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知常:讓一部分中國人先“信仰”起來 ——關於中國文化的“信仰困局” 3

當然,中國的情況也不例外。前面我已經說過,從公元1500年開始,西方像被打了雞血,日益崛起,可是,令人困惑的卻是,中國卻從此步履維艱,盡管左拼右突,卻偏偏無論怎麼走都此路不通。GDP2010年第2名,人均收入1960年第78名,2010年127名,教育投入發達國家為5,3%,中國為2,3%,醫療投入,4,5%,排名188(倒數第四),美國,13,9%。其中,一個最為典型的特征,就是諾大的一個中國,卻再也對世界沒有貢獻。我們知道,國無論大小,只有能夠給全世界貢獻全新的價值關懷的國家,才是真正的“大”國。否則,就只能是一個“小”國。有一位學者就曾經說過,因為對中國在全世界的實際情況並不了解,因此在出國前曾經堅定地相信:世界之大,只有中國。但是,出國以後,這個看法卻全然改變:世界之大,沒有中國。當然,這兩種看法或許比較極端,不過,如果說在公元1500年以後,偌大的中國確實沒有影響過世界,大概是符合實際情況的。

一個典型的例子,是倫敦的奧運會開幕式。我們都一定記得,在此之前,張藝謀的北京奧運會開幕式搞得轟轟烈烈,可是,四年以後,英國的倫敦奧運會開幕式卻把它打回了原形。原來,張藝謀的北京奧運會開幕式講來講去就是公元1500年以前的中國,公元1500年以後呢?真是什麼都不敢講也什麼都講不了,最後找了一個小女孩假唱,唱了《歌唱祖國》,可是,全世界都不會唱,全場的人也只好靜靜地坐在那裏聆聽。倫敦奧運會就全然不同了,它用莎士比亞戲劇裏的一句話來宣示主題:“在島上,眾聲喧嘩”。意思是說,在公元1500年以後,只有在我英國的一千萬人口裏才眾聲喧嘩,也才震撼了世界。且不要說其中所陳列的英國的令人眼花繚亂的世界級的貢獻,就說最後的那位70多歲的披頭士老歌手的歌唱,當時不但是全場八萬人都在一起唱,而且應該說是全世界都在同時放聲歌唱。這與我們的《歌唱祖國》的黯然神傷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當然,說公元1500年以後中國人不努力不盡力,也是不符合事實的。即便是上個世紀,從戊戌維新到君主立憲再到民國建立再到五四運動再到聯省自治最後再到(1946年的)憲政運動,中國也起碼訴諸過六次轉型的努力,只是,非常遺憾的是,這六次轉型都以失敗告終。

為什麼會如此呢?讓我們以“五四”為例,來詳細加以說明。

從社會取向的價值選擇與社會發展的動力選擇的角度,“五四”,可以說是古老中國真正直面西方的開始,可是,即便如此,“五四”也仍舊是難逃失敗的噩運。我多次說過,中國的“五四”的引進“民主”與“科學”並沒有真正完成社會取向的價值選擇與社會發展的動力選擇這一根本使命。而導致這一缺憾的原因吧,就在於對於真正的現代化意義上的西方的缺乏深刻的洞察。

 現代化意義上的西方的成功,根源於兩大選擇,其一,是教會的作用;其二,是人權與契約意識,而我則一直將它簡單地概括為“信仰啟蒙”和“個體啟蒙”。英國之所以最後走上憲政的道路,之所以實現了不流血的改良,之所以成為世界的帶頭老大,正是因為兩大啟蒙的同時實現。但是,以法國為代表的其它歐洲國家卻不然,它們就僅僅是一個啟蒙——“個體啟蒙”。對於無神論的提倡,對於唯物論的提倡,使得這些國家既不承認上帝的偉大,也不承認人的渺小。彼特拉克說:我是凡人,所以只祈求煩人的幸福;愛拉斯謨也說:所有的幸福都從我而來,只要使我快樂,就一切可為,就是出於這樣一種思考。結果,對於英國而言的“應該成為的人”就變成了以法國為代表的歐洲其它國家的“本能自然的人”,而且,只要強調個體解放,只要尊重人,就可以實現現代化,諸如此類,也成為了一時之間甚囂塵上的看法。然而,還有一個啟蒙——信仰啟蒙,卻因此而被毫無道理地忽視了。

可是,中國所選擇的,卻恰恰是以法國為代表的歐洲其它國家的現代化道路。無疑是因為宗教傳統的匱乏,中國天然地規避開英國道路,也規避開了西方現代化的真正源頭,並且,很自然地選擇了以法國為代表的歐洲其它國家的現代化道路以及它的變種——俄羅斯的道路,因此,“五四”時代的中國言必稱“科學“、”民主“,但是卻從不推重“信仰”。可是,眾所周知,法國等歐洲國家即便是在今天也並非一流國家,“取法乎中”的中國,自然也就只能“僅得其下”了。其結果,就是中國在向現代化轉型的道路上“屢戰屢敗”。基督說:“那條路很窄,通向生命的門不寬,找到門的人也只有極少數。” 顯然,因為沒有能夠先“基督教”起來的中國,也不可能真正地現代化起來的。

在這方面,魯迅的教訓非常深刻。魯迅在五四的時候表現的是最為決絕的,但是,他也仍舊始終只相信一個啟蒙——個性啟蒙,更從來沒有看到先“基督教”起來的重要性、信仰啟蒙的重要性。例如,魯迅對於但丁、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關註眾所周知,但是,在魯迅的內心深處卻從來不曾糾纏過但丁的追求、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困惑,而且公開把他們列為自己“雖然敬服那作者,然而總不能愛”的“兩個人”。 對於前者,“上窮碧落下黃泉”的魯迅在讀到《神曲•煉獄》一段時就意趣索然,他說: “不知怎的,自己也好像很是疲倦了。於是我就在這地方停住,沒有能夠走到天國去。” 對於後者,魯迅在讀了一半之後竟然也“廢書不觀”。

不過,借此機會,我還想跟各位說明一件同樣十分重要的事情,那就是上個世紀的“五四”不但對於西方的“前世今生”缺乏深刻的把握,而且對於中國自身的“前身今生”也缺乏深刻的把握。今天回過頭來再反省一百年前的“五四”,不難發現,當時的中國與西方不是隔了一層,而是隔了兩層。也就是說,在中國與西方之間,還隔了一個原始儒家、原始道家。因為事實上我們真正的中國文化也就是到唐宋時候為止。中國有一句話叫“崖山之後已無中國”,是值得註意的。而且,我現在還要再加一句:“明清之後已無華夏”。宋代以後,是元朝的96年,它的特征,是殺盡了中國的那些真正秉承了文化的優秀的中國人。而且是一代一代殺下去,一共殺了一個世紀,後面的明和清,明朝的君權統治完全可以“媲美”元朝,甚至連《孟子》都大加刪除。而後面的滿清的對於中國文化的原始儒家原始道家更完全隔膜。因此,“明清之後已無華夏”,在元明清的六七百年裏,原始儒家原始道家已經蕩然無存,甚囂塵上的只是《三國》和《水滸》——魯迅稱之為“三國氣”和“水滸氣”。為此,我也經常在各種場合會如是提示:其實“五四”的時候關註三本書就可以了。首先是提倡一本書,這就是《紅樓夢》。因為《紅樓夢》是真正回到中國的原始儒教,原始道教“接著講”的,而且還有所超越;其次是批評兩本書,這就是《三國》和《水滸》,因為這兩本書是完全背離了中國的原始儒家原始道家的根本精神的,因此中國的“五四”必須從批評它們開始,以便重新回到原始儒家原始道家。

在這方面,日本與韓國的現代化歷程應該給我們以啟迪。在中國的唐宋以後,日本與韓國都沒有經歷中國的元明清那樣的大殺戮大變革,因此在他們的文化中還較多地保留著中國的原始儒家原始道家的東西,更多地保留著中國文化中的正能量,因此也就與西方文化更近,這應該是它們在現代化的道路上比我們國家更為順利的一個重要原因。應該說,這也是我有時甚至不惜聳人聽聞,大聲疾呼“中國文化不在中國”的根本原因。確實,而今我們要看唐宋以前的中國文化,只好在日本文化和韓國文化中去尋尋尋覓覓,要看明清文化,也只有去台灣文化中去仔細梳理了。至於我們中國大陸所殘存的中國文化,我認為即便是距離明清文化都遠遠不如。

換句話說,在“五四”時代,日本韓國與西方文化是隔了一層,而我們中國與西方文化卻是隔了兩層。一百年前的“五四”沒有看清楚這一點,因此提出了“打倒孔家店”的口號,可事實上“孔家店”是不能夠為明清時代的《三國》和《水滸》——魯迅稱之為“三國氣”和“水滸氣”“買單”的。事實上,為了實現中國的現代化,我們所應該做的,反而是“回到孔家店”,當然,“回到”僅僅是為了再次的出發,去與西方文化對話。因為中國的原始儒家原始道家盡管較之《三國》和《水滸》要距離西方文化更近,也更多地充滿了中國文化的正能量,盡管對於西方文化的阻礙作用會小得多,但是卻也畢竟還是隔了一層——《三國》和《水滸》與西方文化是隔了兩層,因此也必須要像曾經的“西天取經”那樣,像曾經的與印度佛教文化恭恭敬敬地對話一樣,在回到原始儒家原始道家之後,再一次出發,去再一次“西天取經”,與當今的“西天”——西方文化尤其是基督教文化去恭恭敬敬地對話。

由此,我們發現,中國的社會取向的價值選擇與社會發展的動力選擇,公元1500年以來,一直都還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在這方面,馬克斯韋伯本人的研究已經給與我們以深刻的啟發:在歐洲之外,“科學、藝術、國家以及經濟都沒有走上西方所特有的發展道路”;中國的儒家倫理對於中國資本主義精神的出現起到了“嚴重的阻礙作用” 因此,中國文化的失敗無疑是一個事實,我們需要去做的,僅僅是承認這個事實,正視這個事實,因為只有“承認”與“正視”,才能給中國文化一次全新的機會,這也就是說,中國正期待著自己的托克維爾,期待著自己的馬克斯韋伯。中國必須去竭力尋找英國得以偉大和充滿天賦的原因、竭力尋找美國得以偉大和充滿天賦的原因,也必須去竭力尋找法國無法得以偉大和充滿天賦的原因、竭力去尋找俄國無法得以偉大和充滿天賦的原因,而最終的目的,還是竭力去尋找中國在現代無法得以偉大和充滿天賦的原因。

不如此,中國就無法真正上路,也無法真正走上現代化的康莊大道。

 

 

意識到西方的崛起與先“基督教”起來的關系以及中國的衰落與未能先“基督教”起來的關系,僅僅只是思考的開始。

基督教,畢竟稟賦著極強的地域色彩,而且,還畢竟稟賦著濃郁的西方特色。因此,即便它果真是西方現代化的根本動力,地處亞洲遠東的中國也無緣全盤照搬。或許也就是這個原因,先“基督教”起來的秘密,盡管已經為越來越多的國人所知,但是卻始終未能引起普遍的重視。幸而,有一位身居美國的中國經濟學家楊小凱提出,西方世界的現代化的基本經驗並非人所共知的自由的個人—自由的秩序—自由的制度,而是從自由的信仰—自由的個人—自由的秩序—自由的制度。“自由的信仰”,這幾個字實在是石破天驚,令我們茅塞頓開,也給我們提示了一條解決困惑的正確方向。

原來,應該引起我們關註的不是基督教,而是在基督教中所蘊含的“自由的信仰”。

信仰與宗教密切相關,但是卻也並不相同。我們知道,宗教當然不是哲學,但是它卻具備著形而上學的稟賦。西方學者斯特倫指出:

宗教是實現根本轉換的一種手段。所為根本轉換,是指人們從陷於一般存在的困擾(罪過、無知)中,徹底地轉變為能夠在最深的層次上,妥善地處理這些困擾的生活境界。這種駕馭生活的能力使人們體驗到一種最可信和最深刻的精神實體。(斯特倫:《人與神——宗教生活的理解》,第2頁,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在這裏,“實現根本轉換的一種手段”,或者,通過“駕馭生活的能力使人們體驗到一種最可信和最深刻的精神實體”,就是宗教;而這種“手段”、這種“能力”、這種“最可信和最深刻的精神實體”所關註的“實現根本轉換”,則是宗教的形而上學的品格。它是“終有一死”的人類在對於自身在“何以來、何以在、何以歸”的艱難求索中所完成的從有限的現實向無限的理想的超越,顯然,對於這種“實現根本轉換”的執著與不疑,正是宗教的形而上學的品格中的核心之核心,也就是人們所常說的“信仰”。

西方哲學大師保羅•蒂利希曾鄭重提示:宗教是文化的一個維度而不是一個方面。可是,宗教明明是文化的一個方面,為什麼還又是文化的一個維度呢?就是因為它的形而上學品格,也就是因為它的信仰。信仰,代表了人類的精神高度,這個精神高度是在人類的所有方面都存在的,例如哲學的探索中、藝術的追求中、道德的恪守中、科學的研究中,但是,信仰又往往集中地在宗教的中呈現出來。所以人們習慣地稱之為“宗教信仰”。不過,說到底宗教也只不過是信仰的一種特殊呈現方式。盡管在人類的早期,宗教也許是人類信仰的唯一呈現方式。但是,信仰畢竟是高於宗教的。可以說,宗教是靠信仰才獲得了自己的存在形式的,麥克斯•繆勒說:宗教是一種起源於對人的“有限性”之克服和超越的“領悟無限的主觀才能”,恰恰就把宗教所蘊涵的信仰內涵——“領悟無限”深刻地揭示出來,因此,人類最終又會超越宗教,信仰最終也會被獨立出來,成為人類的一個獨立的精神尺度。

那麼,為什麼信仰沒有能夠在現在就成為人類的精神尺度?仔細想一想,其實道理也很簡單。須知,信仰是要鼓勵所有的人的,但是對於一些沒有文化的人來說,對於一些悟性不是很高的人來說,你跟他講“實現根本轉換”、講“領悟無限”,他聽得懂嗎?我在大學裏跟大學生、研究生講都困難,如果去跟一般文化水平的人講,他聽得懂嗎?很可能聽不懂。那怎麼辦呢?那麼,我就用一些形象的東西去啟發他,用一些具體的規定去約束他,我不跟他講道理,我就只是告訴他:耶穌就是楷模,你要跟著他走,你只要照著他的話去做。這就是宗教,這就是教會。而從長遠的角度來看,人類的實踐越向前發展,信仰就會越擺脫宗教形式。因為信仰從來就比宗教更為根本。而且,宗教最終會消亡。但是信仰卻不會消亡。信仰反而會逐漸從宗教裏解脫出來、獨立出來。

由此不難想到,就人類而言,宗教的不可替代的重要意義就在於:培育了人類生存中至關重要的終極維度——信仰維度。我們可以拒絕宗教,但是不能拒絕宗教精神;可以拒絕信教,但是不能拒絕信仰;可以拒絕神,但是不能拒絕神性。這幾句話是我經常會提到的,也是我從世紀初以來最為核心的思路。宗教精神、信仰、神性,正是這三者,構成了人類生存中至關重要的終極維度。

還回到我們所討論的問題,西方的崛起何以與先“基督教”起來關系密切?中國的衰落何以與未能先“基督教”起來關系密切?聯系我們剛才的關於信仰與宗教的討論,現在,問題開始顯而易見,原來,這一切都是因為西方的崛起與先“信仰”起來關系密切,中國的衰落與未能先“信仰”起來關系密切。

一般人往往把信仰與宗教混同起來,而沒有意識到宗教只是信仰的載體,更沒有意識到,不同宗教中的信仰內涵並不相同,不同宗教與人類的終極維度的關聯也並不相同。他們往往簡單地將信仰與宗教加以等同,只看到宗教而沒有看到宗教背後所蘊含的信仰,於是,普天之下所有的宗教除了特色的不同,在根本的價值內涵上也就沒有了區別。這樣,先“基督教”起來為什麼就會導致西方現代化的崛起與未能“基督教”起來為什麼又就會導致古老中國的衰落的奧秘也就隱秘不彰,成為一個無法破解的千古之謎。

幸而,楊小凱提出的從自由的信仰—自由的個人—自由的秩序—自由的制度的思路,給我們提示了方向。那麼,“自由的信仰”又在哪裏?還是黑格爾有先見之明。他把全世界的信仰分為三類,第一類是自然宗教。也就是原始社會時期崇拜熊、崇拜老虎、崇拜雷神、山神、火神的那種宗教,這類的宗教沒有什麼信仰內涵,也與人類的終極維度無關;第二類是實用宗教。這類的宗教是把信仰當成一種恐嚇別人和安慰自己的手段,所謂“神道設教”,同樣沒有什麼信仰內涵,同樣與人類的終極維度無關;第三類是自由宗教,黑格爾稱之為“啟示宗教”。在黑格爾看來,人類的宗教雖然多種多樣,但是,只有這類宗教才與信仰內涵密切相關,也才與人類的終極維度密切相關。我們所熟悉的基督教、天主教、東正教、佛教、伊斯蘭教、儒教等等,無疑都屬於啟示宗教,也就是說,無疑都與信仰內涵和終極維度相關,不過,又有程度的不同。其中,應該以基督教與信仰內涵和終極維度的關系最為切近也最為密切。假如說,希臘教把宗教變成了藝術,儒教把宗教變成了道德,印度教、佛教、伊斯蘭教、天主教把宗教變成了宗教,那麼,基督教就是把宗教變成了信仰。而今,希臘文化消失了,中國文化停滯了,以法國為代表的歐洲國家腳步遲緩了,但是基督教文化卻蒸蒸日上,其原因就在於:在基督教國家那裏,基督教超出了自己,成為整個文化,成為信仰本身。因此,馬克斯韋伯稱基督教為“理性的宗教”,馬克思更稱基督教為“作為宗教的宗教”,顯然都不無道理。

而必須要先“基督教”起來,奧秘也就在這裏。“自由的信仰”當然是蘊含在“啟示宗教”中的,但是,因為在“啟示宗教”中只有基督教是最為徹底的,只有基督教是超出了自己、成為整個文化、成為信仰本身的,因此,“自由的信仰”也主要是蘊含在基督教之中的。

進而,為了把問題討論得更加清楚,我還必須要說,“自由的信仰”之所以得以主要蘊含在基督教之中,也有基督教自身的原因,這就是,在所有的啟示宗教中,只有基督教,它的“自由的信仰”是來自“信仰的自由”。

我註意到,有介紹說,諾貝爾獎得主諾斯正在寫一本書,要比較南美與北美之間出現巨大差異的原因。在他看來,這差異一共是三條,其中一條,就是南美受天主教的影響,下屬的每個分支的建立,由上級教會的批準認可,是必須的前提;而北美受新教影響,提倡結社自由,不經過他人批準,誰都可以自立教會,因此,也就出現了成千上萬不同的新教教會。在諾斯看來,北美的蓬勃發展與現代化的實現,無疑與這一條直接相關。而在我看來,這一條所體現的,其實就是基督教的核心:信仰自由。

“信仰的自由”最早可以追溯到馬丁路德的名著《基督徒的自由》(1520)。在這本書裏,他提出了著名思想: “因信稱義”,從《羅馬書》中的“義人必因信得生”受到啟發,它指出:真正的宗教必須是一個內心自由的人所自由接受的宗教,這必須是信仰的絕對前提。天主教的要求是首先從接受種種外在規定開始,這就有點像中國文革時期的“靈魂深處爆發革命”,需要自己通過天天不但要“做好人”而且還要“做好事”來加以體現,並求獲得他人的認可,但是真正在內心裏怎麼去想,反倒並不重要了。這就是馬丁路德所謂的“外在的人”。但是,基督教卻完全不同,它要求必須完全出自每個人自己的自由選擇,也完全不需要他人的認可。每個人都是“極其自由的王”,自己的信仰應該是內心中自由選擇的結果,不能是被蠱惑的結果、盲從的結果、強迫的結果。這就是馬丁路德所謂的“內在的人”。

“信仰的自由”敞開了西方人心靈的廣闊天空。因為它,於是就必須允許每一個人去自由地思考、自由地表達、自由地行事、自由地討論,我們看到,其實這就是後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所提出的公民信仰的自由及其言論的自由、出版的自由、集會的自由以及向政府和平請願的自由,等等。當然,這一切,都是人們所經常談到的,不過,為人們所時常忽視了的,卻是其中的根本:自由意志的自由。然而,在我看來,恰恰是自由意志的自由,才是最最需要加以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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