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鼎鈞《文學種籽》の 人我三段論

寫作,我的第一個階段是寫自己。

醉心寫作的人,他最初的動機,大半是為了寫自己。人最關心的是他自己,印象最深刻的是自己生活中的事物,書桌上“瓶花力盡無風墜”,比遠方的一座大樓倒塌更難忘記;遠方遊子系念“我家門前有小河,背後有山坡”,超過異國名勝。因此,拿起筆來寫自己,最專註,靈感最多,容易情文並茂,興味盎然。

我曾寫過一句話,大意說,如果寫不出文章來,只消提筆在作文簿上寫下一個“我”,就是良好的開始。兩年後我在一部漢語片的臺詞裏聽見這句話,我想我仍然有使用那句話的權利。“我”,是文學的種子,也是文學的果子。

有人說,每一個作家的靈感都發源自兩個女人,一個是他的母親,一個是他初戀的情人。說這話的是個男人,又是在男權社會裏發言,當然不夠“圓滿究竟”,可是我不知道應該怎樣修改,因為我也是個男人。換一句話,“一切作品都是作家的自傳”,也許就比較容易說得過去了吧。文學,往往是作者貪戀塵緣,溫習自我,對自己小世界的構築裝修。

可是,“唯我”的作家長於內省,拙於觀察,視野狹窄,甚至對外的大世界木然無覺,題材的礦層究竟很薄,禁不起大量開采,很可能成為“一書作家”。這個名詞的涵義是,只寫過一本書,或者只有最初一本書寫得不錯,以後就重復自己業已做過的,了無新意。

我在“寫自己”的路上走,直到窮途,就來個一百八十度大轉彎,寫別人。

那時我接觸到寫實主義的理論,知道作家能夠以局外人的身分,使用觀察、采訪、閱讀等手段,從大千世界蕓蕓眾生中取材,永遠不會“寫不出文章來”。寫實主義的倡導人說,文學作品可以像科學制品一樣,其中沒有作者的“人格”。

由於想像和體驗都受到限制,這些作品大半只能摹擬表象,不易進入人物的內心。“誠於中,形於外”,你只能寫出“形於外”的部分。作家在這方面受到的限制和造成的損失,可以用一個例子來說明:紀曉嵐批評《聊齋誌異》,認為男女在密室裏的情話和親匿斷不會告訴別人,作者怎麼能知道?所以,他寫《閱微草堂筆記》,敘述描寫盡量不超出作者的能見度,似乎頗具“寫實”的精神,至於生動微妙,淋漓盡致,到底遜色多了。

“寫別人”寫多了,總覺得有些荒涼,有些膚淺,對世相常用冷眼旁觀,自己也寂寞。內心的世界,超自然的世界,無聲無色的世界,豈是那樣容易割舍!有人說,寫實主義從無一人能完全實踐自己的理論,我相信這句話。“樹上沒有兩片相同的葉子”,那又怎樣?論興奮快樂,遠不如我們發現了一群相同的人:都是神的兒女,都是神的一口氣!

然後,我知道文學作品最好能夠我中有人、人中有我。作品豈能無我?何必無我?這個“我”,可以在“人”中顯現;“人”無窮,“我”也就無窮。“我”有情,“人”也就有情。

說一個笑話:語文課堂上,老師出了個作文題目--“我家的狗”,學生中有兩弟兄同班讀書,弟弟偷懶,就拿哥哥的作文照抄一遍。幾天後,老師發還作文簿,責問弟弟:“你寫的怎麼和你哥哥寫的完全一樣?”弟弟惶急地說;“我家只有一只狗啊!”

家中只有一只狗,哥哥寫這只狗,狗裏有哥哥,弟弟寫這只狗,狗裏有弟弟,這狗應該是兩只不同的狗。推而論之,二十個作家寫同一只狗,這只狗將會有二十副模樣。

成熟的作家“我即眾生,眾生即我”,我,有“人”的投影,人,有“我”的轉化。豈僅是人?我們又豈能完全精細地、客觀地描述一只康熙瓷瓶?那恐怕是古董推銷商的事情。到了文學裏,瓷瓶暗寓作家經歷的滄桑,作品也沾帶了古瓷的雅致貴重。

這一步,不僅僅是寫作技巧的增進。這時,寫作乃是“愛人如己”的操練,也是“冤親平等”的紙上作業。作家的同情心擴大了,壓傷的蘆葦他也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也不吹滅。作品的內涵也豐富了,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國。

回頭看前面,是否第一步、第二步的功夫白費了呢?沒有,那是第三階段寫作的基礎。是否可以一開始就從“人中有我,我中有人”下手呢?我想應該是可以的,但並非人人都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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