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普樂:《毛時代的衣食住行》4

對於縣城乃至農村人來說,行,主要就是徒步,俗稱“起旱”。幹部下鄉,徒步;學生上學,徒步;走親訪友,徒步;遷徙搬家,更是徒步。那時候的人 特別能走路,一天走上六七十裏不在話下。汽車站最早在縣城北門,幾輛木廂汽車,兩邊很小的窗子,後面開門;有點象囚車,也有點象郵車,還有點象裝豬的車。 只開往蕪湖、繁昌、南陵,班次也不正常。後來在蘇紅廣場做了個新車站,比較象樣了,開往外地的班車也多了一些。到蕪湖是一元二角五分,到合肥是二元四角。 1958年之前,青弋江上沒有橋,汽車出城要過輪渡。有一艘鐵質擺渡船,方形,俗稱“鐵烏龜”。汽車開到渡船上,兩岸工人以繩索拉動,渡船便象烏龜鳧水一 樣,慢慢地到了對岸。公路為砂石鋪成,路況極差,坑坑窪窪;發大水的日子,不能通行。跑趟蕪湖至少要半天,楊毛埂一段特別亂糟糟,經常出事故。跑合肥則更 難。過長江須輪渡。此輪渡進步一些了,機動,也大得多,可以同時擺渡幾輛汽車。屆時,旅客必須下車,隨車站立於輪渡上。輪渡很慢,蒼茫的江水之中如一只甲 蟲,隨波逐流。因此,兩岸等待輪渡的車輛總是排起長長的隊伍,望不到盡頭。過了輪渡,必在附近小飯館吃午飯,是運輸公司指定的。飯菜很差,且貴,裹腹而 已。全是砂石路,萬般難行。汽車象個老年病人,“哼哧哼哧”地“哼”到合肥,常常是夕陽西下,夜幕將臨。

要去上海,必須先坐汽車到繁昌一個什麽火車站,那裏每天有一班開往上海的火車。

涇縣崇山峻嶺,公路裏程甚少,緣於修築之艱難。交通問題一直是困擾人們的難題。王樂平在涇縣任領導多年,是個想幹事的人,為涇縣的公路建設動了不少點子,出了不少力。蘇紅公社的桃嶺公路就是在他的規劃與領導下建成的。這地方窮鄉僻壤,山高路險,盤山繞道,實非易事。

縣城無公交,更無出租車。只有幫人運送行李物品的挑夫,和拉板車的工人。及至三輪車、“達雅機”出現,已經是後來的事情。

還有“雞公車”——鄉間常用的一種獨輪車,既是運輸工具,也可用作交通公具。小時候在榔橋,經常看見從縣城來的車隊,一行十個八個,“吱吱呀 呀”,覺得很壯觀。車子系質地緊密的木料制作,大大小小的榫頭結構而成。一實心木輪,上面鋃裹著鐵片;用長了,鐵片磨得雪亮。最前端還有一個很小的輪子, 謂之“雞公嘴”,是過溝過坎時臨時作過渡支撐用;也可以穿起繩索由人在前方拉動,上坡時幫助前行。推車人在後面把握兩邊的車柄把手,同時掌握平衡,用腰上 的力推動車子。很講究技巧。中間有隆起的木結構“隔斷”,將車分為兩半,是承載重物的地方。可以將要運輸的東西,如幾袋稻谷,數根木料,磚瓦石灰,柴禾家 具,捆綁牢定。也可以載人。人坐在上面,斜斜地依靠在“隔斷”上(一般須墊上被子)。腳力不濟的老人小孩,走親戚的小媳婦,常坐這種“雞公車”。我多次見 過,覺得很有風味。也有人說,這就是諸葛亮發明的“木牛流馬”,恐怕是穿鑿附會。

自行車是頗受人們歡迎的代步工具。一般單位都要努力弄一輛乃至幾輛自行車,或購買(要票證),或上級發放,或通過別的途徑弄來舊車。早先文教局 有二輛自行車,都是上海永久牌。其中一輛公用,誰下鄉、誰有公事,誰用。晚飯後總有人將車推出來,在門口空地上騎玩。我就是那時候學會的。因為這輛車用的 人多,壞得也快。還有一輛車歸郝局長專用。那時候沒有轎車,領導專用一輛自行車,大家覺得正常。郝局長上班下班,乃至下鄉(譬如去潘村中學),都騎自行 車。他車技很好,不但能一只手把握龍頭上車下車,還能作短暫停車,還能在很窄的田埂上騎行,過小溝小坎時居然不下車——先將前輪拎一把,再將後輪拎一把, 就過去了。叫人看得發呆。我就差多了。在潘村中學時,有一次騎公家車子往縣城,行至山口鋪一段下坡,我得意忘形了,不慎摔倒,膝蓋處摔成一大創口,鮮血直 淌。趕緊到縣醫院包紮醫治。那時候縣醫院在“天主教堂”,也就是後來的“人武部”。

上海永久牌自行車是萬眾矚目的名牌。還有“鳳凰”、“飛鴿”,都很好。一部自行車的價格大約150元人民幣。那時候工資低,一般僅夠維持一家人 吃飯;甚至寅吃卯糧,月月虧空,要多長日子才能攢夠這麽多錢?而且要票證。自行車票不是長年發,而是偶爾一次,數百人中難得一張。於是托關系走後門則不言 而喻。

出門辦事,到外地出差,住宿問題常令人困擾。那年月控制人們出行,旅社甚少;且都是國營集體,官商作風十分嚴重,大都不作為或不想作為,諸多不 便常令住宿人尷尬不已。無論去哪個城市,無論多晚到達,必須去“住宿接待站”排隊登記,然後持單到指定的旅社住宿。一個城市,多半在東南西北各處設立幾個 “接待站”,不常出門者難以找到。各旅社不得自行接待住宿。如果信息訛錯,指定的旅社住滿了,沒有空位,還得折回接待站重新分配。我就遭遇過這種折騰。旅 社多為統鋪,十幾個人一大間。即便二人間三人間,乃至單人間,房門都是不能從裏面拴扣的,旅社職工可以不經旅客許可隨意打開。房門上有一塊小小的長方形玻 璃窗口,可以直接窺視房內。那是“階級鬥爭”的產物,以防旅客在裏面搞“反革命活動”。

經常住不上旅社,而不得不住澡堂。住澡堂也得由“接待站”分配,得等到晚上十點鐘以後才能入住。這時候洗浴的人走光了,澡堂職工略事整理,搬出 又臟又潮的棉被,一個鋪位上放一床(下面有一塊厚墊),就是今晚的睡具了。有一次我去蚌埠出差,也是住的澡堂。回家不幾天,一家人其癢無比。小兒子尚不會 說話,身上抓得指痕累累,夜不能寐。我們感覺不對勁,第二天認真翻查,發現染上了虱子。於是全家徹底翻騰,從床單、蓋被、蚊帳,到內外衣物,全部用 “666粉”浸泡,開水煮,太陽曬……經數日折騰,才將虱子滅絕。留下深刻記憶。

我們也特別忙碌。忙於政治運動,忙於“義務勞動”;忙於“鬥私批修”,忙於 “興無滅資”,忙於整肅別人或遭別人整肅;忙於“棄小家顧大家”,忙於“支援世界革命”,忙於“解放全人類”……我們被權力者以“革命”的名義“綁架” 了,以至無力顧及家庭,無力顧及家人的健康與安全,無力盡到自己應盡的家庭責任。一年夏天,農村“雙搶”季節,機關學校、商店廠礦的幹 部職工,乃至街道居民,都得無償地去生產隊邦助割稻。我們不敢怠慢,更不敢提出困難。一天,我與妻子天未亮即奔往田間。兒子才一歲多,讓他獨自睡在床上。 兒子醒來後發覺大人不在,大哭,赤腳跑到門口嘶叫。然而門鎖了,好心的鄰居也打不開,只得隔著窗口安慰他。直到十點多鐘,我們回家以後,兒子還在抽泣不 止。今日記起還覺得後怕:如果孩子出了事故,豈非終生悔恨?而當時卻不,以為割稻比孩子安全重要,以為我等之徒就該積極參加,不得討價還價。只能寄希望於 僥幸。好在孩子只是受了委曲,沒有釀成苦果。

有的人家則遺恨終生。鄰裏一戶人家,夫妻倆都上班去了,幼小的兒子睡於床上未醒。大人遂以被褥枕頭擋住床沿。以為這樣可以安全。誰知小孩翻落到 水泥地上,撞擊腦袋,三日後夭折。還有一戶,丈夫在縣委機關工作,妻子是教師。都要上班,都很忙。遂將幼小的兒子以布帶綁在椅子上,囑其自己玩。妻子以為 上完一堂課即回,不會有大礙。誰知兒子連椅帶人摔倒,也是撞傷頭,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人性常常是脆弱的。既然謊言重覆一千遍可能成為“真理”,本來的人性也就漸漸被扭曲了。乃至於那樣的麻木不仁,那樣的漠視生命,以為一切都是那樣的天經地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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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計劃經濟年代的票證

“票證”這兩個字,現在人們的理解:“票”——應該是鈔票、郵票、電影票、門票等等;“證”——應該是身份證、選民證、工作證、學生證等等。總 之,在現在的人們看來:“票”是代表價值的;“證”是證明身份的。現在只要有鈔票,就可以買各種貨。只要是公民,就理所當然的有各種“證”,來證明你的身 份。然而,在改革開放前的計劃經濟年代,各種“票證”的概念與現在是不完全一樣的。那時的各種“票證”,對每個人和每個家庭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在日常生 活中是必不可少的。

那時有各種各樣、名目繁多的“票”和“證”。“票”就有:糧票、油票、布票、棉花票、豆腐票、肉票、肥皂票、糖票等等。以上這些票是按人定量每 月(年)發放的,而且是定點供應的。還有一些緊俏物資的票,既不定量也不定時,如手表票、縫紉機票、自行車票等。還有逢年過節,根據物資的多少,臨時發一 些酒票、香煙票、香菇票、木耳票、粉絲票等。以上這些票多數是發給有城鎮戶口吃商品糧的居民的,農民能發到的票只有其中小部分,如布票、棉花票、肥皂票 等。

“證”主要的是購糧證和購貨證。購糧證是和糧票同時使用的,去糧站買糧食缺一不可。購貨證主要是買鹽(鹽也是定量的,每人每月1市斤)。購貨證 還可以購買臨時分配的食品和生活用品,購貨以後,要進行登記,以免重購。購貨證也發給農民,讓他們買鹽和其他由供銷合作社憑計劃供應的少量的食品和工業 品。

民以食為天,吃飯是人們的第一件大事。因此,糧票是最重要的票。糧票按年齡和工種進行定量。當時的糧食定量分得很細,比如:縣機關幹部、教師、 醫師每人每月27斤,區鄉幹部33斤,居民24斤,大學生33斤,中學生22斤到24斤,兒童15斤。工人按工種:特殊工種45斤,重體力勞動工37斤, 一般體力勞動工30到33斤,輕體力勞動工27斤等等。在每人的定量裏包括熟食票每人2斤。用熟食票可以買大餅、油條、包子和餅幹等副食品,可以到飲食店 買面條和米飯,也可在省內流動使用,因此當時的熟食票是很寶貴的。

如果出差到外地,要用定額的固定糧票,到糧管所去換省內流動糧票和全國流動糧票。出差和下鄉每人每天有半斤糧票補貼,到農村付給搭夥的農家每天1.25斤糧票。出差到食堂去吃飯,都要用流動糧票,購買飯票才能用餐。

缺糧的農民使用農村返銷糧票和農村購糧證。還有飼料票,專門供應畜牧場和少數的養豬專業戶。對投售農副產品的農民,按不同的產品、數量進行糧食獎售,發給獎售糧票。

軍隊也使用“軍用價購糧票”。部隊憑此糧票,可以直接到任何地方的糧站去購糧,而且不用給鈔票。由糧食部門憑此糧票向有關部門結賬。

油票和布票以及其他的票,也是很重要的票。這些票都是按人頭發放的:油票每人每月0.25斤,布票每人每年3尺1寸,棉花票每人每年0.5斤, 肉票每人每月1斤(1斤肉票可以買1斤雞蛋),豆腐票每人每月3斤,肥皂票每人每月1塊,糖票每人每月0.25斤。在1960年至1962年的三年困難時 期,各種定量都進行了削減。比如:糧票每人每月減2斤,布票減到1尺7寸,肥皂票減到半塊。其他票供應的物資也不同程度的削減。總之人們都過著緊巴巴的日 子。

自行車、手表、縫紉機是當時人們追求的高檔商品。由於物資極度的匱乏,因此,很少有票發,一個單位一年只能發到一二張票。發給誰?使當時的領導 很傷腦筋,於是要大家發揚風格,互相謙讓,或者照輪。有的單位實在分不下去,為了避免矛盾,就采取抓鬮的方法,誰抓到就歸誰去買。我1962年結婚時,愛 人的單位分給她一張縫紉機票,買了一台西湖牌縫紉機,在當時它是我家最奢侈的工業品,現在還完好無損,成了我家的傳家寶。遂昌中學的一位老師,當年憑票買 的一輛永久牌自行車,直到如今還在騎。

逢年過節的副食品票,是發給單位的,一般居民和農民是沒有的。雖然在單位裏工作的人都有,但數量少得可憐:一張香菇票、木耳票,只能買1兩。有 時還有糕點票,也就是一張2斤。還有酒票和煙票也是逢年過節發一點,“煙客”和“酒鬼”平時只好熬癮,或者抽旱煙和想辦法搞一點酒精兌水喝。

有一年中秋節發月餅票,一張票2個月餅,農民也有。於是縣食品廠連夜加班加點生產,爾後用汽車運到各區鄉的供銷社,再由農民憑購貨證購買。

由於當時人們的生活離不開各種票證,票證也就成了命根子,所以也就非常寶貴了。當時人們工資都不高,基本上沒有多余的錢,但每家每戶都從牙縫裏 節省下來,節余一些熟食票和流動糧票,以備急需。比如家裏有了婚喪等喜事白事,可以派上用場。親戚朋友之間互相包紅包,除了錢還要包上幾斤糧票,這是最體 面的。在當時糧票可以賣錢,可以換雞蛋、換茶油、換布票等。所以糧票成了“有價證券”,雖然不合法,但有的人在暗地裏是這樣做的。

票證的故事還有很多,為了一張票,有時人們爭得臉紅耳赤;為了一張票,有的家庭夫妻不和;甚至有的人鋌而走險,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

所有這些,在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逐步成為歷史。為了使自己和後人不忘記這段歷史,我整理了這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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