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可·路人甲:在旅途中偶遇的22個人 (12)

路人6:阿詩瑪

5月大理雙廊

她眉目含情,讓我想起了《新龍門客棧》裏張曼玉飾演的金鑲玉。

阿詩瑪,白族姑娘,卻給自己取了個彜族姑娘的名字,原名不詳。

阿詩瑪在江湖上名頭很響。我第一次去海地生活青旅,就是在景洪認識的江上客推薦的,他還說一定要認識一下阿詩瑪,是很爽脆、很有風情的一個人。可是前幾天,一直沒有見到她,旅店朋友說,阿詩瑪家裏有點事,回家了。

海地的生活悠然自得,每天睡醒就玩,很快就忘了這事。直到某天,有人大喊一聲:阿詩瑪回來了。好幾個老旅客都嚷嚷:啊,阿詩瑪回來了!你好!你好啊!

阿詩瑪是個漂亮人,五官精致,黑黑的,壯壯的,很健康。穿的很民族風,很利索。但那天她情緒不高,臉色也差,她本來就黑,這下更顯得黯淡,怎有傳說中的風情萬種?

那天晚上,大夥在洱海邊燒烤,阿詩瑪出現了,忙前忙後,比下午精神多了,一會兒給大夥拿肉串,一會兒端盤子遞碗筷,累了半天,一擡頭,一擦汗,喊道:“誰給老子來根煙。”

搶著給“老子”遞煙點火的有的是,阿詩瑪也坐下來休息,邊吃邊聊,與人打情罵俏也不含糊,“嘰咕山內”是當地的臟話,她很習慣用。本來大夥不熟,阿詩瑪在中間插科打諢,現場氣氛一下子活躍起來。她眉目含情,讓我想起了《新龍門客棧》裏張曼玉飾演的金鑲玉。

接下來幾天,阿詩瑪一直待在酒吧,以前她做前台,現在調了崗,每天學習做披薩、蛋撻之類的,也不時與客人聊天,但總覺得她的灑脫掩蓋不住一點憂郁,怕是心裏有事。

果不其然,多待了幾天,慢慢也就熟了。離開海地的頭晚,和朋友在酒吧喝“風花雪月”啤酒,也喝梅子酒,一杯接一杯。請她喝,她也沒客氣,杯到酒幹。我們這才知道,阿詩瑪覆工的那天上午,才經歷了家暴。“流了血,也叫了警察,我害怕,就回來上班了。”她說。

阿詩瑪跟很多白族姑娘一樣,很早就結婚了,孩子已兩歲。她和男人是自由戀愛,“當初看他,真的很帥,家裏也不錯,就是喜歡他。”阿詩瑪才二十四歲,但看起來可不止這個年齡。白族女人要內外兼修,傳說男人卻很是清閑。我在雙廊鎮上,也經常看到背一簍子磚頭的婦女在幹體力活。而她在結婚後,發現自家男人有家暴傾向。最大的矛盾在阿詩瑪的工作上,幹這一行,會認識南來北往的很多客人,男人不放心,一直要求她辭工不做,回家當家庭婦女,偏偏阿詩瑪不是甘當主婦的那種人。“我在海地找到了我的舞台,一切都很得心應手,也很開心,客人們也喜歡我,比回家下地強吧?為什麽要回去?”阿詩瑪說,她以前在大理古城工作過,那裏有老板開比海地高的工資挖她,她現在也不想過去。矛盾無可調和,男人就動手,阿詩瑪說自己也不含糊,高跟鞋就是武器。鬧得久了,只想速速離婚,自己可以什麽都不要,只要孩子。目前最大的分歧也正是孩子的歸屬,他男人正軟硬兼施,電話短信不斷,有甜言蜜語,也有威脅。

酒一杯一杯喝,很久沒人說話。那晚我們做的最有價值的一件事,就是建議她趕快找律師。她想了想,說在大理古城就認識一個律師,明天就去。

第二天,我們一行五人先到古城玩,趕晚上的火車去昆明。在古城又碰到了找完律師的阿詩瑪,她又跟沒事人似的,帶我們去吃飯,喝茶,逛街買東西,用“嘰咕山內”作為開頭語與當地人砍價,仿佛金鑲玉附身。

我的旅程在繼續,偶爾能在微博上看到她生活的零星片段。知道她會做巧克力蛋糕了,兒子又長大了,去了束河,去了麗江,又去了瀘沽湖。

三個月後再回雙廊,還是不見阿詩瑪。朋友說她婚姻已經結束,兒子歸了她,她離開了,現在在北京旅行,回不回雙廊也不一定。我這才明白,她的那段旅行是在療傷。在海地時,她曾問我:只有“三失”者才長期旅行,失戀,失業,失意,你是哪一種啊?

從雙廊回到昆明,我收拾心情,準備結束這趟長期旅行。上火車前的那個早上,吃了碗面條,溜達著回青旅。遠遠看到街對面,有兩個姑娘,邊走邊聊天,其中一個不是阿詩瑪是誰?

坐了一夜火車、剛回到昆明的阿詩瑪,臉上沒有疲憊,也沒有憂郁,仍像金鑲玉。

她很快就認出了已經一臉胡子的我,大街上,不好聊別的,只是交換了電話號碼。我上車前,阿詩瑪給我打了電話,我問她事情都解決了麽,她說,解決了,謝了。隨後,電話那頭傳來一聲大喊:“嘰咕山內,快給我找個男人,越老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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