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明俊:論“清真文化”的起源與演變(3)

馬註雖然沒能實現讓當朝皇帝禦批《清真指南》的願望,但之後乾隆四十七年(1782)“海富瑞事件”之後,使乾隆帝有機會禦覽《天方至聖實錄》,並禦批20余處。“海富瑞事件”當事人袁國祚也在給乾隆的上書中稱“恭逢聖祖時,滇南馬註奏請而遇不偶,繼以金陵劉智譯明,經學愈顯”[25]。乾隆帝禦批《天方至聖實錄》對當時清地方官員因存在對伊斯蘭教偏見而實行的不當管理政策起到很好扭轉作用。

金天柱是清乾隆年間(1736~1795)回族學者。金陵(今江蘇省南京市)人。幼受傳統伊斯蘭教育,年長精於儒家經史,曾在翰林院四譯館任教,因有感於“各教莫能思吾教之行事,蓄疑團於千百年而莫釋,未學吾教之書而不知其所以然之故,致使各教之疑愈生,而各教之物義愈紛。”[26]遂著《清真釋疑》一書,以釋時人對伊斯蘭教的疑問與責難,起到了向教外介紹伊斯蘭教、增進相互了解的作用。

 

四、近代清真飲食文化的形成

將“清真”與回族穆斯林飲食文化聯系起來,應該在清末民初,之前回族飲食有無清真標識,還沒找到可靠資料。20世紀30年代,在成達師範及回族社團組織的倡導下,一些回族青年學生擔負起全國回族人口、生計、教育等內容的實地調查,有學生對北平回民飯館展開調研。據資料記載早期回民飯館用藍幌子作為清真標志,例如有一篇文章稱:“荷葉樓,本是漢教買賣,並且它也沒有湯瓶牌,可是彼時的回教人,差不多都去照顧,同時他鋪中的夥友,也沒有回教人,至於他的一切設備,倒是處處加意,樣樣留心,所以連反教規的行為,在他那裏反倒找不出來”。民國以前回民在漢民開的素食飯館就餐,可能比較普遍,後來回民對飲食禁忌開始重視,一些回民到飯館就餐時,向人打聽“是一面還是兩面?”若說是一面的,那便是漢民開的飯館,只供漢民就餐,若說是兩面的,便是回民所開飯館。因為漢民開的飯館,只有漢民去吃,所以叫一面,而回民開的飯館,回、漢人都去照顧,所以就叫兩面。在一些地區的回族也曾使用過藍布條、藍幌子等為飯館的清真標志,例如回民飯館,都是用一個木圈,四周糊上些藍紙條,“這是表示回教的買買而售賣面條。那麽,漢教的買賣便使用紅色,因此我們遠遠一看,也就知道那鋪子是回是漢”[27]。至於荷葉樓,是漢民所開,卻掛的是藍幌子,他本應當賣一面,但回民多去照顧,因此有人說“荷葉樓是一面的買賣,而賣兩面的錢”。

後來有人用湯瓶壺作標識,門口放一個洗手用的湯瓶壺,一般食客也就知道是回民飯館。但是一些推車、挑擔的回民小商販因為攜帶湯瓶壺多有不便,便在一塊小木板寫上“清真回回”、“清真古教”、“西域回回”等字樣,或手繪一個湯瓶壺,被統稱為“湯瓶牌”,逐漸成為清真飲食的統一標識。

因為湯瓶牌制作簡單,一些漢族商販也想魚目混珠,在木牌寫上“真正清潔”,也有一些漢族商販私自制作湯瓶牌,冒充清真,或漢民飯館老板投機取巧,雇傭一個回民夥計,給他支撐門面,“賣兩面錢”,被稱為“頂帽”。也有一些漢民商販,也不掛湯瓶牌,只在幛子或錢筒上書寫“清潔衛生,真素食品”“真正清潔”等字樣,使一些識字不多的回民往往誤食。

北平一個賣切糕的漢族劉某掛著湯瓶牌經營多年,也無人過問,一般回民也熟視無睹,1936年某月,有兩個回民出面幹涉,要求摘取湯瓶牌而引起糾紛,最後雙方訴諸法律。面對回民飯館及食品市場亂象叢生,當時北京幾個回民社團組織,如北平回民公會、北平回教俱進會及教務研究會等,於1936年9月27日在西單清真寺聯合召開會議,討論因摘湯瓶牌事件而引起的回、漢糾紛及應對措施。最後形成決議:(一)編印傳單,分發各商號及教民,對於各處售賣食品的要隨處留心,發現假冒的,絕不購買。(二)由本市回民公會制定標準湯瓶牌,凡是本市回教食品營業都要來請求核定。(三)由回民公會正式通知公安局,另由本會印制調查證,分發各清真寺負責人,在警察局配合下,對本清真寺附近經營的清真食品、飯館隨時進行調查,發現假冒者予以取締[28]。

北平回民團體統一制作、發放湯瓶牌,並對經營清真食品的個體戶進行集中培訓,對規範清真食品市場、防止假冒“清真”起了重要作用。“七七事變”以後北平回民公會將原來的“湯瓶牌”統一更換為“回教營業證明書”。

 

據《月華》報道:濟南“城內西關、南關、商埠、萬字巷、北大槐樹、津膠兩站等等回民不下七千余戶,近有一般無恥之徒,貪圖小利,為各教館子頂帽,來往回教客商,看門上貼有‘都阿’招牌,仝掛著清真教門的大招牌,往往受害。回教公會曾有見於此,所以做來千余個識別證,每日派出五六班人徹底清查,凡頂冒的牌子,完全拿走,真正的穆士林,把他姓名、年齡、住址登記,發給識別證,以資識別。”[29]

據記載,中國回教救國協會河南支會“因售賣小販所掛‘清真回回’牌,向系自由制作任便懸掛,甚有冒充回教等流弊。茲由支會制‘清真牌’二種,並於背面揭衛生簡別,俾資遵照,經審查認為確系清潔者,姑準發給,以杜冒濫”[30]。

盡管從唐宋時期,東來的穆斯林蕃客受伊斯蘭教經典約束,嚴格飲食禁忌,一直到元明清時期,一般漢族社會對回族飲食的理解大多停留在“不食豕肉”的層面。至民國時期,回族清真飲食文化逐漸形成,例如1922年南京清真董事會編《清真教飲食篇》,分上、下篇,上篇論述穆斯林可食之物,下篇言不可食之動物[31]。1936年北平回民湯瓶牌事件,強化了全國各地回民“清真食品”意識,回民自己開的飯館、牛羊肉店開始普遍使用寫有“清真”字樣湯瓶牌,或標有阿拉伯文的清真食堂、清真飯館普遍出現,並抵制漢族經營清真食品,回漢之間因清真食品經營權及“假清真”問題與漢族之間出現張力。同時民國時期一些回民報刊從伊斯蘭教法、衛生角度對清真飲食問題進行宣傳解讀,如《回教飲食問題概論》《回教飲食概說》《回教徒對於飲食的選擇》《回教禁食的幾樣東西》等,增強了回民群眾註意清真食品意識。

另外,我們從民國時期回民報刊上可以看到一些清真飯莊廣告,如1931年5月5日出版的《月華》第3卷13期開始封底連續多期刊登北京牛街“清真元興堂瑞記飯莊新添西餐廣告”,“西德盛羊肉館”廣告。之後又有“正興德茶葉莊”廣告,稱“本莊在中國回教中,為最大之茶葉商店,各種出品,清潔衛生”。《震宗報》也刊登清真飯館廣告,如“清真同和軒羊肉館”,“清真楊同興牛肉館”,“清真新聖居牛肉館”等。“西來順”的廣告詞“南北馳名,回教獨特”。同時北平、上海、南京、天津等大城市有“清真”標志的醬制品、糖果、面包、糕點、餅幹、醬牛肉、豆制品等廣告也大量出現。同時還發現《月華》第六卷、25-27合刊登有“清真化妝品”廣告,其中包括“土耳其香皂”“清真日光皂”“清真白玉霜”等日用品。翻閱民國回民報刊,也會發現許多穆斯林文化產品廣告,如《清真周刊》第1卷11號刊載北平牛街清真書報社出版的《清真大學》《清真教考》《清真釋疑》等發行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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