或是哲學及神學理論,因此,在運用以下這些規則時,你一定要有彈性,並能隨時調整。幸運的是,當你開始運用這些規則時,你會慢慢感覺到這些規則是如何在不同的讀物上發揮作用。

要特別提醒的是,在第十一章結尾時所說明的十五個閱讀規則並不適用於閱讀小說或詩集。一本虛構作品的綱要架構,與論說性的作品是完全不同的。小說、戲劇與詩並不是照著共識、主旨、論述來發展的。換句話說,這些作品的基本內容沒有邏輯可言,要評論這些作品也要有不同的前提才行。然而,如果你認為閱讀富有想像力的作品毫無規則可言,那也是錯的。事實上,下一章我們會討論到閱讀那種作品的另一套應用規則。那些規則一方面本身就很有效,另一方面如果能檢驗這些規則和閱讀論說性作品規則的不同之處,還可以幫助你對閱讀論說性作品的規則多一層認識。

你用不著擔心又要學一整套十五個或更多的閱讀小說與詩的規則。你會很容易了解到這兩種規則之間的關聯性。其中也包括了我們一再強調的事實,你在閱讀時一定要能提出問題來,尤其是四個最特殊的問題,不論在閱讀什麼樣的書時都要能提出來。這四個問題與任何一本書都有關,不論是虛構或非虛構,不論是詩、歷史、科學或哲學。我們已經知道閱讀論說性作品的規則如何互相連貫,又是如何從這四個問題中發展出來的。同樣的,閱讀富有想像力作品的規則也是來自這四個問題,只不過這兩類作品的題材不同,會造成規則上的部分差異。

因此,在這一篇裏,比起閱讀的規則,我們會談更多有關這幾個問題的話題。我們會偶爾提一個新規則,也會重新調整某一個舊的規則。不過大多數時候,既然我們談的是閱讀不同讀物的方法,我們會強調基本要問的不同問題,以及會獲得什麼樣的不同的回答。

在論說性作品的部分,我們談過基本上要區分出實用性與理論性,兩種作品—前者是有關行動的問題,後者只和要傳遞的知識有關。我們也說過,理論性的作品可以進一步劃分為歷史、科學(與數學)、哲學。實用性作品則沒有任何界限,因此我們要進一步分析這類書的特質,並提供一些閱讀時的建議指南與方法。

※ 兩種實用性的書

關於實用性的書有一件事要牢記在心:任何實用性的書都不能解決該書所關心的實際問題。一本理論性的作品可以解決自己提出的問題。但是實際的問題卻只能靠行動來解決。當你的實際問題是如何賺錢謀生時,一本教你如何交朋友或影響別人的書,雖然可能建議你很多事,但卻不能替你解決問題。沒有任何捷徑能解決這個問題,只能靠你自己去賺錢謀生才能解決。

以本書為例。這是一本實用的書,如果你對這本書的實用性(當然也可能只是理論性)感興趣,那你就是想要解決學習閱讀的問題。但除非你真的學到了,你不可能認為那些問題都解決,消失不見了。本書沒法為你解決那些問題,只能幫助你而已。你必須自己進行有活力的閱讀過程,不只是讀這本書,還要讀很多其他的書。這也是為什麼老話說:只有行動能解決問題。行動只能在現世發生,而不是在書本中發生。

每個行動發生時都有特殊情況,都發生在不同的時間、地點與特殊環境中。你沒法照一般的反應來行動。要立即采取行動的特殊判斷力,更是極為特別。這可以用文字來表達,卻幾乎沒見過。你很難在書中找到這樣的說明,因為實用書的作者不能親身體驗讀者在面臨的特殊狀況時,必須采取的行動。他可能試著想要幫忙,但他不能提供現場的實際建議。只有另一個置身一模一樣情況的人,才能幫得上忙。

然而,實用性的書多少還是可以提供一些可以應用在同類型特殊狀況中的通用規則。任何人想要使用這樣的書,一定要把這些規則運用在特殊的狀況下,因此一定要練習特殊的判斷力才行。換句話說,讀者一定要能加上一點自己的想法,才能運用在實際的狀況中。他要能更了解實際狀況,更有判斷力,知道如何將規則應用在這樣的狀況中。

任何書裏包含了規則—原理、準則或任何一種一般的指導—你都要認定是一本實用性的書。但是一本實用性的書所包含的不只是規則而已。它可能會說明規則底下的原理,使之淺顯易懂.譬如在這本與閱讀有關的特殊主題的書中,我們不斷地簡要闡釋文法、修辭與邏輯原理,來解說閱讀規則。規則底下的原理通常都很科學,換言之,屬於理論性的知識。規則與原理的結合,就是事物的理論。因此,我們談造橋的理論,也談打橋牌的理論。我們的意思是,理論性的原則會歸納出出色的行事規則。

實用性的書因此可分為兩種類型。其中一種,就像本書一樣,或是烹飪書、駕駛指南,基本上都是在說明規則的。無論其中談論到什麼問題,都是為了說明規則而來的。這類書很少有偉大的作品。另一類的 實用書主要是在闡述形成規則的原理。許多偉大的經濟、政治、道德巨著就屬於這一類。

這樣的區分並不是絕對的。在一本書中,同時可以找到原理與規 則。重點在特別強調其中哪一項。要將這兩種類型區分出來並不困 難。不管是在什麼領域中,談規則的書都可以立刻認出來是實用性的。 一本談實用原理的書,乍看之下會以為是理論性的書。從某個程度來說,的確沒錯。它所討論的是一種特殊狀況中的理論。無論如何,你還是看得出來它是實用性的書。它要處理的那些問題的本質會露底。這樣的書所談的總是人類行為領域中,怎樣可能做得更好或更糟。

在閱讀一本以規則為主的書時,要找尋的主旨當然是那些規則。 闡述這些規則通常是用命令句,而不是敘述句。那是一種命令。譬如說:“及時一針,勝過事後九針。”這樣的規則也可以改為敘述式的說法:“如果你及時補上一針,就省下後來要補的九針。”兩個句子都是在提示 爭取時間的價值,命令式的語句比較強烈,但卻不見得就比較容易記住。

無論是敘述句或命令句,你總是能認出一個規則來,因為它在建議你某件事是值得做的,而且一定會有收獲。因此,要你與作者達成共識的那條命令式的閱讀規則,也可以改成建議式的說法:“成功的閱讀牽涉到讀者與作者達成共識。”“成功”這兩個字就說明了一切,意味著這種閱讀是值得去做的一件事。 

這類實用書的論述都是在向你表示:它們所說的規則都是確切可 行的。作者可能會用原理來說明這些規則的可信度,或是告訴你一些實例,證明這些規則是可行的。看看這兩種論述,訴諸原理的論述通常比較沒有說服力,但卻有一個好處。比起舉實例的方法,訴諸原理的論述比較能將規則的理由說明得清楚一些。

在另一種實用性書中,主要談的是規則背後的原理。當然,其中的主旨與論述看起來就跟純理論性的書一模一樣。其中的主旨是在說明某件事的狀態,而論述就是在強調真的是如此。

但是閱讀這樣的一本書,與閱讀純理論的書還是有很大的不同。因為要解決的問題終究是實用的問題—行動的問題,人類在什麼狀態下可以做得更好或更糟的問題—所以當聰明的讀者看到“實用原理”這樣的書時,總是能讀出言外之意。他可能會看出那些雖然沒有明說,但卻可以由原理衍生出來的規則。他還會更進一步,找出這些規則應該如何實際應用。

除非這樣閱讀,否則一本實用的書便沒有被實用地閱讀。無法讓一本實用的書被實用地閱讀,就是失敗的閱讀。你其實並不了解這本書,當然也不可能正確地評論這本書了。如果在原理中能找到可以理解的規則,那麼也就可以在由原理引導出來的規則或建議的行動中,找到實用原理的意義。

這些是你要了解任何一種實用性書籍,或是在作某種批評時的最高原則。在純理論性的書中,相同或反對的意見是與書中所談的真理有關。但是現實的真理與理論的真理不同。行為規則要談得上是真理,有兩種情況:一是真的有效;二是這樣做能帶引你到正確的結果,達到你的期望。

假設作者認為你應該尋求的正確結果,你並不以為然,那麼就算他的建議聽起來很完整,由於那個目標的緣故,你可能還是不會同意他的觀點。你會因此而判斷他的書到底實不實用。如果你不認同仔細、頭腦清楚地閱讀是件值得做的事情,那麼縱使本書的規則真的有效,這本書對你來說還是沒什麼實用性。

註意這段話的意義。在評斷一本理論性的書時,讀者必須觀察他自己與作者之間的原理與假設的一致性或差異性。在評斷一本實用性的書時,所有的事都與結果及目標有關。如果你不能分享馬克思對經濟價值的狂熱,他的經濟教條與改革措施對你來說就有點虛假或無關197痛癢。譬如你可能和埃德蒙·柏克(Edmund Burke)一樣,認為維持現狀就是最好的策略,而且在全面考量過後,你相信還有比改變資本不平等更重要的事。你的判斷主要是與結果達成共識,而非方法。就算 方法非常真實有用,如果所達到的目的是我們不關心或不期望的結果, 我們也不會有半點興趣的。

※ 說服的角色

以上的簡單討論,可以給你一些線索。當你在閱讀任何一種實用書時,一定要問你自己兩個主要的問題。第一:作者的目的是什麼?第二:他建議用什麼方法達到這個目的?以原理為主的書要比以規則 為主的書還要難回答這兩個問題。在這些書中,目的與方法可能都不很明顯。但如果你想要了解與評論實用性的書,就必須回答這兩個問題。

還要提醒你的是,前面我們討論過的實用作品的寫作問題。每一本實用的書中都混雜著雄辯或宣傳。我們還沒讀過一本政治哲學的書—無論是多理論性的,無論談的是多麼“深奧”的原理—是不是想說服讀者有關“最好的政府形態”的道理。相同的,道德理論的書也想 要說服讀者有關“美好生活”的道理,同時建議一些達到目標的方法。我們也一直試著要說服你照某種特定的方式來閱讀一本書,以達到你可能想要追求的理解力。

你可以知道為什麼實用書的作者多少都是個雄辯家或宣傳家。因為你對他作品最終的評斷是來自你是否接受他的結論.與他提議的方法。這完全要看作者能不能將你引導到他的結論上。要這麼做,他討論的方法必須要能打動你的心智。他可能必須激起你的情緒反應,左右你的意誌。

這並沒有錯,也沒有惡意。這正是實用書的特性,一個人必須要被 說服,以采取特定的思想與行動。實際的思考與行動除了需要理智以 外,情感也是重要的因素。沒有人可以沒有受到感動,卻認真采取實際 評論或行動的。如果可以的話,這個世界可能會比較美好,但一定是個不同的世界。一本實用書的作者認知不到這一點,就不算成功。一位讀者如果認知不到這一點,就像買了一堆貨物,卻不知道自己買了些什麼。

不想被宣傳所困惑,就得了解宣傳的內容是什麼。難以察覺的隱藏式雄辯是最狡猾的。那會直接打動你的心,而不經過你的頭腦,就像是從背後嚇你一跳,把你嚇得魂不附體一樣。這樣的宣傳手法就像是你吞了一顆藥,自己卻完全不知道。宣傳的影響力是很神秘的,事後你並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那樣感覺與思考。

一個人如果真正讀懂了一本實用的書,他知道這本書的基本共識、主旨、論述是什麼,就能覺察出作者的雄辯。他會覺察到某一段話是“情緒用字”。他知道自己是被說服的對象,他有辦法處理這些訴求的重點。他對推銷有抵抗力,但並不是百分之百的需要。對推銷有抵抗力是好的,能幫你避免在匆忙又欠考慮的情況下買東西。但是,一個讀者如果完全不接受所有內容的訴求,那就不必閱讀實用性的書了。

另外還有一個重點。因為實用問題的特性,也因為所有實用作品中都混雜了雄辯,作者的“性格”在實用書中就比理論書中還要來得重要。你在讀一本數學用書時,用不著知道作者是誰。他的理論不是好就是壞,這跟他的人格怎樣一點關系也沒有。但是為了要了解與評斷一本道德的論述、政治論文或經濟論著,你就要了解一點作者的人格、生活與時代背景。譬如在讀亞裏士多德的《政治學》之前,就非常需要知道希臘的社會背景是奴隸制的。同樣的,在讀《君主論》之前,就要知道馬基雅維裏當時意大利的政治情況,與他跟美第奇家族的關系。因此,在讀霍布斯的《利維坦》一書時,就要了解他生活在英國的內戰時期,社會中充滿暴力與混亂,使整個時代都沈浸在悲哀的病態之中。

※ 贊同實用書之後

我們確定你已經看出來了,你在讀一本書時要提出的四個問題,到了讀實用性的書時有了一點變化。我們就來說明一下這些變化。

第一個問題:這本書是在談些什麼?並沒有改變多少。因為一本實用的書是論說性的,仍然有必要回答這個問題,並作出這本書的大綱架構。

然而,雖然讀任何書都得想辦法找出一個作者的問題是什麼(規則四涵蓋這一點),不過在讀實用性的書時,格外是一個決定性的關鍵。我們說過,你一定要了解作者的目的是什麼。換句話說,你一定要知道他想解決的問題是什麼。你一定要知道他想要做些什麼—因為,在實用性的書中,知道他要做的是什麼,就等於是知道他想要你做的是什麼。這當然是非常重要的事了。

第二個問題的變化也不大。為了要能回答關於這本書的意義或內容,你仍然要能夠找出作者的共識、主旨與論述。但是,這雖然是第二階段最後的閱讀工作(規則八),現在卻顯得更重要了。你還記得規則八要你說出哪些是作者已經解決的問題,哪些是還沒有解決的問題。在閱讀實用性的書籍時,這個規則就有變化了。你要發現並了解作者所建議的、達到他目標的方法。換句話說,在閱讀實用性書時,如果規則四調整為:“找出作者想要你做什麼。”規則八就該調整為:“了解他要你這麼做的目的。”

第三個問題:內容真實嗎?比前兩個改變得更多了。在理論性作品中,當你根據自己的知識來比較作者對事物的描繪與說明時,這個問題的答案便出來了。如果這本書所描述的大致與你個人的體驗相似時,你就必須承認那是真實的,或至少部分是真實的。實用性的書,雖然也會與真實作比較,但最主要的卻是你能不能接受作者的宗旨—他最終的目標,加上他建議的達成目標的方法—這要看你認為追求的是什麼,以及什麼才是最好的追求方法而定。

第四個問題:這本書與我何幹?可說全部改變了。如果在閱讀一本理論性的書之後,你對那個主題的觀點多少有點變化了,你對一般事物的看法也就會多少有些調整。(如果你並不覺得需要調整,可能你並沒有從那本書中學到什麼。)但是這樣的調整並不是驚天動地的改變,畢竟,這些調整並不一定需要你探取行動。

贊同一本實用性的書,卻確實需要你采取行動。如果你被作者說服了,他所提議的結論是有價值的,甚至進一步相信他的方法真的能達到目的,那就很難拒絕作者對你的要求了。你會照著作者希望你做的方式來行動。

當然,我們知道這種情形並不一定會發生。但我們希望你了解的是,如果你不這樣做的話,到底代表什麼意思。那就表示雖然這個讀者表面上同意了作者的結論,也接受了他提出來的方法,但是實際上並沒有同意,也沒有接受。如果他真的都同意也接受了,他沒有理由不采取行動。

我們用一個例子來說明一下。如果讀完本書的第二部分,你(1)同意分析閱讀是值得做的。(2)接受這些閱讀規則,當作是達到目標的基本要件,你會像我們現在所說的一樣,開始照著閱讀起來。如果你沒有這麼做,可能並不是你偷懶或太累了,而是你並不真的同意(1)或(2)。

在這個論述中有一個明顯的例外。譬如你讀了一篇文章,是關於如何做巧克力慕斯的。你喜歡巧克力慕斯,也贊同這個作者的結論是對的。你也接受了這個作者所建議的達到目標的方法—他的食譜。但你是男性讀者,從不進廚房,也沒做過慕斯。在這樣的情況中,我們的觀點是否就不成立了?

並不盡然。這正好顯示出我們應該要提到的,區分各種類型實用書的重要性。某些作者提出的結論是很通用或一般性的—可供所有的人類使用—另外一些作者的結論卻只有少數人能運用。如果結論是通用的—譬如像本書,所談的是使所有人都能閱讀得更好,而不是只有少數人—那麼我們所討論的便適用於每位讀者。如果結論是經過篩選的,只適用於某個階層的人,那麼讀者便要決定他是否屬於那個階層了。如果他屬於那個階層,這些內容就適合他應用,他多少也有義務照作者的建議采取行動。如果他不屬於這個階層,他可能就沒有這樣的義務。

我們說“可能沒有這樣的義務”,是因為很可能這位讀者只是被自己愚弄了,或誤解了他自己的動機,而認為自己並不屬於那個結論所牽涉的階層。以巧克力慕斯的例子來說,他不采取行動,可能是表示:雖然慕斯是很可口的東西,但是別人—或許是他妻子—應該做給他吃。在許多例子中,我們承認這個結論是可取的,方法也是可行的,但我們卻懶得去做。讓別人去做,我們會說,這就算是交待了。

當然,這個問題主要不是閱讀的,而是心理的問題。心理問題會影響我們閱讀實用性的作品,因此我們在這裏有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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