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收藏者必竊”這句清代流傳的話,乍聞之下,令人一怔,再看還是有點懷疑,仔細想想,雖嫌它“以偏概全”,也承認它不無道理。

想起先父曾向我說起,當年他在導準工程時,和一位精於收藏古玩的朋友在一起,忽然發現一家貧民的茅籬旁,散放著一具河裏挖起來的方鼎,正作香爐用,這位朋友用手指勾進爐灰裏,指尖上感覺內側有文字,心裏有數,這是一件寶器,立刻將鼎卷入懷中。先父見他手法敏捷,忍不住向他建議:“何不出幾個錢把它買下來?”朋友道:“你一出價,主人就知道是值錢的東西,一定不肯賣了。”

朋友把方鼎拿回工地,刷去土銹,露出棗皮紅地子的顏色,細讀文字,知道是周代的東西,他喜形於色而毫不羞赧地對先父說:“凡是商周彜器或漢晉名帖,只要是價值連城的東西,不可能用買的!”朋友說得理直氣壯,還舉了大英博物館和波士頓美術館為例道:“裏面的中國東西,不是八國聯軍搶的,就是考古探險隊偷的嘛!”

不要說骨董了,蒔蘭總是一件雅事吧?《浮生六記》中的沈覆,喜愛收集名蘭,一盆荷瓣素心春蘭,不知羨煞多少養蘭同好,不久他發現名蘭死了,拔起蘭根來看,自得奇怪,原來是被別人用滾水燙死的,許多同好曾要求分根繁殖,沈覆沒答應,才遭此毒手,使他從此不忍心再收集名蘭了!到今日,你若有了稀世的名蘭,豈止用滾水來燙,不是想法偷,更可能架著刀槍來搶了!

蒔蘭是雅事,讀書更是雅事吧?讀一讀藏書家的故事,有了孤本書或宋本書以後,如何的珍秘矜重,而其他藏書家又如何構思設計,以求搜括網羅,那朱彜尊為了偷抄錢謙益的《讀書敏求記》,不惜買通錢的侍者,雇人在密室中偷抄,連讀書藏書的雅事,居然弄到“諜對諜”的地步,心計重重呢!難怪聽蔣覆聰先生說過,當他就任中央圖書館館長及故宮博物院院長時,都曾舉手發誓:“此生之中,自己絕不收藏一本古書,一件骨董!”

本來考古、蒔蘭、藏書,都是怡性悅情的嗜好,但是一旦收藏成癖時,那股利益獨占的虛榮邪念,總會淹沒了高潔的情趣,由覬覦之心而萌生攘取之計,反而把心靈誤導到盜竊陷害的歪路上去。更何況玩骨董、集珠寶,經過價值的渲染與好奇的附會以後,更令人溺了耳目、迷了心竅,在“炫觀誇賞”的哄擡之中,誘得你心術全壞。清代教育不發達,才有“好收藏者必竊”這句話,現代的收藏家,當然都該超越這個陷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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