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捐·再論「剽竊」與「襲用」

詩意方程式〈再論「剽竊」與「襲用」〉
作者:台大中文教授唐捐


1..詩的篇幅小,幾乎就靠有限的文字構成,因而「抄襲」之事更常聽說。--最後常常淪為「你所謂抄襲,是我所謂化用」的狀況,我深不滿,這兩者明明明明明明就有別的,雖非斷然絕對。

 
2.此雖詩學「小事」,新詩ABC,沒什麼特別高深處。但天下既紛亂雜談,總須有個閒廢之人,給它毛起來談(喋喋不休,談到看客們意興䦨珊,乃肯休止)。要好好談它,就須把負面之「抄襲」與正面之「化用」合起來看,這又是引向嚴肅詩學批評的契機。
 
3.(古典詩的體製,文化傳統,創作情境與現代詩有點差異,不要常說:〖古人可以,現代人為什麼不可以。〗何況,那也常是厚誣古人。⋯⋯)
 
4.證明了「每一首詩都是其他詩的回響」,證明了「多數詩人都有取於其他詩人」,證明了「適度襲用是歷來創作行為中常見的,具有積極性、創造性的現象」,這都不是在說「抄襲也很正常」,反而是在襯托出「抄襲是很囉的行為」。--那是兩個層面的問題,相互連鎖,但不宜混淆。--我前面的〈宰我篇〉,作意在此(如續作宰他、宰你篇,作意亦無非在此),不是在說:我也亂抄,你也亂抄,他也亂抄,那又怎樣。
 
5. 教書的人怎麼可能跟台下的說:「天下文章一大抄」(OS:你們就抄吧)。因為事實不然,假如依一般理解,「抄襲」就是「攘竊他人文字以為己有」,那當然就是錯的。所以,我們有自信的詩人,要說:誰跟你天下文章一大抄,我在創造,不斷的創造。
 
6. 最重大的「剽竊」,是把別人還沒發表過的文章,拿過來(或用眼睛拍攝下來),冠上己名拿去發表,甚至出版、得獎。--假如我的東西已經「發表」了,你還能「抄襲」嗎?(發表就像加了一層防盗裝置)比較不能,但還是能。(1)一般讀者(甚至許多詩人同行)對創作時間點多不夠敏感。(但事實俱在,總會水落石出。)(2)抄人者改頭換面,略作妝點,來個各說各話,反正「天下文章一大抄」嘛。(3)抄人者處於權力位置的優勢面(老師抄學生之類),他更有名,天下只知有他而不知有你。
 
7.「抄你或拿走你的點子、句子用用,那是賞識你。」(OS:不謝!)這也須詳細界說,不然亦多誤人子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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