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愛墾納達格友、UDN 格友、臉書朋友踴躍“詩寫小說”

◎台積電文教基金會.聯合副刊/主辦

以分行或不分行的形式“詩寫小說”!邀您以1字到300字(含標點符號)的篇幅書寫“微型小說詩”,請在徵稿辦法之下,以“回應”(留言)的方式貼文投稿,貼文主旨即為標題(標題自訂),文末務必附上e-mail信箱。

每人不限投稿篇數。徵稿期間即日起至2013年3月31日24:00止,此後貼出的稿件不列入評選。預計4月下旬公布優勝名單,作品將刊於聯副,並收錄於第十屆台積電青年學生文學獎得獎作品合集。
 
駐站作家:孫梓評、黃崇凱
 
投稿作品切勿抄襲,優勝名單揭曉前不得於其他媒體(含聯副部落格以外之網路平台)發表。聯副部落格有權刪除回應文章。

作品一旦貼出,不得要求主辦單位撤除貼文。投稿者請留意信箱,主辦單位將電郵發出優勝通知,如通知不到作者,仍將公布金榜。本辦法如有未竟事宜得隨時修訂公布。 聯副部落格網址 http://blog.udn.com/lianfuplay

�X�B: 【文學遊藝場‧第19彈】微型小說詩 - 聯副文學遊藝場 - udn部落格 http://blog.udn.com/lianfuplay/7345540#ixzz2O0g4Vt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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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詩寫作論壇】詩與小說搞曖昧:

◎小熊老師(林德俊)
 
你喜歡長話短說,還是短話長說?

詩人大抵是"長話短說"的,言簡意賅,大量留白,好讓讀者用自己豐沛的"想像力"去填補。

那麼,難道小說家們普遍傾向"短話長說"嗎?小說家看似是短話長說的,他們善於運用虛構的故事去揭露人生的真相,為了要托出"人生如夢"、"人性本惡"或"人無法超越宿命"等等諸多終極命題,小說家刻畫人物、描述場景、鋪設情節、製造衝突、掀起高潮……種種迂迴的功夫,就為了在關鍵的一瞬將讀者拋擲到一個巨大的震撼或深刻的頓悟狀態。為了完成一篇作品,小說家看起來比詩人忙碌許多。

然而,小說家在"短話長說"之餘,應該也是「長話短說」的。鄭清文曾提及他奉行海明威的文學冰山理論,文學作品就像冰山一樣,被寫出來、讀者可見的,僅占八分之一,其他的八分之七隱藏在海面下,得由讀者自行潛入發現……

寫一個典型人物,其實是寫一個集體(一個世代或一個族群),此種以局部表整體的精神,恰呼應了詩"少即是多"、"在有限裡追求無限"的形式特質。

在精神上,小說確實"小"說,不"大"說,好的小說家要懂得"藏"答案,就像許榮哲《小說課》這本文學教本的書名副題"折磨讀者的秘密"所暗示的,寫小說是一種折磨讀者的遊戲。

用馬奎斯的話來說就是:每篇好小說都是這個世界的一個謎。讀詩也像在走迷宮,詩中鋪設的是語言之謎,小說中鋪設的是故事之謎。

在形式上,小說的長短有愈來愈兩極化的發展。長篇小說依然長,短篇小說卻有短到不能再短、短到比詩更短的趨勢。

我在編輯台,或在網路上、書店裡瀏覽小說作品的經驗,深深感受到兩岸小說家在創作習性上的大不同。其中一項差別是,大陸小說家喜歡“比長”,一篇小說動輒洋洋灑灑十萬字,巨構式的書寫展現大氣魄;台灣小說家則似乎喜歡「比短」,此現象或可歸因到此地文學刊物並無太多發表長篇小說的空間。

加上過去二十年來報紙副刊逐漸輕量化,1980年代開始盛行的“極短篇”(約1500字內)走到新世紀已略顯疲態,比極短篇更短的“最短篇”(約500字內)成為當今最夯小說文體,這使得台灣小說家在精鍊文辭、濃縮情節、藉寫出迷人局部創造理想留白的功夫高人一等。

這麼一來,結果是,當簡短如詩的小說,遇上有說故事企圖的詩(有些詩甚至充滿了對話,而對話恰是小說形式之主流),到底誰比較小說?誰比較詩?恐怕要讓文學評論家傷透腦筋了。

可別以為最短篇已是極短之短。聽過“十字小說”嗎?那是怎麼一回事?如今簡訊文學大行其道,把一篇小說拆成每篇70字分次“連載”已不夠看。乾脆寫出一篇只有70字的小說?嗯,你可以再乾淨俐落些,把小說之“小”繼續向下推進,寫出一篇只有10字以內的小說。

十字小說或許令你感到不可思議,連一首小詩都很難低於10字,何況是要負載一系列事件的虛構敘事作品呢?

可是據說海明威很早之前就無意間完成了微型小說的創舉,只有6個字。那是他在酒吧與人打賭的產物,為了證明小說家能寫出這麼短的小說,他不假思索的完成了。
 
待售:童鞋,新品。(For sale:baby shoes, never worn.)
 
嚴格來說,此篇6字文本並未出現任何一個故事所必備的“事件”及更細部的“情節”,沒有推動事件不可或缺的“人物”,“場景”的刻畫也付之闕如。但這6個字提供了它們(事件、人物、場景)的“引子”。

一雙不曾被穿過的童鞋,等待被購買。如果我用“想像力”去理解這個故事,此處至少涉及了兩個可能人物,賣鞋的人與買鞋的人,場景可能在實體鞋店裡或拍賣網站上,假設是在實體鞋店裡,那麼“新品”的強調顯得可疑,一般鞋店不都賣新鞋嗎?這可能是一雙看起來十分古舊,但確實沒人穿過的鞋,它是一雙充滿歷史的“新鞋”,該不會被下了詛咒或施了魔法吧……

短短個6個字,僅僅做為引子,卻能開啟“多向”發展的敘事可能。這篇小說十分適合拿來作為小說接龍遊戲的起始文本,各人可用各自的想像力去發展故事,讓這6個字沒完沒了。

受到海明威六字小說的啟發,聯副文學遊藝場2010年曾開辦“十字小說”網路徵稿,徵文規則如下:

【十字小說‧遊戲規則】
 
徵求只有“10個字”的小說。內文字數限制:10個字內(不含標點符號);標題字數限制:10個字內。……貼文主旨即為標題……
 
根據規則,這十字小說其實可以不止於10字,標題不計在10字之內,另擁有10字的篇幅,因此至多可以寫20字。

該回徵文邀請幾位小說家進行示範,出過詩集的小說家駱以軍的作品相當精鍊,〈黎明〉一篇,人事時物具體而微,只差沒有「地點」的交代。
 
〈黎明〉 ◎駱以軍

在我變回鳥人前親了她。
 
人:我、她
事:親了她
時:黎明
地:?
物:鳥(動物)。
 
“變回”(人→鳥人),用得巧妙,因有隱而未述的“變成”(鳥人→人),才有後來的“變回”。這或許是一個人獸戀的淒美愛情故事,其“詩意”之處在「親吻」被賦予“黎明”的意象,這意象不止於眼前的黎明,更是人生的黎明。重點是,親了她之後呢?可以再也不變回鳥人了嗎?這是青蛙王子故事的變形嗎?

不同於駱以軍〈黎明〉的奇幻色彩,甘耀明的十字小說示範作〈新婚夫妻〉市井人間之味十足。
 
〈新婚夫妻〉 ◎甘耀明
 
吵,打。
分,她痛心,他痛快。
 
以三個字俐落的交代出具因果關係的事件序列:吵→打→分。分手是結局,事件主角歧異的心理感受最後也被描繪出來。為何"他痛快"?這"吵→打→分"的戲碼該不會是他的一場預謀?標題"新婚夫妻"深化了故事的懸疑性,理應享受甜蜜的新婚夫妻,卻出現如此戲劇性的發展,耐人尋味。

詩的語言注重意象性與音樂性,若以詩化程度來比較駱以軍〈黎明〉與甘耀明〈新婚夫妻〉,前者在意象性取勝(黎明/親,畫面感鮮明),後者透過句讀、斷行、對偶製造節奏感,在語言的音樂性取勝,兩者各擅勝場。

或許因為字數太少,各路寫手躍躍欲試乃至姑且一試,十字小說徵稿,來稿數量竟超過八千篇。聯副文學遊藝場該期駐站作家李儀婷表示,許多來稿作品並不能稱之為"小說",因小說首重節奏、動作以及故事性。

有了比喻、象徵,可讓小說接近詩,但沒有故事便難以成為小說,故事是小說的基本面。由此可見,詩與小說當有重疊地帶,詩亦可敘事,小說亦可抒情,但小說可以不抒情,卻不能不說故事。

在我看來,具有詩味的小說,往往特別注重特殊詞語的字斟句酌,每一細節有其獨到之處。從篇幅之"短"來思考詩與小說之近似化,是一個角度,但若僅此一個角度,會顯得"以貌取人"。

詩與小說趨同的真正核心,應該是"想像力",大江健三郎在《小說的方法》裡花了一章的篇幅專論想像力,他說:「以全新的視線觀察自己周圍的人和事的時候,自己的想像力立刻開始顫動……事物與人的赤裸裸相遇以及由此產生的'陌生化'作用,就是所有想像力的出發點。"

想像力是一種陌生化的能力,貼著現實又高於現實,好的詩與小說,都倚賴這樣的能力,並能強化這樣的能力。
 
●本文轉載自《明道文藝》2011年5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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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 by 雁南飛 on March 29, 2013 at 1:46pm

◎「微小說」的簡易構圖如次:

一、把一篇微小說壓縮至 30~300 字之間是可行的。

二、只要清思淨慮,可以兩天時間構思撰就超微小說。

三、微小說的要素:場景+人物+事件+節奏+驚歎。

四、微小說的特色:精鍊文字+清新情節+剎那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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