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鳴香·敘述文本分析與生命陶養之探究 - 教育學傳記研究之詮釋取向

第三章 研究方法: 本章節的內容依序說明本研究方法之理論基礎、資料採集的方式及文本資料的分析與理解詮釋過程,其中尚包括研究者實際進行個案訪談經驗的內容與省思。

第一節 生命史與傳記研究在教育學上的意義從相關文獻中搜尋「生命史」、「傳記」的名詞定義,發現與之相關的概念尚包括有「自傳(autobiography)」「生命過程研究(life course research)」「生命史(life history) 」、「 生 命 故 事 (life stories) 」、「 口 述 史 (oral history) 」、「 生 命 傳 記 (life biography)」、「生活史(life history)」、「生命歷程(life course)」等1。德國社會學專業辭典中,對「傳記研究」(Biographieforschung)的說明指出:『傳記研究是由許多理論上、方法上相似的研究理論集合而成,其研究資料包括檔案、敘述及人口統計資料等,而這些生活史或生活故事資料本質上被視為社會真實材料,並經由社會語言及詮釋方式予以再建構 9。』國內學者王麗雲在其〈自傳/傳記/生命史在教育研究上的應用〉一文中則將相關概念統歸類於「傳記法(biographical method)」的研究領域,視之為一集合概念,因研究者界定不同而在名詞釋義上有些微出入,然共同的特色則在它是一種透過文字表達生命歷程的書寫形式,強調個人在所處社會情境脈絡中的主觀經驗與知覺,它同時也重視脈絡性與歷史性(王麗雲,2000:6)。總括而言,「傳記研究」可以說其著重於生命歷程上的研究,包括個人從出生至死亡或生命中某一段特定的歷程,個體於生命事件的鍊結中,所知覺到的主觀感受為何以及這些事件序列是如何地影響個體的價值、生活、行為等面向。進行傳記研究可以從傳主生命故事資料中,彰顯個體的獨特性,同時也能反映個體所處之社會情境與價值觀。生命傳記研究在學術領域並不是一全新的研究派典或研究法,也非侷限於人文社會科學的某個學科,社會學、人類學、歷史學、民族學及教育學中均有發展,其可以應用的範圍可說是相當廣泛的,(Fuchs & Werner,1984:11;倪鳴香,2003:25)。以教育學領域的應用為例,王麗雲在其〈自傳/傳記/生命史在教育學研究上的應用〉一文中歸納出四個研究面向,包括:1.教育專業研究,以教師、學校行政人員為對象,以了解個體個別知識與集體知識發展的生命背景,促進教育專業的改進。2.教育史研究,可進行學校發展史、特定教育政策史等,從中得到線索。3.針對教育中的弱勢團體進行探究,以彰顯弱勢團體的聲音與想法。4.文化與社會變遷的研究。國內雖然前一陣子興起傳記風,出版了許多傳記,不過真正應用這個方法進行研究的仍屬少數(王麗雲,2000:24,295-297)。 而德國學者 Winfried Marotzki 於 1999 年發表的〈教育學中生命傳記研究的研究法與方法論〉一文中,即主張人類行為是與所處情境有關,經主體賦予意義而承載於主體歷史經驗中。

以教育學觀點出發說明其意義,Marotzki 認為教育學中的口述傳記,將能夠用來理解個體所傳遞出對其日常生活世界的相關意義,據此來探討個體學習與教育陶成歷程,同時得以嘗試論述在快速發展的現代(或後現代),理解生命秩序形成之錯綜複雜的途徑(Marotzki,1999/2001c:3)。另外,Rainer Kokemohr 在 2002年蒞臨參與政大「參照推論分析法研討會」發表〈傳記分析與教育科學〉演講稿,提出教育科學中的傳記研究目標是要學習更多關於個體層面新觀念的發展,以及人們如何從新世界觀中獲益而成功解決新問題的看法(引自黃心怡,2002:19)。

生命史與傳記研究關注主體生命的經驗內容與意義,同樣重視個體生存所處之社會背景與文化情境脈絡,運用於重視人我互動的教育場境探討教育相關議題,不僅能提供研究者對於研究個案有深層的理解,同時有助於促進本土學術理論的建立。

第二節 敘說與敘述訪談法(narratives Interview)

壹、與敘說相關的議題

關於「narrative」一詞,或稱「敘說」、或稱「敘述」,採用敘說資料進行研究並不專屬於某個特定學術領域,故不同學者所界定之意義有其獨特看法。Josseloson(1995)主張「敘說是一個過程的再現;一個自我對自我及世界的對話再現」,所以「敘說不是事實與事情的真實性如何記錄,而是使一生龐雜的想法與經驗成為意義系統的紀錄」(引自李月霞,2002:13)。從敘說的特徵來看,它是具備有開始的狀態(事件是如何開始的)、由一連串密合的事件組成的中間過程(事件如何發展) 以及情境發展的最後結束(結果為何)的完整過程(Riessman,1993:17;Flick,1998:98)。Riessman(1993)提出「說」(tell)的形式包含有脈絡與意義兩個層面,個體藉由陳述生活故事而成為自傳者,以語言呈現個人生活經驗,其內容不僅是陳述一些過去生活歷程,也表達了個人對這些事件或行動的瞭解狀況及意義解釋。在敘說的形式上,學者有不同的看法,Waletzky 及 Young認為敘說的故事會沿著時間序列(chronological sequence)開展;Michaels 則主張敘說以事件議題的形式(thematic sequence)呈現(引自 Riessman,1993:17)。Kokemohr則主張敘述者的傳記內容被視為是進入一個特定社會世界建構—意義是如何被個人建構、維持、理解與接受—的主要途徑,故研究者在傳記研究中必須試圖理解敘述者話語中所表達的意義(Kokemohr,2001:25)。

總括而言「敘說」可視為是故事性的、是一種認知形式及經驗的呈現,經由理解敘說內涵讓研究者得以進入研究對象的經驗世界。透過口述或書寫而得的個人生命經驗歷程資料,作為進行傳記研究的路徑,在時間流的牽引下,將能理解個體與其所處社會文化情境脈絡互動下所建構出的社會意義。

貳、敘述訪談法(narratives Interview)

我們如何能理解敘述者敘說中的意義呢?德國社會學者 Fritz Schütze 主張生命史可謂一個有序的堆疊,是由大大小小依序組合的歷程結構所堆砌的,隨著生命流程前進,重要的歷程會改變,其整體的意義也隨之改變。基於這樣的論點,進而尋求一個適當的研究方法來理解貫穿意義轉變與堆砌的歷程。其於 1977 年發展出「敘述訪談法」,目前已成為德國傳記研究方案中廣泛使用以採集資料的方法(Schütze,1983/2001b:1;Marotzki,1999/2001c:5)。

「敘述訪談」(narrative interview)方法可以說是一種透過受訪者敘說產出的資料形式,進行對個體經驗世界探究的資料採集方法( Flick,1998:98)。Schütze本人則將敘述訪談定義為:「敘述訪談是一種社會科學採集資料的方法,它是讓報導人在研究命題範疇內,將個人的事件發展及相關的經驗濃縮、細節化的一種即興敘述。」(Schütze,1987:49;引自倪鳴香,2003:28) 進行敘述訪談時,敘說者接受邀請談論有關自己的生命經歷,透過說者自己對生命故事主軸的檢選與陳述鋪排,生活中重大事件的鍊結便隨著生命流程進路逐漸展現。這樣的訪談方式不同於問答式的訪談模式,其特色在於以「即興敘述」的方式進行,故並不需要敘說者事前有結構地預備或是演練,也毋須因受訪對象有過敘說經驗而擔心產生標準樣版的疑慮,它是透過特定情境引導下藉由訪談者簡短的起始問句後展開。之後就由敘說者自己決定談論的內容與方式,並且可以依著自己的興趣侃侃而談,即使偏離敘說者原本檢選的敘說主軸也不會被訪談者加以限制。由 Fritze Schütze 發展的生命傳記敘述訪談方法,主要是分成三個階段進行;而訪談者在各階段中均有其主要之工作任務,分別描述如下(Schü tze,1983/2001b:1-3;Schütze,1987;引自倪鳴香,2003:27-28):


一、主敘述—促進敘述者對自我生命傳記取向的敘述。

從訪談者啟始一個簡短的問句中展開。不同於傳統問答的訪談形式,由訪談者開展的啟始問引導下由受訪者接著進行長篇幅的故事敘述,突顯出訪談啟始句的重要性,此亦可稱為「具能量的敘述問題」的啟始句,它是經過慎思下設計出的問題,指向被研究對象個人傳記的某個主題或某個時期,並且其功能不僅是刺激敘述的產出,同時也聚焦於研究者所關心的內容主題上。因此,一個不明確、模糊的引導問句將導致「無產出」的敘述回應內容(Riemann & Schütze,1987:353;Flick,1998:100)。一個訪談啟始問句是否符合研究命題之核心關注,並且能清楚的提示受訪者,請求對所期望述說的內容能夠詳細地說明,是展開訪談前首先必須思考確認的。

在訪談者邀請下的起始問句啟動後,敘述者從小時候有印象的回憶開始敘說的生命經歷故事內容,將在傾聽故事者所期待的指向中展開。過程中訪談者扮演積極聆聽者角色,專注於敘說的故事並嘗試去理解它,傾聽中不打斷或介入敘述者的敘說,或對受訪者提出主觀的評價,同時能夠做出適時適當的回應(支持性姿態或簡單回應聲)以支持鼓勵敘述者直到故事敘述結束。當敘述者說完時,故事的尾端會出現明顯的「終結句」(例如:「我想我已經講完了」、「大概就說到這裡」等)讓訪談者知道,此時主敘述就告一段落,訪談者便可接著進入敘述訪談的回問的部分。

二、回問的階段—是訪談者引導敘說潛力繼續擴張的過程。

回問部分具小心求證假設的功能,此時訪談者是扮演主動詢問角色。在此階段所啟動的問句,也可以說是從主敘述階段,敘述者鋪陳的故事情節中所引發的問題的再延伸,其著重在前一階段的生命經歷敘說上,像是敘述語詞斷裂的地方、聽不清楚或是矛盾模糊的部分。因此,訪談者必須在延續第一階段的聆聽後,能敏銳地察覺與判斷哪些敘說內容是可以再被擴充的,並且藉由開放性的問句(如:「這個地方可不可以再多說明些?」)將第一階段敘說中的片段摘出,使回問階段中再度引入敘說情境中。

參見:辭海(1958) 台北:台灣中華書局;牛津英文辭典(1989);王麗雲(2000:265-305)。

參見:Endruweit, G. & Trommsdorff, G.(1989). Wörterbuch der Soziologie (社會學辭典)。倪鳴香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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