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學《田園之秋》初秋篇·九月五日

為了愛惜牛隻,凡是拖重載,大抵都是趁早晚趕車,以免炎日。昨夜出了南門,吃過一個紐橙,倒頭便睡,空車顛簸著,睡夢中彷彿在母親的搖籃裏一般。也不知道經過了多久,只覺搖籃停擺了,睜開眼睛一看,早到家了。赤牛哥文靜地挑著車軛站著,只不時揮著尾巴;花狗繞著牛車轉,直搖尾,一邊哼哼作響,表示牠內心裏的歡喜。

給赤牛哥卸了軛,牽進牛滌,放了草,走進田裏繼續我摘蒂的工作。天不知道在什麼時候開晴了,一輪向圓的明月已斜西,屈指一算,今天是八月十一日,還有四天便是中秋了。

土蜢的夜鳴似乎到了尾聲,越來越稀薄,原先把月光震得顫動著似的,此時漸覺定著下來,但卻發覺不知是誰在給整片緩緩的曳著走。

也不知道是否由於越來越重的睏意,覺得番薯越摘越多,希望摘完了躺下來睡一會兒,可是番薯堆似乎在自動增息。若是番薯堆真的在自動增息,對於此時的我,大概不僅不可喜,反而可憎,因為我此時一心一意,只想著快一點兒摘完了躺一會兒。然而我的眼簾愈來愈朦朧,我的意識也跟著朦朧了起來。最後我放下了番薯站了起來,決定去小溪裏洗個面。這時纔發覺明月早已西墜,怪不得先前眼簾模糊了。

小溪仍舊潺潺作聲,是小溪在夢囈呢?還是小溪徹夜未瞑?不,應說小溪水徹夜在趕路,在嚅囁不休。走了幾十步,迎著東北風,聞到一股清水味,睏意早消了。活動了幾下筋骨,沒有下水去,又走了回來。只見一隻大鳥,從頭頂上飛過,模模糊糊,竄向東去,黑黑的身影,覺得頭部格外大,飛得又不快,大概是貓頭鷹無疑。東邊山頂上早轉出了獵戶星座,依月份日期及躔度推,此時大概是半夜過後兩點左右。再過兩、三個鐘頭就要破曉了,非得再趕工不可。查勘了番薯堆,剩下一整堆又多一點點兒。於是我又坐下來,加緊挽摘。


纔坐下來,遠遠的,南邊便傳來雞啼,我家那隻公雞也應和著啼了。這是鄉下人所謂的雞啼二遍,頭一遍是半夜十二點左右,可怪,我怎麼沒聽見雞啼頭遍呢?也許是心不在焉,也許有所湛思罷!一個中年以上的人,或當午夜夢迴,或徹夜不瞑,總不免感平生於疇昔,有許多往事可堪回憶,雖窗邊雞啼,庭外犬吠,未必聽得見。也不知道我那時是在回憶些什麼?想著些什麼?或是正為睏意所襲?然而在這麼深的夜裏,聽雞聲此起彼落,真有說不出的滋味。我一向最愛憑聲揣摩聲主的大小形狀與年齡。我自小便愛雞甚於一切。記得我一手撫養的一隻小公雞有一夜被老鼠咬斷了一條腿,經我悉心照顧,居然長大成為堂堂的大公雞,只是拐了一隻腳,舉止有些不便而已。我走到那裏,就跟到那裏;有時牠正跟著母雞群在一起,只要我呼喚,就會即刻拐著走過來;一天裏我總要抱牠幾回。一天,我放學回家,呼喚我的公雞,不見蹤影。母親走了出來,遲疑了很久,告訴我宰了待客了。我聽了放聲大哭,我恨那個客人,也恨我的母親。這是幾十年前的兒事了,於今猶歷歷如昨。我也愛母雞,但更愛公雞。有一回,我家一隻母雞剛帶大了一窩小雞,小雞勉強剛能自立,母雞中了雞瘟病了。我憂心忡忡,看著母雞發愁,替她照料小雞。就這樣天天看著母雞,愛莫能助。終於母雞死了,我掉了不知多少的眼淚。我自己也是肖雞的,不是為了肖雞纔愛雞,而是雞天生可愛:雞的形體優美,大小適度。母雞羽色和樣子都令人覺得十分溫馴,純粹是一種典型的雌性美。而公雞則羽色耀人,氣概英偉;尤其那通紅的雞冠和高而流線式的翹尾,完美到極點;而牠那夜間三遍警世之聲:第一次在半夜裏啼,大概是為了提醒農人和馬夫給牛馬添夜草,且出來巡視周遭,以備盜賊;第二次啼,大概為了有事早起的人,生怕他們耽誤了正事;第三次啼,則天已破曉,要叫醒普天下之人,莫要落在晨光之後。古人論雞有五德,很久以前讀過,現在都忘光了,大概是這幾點意思罷!


待雞啼三遍,我和赤牛哥早已在路:曉風拂拂,晨光熹微,蹄聲得得,車行間關,我內心裏感到無限的輕快,反而沒有半點兒睏意。


賣過番薯,瓣了一些日常用品,回來人牛都需要休息,因此整整睡了一個下午。及至醒來,天色已暗,土蜢正競鳴得響。一場酣睡,睜開眼睛,看到的竟是夜色,這種晝夜倒置的感覺,雖不是沒經驗過,卻極為不習慣。往常,睜開眼看見的是一片曙色晨光,滿懷生氣的,準備著出去做活;可是,此時滿懷生氣的,眼前卻不是做活的景色,自然很覺得怪。也好,好久沒有過長時間的夜讀了,這上半夜何不讀個痛快!於是吃過晚飯之後,放了牛草,灌了潘,餵過花狗,在庭中田外蹓躂了一會兒,就進來讀書。讀那一部好呢?最好是挑一本能一口氣讀完的。在書櫥上挑了又挑,很難挑到一部份量這樣適切的書。這一次最好是挑本渴望已久,一直沒有機會讀的書,但那樣的書部頭都嫌大些,四、五個鐘頭那裏能看完?挑來挑去挑不到一本合適的,最後挑了法國小品文大家J. Renard的紅蘿蔔,是日譯本,前些時讀了半部,何不續完?Renard的博物誌,除了極小部分限於當時的觀念,大部分都可稱得是神品,在這一方面,可以說是獨一無二的傑作。前半部的紅蘿蔔也是神雋之至,是千古不磨的好文字,後半部當不會不相稱罷,於是我打開了紅蘿蔔的後半來讀。


正當我讀得入神,屋瓦間忽卡卡作響,不由習慣地擡頭察看,只見一隻家鼠從樑椽間鑽了進來,目光炯炯地直瞅著我,我故意屏息靜止,牠卻打算沿著壁溝下來。老鼠這種生物,農家沒好感,讀書人只一個「鼠疫」的病名就不免對牠懷著十二分的嫌惡。於是我又習慣地跺了跺腳,牠便一蹓煙地又蹓了出去。不看壁鐘,就知道準是十點二十分左右。果然是十點二十五分。平常我是十點正準備就寢,大概十點十分至十五分我就熄了燈,五分鐘後牠就攀簷走壁地蹓進來了,很準;今夜大概是發覺有燈光,遲疑了五分鐘。農家照習慣都養有貓狗,但是鼠輩還是我行我素。臺諺云:「做賊一更,守賊一暝,」貓狗能奈牠何嗎?要真能治鼠,一家最少也得養三隻貓,並且晚上一頓不能餵食,須嚴格執行,否則貓兒吃飽了晚飯,找個舒適的地方呼呼地睡去了。世上懶人多於快人,懶貓自然多於快貓。況且貓兒縱使白天睡夠了,晚上不餵食,大多往野外跑,撲山去了,守在家裏的不多。養了三隻,總有一隻性情內向的,待在家裏,鼠輩就非得格外警覺不可了。但是Renard的博物誌裏「鼠」一題卻有很妙的寫法,把讀書人和老鼠的關係寫得再切貼不過,他寫道:


※※※

在燈光下寫著今天應寫的一頁,有種輕微的動靜傳耳可聞。停了筆,那動靜也停了,再沙沙地動起紙筆,那動靜又㗭㗭傳來。

一隻老鼠睡醒了。

我知道牠在下女放抹布刷子等物的暗壁洞洞口走動著。

不久,牠跳下床來了。牠在廚房的鋪石上繞著跑了。接著,牠在移近爐竈,轉到水槽,終於鑽進碗碟裏去了。牠如此逐步向遠方偵察而進,便漸漸挨到我這邊來了。

我一擱筆,那過分的靜竟使牠不安起來。我一用筆,牠就覺得或有另一隻老鼠比鄰而在,便安穩了起來。

不久,牠不見了,原來牠已跑到我的兩腳之間來了。牠從這隻椅腳到那隻椅腳,繞著跑;牠刷刷地掠過我的木拖鞋。牠開始啃了,啃那木質;終於爬上來了,爬上了我的木拖鞋。

赫!這一來我不僅不能稍動一動我的腳,也不能有過大的鼻息,要不然,牠一定會拔腿就逃了。

然而,我卻不能不寫啊!我怕被牠遺棄,落得孤獨枯悶,我先則只給已寫成的文字標點句讀,或只劃劃橫線,然後,一點一滴地,一如牠啃東西的樣子,一筆筆地寫下去。

※※※

真是一段神筆!

「紅蘿蔔把頭上的帽子拿下來,摜在地下,用力地踩著,大聲叫嚷:『沒有人愛我!壓根兒沒有人愛我!』」紅蘿蔔雖即因了有那樣的生母,對他無情無愛,甚至酷虐,但是全書的精神卻是在於隨段隨篇的神雋,把它當一部長篇小說看是錯誤的,紅蘿蔔不折不扣是另一本小品傑作。讀完了這部書,正好雞啼頭遍。在此起彼落的半夜雞啼聲中,我滿足地熄了燈,也不看壁鐘是幾點幾分。

家裏下半夜就交由鼠兄做主了,我也沒奈牠何!反正我主白天,牠主黑夜;道並行而不相悖,我主白道,牠主黑道,輪番接班,誰也不礙誰。


【音注】


守賊:守,臺音ㄐㄧㄨ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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