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爾瑪·拉格洛夫《尼爾斯騎鵝旅行記》(9)

男孩子當然除了急著快回到家里之外,別的什麽想法都沒有,所以他一時之間不知道應該怎樣回答才好。

“我還以為,你和我,咱倆一直是冤家對頭吶,”他終於這樣回答說。可是雄鵝似乎早已把這些全都拋到腦後去了,他只牢記著男孩子剛才救過他的性命。

“我只想趕快回到爸爸媽媽身邊去,”男孩子說出了自己的心思。

“那麽,到了秋天我一定把你送回去,”雄鵝說道,“除非把你送到家門口,我是不會離開你的。”

男孩子思忖起來,隔一段時間再讓爸爸媽媽見到他,這個主意倒也挺不錯。他對這個提議也不是一點不動心的。他剛要張口說他可以同意一起去的時候,他們倆聽到身背後傳來了一陣呼啦啦的巨響。原來大雁們全都一齊從水中飛了上來,站在那兒抖掉身上的水珠。然後他們排成長隊,由領頭雁率領朝他們這邊過來了。

這時候,那隻白雄鵝仔細地觀察這些大雁,他覺得自己心里很不好受。他本來估計,他們的相貌會更像家鵝,而他可以更感覺到自己同他們的親屬關系。他們的身材要比他小得多,他們當中沒有一隻是白顏色的,反而幾乎隻隻都是灰顏色,有的身上還有褐色的雜毛。他們的眼睛簡直叫他感到害怕,黃顏色、亮晶晶的,似乎眼睛背後有團火焰在燃燒。雄鵝生來就養成了習慣,走起路來要慢吞吞、一步三搖頭地踱方步,這樣的姿勢最為適合。然而這些大雁不是在行走,而是半奔跑半跳躍。他看到他們的腳,心里更不是滋味,因為他們的腳都很大,而且腳掌都磨得碎裂不堪,傷痕斑斑。可以看得出來,大雁們從來不在乎腳下踩到什麽東西,他們也不願意遇到了麻煩就繞道走。他們相貌堂堂,羽翎楚楚,不過腳上那付寒酸相卻令人一眼看出他們是來自荒山僻野的窮苦人。

雄鵝對男孩子咬耳朵說道:“你要大大方方地回答問話,可是不必說出來你是誰。”剛剛來得及說了這麽一句話,大雁們就已經來到了面前。

大雁們在他們面前站定身軀,伸長脖子,頻頻點頭行禮。雄鵝也行禮如儀,只不過點頭的次數更多幾次。等到互致敬意結束之後,領頭雁說道:“現在我們想請問一下,您是何等人物?”

“關於我,沒有大多可說的,”雄鵝說道,“我是去年春天出生在斯堪諾爾的。去年秋天,我被賣到西威曼豪格村的豪爾格爾·尼爾森家里。於是我就一直住在那里。”

“這麽說來,你的出身並不高貴,本族里沒有哪一個值得炫耀的,”領頭雁說道,“你究竟哪兒來的這股子勇氣,居然敢加入到大雁的行列里來?”

“或許恰恰因為如此,我才想讓你們大雁瞧瞧我們家鵝也不是一點沒有出息的。”

“行啊,但願如此,假如你真能夠讓我們長長見識的話,”領頭雁說道,“我們已經看見了你飛行得還算可以,不過除此之外,你也許更擅長於別的運動技能。說不定你善於長距離遊泳吧!”

“不行,我並不高明,”雄鵝說道。他隱隱約約看出來領頭雁拿定主意要攆他回家,所以他根本不在乎怎樣回答,“我除了橫渡過一個泥灰石坑,還沒有遊過更長的距離,”他繼續說道。

“那麽,我估摸著你準是個長跑冠軍嘍!”領頭雁又發問道。

“我從來沒有見到過哪個家鵝能奔善跑,我自己也不會奔跑。”雄鵝回答說,這一來使得事情比剛才還糟糕。

大白鵝現在可以斷定,領頭雁必定會說,她無論如何不能夠收留他。他非常驚奇聽到領頭雁居然答應說:“唔,你問題回答得很有勇氣。而有勇氣的人是能成為一個很好的旅伴的,即使他在開頭不熟練也沒有關系。你跟我們再呆一兩天,讓我們看看你的本事,你覺得好不好?”

“我很滿意這樣的安排,”雄鵝興高采烈地回答。

隨後,領頭雁撅撅她的扁嘴問道:“你帶著一塊來的這位是誰?像他這樣的傢伙我還從來沒有見過吶。”

“他是我的旅伴,”雄鵝回答說,“他生來就是看鵝的,帶他在一起旅途上是會有用處的。”

“好吧,對一隻家鵝來看大概有用處,”領頭雁不以為然地說道,“你怎麽稱呼他?”

“他有好幾個名字,”雄鵝吞吞吐吐地說道,一時之間竟想不出來怎樣掩飾過去才好,因為他不願意泄漏出這個男孩子有個人的名字。“噢,他叫大拇指兒,”他終於急中生智這樣回答說。

“他同小精靈是一個家族的嗎?”領頭雁問道。

“你們大雁每天大概什麽時候睡覺?”雄鵝突如其來地發問說,企圖這樣避而不答最後一個問題。“到了這麽晚的時候,我的眼皮自己就會合在一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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