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達:我如何開始書寫美國? 上

如此個人心情,折射了中國一段歷史。

 離開中國,是在1991年。之前,經歷了20世紀後半葉中國的動蕩,直至“文革”,把中國推到崩潰邊緣。1976年“文革”結束,直至上世紀80年代,中國出現過一個迎合世界的方向急轉。可是政府權力的合理退讓和個人自由擴展的急切要求,並不同步,形成沖突焦點。最終在我們出國之前兩年,再次方向轉變。這一轉折,瞬間扭轉了中國和西方世界的關系,也中斷了自1979年中美建交始、兩國度過的10年相對穩定期。我們就是在中國的一個低潮期、也是中美關系的冰河期,來到美國。

 既熟悉又陌生的國度

 初到美國的落腳點十分偶然。這裏平常而寧靜,周圍的美國人老老少少都在辛勤勞作,過著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生活。至今我仍然慶幸自己落在這樣一個地方,也選擇了一個閱人無數的流動生涯。回想起來,那是無心而得的收獲:疏離了精英情結,一開始就能直接切入美國底層民眾的喜怒哀樂,和他們有了從生活壓力出發的共同語言,使得美國迅速從一堆抽象概念中走出來。再者,這裏是南方。對北方主導的精英文化,很容易通過媒體等各種途徑了解,而唯有身處南方,才可能身臨其境、對美國文化的另一個重要分支有切實感受。了解南方文化,也是了解對主流敘述的爭執和補充,南方視野使我們對美國的感受層次豐富起來。

 我們和父輩經歷的中國動蕩,不論在哪個階段,尤其是低潮期,首先被忽略和犧牲的,常常是民眾的個人利益、個人尊嚴甚至生命。那不是抽象的“人民”,那是我們每一個人的父親母親、兄弟姐妹,甚至,是我們自己。基於這樣的經驗,自然會對個人權利的議題格外敏感。突然進入一個新國家,中美之間觀念的差別、美國文化中的公民權維護意識,竟是通過和底層美國人的最初交往看到,由普通人的生活展現出來,它傳達的意義,令一個新移民感到內心震撼。

 上世紀末的新移民主體,幾乎都有同樣感受:我們在中國的平常經歷,從美國文化的角度去看,往往不可思議,反之亦然。這種顯著差異給了我們很大刺激,也誘發出探索它背後根源的興趣。上世紀80年代,中國在尋求對西方文化價值的重新啟蒙。然而,有一個規律:在個人自由尚不能得到充分保障的地區,對自由的呼喚往往是感性、文學性的。這條線索幾乎可以追溯到中國最初引入西方文化的開端。

 可是,那個年代的絕大多數中國人,對於作為生活常識、可具體操作、以法律細節保障的“民主”和“自由”,卻非常陌生。在新大陸發現,美國民主的背景固然是強烈本能的自由訴求,卻不偏重“不自由,毋寧死”的文學化重覆謳歌,而是冷靜成熟的法庭辯論和一步步司法界定。

 所以,想給自己的朋友們介紹美國權利法案(美國憲法前十條修正案)現實操作,是一個很自然的沖動,寫得通俗,也是一個非學院生活的結果。

 一個新移民筆下的美國

 第一本書《歷史深處的憂慮》始於1994年冬天。佐治亞州北部的冬天很冷,百年老屋沒有裝暖氣,手指僵硬地敲打鍵盤,用的是叫做“下裏巴人”的中文軟件。這本書想介紹的自由概念是冷靜的,可以陳述和理性討論,個人自由是細節具體的行為,不同的“自由”之間會發生沖突,必須經常權衡,究竟保護哪一個自由更為重要。個人和個人、個人和政府之間,涉及自由,如何解決,都是非常技術性的事情,司法是獨立的技術活兒,不幹權勢什麽事。英美法系是案例法,嚴肅嚴謹。而一個個案子又如同活生生的律政劇。以案例故事為核心的普法教育,本是美國公民教育的常態,可這是寫給中國的朋友,背後如影相隨,是自己將近四十年在中國的生活和見聞。下筆時,希望自己是立場中性的甚至是筆調輕松的,讓自己盡量站在二者之間,與兩個國家都拉開不遠不近的距離,而兩國文化比較帶來的感觸,著實維持了內心的張力。

 在這裏必須提到,中美交流在中國,寫作固然重要,出版一環同樣重要。假如沒有北京三聯出版社的董秀玉先生,這本書絕不可能在1996年面世。而整個過程中,很多朋友鼎力相助,大多當時並不相識。寫這一段,也想說明,“林達系列”,是一個時代契機。作者的寫作沖動,間接反映了讀者對了解美國的渴求,作者也曾是那個饑渴的人,只是有機會先走到河邊、舀了一瓢水往回走。而當時的出版狀況,令這瓢水並不那麽容易抵達目的地。

 這本書出版後受到讀者歡迎,正因上世紀80年代的西方文化介紹,不是形而上,就是形而下,很少從憲政、法律制度層面切入的“形而中”,它講的又是觸及每個普通人生活的鮮活故事,誰都能夠讀懂。

 現在回頭去看,書中的“議”,確有自己的獨特切入角度。重點不是落在對美國制度長處、對保障個人自由和公民權利的單純讚揚,而是如實記錄了一個個新移民對眼前景象的難以置信:他們原本來自世界各個角落,是不同國家的國民,他們在不同時期移民至此,聚合在一起,被一個古典的人類自由理想所吸引,為堅持這點理想,他們兩百年來,共同支付了沈重代價,居然一直沒有放棄。

 所以,最初這本書,寫的並不是自由,而是自由的代價。讓讀者看到,自由不僅是具體的,也必須仰仗他人和社會支付代價才得以維護。代價有時是金錢,有時是生命,有時候,是可能的國家利益。所以,當權利與代價形成兩難困境,處理和抉擇,充滿糾結。認識代價之後,仍然選擇以尊重公民權利、個人自由為最高目標,是需要勇氣的,有時候,堅持是非常痛苦的;有時候,同樣案例,在新的歷史條件,社會可能無力再支付同樣代價,權衡安全需求,個人自由可能被迫暫時退讓。公民權利和個人自由,“有時候,甚至可以說,必須是有能力支付代價才能夠得到的。”

 強調自由的代價、強調唯有理解這個掙紮,談論堅持個人自由才有意義。這一思路在動筆之前並沒有預設,寫作本身是一個學習和梳理自己的過程,隨文字流淌,表達時才理清自己。

 第一本書已經提到了正在討論中的《反恐法》,在當時,絕不可能想到,幾年之後,9·11事件發生。自由和代價的矛盾,立即變得尖銳而現實,逼到每個人眼前,直至今天,恐怖戰爭時代對“權衡安全和保障個人自由”提出的新問題,在美國還是最受關註的話題之一。當時強調“自由代價”的寫作,無意中令讀者對此後的不同形勢,都預留了持續思考的空間。

關於權利法案的介紹,只是一個沖動,並沒有考慮持續寫作。為第一本書稿尋求出版去了北京,臨別,朋友說了一句:美國快大選了,能不能介紹一下美國的大選呢?他提醒了當時讀者希望更多了解美國的需求,似乎可以、也應該繼續寫下去。

 不僅是大選,而是把上一本書的話題深入下去。個人自由、公民權利的保障,不僅是獨立司法,背後還有一個完整民主制度的設計,這個設計其實是從希臘羅馬一路下來的西方文化,到17世紀、18世紀的英國,制度層面的思考,已經很成熟。但是,論實踐,英國是在舊制度中的逐漸演化,還有宗教派別之爭的歷史負擔,線條並不清晰。到了美國,制度實踐可以完全拋開舊大陸負擔,有一個條理明確的藍圖。

第二本書《總統是靠不住的》,還是通過講述相關故事,解釋三權分立的理念變為有邏輯的制度設計之後,當具體發生政治危機,構建覆雜的機制如何自行啟動,一步步度過危機。制度設計背後的理念,具有超越國度的普遍意義:人是靠不住的,掌握權力的官員是靠不住的,政府是靠不住的,一個權力或力量,必須由其他的力量來制約和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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