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維·洛奇《小說的藝術》怪誕小說(下)

托德羅夫的三分法可以有效地激發我們對這個問題的思考,盡管他用的術語“lemerveilleux,I‘etrange,lefantastigue”(奇異、怪誕、荒誕)譯成英語時意思都差不多。在英語里,fantastic(荒誕的)一詞通常是同“真實的”明確對立的,用“怪誕小說”來概括像《螺絲在擰緊》這樣的小說似乎更恰當。當然,我們也可以對它挑出毛病。托德羅夫自己也不得不承認:有些介乎兩者之間的作品必須歸類為“荒誕—怪誕小說”或者“荒誕—奇異小說”。埃德加·愛倫·坡的《威廉·威爾遜》就是這樣一部作品,盡管托德羅夫把它看作是講述一個良心不安的人的寓言或道德故事,因而用他的術語說是屬於“怪誕小說”,但它仍然包含著那種在他看來是荒誕小說所不可少的模棱兩可的因素。

《威廉·威爾遜》講述的是個幽靈故事。與小說書名同名的敘述者在故事開頭就承認自己的墮落。他把他就讀的第一所寄宿學校描寫成一座古怪的老建築,在那里,“無論何時你都分不出自己是在樓上還是樓下。”(這里,作者有意用了這個雙關語,stories既可指“樓層”,也可指“故事”。——譯者注)他在這所學校里有個對手,他們兩人同名同姓,同一天入的學,同一天的生日,連長相都一模一樣。對方就利用這一點帶有嘲諷地模仿敘述者的行為舉止。這個和他長得很像的人只有一點和他不同,即他不會大聲說話。

威爾遜小學畢業后進了伊頓,隨后又進了牛津,生活也越來越放蕩。每次他做了什麽特別可憎的事,必定會出現一個人,穿著和他一樣的衣服,遮住自己的臉,只是用清晰可辨的耳語聲輕喚“威廉·威爾遜”。威爾遜玩牌作弊,被那個人揭穿,他逃到了國外。但不管他逃到哪里,他都遭到那個人的糾纏。“我三番五次地暗自尋思,問著這一連串的問題:“他是誰?他從哪里來?他想干什麽?”在威尼斯,威爾遜正要去赴他的幽會,突然覺得“一只手輕輕放在我的肩頭,耳邊隱約又響起了那終生難忘的、低沈的、討厭的耳語聲。”威爾遜氣得發狂,拔劍刺向了那個折磨他的人。

顯然,我們可以把那個酷似他的人解釋為威爾遜自己的良心或者他人性中善良的一面在他的幻覺中的體現,文中有幾處也暗示到了這一點。例如,威爾遜說那個酷似他的男生“有比我強烈得多的道德意識……”而且,除了他自己外似乎沒有人對他倆長相的相似特別在意。但是,如果不給這個怪誕的現象加進些可信的具體的內容,故事就不會有如此大的魅力。小說高潮部分含糊地提到鏡子,這是它的高明之處。從理智的角度看,我們可以假設威爾遜在內疚和自我憎恨的精神錯亂中,誤將自己在鏡子中的影像當成了那個酷似他的人,刺傷了他,同時也傷了他自己;但是從威爾遜的角度看,似乎發生的事正相反—他原以為是自己影像的東西,結果卻是那個流血不止的、奄奄一息的相貌酷似他的人。

古典的怪誕小說總是用“我”作為故事的敘述者,並且模仿懺悔錄、信件和證詞等形式使故事更真實可信。(比較瑪麗·雪萊的《弗蘭肯·斯泰因》和羅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的《化身博士》)這些敘述者傾向於用一種傳統的“文學”語體去寫,這種語體用在另一個語境中會讓人覺得過於陳腐,令人生厭:例如,本文節選部分第一段的“野蠻的刺激”、“無窮的力量”、“蠻勁”、“野獸般的殘忍”。愛倫·坡屬於哥特式恐怖傳統流派,並對其發展起過巨大推動作用,這一流派的小說中充滿了上述善與惡的斗爭。這類小說藝術風格的可預見性以及缺乏獨創性等特點都確保了故事敘述者的可靠性,也使得他的怪誕經歷更加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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