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遊戲,擺脫時間的刑役

設若我們不管為了一個什麼目的到一個什麼地方去,坐火車去,要在火車上度過比如說三天三夜。我們帶上吃的、喝的以及活命72小時所必需的用物,要不就帶上錢以備購買這些東西。當然此前我們先買好了車票,就是說我們的肉體在這趟車上已經確定有了一個位置。此外我們還得帶上點兒什麼呢?考慮到旅途的寂寞,帶一副棋或一副牌,也可以是一本書,或者一個可以收聽消息的小機器……很明顯,這已不是活命的需要,這是逃避、抗拒、或者說擺脫時間空洞的需要,是活命之後我們這種動物所不可或缺的娛樂。如果沒有棋沒有牌沒有書也沒有消息,有一個彼此感興趣的對話者也行,如果連這也沒有,那麼一個想象力豐富的人還可以在白日夢中與這個世界周旋,一個超凡入聖的人還可以默坐誦經以拒斥俗世的煩惱。但所有這些行為都證明了一個共同的起因:空洞的時間是不堪忍受的,倘其漫長就更是可怕的了。

  據說有一種最殘酷的刑罰:將一個人關在一間空屋子裏,給他充足的食物、水、空氣、甚至陽光,但不給他任何事做,不給他任何理睬,不給他與任何矛盾和意義發生關系的機會,總之,就這麼讓他活著性命,卻讓他的心神沒有著落沒有個去處,永遠只是度著空洞的時間。據說這刑罰會使任何英雄無一例外地終致發瘋,並在發瘋之前渴望著死亡。

  我們在那趟火車上打牌,下棋,聊天,看書,聽各種消息並在心裏給出自己的評價……依靠這些玩具和遊戲逃過了72小時空白時間的折磨(我們之所以還挺鎮靜,是因為我們知道72小時畢竟不是太久),然後我們下車,頗有凱旋而歸的感覺。其實呢,我們不過是下了一趟小車,又上了一趟大車。地球是一趟大車,在更為廣闊的空間中走;生命是一趟大車,在更為漫長的時間中走。我們落生人間,恰如上了一趟有七八十年乃至更長行程的列車。在這趟車上,有吃的、喝的、空氣、陽光以及活命所需的一切條件。但若在這趟車上光有一副牌一副棋之類的玩意兒就大大地不夠,這一回我們不是要熬三天三夜,而是要度過一生!“無聊”這個詞匯的出現,證明我們有點恐慌;前述那種最殘酷的刑罰,點明了我們最大的恐懼並不是死亡,而是漫長而空洞的時間。幸好上帝為我們想得周全,在這趟車上他還為我們預備了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各式各樣的矛盾和困阻。這些矛盾和困阻顯示了上帝無比的慈悲。有了它們,漫長的時間就有了變化萬千的內容,我們的心神就有了著落,行動就有了反響,就像下棋就像打牌就像對話等等等等,我們在各種引人入勝的價值系統中尋找著各自喜歡的位置,不管是“有情人終成眷屬”還是“縱使齊眉舉案,到底意難平”,我們就都能夠娛樂自己了。謝謝上帝為我們安排得巧妙:想跑,便有距離;想跳,便有引力;想戀愛,便有男人也有女人;想滅欲,便有紅塵也有寺廟;想明鏡高懸,既能招來權門威逼也能贏得百姓稱頌;想堅持真理,既可留一個美名也可落一個橫死;想思考,便有充足的疑問;想創造,便有遼闊的荒寂;想真,便有假的對照;想善,便有惡的推舉;想美,便有醜的烘托;想超凡入聖,便有卑賤庸碌之輩可供嘲笑;想普度眾生,便有眾生無窮無盡的苦難……感謝上帝吧,他給我們各種職業如同給我們各種玩具,他給我們各種意義如同給我們各種遊戲,借此我們即可擺脫那種最殘酷的刑罰了。

  這樣來看,一切職業、事業都是平等的。一切職業、事業,都是人們擺脫時間空洞的方法,都是娛樂自己的玩具,都是互為依存的遊戲夥伴,所以都是平等的,本不該有高低貴賤之分。如果不是為了我們這種動物所獨具的精神娛樂的需要,其實一切職業、事業都不必,度命本來十分簡單——像一匹狼或一條蟲那樣簡單,單靠了本能就已足夠,反正在終於要結束這一點上我們跟它們沒什麼兩樣。所以我想,一切所謂精英、豪傑、大師、偉人都不該再昧了良心一邊為自己貼金一邊期待著別人的報答,不管是你們為別人做了什麼貢獻,都同時是別人為你們提供了快樂(助人為樂,不是麼?),最好別忘了這個邏輯,不然便有大則欺世小則賣乖之嫌疑。——當然當然,這也不全是壞,正如醜烘托了美,居功自傲者又為虛懷若谷的人提供了快樂的機緣。

  2、平等,上帝有意賣一個破綻給我們猜?

  “一切職業、事業都是平等的”,這恐怕只是一個願望,永遠都只是一個願望。事實上,無論是從酬勞還是從聲譽的角度看,世間的職業、事業是不平等的,從來也沒有平等過,誰也沒有辦法命令它們平等。

  要是我們真正理解了上帝的慈悲,我們就應該欣然接受這一事實。上帝無比的慈悲,正在於他給了我們無窮無盡的矛盾和困阻,這就意味了差別的不可抹殺。如果沒有平凡的事業、非凡的事業和更為偉大的事業之區分,就如同一出情節沒有發展的戲劇,就等於是抽去兩極使人類的路線收縮成一個無限小的點,我們娛樂的機緣很快就會趨於零了。這便如何是好呢?因為倘若平等的理想消失,就如同一種沒有方向的遊戲,就等於是抽去一極而使另一極也不能存在,結果還是一樣,我們娛樂的機緣仍會很快消失。我們得想個法子,必須得有個辦法既能夠保住差別又可以挽救平等。於是一個現實主義的戲劇就不得不有一點理想主義的色彩了,寫實的技巧就不得不結合浪漫的手法了,善不僅是真,善還得是美,於是我們說“人的能力有大小,只要如何如何我們的精神就一樣都是偉大的”。這法子好,真的好,一曲理想的歌唱便在一個務實的舞臺上回響了,就像繁殖的節奏中忽然升華出愛情的旋律。此一舉巧奪天工,簡直是彌補了上帝的疏漏。不過,也許是上帝有意賣一個破綻期待我們去猜透:在現實的舞臺上不能消滅角色的差別,但在理想的神壇上必須樹立起人的平等。

  跟著,麻煩的問題來了:人的平等,是說任何人都應該是平等的嗎?那,我們能夠容忍——譬如說,“四人幫”和焦裕祿是平等的——這樣的觀點嗎?絕對不能!好吧,把問題提得小一點:難道小偷可以與警察劃等號嗎?當然不能。為什麼不能?因為人間這一現實的戲劇要演下去,總得有一個美好的方向,自由的方向,愛的方向,使人能夠期待幸福而不是苦難,乃是這出戲劇的魅力所在(且不去管它是否能夠抵達極樂世界),此魅力倘若消散,不僅觀眾要退席連演員也要逃跑了。所以,必須使劇情朝著那個魅力所系的方向發展,把一個個細節朝那個方向鋪墊,於是在沿途就留下價值的刻度,警察和小偷便有善惡之分,焦裕祿與“四人幫”便有美醜之別。但是,沒有兇殘、卑下、愚昧,難道可以有勇敢、高尚和英明嗎?沒有假惡醜,難道可以有真善美嗎?總而言之,沒有萬千歧途怎麼會有人間正道呢?“世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這是一種常常給我們啟迪的思想。但是,世上本沒有路,是不是擡腿一走便是一條正道呢?當真如此,人生真是一件又簡單又乏味的事了。很可能世上本來有很多路,有人掉進泥潭便使我們發現一條不能再走的路,有人墜落深淵便又使我們發現一條不能再走的路,步入歧途者一多我們的危險就少,所謂“沈舟側畔千帆過”,於泥潭和深淵之側就容易尋找正道了。這樣看來,證明歧途和尋找正道即便不可等同,至少是一樣地重要了。這樣一想,我仿佛看見:警察押解著小偷,馬克思怒斥著希特勒(盡管他們不是同時代的人),凡人、偉人、罪人共同為我們走出了一條崎嶇但是通向光明的路,共同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對稱因而分明的價值坐標,共同為這出人間戲劇貢獻了魅力。

  我想,任何小偷,都沒有理由說他生來就只配做一個被押解的角色吧?相信存在決定意識的唯物主義者,想必更能同意這種理解。這出人間戲劇啊,要說上帝的腳本策劃得很周密,這我信。但要說上帝很公正,我卻懷疑。不管是在舞臺的小世界,還是在世界的大舞臺,沒有矛盾沒有沖突便沒有戲劇,沒有壞蛋們的難受之時便沒有好人們的開心之日,這很好。但是誰應該做壞蛋?誰應該做醜角?憑什麼?根據什麼究竟根據什麼?偶然。我們只能說這純粹是偶然的挑選,跟中彩差不多。但是生活的戲劇中必然地有著善與惡、對與錯,也必然地需要著這樣的差別和沖突,於是這個偶然的中選者就必然地要在我們之中產生,碰上誰誰就自認倒黴吧。那麼這些倒黴的中選者自己受著懲罰和唾罵而使別人找到了快樂和光榮,不也有點舍己為人的意思嗎?當然他們並無此初衷。當然也不能僅憑效果就給他們獎勵。對極了,為了人類美好方向的需要,為了現世戲劇的魅力之需要,我們不僅不能給他們獎勵而且必須要給他們恰當的懲罰。殺一儆百有時也是必要的,否則如何標明那是一條罪惡的歧途呢?但是,在俗界的法場上把他們處決的同時,也應當設一個神壇為他們祭祀。當正義的勝利給我們帶來光榮和喜悅,我們有必要以全人類的名義,對這些最不幸的罪人表示真心的同情(有理由認為,他們比那些為了真理而捐軀的人更不幸),給這些以死為我們標明了歧途的人以痛心的紀念(盡管他們是無意的)。我們會想起他們天真的童年,想起他們本來無邪的靈魂,想起如果不是他們被選中就得是我們之中的誰被選中,如果他們沒被選中他們也會站在我們中間。我們虔誠地為他們祈禱為他們超度吧,希望他們來世交好運(如果有來世的話),恰恰被選去做那可敬可愛的角色。我聽說過有這樣的人,他們向二次大戰中犧牲的英雄默哀,他們也向那場戰爭中戰死的罪人默哀。這件事永遠令我感動。這才真正是懂得了歷史,真正懷有博大的愛心和深重的悲憫。這樣人類就再一次彌補了上帝的疏漏(如果不是上帝有意賣一個破綻留給我們去參悟的話),使人人平等的理想更加光芒四射。

  在人間的舞臺上,英雄、凡人、罪人是不能平等的。那,現在我們以人人平等為由所祭祀的,是不是抽象的人呢?因而是不是一種嘩眾取寵的虛偽呢?是抽象的人,但並不是嘩眾取寵的虛偽;抽象的人不一定要真,正如理想,美就行,抽象的人是人類為自己描繪的方向。那麼,這種不現實的人人平等又有什麼用呢,不是吃飽了撐的瞎扯淡嗎?一點都不瞎扯淡,理想從來就不與現實等同,但理想一向都是有用的。(順便說一句,吃飽了,於豬是理想的完成,於人則僅僅是理想的開端。)唯當在理想的神壇上樹立起人的平等,才可望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現實。(沒理由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單送給某一個階級,因為這是屬於全人類的智慧和財富。倘若有人賣假藥,顯然不能因而就把良藥也消滅。)沒有一個人人平等的神壇,難免就會有一個“君君臣臣”的俗界。不是嗎?幾千年的“君權神授”,弄來弄去跑不了是“刑不上大夫”的根由。

  3、墓地——歷史的祭祀,萬靈萬物和解的象征

  要是您白天忙了一天,晚上去看戲,戲散了您先別走,我告訴您一個最迷人的去處:後臺。我們,我和您,我們設想自己還原成了兩個孩子,兩個給根棒槌就認真(紉針)的孩子,溜進後臺。兩個孩子想向孫悟空表達一片敬意,想勸唐僧今後遇事別那麼剛愎自用,想安慰一下牛郎和織女,再瞅機會朝王母娘娘臉上啐口唾沫。可是,兩個孩子忽然發現卸了裝的他們原來是同事,一個個“好人”卸了裝還是好人,一個個“壞蛋”卸了裝也是好人,一個個“神仙”和“凡人”到了後臺原來都是一樣,他們打打鬧鬧互相開著玩笑,他們平平等等一同切磋技藝,“孫悟空”問“豬八戒”和“白骨精”打算到哪兒去度蜜月?於是“唐僧”和“王母娘娘”都抱怨市場上買不到像樣的禮品。這時候兩個孩子除了驚訝,勢必會有一些說不清的感動一直留到未來的一生中去。

  孩子長大了,有一天他走到一片墓地,在先人的墳墓前培一捧土、置一束花,默立良久。他有可能是我,也有可能是您。那是某一年的清明。每年的清明都是一樣。墓地上無聲地傳誦著先人的消息,傳誦著無比悠遠、遼闊和紛繁的歷史。往日的喧囂都已沈寂;往日的悲歡都已平息;往日的功過榮辱,都是歷史走到今天的腳步;往日千差萬別的地位,被人類艱苦卓絕的旅程襯比得微不足道;曾經恩恩怨怨的那些靈魂,如今都退離了前臺,退出了塵世的角色,“萬法歸一”,如同謝幕一般在幽冥中合唱一曲祭歌,祭祀著人類一致的渴盼與悲壯,因而平等。這時候我,或者您,又闖到世界大舞臺的後臺去了,這才弄明白,我們曾在舞臺小世界的後臺所得的那份感動都是什麼。

  這時我才懂得,人類為什麼要有墓地。此前我總是蔑視墓地,以為無用,以為是愚昧的浪費。現在我懂了,那正是歷史的祭壇,是象征人類平等的形式。

  但是後臺也常常不免讓人灰心,我發現那墓地的輝煌與簡陋竟也與死者生前的地位成正比。譬如說:為什麼偉人死後要塑一尊像要建一座殿堂,而凡人死了只留一把灰和一捧土呢?難道現世的等級還要延展到虛冥中去分化人類的信念嗎?難道人不是平等的,連在祈望中都不能得到一個平等的象征嗎?無論再怎麼解釋都難有說服力,從不見有一座(哪怕是一座!)凡人紀念堂這一事實,到底是令人悲哀的。我的朋友力雄曾寫過一篇文章,他設想建一座凡人紀念堂(不僅僅是骨灰堂),每一個凡人都有資格在那兒占一塊小小的空間,小到夠放置幾頁紙或一個小本子就行了。每個人都可以在那兒記錄下他們平凡的一生及其感受,以使後人知道歷史原來都是什麼,以償人類平等的夙願。

  這設想讓我感動不已。我對力雄說,我也有一個不錯的想法,很久了。我想,我死的時候穿的什麼就是什麼,不要特意弄一身裝裹,然後找一塊最為貧瘠的土地,挖一個以我的肩寬為直徑的深坑,把我垂直著埋進去,在那上面種一棵合歡樹。我喜歡合歡樹。我想這是個好辦法。人死了,燒了,未免太無作為,不如讓他去滋養一棵樹,給正在灰暗下去的地球增添綠色。我想為什麼不能人人如此呢?沙漠的擴展、河流的暴虐無常、惡劣氣候的頻繁,正給人類的生存帶來威脅,而這,都是因為地球上的森林正在與日俱減。要是每個人死了都意味著在荒貧的裸土上長成一棵樹,中國有十一億人世界有五十幾億人,一百年後中國便多出十幾億棵樹,世界便多出五十幾億棵樹,那會是一片片多麼大的森林!那時候土地會變得肥沃,河流會變得馴順而且慷慨,氣候會更懂秩序,一年四季風調雨順。當然不是都種合歡樹,誰喜歡什麼樹就種什麼樹,樹都是平等的。後人像愛護先人的墳墓那樣愛護著這些樹,每逢祭日,培土還是培土,酹酒改為澆灌,獻花改為剪枝,死亡不單意味著悲痛,更不意味著浪費,而是意味著建設,意味著對一片樂土的祈禱和展望。森林逐日地大起來,所有可愛的動物和美麗的植物都繁榮昌盛。那樣,墓地不僅是人類歷史的祭壇,不僅是人類平等的象征,還是萬靈萬物的聖殿,還是人與自然和解的象征與實證。力雄說我這個想法也很好,就讓他那個凡人紀念堂坐落在這樣的森林中間,或者就讓凡人紀念堂的周圍長起這樣的大森林來。

  我想,為了記住這一棵樹下埋的是誰,也可以做一面小小的銅牌掛在樹上,寫下死者的名字。比如說我,那銅牌上不要寫史鐵生之墓,寫:史鐵生之樹。或者把樹的名字也寫上:史鐵生之合歡樹。

史鐵生·黃土地情歌


  我總覺得自己還年輕呢,跟二十幾歲的人在一起玩不覺得有什麼障礙,偶爾想起自己已經四十歲,倒不免心裏一陣疑惑。

  某個周末,家裏來了幾個客人,都是二十出頭的小夥子。小夥子們沒有辜負好年華,都大學畢了業,並且都在談戀愛;說起愛情的美妙,毫不避諱,大喊大笑。本該是這樣。不知怎麼話題一轉,說起了插隊。可能是他們問我的腿是怎麼殘廢的,我說是插隊時生病落下的。他們沈默了一會兒,其中一個說,我爸我媽常給我講他們插隊時候的事。我說,什麼什麼,你再說一遍?他又說了一遍,我爸我媽,一講起他們插隊時候的事,就沒完。

  “你爸和你媽,插過隊?”

  “那還有錯兒?”

  “在哪兒?”

  “山西。晉北。”

  “你今年多大了?”

  “二十一。知青的第二代,我是老大。”

  “你爸你媽他們哪屆的?”

  “六六屆,老高三。今年四十五了。”

  不錯,回答得挺內行。我暗想:這麼說,我們這幫老知青的第二代都到了談情說愛的年齡?這麼說,再有個三五年,我們都可以當爺爺奶奶了?

  “你哪年出生?”我楞楞地看他,還是有點兒不信。

  “七零年。”他說,“我爸我媽他們六八年走的,一年後結婚,再一年後生了我。”

  我還是楞著,把他從頭到腳再看幾遍。

  “您瞧是不是我不該出生?”他調侃道。

  “不不不。”我說。大家笑起來。

  不過我心裏暗想,他的出生,一定曾使他的父母陷入十分困難的處境。

  “你爸你媽怎麼給你講插隊的事?”

  他不假思索,說有一件事給他印象最深:第一年他爸他媽回北京探親,在農村幹了一年連路費都沒掙夠,只好一路扒車。(扒車,就是坐火車不買票或只買一張站臺票,讓列車員抓住看你確實沒錢,最多也就是把你轟下來。)沒錢,可那時年輕,有一副經得起摔打的好身體,住不起旅館就蹲車站,車上沒你的座位你就站著,見查票的來了趕緊往廁所躲,躲不及就又被轟下去,轟下去就轟下去,等一輛車再上,還是一張站臺票。歸心似箭,就這樣一程一程,朝聖般地向京城推進。如此日夜兼程,可是把他爸他媽累著了。有一次扒上一趟車,謝天謝地車上挺空,他爸他媽一人找了一條大椅子倒頭便睡。接連幾個小站過去,車上的人多了,有人把他爸叫起來,說座位是大家的不能你一個人睡,他爸點點頭讓人家坐下。再過一會兒,又有人去叫他媽起來。他爸看著心疼。愛情給人智慧,他爸靈機一動,指指他媽對眾人說:“別理她,瘋子。”眾人於是退避三舍,聽由他媽睡得香甜。

  我說他的出生一定曾使他的父母陷入困境,不單是指經濟方面,主要是指輿論。二十年前的中國,愛情羞羞答答的常被認為是一種不得不犯的錯誤;尤其一對知識青年,來到農村的廣闊天地尚未大有作為,先談情說愛,至少會被認為革命意誌消沈。革命、進步、大有作為、甚至艱苦奮鬥,這些概念與愛情幾乎是水火不相容的;革命樣板戲裏的英雄人物差不多全是獨身。那時候,愛情如同一名逃犯,在光明正大的場合無處容身;戲裏不許有,書裏不許有,歌曲裏也不許有。不信你去找,那時的中國的歌曲裏絕找不到愛情這個詞。以往的歌曲除了《國歌》,外國歌曲除了《國際歌》,一概被指責為黃色。所以,我看著我這位年輕的朋友,心裏不免佩服他父母當年的勇敢,想到他們的艱難。

  但是二十歲上下的人,不談戀愛尚可做到,不向往愛情則不可能,除非心理有毛病。

  當年我們一同去插隊的二十個人,大的剛滿十八,小的還不到十七。我們從北京乘火車到西安、到銅川,再換汽車到延安,一路上嘻嘻哈哈,感覺就像是去旅遊。冷靜時想一想未來,浪漫的詩意中也透露幾分艱險,但“越是艱險越向前”,大家心裏便都踏實些,默默地感受著崇高與豪邁。然後互相勉勵:“咱們不能消沈。”“對對。”“咱們不能學壞。”“那當然。”“咱們不能無所作為。”“人的能力有大小,只要……”“咱們不能抽煙。”“誰抽煙咱們大夥抽誰!”“更不能談戀愛,不能結婚。”“唏——!”所有人都做出一副輕蔑或厭惡的表情,更為激進者甚至宣稱一輩子不做那類庸俗的勾當。但是插隊的第二年,我們先取消了“不能抽煙”的戒律。在山裏受一天苦,晚上回來常常只能喝上幾碗“錢錢飯”,肚子餓,嘴上饞,兩毛錢買包煙,夠幾個人享受兩晚上,聊補嘴上的欲望這是最經濟的辦法了。但是抽煙不可讓那群女生看見,否則讓她們看不起。這就有些微妙,既然立誌獨身,何苦又那麼在意異性的評價呢?此一節不及深究,緊跟著又紛紛唱起“黃歌”來。所謂黃歌,無非是《莫斯科郊外的晚上》呀,《喀秋莎》呀,《燈光》《小路》《紅河谷》等等。不知是誰弄來一本《外國名歌200首》,大家先被歌詞吸引。譬如:“一條小路曲曲彎彎細又長,一直通向迷霧的遠方,我要沿著這條細長的小路,跟隨我的愛人上戰場……”譬如:“有位年輕的姑娘,送戰士去打仗。他們黑夜裏告別,在那臺階前。透過淡淡的薄霧,青年看見,在那姑娘的窗前,還閃爍著燈光。”多美的歌詞。大家都說好,說一點都不黃,說不僅不黃而且很革命。於是學唱。晚上,在昏暗的油燈下認真地學唱,認真的程度不亞於學《毛選》。推開窯門,坐在崖畔,對面是月色中的群山,腳下就是那條清平河,嘩嘩啦啦日夜不歇。“正當梨花開遍了天涯,河上飄蕩柔曼的輕紗,喀秋莎站在那峻峭的岸上,歌聲好像明媚的春光。”歌聲在大山上撞起回聲,順著清平川漫散得很遠。唱一陣,歇下來,大家都感動了,默不作聲。感動於什麼呢?至少大家唱到“姑娘”、“愛人”時都不那麼自然。意猶未盡,再唱:“走過來坐在我的身旁,不要離別得這樣匆忙,要記住紅河谷你的故鄉,還有那熱愛你的姑娘。”難道這歌也很革命嗎?管他的!這歌更讓人心動。那一刻,要是真有一位姑娘對我們之中的不管誰,表示與那歌詞相似的意思,誰都會走過去坐在她的身旁。正如《毛選》中雲:“民主是主流,反民主的反動只是一股逆流”一樣,對二十歲上下的人來說,愛情是主流,反愛情的反動也只是一股逆流。不過這股逆流一時還很強大,仍不敢當著女生唱這些歌,怕被罵作流氓,愛情的主流只在心裏湧動。既是主流,就不可阻擋。有幾回下工回來,在山路上邊走邊唱。走過一條溝,翻過一道梁,唱得正忘情,忽然迎頭撞上了一個或是幾個女生,雖趕忙打住但為時已晚,料必那歌聲已進入姑娘的耳朵(但願不僅僅是耳朵,還有心田)。這可咋辦?大家慌一陣,說:“沒事。”壯自己的膽。說:“管她們的!”撐一撐男子漢的面子。“她們聽見了嗎?”“那還能聽不見?”“她們的臉都紅了。”“是嗎?”“當然。”“聽他胡說呢。”“嘿,誰胡說誰不是人!”“你看見的?”“廢話。”這倒是個不壞的消息,是件值得回味的事,讓人微微地激動。不管怎麼說,這歌聲在姑娘那兒有了反應,不管是什麼反應吧,總歸比僅僅在大山上撞起回聲值得考慮。主流畢竟是主流,不久,我們聽見女生們也唱起“黃歌”來了:“小夥子你為什麼憂愁?為什麼低著你的頭?是誰叫你這樣傷心?問他的是那趕車的人……”

  想來,人類的一切歌唱大概正是這樣起源。或者說一切藝術都是這樣起源。艱苦的生活需要希望,鮮活的生命需要愛情,數不完的日子和數不完的心事,都要訴說。民歌尤其是這樣。陜北民歌尤其是這樣。“百靈子過河沈不了底,三年兩年忘不了你。有朝一日見了面,知心的話兒要拉遍。”“蛤蟆口竈火燒幹柴,越燒越熱離不開。”“雞蛋殼殼點燈半炕炕明,燒酒盅盅量米不嫌哥哥窮。”“白脖子鴨兒朝南飛,你是哥哥的勾命鬼。半夜裏想起幹妹妹,狼吃了哥哥不後悔。”情歌在一切民歌中都占著很大的比例,說到底,愛是根本的希望,愛,這才需要訴說。在山裏受苦,熬煎了,老鄉們就扯開嗓子唱,不像我們那麼偷偷摸摸的。愛嘛,又不是偷。“墻頭上跑馬還嫌低,面對面睡覺還想你。把住哥哥親了個嘴,肚子裏的疙瘩化成水。”但是反愛情的逆流什麼時候都有:“大紅果子剝皮皮,人家都說我和你,本來咱倆沒關系,好人攤上個賴名譽。”“不怨我爹來不怨我娘,單怨那媒人嘴長。”“我把這個荷包送與你,知心話兒說與你,哥哎喲,千萬你莫說是我繡下的。你就說是十字街上買來的,掏了(麼)三兩銀,哥哎喲,千萬你莫說是我繡下的。”不過我們已經說過了,主流畢竟是主流,把主流逼急了是要造反的:“你要死喲早早些死,前晌死來後晌我蘭花花走。”“對面價溝裏拔黃蒿,我男人倒叫狼吃了。先吃上身子後吃上腦,倒把老奶奶害除了。”“我把哥哥藏在我家,毒死我男人不要害怕。遲來早去是你的人,跌到一起再結婚。”真正是無法無天。但上帝創造生命想必不是根據法,很可能是根據愛;一切逆流就便是有法的裝飾,也都該被打倒。老鄉們真誠而坦率地唱,我們聽得騷動,聽得心驚,聽得沈醉,那情景才用得上“再教育”這三個字呢。我在《插隊的故事》那篇小說中說過,陜北民歌中常有些哀婉低回的拖腔,或歡快嘹亮的吶喊,若不是在舞臺上而是在大山裏,這拖腔或吶喊便可隨意短長。比如說《三十裏鋪》:“提起——這家來家有名……”比如《趕牲靈》:“走頭頭的那個騾子兒喲——三盞盞的那個燈……”“提起”和“騾子兒喲”之後可以自由地延長,直到你心裏滿意了為止。根據什麼?我看是根據地勢,在狹窄的溝壑裏要短一些,在開闊的川地裏或山頂上就必須長,為了照顧聽者的位置嗎?可能,更可能是為了滿足唱者的感覺:天人合一,這歌聲這心靈,都要與天地構成和諧的形式。

  民歌的魅力之所以長久不衰,因為它原就是經多少代人錘煉淘汰的結果。民歌之所以流傳得廣泛,因為它唱的是平常人的平常心。它從不試圖揪過耳朵來把你訓斥一頓,更不試圖把自己裝點得多麼白璧無瑕甚至多麼光彩奪目;它沒有嚇人之心,也沒有取寵之意;它不想在眾人之上,它想在大家中間,因而它一開始就放棄拿腔弄調和自命不凡;它不想博得一時癲狂的喝彩,更不希望在其腳下跪倒一群乞討恩施的“信徒”;它的意蘊是生命的全息,要在天長地久中去體味。道法自然,民歌以真誠和素樸為美。真誠而素樸的憂愁,真誠而素樸的愛戀,真誠而素樸的希冀與憧憬,變成曲調,貼著山走,沿著水流,順著天遊信著天遊;變成唱詞,貼著心走沿著心流順著心遊信著心遊。

  其實,流行歌曲的起源也應該是這樣——唱平常人的平常心,唱平常人的那些平常的牽念,喜怒哀樂都是真的、刻骨銘心的、魂牽夢縈的,珍藏的也好坦率的也好都是心靈的作為,而不是喉嚨的集市。也許是我老了,怎麼當前的流行歌曲能打動我的那麼少?如果是我老了,以下的話各位就把它隨便當成什麼風刮過去拉倒。我想,幾十幾百年前可能也有流行歌曲,有很多也那麼旋風似的東南西北地刮過(比如大躍進時期的、“文化革命”時期的),因其不是發源於心因而也就不能留駐於心,早已被人淡忘了。我想,民歌其實就是往昔的流行歌曲之一部分,多少年來一直流傳在民間因而後人叫它民歌。我想,經幾十甚至幾百年而流傳至今的所有歌曲,或許當初都算得流行歌曲(不能流行起來也就不會流傳下去),它們所以沒有隨風刮走,那是因為一輩輩人都從中聽見自己的心,乃至自己的命。“門前有棵菩提樹,站在古井邊,我做過無數美夢,在它的綠蔭間……”“老人河啊,老人河,你知道一切,但總是沈默……”不管是異時的還是異域的,只要是從心裏流出來的,就必定能夠流進心裏去。可惜,在此我只能列舉出一些歌詞,不能讓您聽見它的曲調,但是通過這些歌詞您或許能夠想象到它的曲調,那曲調必定是與市場疏離而與心血緊密的。我聽有人說,我們的流行歌曲一直沒有找到自己恰當的唱法,港臺的學過了,東洋西洋的也都學過了,效果都不好,給人又做偷兒又裝闊佬的感覺。於是又有人反其道而行,專門弄土,但那土都不深,揚一把在腦袋上的肯定不是土壤,是浮土要麼幹脆是灰塵。“我家住在黃土高坡,大風從門前刮過”,雖然“高”和“大”都用上了,聽著卻還是小氣;因為您再聽:“不管是東南風還是西北風,都是我的歌……”這無異於是聲稱,他對生活沒有什麼自己的看法,他沒心沒肺。真要沒心沒肺一身的仙風道骨也好,可那時候“風”裏恰恰是能刮來錢的,掙錢無罪,可這你就不能再說你對生活沒有什麼看法了。假是終於要露馬腳的。歌唱,原是真誠自由的訴說,若是連歌唱也假模假式起來,人活著可真就絕望。我聽有人說起對流行歌曲的不滿,多是從技術方面考慮,技術是重要的,我不懂,不敢瞎說。但是單純的技術觀點對歌曲是極不利的,歌麼,還是得從心那兒去找它的源頭和它的歸宿。

  寫到這兒我懷疑了很久,反省了很久:也許是我錯了?我老了?一個人只能唱他自己以為真誠的歌,這是由他的個性和歷史所限定的。一個人盡管他虔誠地希望理解所有的人,那也不可能。一代人與一代人的歷史是不同的,這是代溝的永恒保障。溝不是壞東西,有山有水就有溝,地球上如果都是那麼平展展的,雖然希望那都是良田但事實那很可能全是沙漠。別做暴君式的父輩,讓兒女都跟自己一般高(我們曾經做那樣可憐的兒女已經做得夠夠的了)。此文開頭說的那位二十一歲的朋友——我們知青的第二代,他喜歡唱什麼歌呢?有機會我要問問他。但是他願意唱什麼就讓他唱什麼吧,世上的緊張空氣多是出於瞎操心,由瞎操心再演變為窮幹涉。我們的第二代既然也快到了戀愛的季節,我們尤其要註意:任何以自己的觀念幹涉別人愛情的行為,都只是一股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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