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慶·哈薩克斯坦民族面面觀

中國西部鄰國哈薩克斯坦曾經是前蘇聯的一部分,獨立至今只有十多年。與獨立前相比,該國各方面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其中也包括民族方面。這裏簡要介紹若幹方面,以便使讀者對今日哈薩克斯坦的民族狀況有進一步的了解。


多民族組成的國家


在哈薩克斯坦訪問期間,經常接觸到各民族人士。在政府機構中多為哈薩克人,大學和科研機構中有許多俄羅斯人,在阿拉木圖的個體商戶中有車臣人,在自由市場賣泡菜的是朝鮮人,賣小吃的是烏茲別克人或者維吾爾人。哈薩克斯坦是典型的多民族組成的國家,凡到過哈薩克斯坦的人,對這一點都有深刻的體會。的確,哈薩克斯坦民族,有近130個,比中國民族數量要多一倍,盡管該國人口不到中國的1.2%。該國民族數量雖多,但每個民族的人數並不算多,因為哈薩克斯坦全國人口還不到1500萬人,比中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還要少300多萬人,比北京的人口略多一些。

哈薩克斯坦人口較多的民族有:哈薩克族、俄羅斯族、烏克蘭族、德意志族、烏茲別克族、韃靼族、維吾爾族等,其他人口稍多的民族還有白俄羅斯族、朝鮮族、阿塞拜疆族、波蘭族、土耳其族、車臣族、巴什基爾族、希臘族、東幹族、摩爾達維亞族、塔吉克族、庫爾德族、亞美尼亞族、印古什族、漢族、楚瓦什族、猶太族、吉爾吉斯族等。上述民族中人口數量最多的6個民族是(據1999年哈人口普查資料):哈薩克族798.5萬人,占全國人口總數的53.4%;俄羅斯族447.96萬人 ,占30%;烏克蘭族54.71萬人,占3.7%;烏茲別克族37.07萬人,占2.5%;韃靼族24.9萬人,占1.7%;德意志族35.34萬人,占2.4%。上述6個民族的人口總合占全國人口總數的93.7%。與獨立前1989年相比,哈薩克族人口數量明顯增加,1989年哈族只占全國人口的39.7%;俄羅斯族明顯減少,當時俄族占全國人口總數的37.8%。其他幾個民族人口數量也有增有減,其中德意志族(或稱日爾曼族)減少最多,當時該民族人口數量占全國人口總數的5.8%。哈薩克斯坦民族分布呈現大聚居小雜居的狀況。哈薩克族集中在該國南部和西部,俄羅斯族較多生活在北部、中部和東部,烏克蘭族和德意志族多生活在北部和東部,烏茲別克族在南部。


哈薩克斯坦的主體民族是哈薩克族,其他民族包括人數較多的俄羅斯族都可看作是少數民族。但與其他民族相比,俄羅斯族是少數民族中地位特殊的一個。



多民族形成的過程


哈薩克斯坦多民族的形成經歷了覆雜的歷史過程。除哈薩克族外,烏茲別克族等少數民族也可以視為原住民,但多數民族是近一二百年從歐亞兩大洲遷到哈薩克斯坦的,其中包括目前在哈人數占第二位的俄羅斯族。

哈薩克斯坦的俄羅斯族是個很有意思的話題。俄羅斯族總體上講並非是哈薩克草原的原住民,而是在沙俄和蘇聯時期由歐洲地區和西伯利亞逐漸遷徙至此的。從18世紀算起的二百多年間,哈薩克斯坦共經歷了若幹次大規模的移民過程,其中至少有4次是俄羅斯、烏克蘭、白俄羅斯、德意志等民族向哈薩克斯坦地區移民,但最後也是最近一次表現為俄羅斯人和其他一些民族人士離開哈薩克斯坦,遷往俄羅斯和世界其他國家。在移民過程中,俄羅斯人多次充當主角。正是由於多次大規模的移民活動,哈薩克斯坦的俄羅斯人到蘇聯解體前的1989年達到622.6萬人,而當時作為哈薩克斯坦主體民族的哈薩克族人口也只有653.5萬人。


在上述大規模移民過程中,由於各種原因,德意志族、烏克蘭族、白俄羅斯族、韃靼族、波蘭族、朝鮮族,以及來自中國的維吾爾族、東幹族等,也都從歐亞兩大洲來到哈薩克斯坦,成為哈薩克斯坦民族大家庭的成員。應該說,這些民族並非都是自願從原居住地遷到哈薩克草原的。例如,德意志族、朝鮮族、車臣族、克裏米亞韃靼族,甚至東幹族等都是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在外力作用下跋涉千裏被迫遷到現居住地的。多年來,各民族在哈薩克斯坦大地上生息繁衍。1989年德意志族已有95.75萬人,成為人數僅次於哈薩克族和俄羅斯族的第三大民族。


20世紀50年代以後,當時的蘇聯國內形勢較為穩定,經濟也有較快的發展。哈薩克斯坦由於土地遼闊、資源豐富,蘇聯政府在這裏大規模墾荒建廠,吸引大批外鄉人前來開發,各地的各族移民為哈薩克斯坦的開發作出了很大的貢獻。民族雖多,但各民族尚能和睦相處,沒有發生重大的民族沖突事件。但這並不是前像蘇聯領導人所說的“民族問題已經解決”。戈爾巴喬夫執政後,1986年在哈薩克斯坦就發生過震驚世界的“阿拉木圖事件”和1989年4月在新烏津發生的原住民與外來移民之間的激烈沖突。



基本和諧的民族關系


哈薩克斯坦獨立後民族關系出現變化。這首先表現為哈薩克族在國內地位的提升和俄羅斯族地位的下降。獨立初期,國際社會有人預言,哈薩克斯坦將發生嚴重的民族沖突,國家有可能分裂。但十幾年過去了,哈薩克斯坦沒有出現大規模的民族沖突,民族關系總體上講基本上保持了和諧。2002年哈薩克斯坦各民族大會對民族關系現狀作出如下評價:“今日哈薩克斯坦的政治形勢總的來看是穩定的。各民族集團對自己生活地區的族際關系的評價是積極和友好的”。不過,說哈薩克斯坦民族關系中不存在任何問題也不符合實際,畢竟國家獨立後各方面情況發生了變化,在國家強化哈薩克族主體地位的情況下,存在民族間的利益分配和心態調整問題。

哈獨立後,民族矛盾主要表現在哈薩克族與俄羅斯族之間,這兩大民族之間的矛盾首先表現在語言問題上。蘇聯時期,俄語是哈薩克斯坦的官方語言,公務、教學、對外交往,甚至日常生活都使用俄語。獨立前,哈薩克斯坦當局將哈語定為國語,獨立後在全國逐漸推廣,同時規定,不懂國語者不能成為官員和大單位的負責人。受這種規定影響的首先是講俄語的居民,當然主要是占全國人口總數30%的俄羅斯族。另外,還有國籍問題。數以百萬計的俄羅斯人一覺醒來發現自己成了“外國公民”,即脫離了俄羅斯而成為獨立的哈薩克斯坦的公民,心理上難於接受這個現實。於是,一部分人遷回俄羅斯,形成移民潮,留下的人則要求哈薩克斯坦當局實行雙重國籍。在這兩個問題上,哈薩克族與俄羅斯族形成了對立,甚至有使社會按民族特征分裂的危險。好在哈薩克斯坦領導人充滿智慧,妥善地解決了這兩個棘手的問題,將橫亙在哈俄兩大民族之間的鴻溝填平,使社會又恢覆了平靜,民族關系再度走向和諧。


國家形勢的變化帶來社會結構的變化,致使民族利益發生變化。國家獨立時,70%的俄羅斯人生活在城市,30%生活在農村;哈薩克人則相反。獨立前,600多萬哈薩克人中有200多萬人為牧民。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哈薩克斯坦各民族在就業上形成自己的優勢範圍。例如,俄羅斯族等俄語居民主要從事工業、信息服務、建築、住房公用事業、物資技術供應等工作。哈薩克族居民主要從事農牧業和商業服務業。在哈薩克斯坦南部地區生活的烏茲別克族、維吾爾族、朝鮮族居民主要從事蔬菜、果園種植和養殖業。職業和居住地點決定了獨立前俄羅斯族居民的生活條件,總體上要好於哈薩克族居民。


獨立後,各民族的社會地位有所變化。俄羅斯族居民仍然在經濟部門占據重要位置,但在科學文化、國家管理、內務和司法等機構中工作的人數卻較少,與其人口數量不成比例。哈薩克族居民在政府中任職明顯多於少數民族居民。在商業和金融部門工作的也以哈薩克族居民為主。這種對切身利益有重大影響的職業變化,也對民族關系產生了影響。



無處不在的俄羅斯


凡到過哈薩克斯坦的人都會感到哈俄兩大民族之間進而想到哈俄兩國之間的特殊關系。在哈薩克斯坦,您隨處可聞俄語,看到的建築是俄式,打開電視機收到節目是俄羅斯台,更不用說到處可見的俄羅斯人。可以說,俄羅斯在哈薩克斯坦社會無處不在,俄羅斯文化對哈薩克斯坦的影響深遠。由於歷史原因,俄羅斯族在哈薩克斯坦保留了自己的文化傳統,而哈薩克族的文化由於在蘇聯時期的長期弱化,迄今還看不出它在國家生活中的強勢地位。這幾年國家註意發展哈薩克民族文化,甚至動用行政手段推廣哈語,情況有所改變。但改變俄羅斯文化的強勢地位,仍需要很長的時間。
首先,作為文化重要載體的語言,俄語至今是哈使用最廣泛的語言。盡管哈政府將哈語定為國語,但在許多方面實施困難。哈目前大眾媒體仍廣泛使用俄語。長期與俄羅斯人生活在一個國家中,加上蘇聯政府推行的俄羅斯化政策,使哈薩克族了解俄羅斯甚至超過了解哈薩克斯坦。哈薩克斯坦的“俄羅斯化 ”程度,在中亞各國中最高。阿拉木圖的濃厚的俄羅斯文化氛圍與俄羅斯一些城市相差無幾。通過俄羅斯文化在哈的表現,就不難理解哈俄兩國為什麽在政治上存在特殊的關系,為什麽哈薩克斯坦將俄羅斯作為最優先的合作夥伴。


多民族國家的教育


哈薩克斯坦為本國的教育與發達國家相似感到驕傲。的確,該國獨立時已經基本上消滅了文盲,萬人擁有的大學生人數已經超過許多發達國家。從接受普通教育情況來看,哈薩克斯坦各民族的情況差不多。不過,最近幾年該國也出現了兒童輟學的問題,國家正在解決。

獨立前,哈薩克斯坦的高等教育就很發達。獨立後,由於允許建立私立學校,高等教育發展很快。1991年哈薩克斯坦有55所高等學校,皆為公立,2001年,高等學校已經達到170所,其中公立學校數量變化不大,有112所為私立學校。


從高校學生民族構成來看,1990年哈族學生占54%,其他民族占46%。哈獨立後,哈族學生在高校中所占的比例進一步提高。1998-1999學年,哈族大學生占高校學生總數的67%,遠遠高於哈族在全國人口中所占的比例。同期,俄羅斯族大學生占24%,低於俄羅斯族在全國人口中所占比例。此外,烏克蘭大學生占2%,德意志族、韃靼族和朝鮮族大學生各占1%,維吾爾族大學生有2112人。


哈薩克斯坦在普通中小學中用多種語言教學,進何種語言教學的學校由學生自定。1998-1999學年,該國有153.01萬學生在哈語學校學習,146.24萬學生在俄語學校學習,7.72萬人在烏茲別克語學校學習,2.23萬人在維吾爾語學校學習,0.25萬人在塔吉克語學校學習,0.05萬人在德語學校學習,0.01萬人在韃靼語學校學習。從教學語言之多可以看出,該國語言政策仍維持蘇聯的傳統,只是將哈語與俄語的位置做了掉換。



人口減少的背後


獨立後,哈薩克斯坦的人口十年間減少了約200萬人,這與世界人口的發展趨勢背道而馳。是哈薩克斯坦人口生育的少了嗎?有這個因素。1991年哈薩克斯坦的人口出生率為21.7‰,人口自然增長率為14‰,1999年降至14.2‰,人口自然增長率降至4.4‰。但這並不是主要的原因。哈薩克斯坦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長率只是下降而非負增長,這個因素並不可能導致人口的急劇減少。那麽,什麽是主要的原因?是向國外移民。這從一些民族人口數量的變化可以看出。前面已經提到,1989年俄羅斯族為622.8萬人,1999年降至447.96萬人,即減少了約175萬人。德意志人1989年為95.6萬人,1999年降至35.34萬人,減少了60萬人。烏克蘭人、韃靼人都有不同程度的減少。這幾個民族的人口數量至少減少了200多萬人。而哈薩克族人口卻由1989年的653.5萬人增至798.5萬人,即增加了145萬人。俄羅斯人、德意志人等的減少也是向國外大量移民的結果。

一些民族人口的遷出有覆雜的原因,其中經濟原因是主要的,但哈獨立後奉行的強化主體民族地位的做法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境外哈薩克族居民返回哈薩克斯坦也不少,據報道,1991~1997年返回哈薩克斯坦的共約14萬人。


哈薩克斯坦認為,人口的急劇減少是個大問題,甚至提高到影響國家安全的高度來看待,因此國家鼓勵生育。這兩年隨著外遷人口逐漸減少,人口下降的趨勢開始得到遏制。該國預測,到2004年年中全國人口可能達到1500萬人,這就是說,人口與前兩年相比開始增長。



法律與媒體對維護民族團結的責任


任何多民族國家都會把維護民族團結作為國家民族政策的第一目標,哈薩克斯坦也不例外。該國把能否妥善解決民族問題作為能否鞏固國家獨立的一部分來對待,同時也把能否保持民族和諧視為確保政治穩定的一項極其重要的工作。納紮爾巴耶夫總統不止一次地說過,政治穩定和族際和諧是國家法制的主要條件和始發點,為了哈薩克斯坦的繁榮和每個人的幸福和自由,要關心民族的團結。他說哈領導人將堅定地和始終不渝地執行民族和諧的政策,堅決地執行法制原則,不允許挑起民族仇視,不允許以任何借口使民族仇視的事件發生。納紮爾巴耶夫總統在一次講話中說:“將民族政策概括一下,我想強調的是,哈民族政策今天和以後將建立在明確和公正的原則之上,其中最主要的是:尋求妥協、把社會穩定作為公正解決民族問題的基礎、法律至上、鞏固國家獨立和積極的一體化政策”。

在法律方面,該國以憲法的形式保證民族團結的目標實現。憲法第五條第3款規定,不許建立旨在挑起社會、種族、民族、宗教仇視的社會組織 ,並禁止其活動。憲法第一條第2款明確規定,保持社會和睦和政治穩定是該國建國的基本原則。

哈獨立後曾發生過建立什麽樣國體的爭論。一些俄羅斯族主張建立聯邦制,主張在哈實行民族自決。哈政府堅決批駁了所謂“民族自決”理論,認為這很容易導致民族分立,破壞國家統一。1992年10月,總統納紮爾巴耶夫在聯合國第47屆大會上說:“今天常常遇到將少數民族的權利與民族自決權直到建立獨立國家的權利混為一談的情況。如果堅持這一立場,世界上就會出現幾千個經濟薄弱的小國。這將使原則拜物教受到鼓舞,甚至達到荒唐絕倫的地步。”他認為,國際社會應當公正地看待少數民族的權利問題,應當明確這些權利的標準,“否則將會在民族自決權的掩蓋之下任何多民族國家的統一完整都會受到懷疑,致使分裂和分立主義將永無止境”。1996年2月,哈薩克斯坦外長托卡耶夫指出:“假如每個宗教、民族或語言集團都想要建立國家,那麽分裂和解體將永無止境。在領土完整還是民族自決權孰先孰後的爭論中,應該首先考慮前者……分立無論以老借口表現出來,是實現民族自決也好,防止歧視或恢覆歷史上的邊界也好,都不可避免地要導致沖突、經濟混亂、戰爭和大量的犧牲。不應給分立主義以生存的余地,也不應為它辯解”。正是考慮到這一點,哈薩克斯坦在修改憲法時,刪除了“自決”的提法,反對將“民族自決理論”運用於本國。哈領導人從蘇聯解體的過程中意識到,以民族為特征的聯邦制對維護多民族國家的統一有不利的一面,因此,明確規定實行單一制國體。


但哈薩克斯坦卻允許各民族建立文化中心,以保護和實現每個民族發展民族文化的要求和願望。目前哈全國已經建立一百多個民族文化中心。


哈薩克斯坦還十分註意發揮媒體對維護民族團結的作用。國家對媒體在維護民族團結方面提出如下要求:使人們熟悉憲法、尊重憲法;宣傳國家的民族政策;公正地報道民族沖突事件及原因;保護民族文化;宣傳愛國主義而非民族主義。國家要求大眾傳媒明確宣傳國家的統一和領土不可分割是國家穩定、民族關系和諧、公民權利和自由得到保障的最重要的條件和保證,增強各族人民對哈薩克斯坦作為自己祖國的認同。該國還將1997年定為民族團結年,以增強各族人民對民族團結重要性的認識。



民族 公民 國家認同


“民族平等”這個詞是我們再熟悉不過的詞了。在前蘇聯時期,這個詞在各種文件和媒體中也屢見不鮮。但是,哈薩克斯坦獨立後在論述民族政策的文件中,經常見到的卻是“公民平等”或“人的平等”。哈薩克斯坦憲法規定,“人、人的生命、人的權利和自由”為最高價值,強調不管一個人屬於哪個民族都一律平等,任何人不得因為“民族、宗教”等原因而受到歧視。在憲法中沒有再寫進“民族平等”的字樣,卻有“每個人都有權決定和是否說出自己的民族屬性”的規定。2000年哈薩克斯坦總統說,在公民的基礎上而不是在民族的基礎上形成文化認同的原則,應該成為哈薩克斯坦國家建設的基礎。哈薩克斯坦所以作出這樣的規定,是受西方國家通行的強化“公民”觀念,弱化“民族”觀念的理論和政策的影響。該國民族理論與實踐的變化與國家政治體制變化有密切的關系,這種變化是擺脫前蘇聯民族理論束縛的一個具體表現。


此外,哈薩克斯坦領導人還認為,鞏固獨立除了要加強經濟、國防實力外,還要改造人們的意識,要形成哈薩克斯坦各族人民對國家的認同。最近幾年,哈薩克斯坦不斷強調各民族人對國家的認同。這是非常重要的舉措,具有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因為一個公民只有認同自己的國家,才會熱愛自己的國家,為它貢獻出一切。應該理解和肯定作為主權國家的哈薩克斯坦為此所做的努力。其實,這一點對任何一個多民族國家都是應該提倡和必須要做的。



民族關系中的語言問題


哈薩克斯坦獨立後,語言與國籍問題成為影響國內兩大民族——哈族與俄族關系的主要問題,甚至影響到哈薩克斯坦與俄羅斯兩國的關系。


哈薩克斯坦獨立後對語言問題作出規定。1993年憲法稱:“哈薩克語是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的國語,俄語是族際交流語言”。1995年憲法中除繼續規定哈語為“國語”外,還規定在國家組織和地方自治機構中,俄語和哈薩克語一樣平等地正式使用,同時增加了“國家要努力為學習和發展哈薩克斯坦民族的各種語言創造條件”的內容。


由於歷史原因,許多哈薩克人不懂哈薩克語。1996年4月該國進行的一次社會調查顯示,只有36%的哈薩克人熟練掌握哈語,36.6%的哈族人根本不懂哈語。如果把能說哈語作為衡量懂哈語的門檻,那麽懂哈語者也只有51.1%。可是,87.9%的哈族人熟練掌握俄語。完全不懂俄語者只有2.8%。俄羅斯人只有7.7%不同程度地掌握哈語,其中熟練掌握者只有1.4%。哈總統納紮爾巴耶夫要求全國各界人士,尤其是公職人員以正確態度對待“國語”,尊重它,學習它。1996年11月16日,哈發表了《哈薩克斯坦共和國語言政策構想》,要求國家優先發展“國語”,國家對“國語”和其他語言的政策要有區別。該構想要求在一切正式場合都要使用“國語”,並要求國家以行政手段推廣哈語。1998年8月14日,哈政府作出《關於在國家機構中擴大使用國語範圍的決定》,則是貫徹語言政策構想的具體體現。但語言畢竟是交流工具,需要人民自願選擇和學習。國家的作用應該是引導,而不是強制,用鞭子趕人上天堂永遠不是好辦法。需要或者說是利益,是促使人們學習某種語言的最大動力。



運用外交手段,促進民族和諧


國籍問題也是影響哈、俄兩大民族關系的重大問題之一。


哈薩克斯坦不承認雙重國籍,但又在處理與俄羅斯族的關系上采取了靈活的立場。
1995年1月,哈俄兩國簽署了《哈俄關於哈常住俄羅斯的公民和俄常住哈的公民的法律地位條約》、《哈俄關於簡化申請到對方常住手續的協議》等文件,根據這些份文件,凡遷到對方國家居住的公民自動喪失其原居住國的國籍,如果返回時仍可獲得國籍,且申辦手續容易。哈俄以這種方式解決了影響兩國關系的哈俄兩族居民的國籍問題,也緩和了國內民族關系的緊張。1996年1月哈與白俄羅斯也簽訂了類似協議。在處理國籍問題上,哈薩克斯坦從國家穩定的大局出發,采取了靈活的政策,效果很好。這是運用外交手段促進民族和諧的一次成功的實踐。當然,這也是具有特殊性的做法,對其他民族哈薩克斯坦當局並不采用這種做法。


哈薩克斯坦對移民基本上采取自由遷徙的政策,但在做法上也有差異。它不鼓勵本國各族人外流,但卻號召境外哈族人回歸。由於向外移民多為熟練工人和專業技術人員,這對哈經濟和社會生活產生十分不利的影響。而從哈境外回歸者則以農牧民和低層次人才居多,對哈來說,除可增加主體民族的人口數量外,對經濟發展所起的作用有限。相反,為安置這一部分人哈政府不得不撥出很大一部分資金。在哈經濟困難和失業人數居高不下的情況下,這種政策已成為哈的負擔。因此,近年來哈政府每年發布接納回歸家庭的數量,而不是任其自流。



說說“各民族大會”


1995年3月成立的哈薩克斯坦各民族大會是總統咨詢機構,其成員由來自全國各地區的各民族人士組成。還有各州一級的民族大會。該機構雖非政權機構,但卻是重要的民族政策制定和貫徹的咨詢機構,哈政府建立該機構的初衷即為反映各民族的民意和解決民族間存在的問題。正如該國總統納紮爾巴耶夫在第一屆哈薩克斯坦各民族大會演講時所說:“召開哈薩克斯坦各民族大會是為了分析已經走過的道路和正在發生的社會政治進程,擬定實施民族政策的最佳途徑。為此,必須與代表國家全體公民利益的各位進行廣泛的對話與協商”,“我認為,哈薩克斯坦各民族大會能夠和應該參加對我們社會來說極其重要的其他任務”。


哈薩克斯坦各民族大會迄今已經開了10次。每次會議的議題都與國家的發展與穩定,與倡導民族和諧息息相關。


2002年4月該國通過了各民族大會章程和至2007年中期發展戰略。在哈各民族大會章程中說,建立各民族大會的目的是:“鞏固社會穩定”並把這一點看作是“解決民族問題的基本原則”;使哈薩克斯坦各民族在愛國主義、公民與精神文化的統一基礎上保持和諧來達到對哈薩克斯坦國家的認同;以文明和民主為原則形成公民的政治文化;制止和預防有損國家形象的言論和行動”。


在哈各民族大會中期戰略中,規定了在形成和實施國家民族政策三項方面的主要內容。這三個方面是:形成對哈薩克斯坦國家的認同、有助於國家進一步民主化、完善各民族大會作為國家解決民族問題的主要機構的活動。在這個戰略中特別強調要加強各民族的愛國主義教育和民族關系的和諧,形成精神的統一,培養民族幹部和落實國家的語言政策。我們從這個戰略中可以看出,哈薩克斯坦相當重視民族工作,希望通過實施這個戰略,促進哈薩克斯坦各民族對國家的認同,協調國家各部門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工作,提高各民族大會的工作效率,克服民族領域出現的消極傾向。哈薩克斯坦各民族大會是哈薩克斯坦最重要的從事民族事務的機構,我們在研究哈薩克斯坦的民族形勢、民族工作時不能忽視它。


構建主流文化


筆者曾在本刊2002年第10期談到過這個問題。鑒於該問題十分重要,這裏再展開談談。


哈薩克斯坦獨立後,在鞏固國家獨立的過程中面臨文化建設問題,也就是構建主流文化的任務。獨立前,該國主流文化是俄羅斯文化,形成俄羅斯文化無處不在的情況。獨立初期,該國為扭轉這種狀況,通過推廣哈語等手段大力發展本土文化。然而,獨立十多年的實踐表明,在哈本土文化有所加強的同時,俄羅斯文化影響仍在,突厥文化和伊斯蘭文化在崛起,西方文化也趁機而入。突厥文化、伊斯蘭文化、俄羅斯文化、西方文化都在和本土文化爭奪哈薩克斯坦。文化對人們的理想、信念,特別是對民族關系的影響很大。最近,哈薩克斯坦當局對獨立後構建主流文化問題進行了反思,從本國實際出發,於2000年底提出了新的文化理念,即建立“統一文化”。《哈薩克斯坦真理報》認為,這是“從精神上和文化上發展哈薩克斯坦人民”的舉措,將成為“哈國家獨立的基礎”。


建立“統一文化”是2000年底哈總統納紮爾巴耶夫提出來的。他認為,經過十年努力,該國基本上解決了公民對新獨立國家的認同問題,然而“國家,這不僅是指統一的疆土,統一的國籍,統一的經濟共同體,還包括人民文化的統一”。國家的鞏固在很大程度上同社會,以及同各民族基於共同的準則與價值觀之上而產生的精神和文化的和諧有很大的關系。決定本國命運不僅要求文化價值觀和準則一致,而且要求保證每個人都能自由地發展。因此,必須在公民的基礎上而不是在民族的基礎上形成文化認同原則,這一點應該成為國家建設的基礎。只有這樣做才能使哈薩克斯坦避免發生社會混亂,符合21世紀國家建設與各民族文化相互關系的要求。為此,哈確定今後要使“統一文化”成為哈主流文化。


所謂“統一文化”是指以哈薩克斯坦文化為核心,吸納突厥文化、伊斯蘭文化、俄羅斯文化的精華,將四種文化相互補充而形成的“合成文化”。



哈薩克斯坦為建立統一文化提出以下四點依據:


第一,歷史傳統。位於歐亞大陸結合部和擁有多民族的哈薩克斯坦,其文化是由4個板塊構成的,即本土文化、突厥文化、伊斯蘭文化和俄羅斯文化。哈地理位置決定,其文化是東西方文化橋梁的一部分。哈文化必須發揮這4個文化板塊相互影響的潛力,而不是設置新的文化障礙。哈總統指出,在發展文化問題上不要走極端,忽而傾向突厥文化,忽而傾向伊斯蘭極端主義,忽而要恢覆十年前蘇聯時期的文化。不要使這4種文化板塊的存在變成一種痛苦,而應該研究它們,應該明了構成哈薩克斯坦文化板塊的覆雜性,要尋找各種文化的契合點。歷史正賦予哈薩克斯坦在各種文化相互補充的悠久傳統的基礎上,構建統一文化的歷史機遇。


第二,歷史上存在的宗教共處傳統。哈總統稱,哈文化對話也就是宗教對話。哈長期存在世界兩大宗教伊斯蘭教和基督教,而且有長期和平共處的傳統。這些年在宗教和平對話方面所做的工作,成為形成哈統一文化的價值觀和行為準則體系的基礎。


第三,改革開放的成果。哈獨立後改變閉門鎖國的政策,奉行對外開放。這些年哈向世界各國派出了大批留學生。國內教育也在致力於現代化。這為哈建立統一文化創造了條件。哈將建立“統一文化”的希望寄托在年輕人身上,認為這一代新人能在最短的時間內成為形成哈薩克斯坦統一文化的最重要的力量。


第四,國家政治民主化。哈總統認為,“統一文化”只有在民主的基礎上,遵循文化之間與民族之間相互容忍的原則才能存在。哈目前已具備這個條件。


哈總統列舉七個標志說明哈正在建立“統一文化”,它們是:


第一,憲法規定了哈薩克斯坦的主權建立在哈薩克全體居民的統一,而不是某個民族的統一之上。這保證了哈薩克斯坦公民不管其民族屬性如何,在權利和自由方面的平等。


第二,哈語言政策保證了哈語和俄語的平等地位,使俄語和哈語一樣,在正式場合和日常生活中正常地使用。


第三,哈薩克斯坦的信息環境發生變化,媒體在促進族際和諧方面作出了貢獻。


第四,國家不是在口頭上,而是在實際工作中致力於保持民族的特點和發展各民族文化的特征。


第五,國家管理制度的民主化,首先表現在幹部的選用上。幹部已實行競爭上崗,大學已實行電腦錄取。在這方面已不分民族。從滿足各民族集團心理自慰來看,這是非常重要的因素。


第六,國家加大發展民族文化事業的力度,如2000年一年就投資140億堅革用於新建劇院、圖書館、音樂學院等。


第七,明確了對散居在哈的其他民族的政策,即:“保持作為本民族的‘我’和熱愛自己擁有國籍的國家”。


哈獨立以來民族問題一直是困擾該國的重大問題之一。民族紛爭的主體主要是哈族和俄羅斯族。紛爭的焦點之一是文化問題。如上所述,今日在哈正在發生伊斯蘭文化、突厥文化、西方文化和俄羅斯文化的碰撞。伊斯蘭文化和突厥文化的鼓吹者和載體主要是以哈族為代表的講突厥語居民,俄羅斯文化的載體主要是以俄羅斯族為代表的斯拉夫人。西方文化則為年輕人所追逐。為了達到國內民族和諧和國家穩定,不解決文化的發展方向問題是不行的。同時,不解決文化的發展方向問題,也會對國家的未來走向產生影響。納紮爾巴耶夫總統在建國即將10年之際提出這個問題,首先是為了進一步解決民族問題,但也不僅僅只為此,也是為了防止國內不利於國家發展的思潮泛濫。此舉系防止國家“伊斯蘭化”、“突厥化”、“西方化”和“俄羅斯化”的重大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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