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0年當選美國總統之前,小布什做了六年德州州長。六年之內,他一共簽發了一百五十二件死刑執行案,不只是德州歷史上,而且是20世紀以來全美國,將最多犯人處死的美國州長。

這項“成就”令人驚訝。尤其是考慮到那個時期,全美國、乃至全世界主要的潮流趨勢,是積極要求廢除死刑,或至少是對於死刑采取一種更謹慎、更小心的態度。歐洲大部分國家早就取消死刑了,美國也有一半以上的州立法廢除死刑,就連臺灣都對“治亂世用重典”有了不一樣的看法。要不是1997年爆發了令人發指的“白曉燕命案”,臺灣支持廢除死刑的力量應該會更大吧!即使有像陳進興那樣窮兇極惡的罪犯,臺灣這幾年仍然大大減緩,乃至停止了簽發死刑執行令。

德州州長布什還真是反其道而行啊!1999年競選總統時,他出版了一本談政治理念的書,他知道自己簽發處決那麽多犯人的紀錄,一定會引起註意與爭議,因此特別在書中宣稱:每一件死刑案送到他桌上,他都仔細考慮過各種因素,確認犯人的確有應該被處死的充分理由。

不過在他當選總統之後,美國新聞界有人取得了德州州長的行程表,上面清清楚楚記載著,每一次有死刑處決令該要簽發時,當時的德州檢察長會準備好相關資料,在早上安排與布什州長半個小時的會議。

只有半個小時!布什所說的詳盡仔細考慮,原來都只花了半個小時就做完了。一樁死刑案,從調查到審問到判決,有多少文件、多少證據,布什州長要如何在半小時中考慮衡量這些數據?

布什的解釋是:法院已經花了那麽多時間、走過那麽細密的程序,他所要問的只能是:有什麽特別理由懷疑、不接受法院判決嗎?在那半小時會議中,州檢察長要準備的資料,是整理那些反對法院判決的特別理由。

原來如此。照他這樣的標準,那半小時的時間說不定都還嫌太長呢!畢竟一來,布什州長沒有真正要了解案情來龍去脈,這個犯人被控什麽罪名,因為什麽證據證明了什麽行為所以應該奪取他的生命。他要的,只是州檢察長整理好告訴他這案子有沒有什麽蹊蹺,如果檢察長說沒有,那他就認為沒有,就可以安心簽名了。

難怪他六年任內,一共有一百五十二個死刑犯執行令送到他桌上,他簽了一百五十二件,沒有一件例外,沒有一件特赦,甚至沒有一件判定延遲再議。

布什州長主張:這樣的紀錄顯示他尊重法律、尊重法院,不以個人的意誌,不以州長的政治權力,介入法院判決,不幹涉法律正常執行。

不過換個角度,這樣的紀錄還顯示出了其他意義。第一是他對於為什麽至今美國州長仍然握有對州內每一個死刑犯的最後簽決權,顯然沒有什麽根本的認知與思考。法律管轄評斷的是行為,然而讓人做出行為來的,卻有各式各樣的動機,還有各式各樣環境因素的影響。剝奪人的生命權,是法律的終極懲罰,在終極懲罰之前,動機及其他因素應該獲得充分考慮,而州長就被賦予了進行這種“人的考慮”的權力與責任。

另一層相關的意義是:顯然布什對於人命,尤其是他心目當中的“罪犯”的生命,缺乏根本的尊重。和其他主張保留、甚至多用死刑的保守人士一樣,布什也喜歡強調一般人的生命權、受害者的權利,來合理化對於重犯者的死刑懲罰。也就是說,國家、公權力大可以決定取走“罪犯”的生命。這樣的思考中,沒有一種對生命普遍的尊貴,也就沒有保護生命的基本底線。

生命是可以分類、甚至應該分類的。被歸納進不一樣、“不對”的類別裏的生命,就不受保護,甚至可以理所當然予以消滅的。

這樣一位毫不手軟簽決一百五十二名死刑犯,沒有任何興趣想知道他們犯罪過程的人間故事,更絕不願理解案情相關動機、社會因素的州長,當他成了總統,他會發動伊拉克戰爭,也就不令人意外了。

伊拉克戰爭最大的特色,多年之後大家應該可以看清楚了,是極其草率魯莽的決策過程。從來沒有堅實證據顯示薩達姆政權與本?拉登“基地”組織有任何關系;從來沒有堅實證據顯示薩達姆握有大型毀滅性武器,布什總統還是一意孤行發動戰爭。

當時的美軍三軍聯席會議主席明確在國會表示:要打伊拉克戰爭,尤其是要在戰後有效控制治理伊拉克,需要“數十萬大軍”。布什卻放任他的親信,當時的美國國防部部長拉姆斯菲爾德對這樣的估算嗤之以鼻,主觀任性地以十萬軍隊就進行了對伊拉克的侵略占領。

結果,軍事行動很容易打進巴格達,很容易趕走薩達姆,然而接下來人員不夠、缺乏訓練,一連串因素使得美軍無法有效管理伊拉克。到處都有遊擊隊蜂起,以各種臨時自制的武器襲擊美軍,造成了極大的傷亡。

當然,在這過程中,伊拉克人,不管是原來的軍人或平民百姓,傷亡數字更是美軍的好幾倍、幾十倍。這些都是人命。

偏偏這些不是布什總統認為應該要珍惜、應該要尊重的生命。如果體恤、珍視生命,“911事件”之後立即進行的阿富汗戰爭還沒打完,他不會執意非打伊拉克不可。至少不會用那麽少的兵力、那麽缺乏訓練的軍隊去占領伊拉克。

如果布什總統,不,如果布什州長能夠懂得尊重生命,尊重人最基本的生命權的話,美國應該可以免去一場愚蠢、粗魯、代價極高的戰爭。

在政治上,如果不能培養、建立重視生命權的價值觀,那麽犯下的錯誤,往往是最嚴重、最可怕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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