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講·美是心靈的覺醒

美,是心靈的愉悅

人類五種感官的活動,構成了“美學”。

“美學”在人類所有文明中,是年輕的一門學科,大概在十六世紀才開始興起。十八世紀時,德國的柏嘉頓(Alexander Gottliel Baumgarten, 1714—1762)提出了“aesthetics” 這個字,我們把它翻譯成“感覺學”。

“感覺學”就是探討感覺的學問。

我們身體有很多感官,可以看見事物、聽到聲音、聞到氣味、觸摸到不同物質。

為什麼要探討感覺?最主要是因為,在我們感覺的世界裏,存在著喜歡和不喜歡的問題。

例如我們聞到花香的時候,你會忍不住一直想聞。因此有了許多“感覺”,人都非常渴望可以聞到舒服的味道,那是一種嗅覺上的快樂。可是有一些氣味,會讓人覺得很不舒服,像嘔吐物的味道,會讓你掩著鼻子匆匆走過。感覺學就是要探討為什麼有些氣味會令人喜歡,有些氣味卻令人厭惡。

照理說,感覺是中性的,應該沒有所謂好或不好,或者美或不美的問題。可是我們卻會特別喜歡某些東西,這就與我們的心靈活動有關。

舉個簡單的例子,大自然有黎明、有黃昏,很多人會特地在某一個季節到高山上,找個視野最好的地方等待日出。即使天氣冷得不得了,必須包著棉被、穿著厚厚的衣服,但我們卻寧願半夜不睡覺,只為了等待黎明瞬間。

因為當黎明的曙光從山上躍出,那種朝氣蓬勃的日出之美,讓我們感覺非常興奮,那種心靈的愉悅,很難用筆墨形容。

日出是美。另外,我想大家也有一個記憶,夏天的傍晚,我們會到碼頭看落日。我們看到夕陽剎那之間的變化燦爛到了極點,給了我們很大很大的震撼,所以我們說夕陽很美。

德國美學家黑格爾(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 1770—1831)在《美學》這本書裏提到:大自然本身,包括黎明、黃昏,其實並沒有美醜的問題。

他提出這個論點,警醒了我們,為什麼我們會覺得黎明很美、黃昏很美?

黑格爾用客觀的角度去探討美的根源。他認為日出、日落只是自然現象,本身並沒有美醜。日出、日落之所以美,是我們看黎明與黃昏的時候,喚起了生命裏的某種感嘆:從看日出的過程裏,我們感覺到蒸蒸日上的朝氣,感覺到生命的活潑,感覺到從絕望黑夜進入到希望黎明的柳暗花明。

我們看到的是自己的生命,不只是黎明。我們把自己期待生命美好的渴望,投射在黎明上。

夕陽——綻放生命中最燦美的笑容

一對戀愛中的男女去看夕陽,女孩子看到黃昏覺得好美,陶醉在夕陽無限好的情境之中。但是如果這個男生剛好是學理工的,可能會煞風景地說,美到底在哪裏?你告訴我,美在哪裏?

如果你是這個女孩,你一方面不想回答這個問題,另一方面也覺得所有美的感受被潑了一盆冷水。

美景當前,我們陶醉其中,可是這個時候我們不擅於用理智去分析。所以用理智研究美學,其實是一種潑冷水的過程。有時候我不忍心跟年輕人談美學,因為美學其實是一種殘酷的分析。

我在大學裏講黑格爾、康德對美學的分析的時候,學生卻不斷注意到春天來臨,教室外一片燦爛的花海,他陶醉在窗外的一片美景之中。這個時候我很矛盾,因為我不知道要不要警醒他,告訴他說:“你在上美學課,你應該注意黑格爾對美的分析。”

還是應該鼓勵他繼續陶醉在豐沛的美感裏?

美跟美學並不一樣。如果美是一個美麗的女子的身體,美學就是一把殘酷的解剖刀。美學會把這個美麗的、令人陶醉的胴體,解剖得血淋淋。經過一番透視解剖,最後你覺得美的東西,可能就變得不美了。

美學存在的意義在於通過分析,能對自己的感官有更深一層的了解。它幫助我們用分析的方法,重新理解人與美的關系。因為我們一旦陶醉其中,就沒有能力去分析了。

黃昏時刻,我們面對夕陽,看到每分每秒燦爛的變化。在這個燦爛的夏季,白天陽光艷麗,但是它不甘心白日將盡,它要把生命裏最燦美的部分,在入夜之前,作最美的一次綻放。所以我們看夕陽,其實也在看自己的生命。

我們知道生命短暫,在生命之前有死亡等待著我們。可是我們渴望在結束之前,能夠讓自己的生命像夕陽一樣,華美地綻放一次。所以這個時候我們看到夕陽,同時也是看見自己潛意識裏,希望能綻放燦爛的渴求。


喜怒不形於色的東方哲學

“美”非常奇怪,它通過感官,可是它不鼓勵你停留在感官。

我們剛才提到黎明,提到黃昏,我們通過眼睛看到了黎明的光芒,通過視覺感受到了夕陽的燦美。

可是在美學的探討中,我們認為這種快樂不只是視覺上的快感。相反的,黎明的曙光、夕陽的燦爛,響應了我們性靈的狀態。它撞擊了我們的心靈,讓我們的心靈感受到前所未有的震撼,我們的性靈因此有了更高的提升,化為永恒的美。

很多人在燦爛的夕陽前熱淚盈眶,但我們為什麼會為了夕陽而哭?

我們熱淚盈眶,因為事物觸碰了心中最深的某一種感受。我們對生命的期待、渴望,在這個時候都發生了。

所以“美”是個難以形容的字。我們不知道為什麼美會讓人感到震撼,為什麼整個心靈被充滿。

我看過好多朋友偶然離開了城市、離開了光汙染,到了郊外高山上,看到滿天的繁星,在驚呼之後淚如雨下。他也不知道為什麼當他看到滿天的繁星會哭起來。大自然的某些景象往往讓你覺得,自己生命裏面有某種東西在跟宇宙對話,好像自己從來沒有過的,被“充滿”的感覺。

我用“充滿”這個詞是說,其實我們的感官好像一種容器,當它空的時候是非常寂寞跟孤獨的狀態。可是如果它被充滿,卻有一種飽滿的、滿溢的快樂。
熱淚盈眶其實就是“心靈滿溢”的狀態。但我們很難去分析它,因為我們不習慣這種處境。長期以來,因為害羞的關系,我們會覺得“熱淚盈眶”是青少年時期才有的輕狂浪漫。

青少年時期的我們很容易動情,可是到長大以後,我們常常告訴自己:我們是理智的,我們不應該讓自己的情感隨便流露。

譬如《中庸》說:“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意思是指你的喜悅、憤怒、憂傷、快樂,都不要表露出來,這就是中庸之道。

這是一門偉大的哲學。可是有時候我會反問自己,如果一個人的生命,他所有的喜怒哀樂,從來都不能流露,這個生命會變成怎麼樣的狀態?如果一個人總是讓人不知道他究竟是快樂還是不快樂,當他看到一片盛開花海、滿天繁星,也許激動,可是卻壓抑住他的情感,這會是怎樣的生命情境?

儒家重視人類的情緒,希望不要太過泛濫,所以主張節制。可是我擔心,在這樣的文化裏,一個人的感情長期被壓抑,到最後變成不習慣表現。那麼最後他的快樂不能跟別人分享,他的憂傷也不能跟別人一起分擔。
我有個講話很直的西方朋友曾對我說:“每次看你們東方人的臉,總覺得你們好像面無表情。”

我覺得這有點侮辱東方人。於是我問他:“你是什麼意思?我們當然也有喜、怒、哀、樂啊!”

他說:“我不是這個意思,我的意思是說,西方人對情感的表達比較直接。我們快樂、憂傷比較形於色,總是會直接表現出來。”

在東方,我們傳統上往往認為“含蓄”、“內斂”才是好的。於是我們節制感情、收斂感情。可是我擔心的是,社會的禮教,是否在不知不覺中,把我們所有的情緒都壓抑了?


輕狂少年,冷漠長大


成人的世界裏,有一種恐怖。那個恐怖是:你感覺不到情緒。

我很希望在大人的世界裏面聽到:“哎呀!那個夕陽好美!”或者是:“啊!我看到海了!”

有時候我們旅行坐遊覽車,當車子轉個彎,大片的藍色的海洋跳到你眼前,你會忍不住驚呼出來。可是當我們擁有社會某個階層,某個身份時,我們卻不敢表現。這種“不敢表現”的文化長期累積了以後,就變成一種生命的遺憾。

那種“遺憾”是我特別想要說明的。因為美是一種分享,美是世界上最奇特的一種財富,越被分享就擁有越多。

在一個能分享美的氛圍裏,你會感覺到一種很滿足的快樂。因為通過別人的驚呼,你看到了滿天繁星;通過別人陶醉的呢喃,你看到了夕陽;通過別人的歡唱,你看到了花的開放——美是可以被感染的。

也許在現實生活裏,我們有時候忽略了美在教育上的重要性。然後慢慢地大家越來越不覺得,美感的培養是這麼重要的一件事,所以人變得害羞。我說“害羞”的意思,表示我相信美的種子還在人的心裏面,只是被社會現實掩蓋了。

有一次我跟一些四五十歲的老師、校長們談美。我問他們:“你們這一生當中,寫過詩給別人,或曾在日記裏面偷偷寫過詩的朋友舉手。”

我發現每個人都舉手了。然後我問:“你們是什麼時候寫詩的?”他們就笑起來了說: “大概是在十五六歲吧,第一次談戀愛,愛上一個人,可能寫在日記裏,而那首詩也從來沒有寄出去過。”二十幾歲之後,他們再也不敢去碰詩了。因為詩跟成人的世界,好像是無關的。


美轉圜了人間紛擾

但是中國有一個朝代,大家都在寫詩,大家都用詩表現自己對生命的熱情,那就是唐朝。我們很難想象一個時代,所有的語言、文字都變成了詩。考試也考詩,在官場上也都用詩對話。

唐代有個故事是這樣的:

一個大官的轎子,跟一個騎驢的人撞在一起。這個大官非常生氣,覺得這個人怎麼搞的,不守交通規則,撞到我的轎子。

這個人就說:“對不起,對不起,因為我在想一首詩。想著想著,就有點迷糊了,撞到了你的轎子。”

大官就很興奮地說:“你在作什麼詩啊?”

這個人就說:“有一個句子我一直不能決定,應該要用‘僧推月下門’還是‘僧敲月下門’?安靜的月夜,和尚要推開廟宇的門,照理講和尚回到自己的廟裏,因為沒有人替他開門,所以不應該敲門。而門有重量,所以要用推比較合適。可是我又覺得敲這個字在聲音上比較輕巧,因此用敲字的話,在畫面上顯得四周聲音更寧靜。所以我就不能決定到底用推還是敲。”

這個故事就是“推敲”的來源。而故事中的人物,大官就是當時的大詩人韓愈,騎驢的人就是年輕詩人賈島。

每次我讀到這個故事都很有感觸。我們居住的城市常常有車禍,但我們很難想像,車禍發生以後兩個人要下來解決問題,竟然談起詩來了。

韓愈跟賈島之間的對話,讓我們感覺到,生活裏如果多了“詩”這個東西,能把很多的爭吵、對立、沖突,變成美好的轉圜過程。打開收音機,打開電視,或者拿起電話,你會聽到聲音,你會聽到語言,然後你會想:語言跟詩的差別到底是什麼?

如何在現實生活中,還有聽見美好聲音的可能?“僧推月下門”或者“僧敲月下門”,讓我們腦中浮現了一個畫面,如果能常常思考這樣的畫面,我們不會急躁,不會慌張,不會焦慮,反而多了從容自在。


沒有目的的快樂

美,關心的是心靈的問題,而不是感官的問題。真正的美,並不在感官本身。

德國美學家康德(Immanuel Kant, 1724—1804)有一句對美的定義非常重要的話:“美是一種無目的的快樂。”他的意思是說,美具有一種快樂,可是它不是功能性的,也不是功利性的。

舉例來說,如果我們很餓的時候,為了要吃飽而吃東西,那這時候的味覺不會是美的味覺。可是如果我們並不是處在饑餓的狀態,那我們就能去“品嘗”美味的料理。“品” 這個字雖然是指味覺,可是卻是高一點的味覺層次。品的意思不是以吃飽為目的,而是去“感覺”味覺的美好。他認為所有“有目的性”的事情,都很難有美。

人與人的相處也是如此。當你面對一個人,如果那個人你只把他當成利用的工具,例如售票員、服務員、醫生,那你很少會發現他的美。可是如果你覺得對方是一個獨立存在的生命,你便有了一種欣賞的情調,他就有了美的可能。

因此康德提醒我們,活在現實生活中,若我們的所作所為都考慮到“目的”的時候,我們就喪失了美的可能性。例如有人邀你去看夕陽,你說看夕陽對我的現實生活有什麼幫助?

我可以吃飽嗎?我可以賺到錢嗎?如果你總是這樣斤斤計較,夕陽的美一定不存在。
康德對近代美學的影響之所以大,是因為他很清楚地在已知的美學上,把“快感”跟“美感”分開。他還告訴我們,所有的快感,只能刺激你的官能,這叫做過癮。快感並不等於美感,因為美感不只停留在器官本身的刺激,而且提升到心靈的狀態。

吃麻辣火鍋的時候,我們有“麻”的刺激、有“辣”的刺激,這種感官的刺激很強烈。以康德的說法來分類,這是一種快感。可是如果我們聽巴哈的“無伴奏大提琴”,我們在音樂上得到了心靈的滿足,它沒有任何器官上的強烈刺激。音樂通過我們的聽覺,雖然也是一種感官,可是最後我們被充滿的不是器官,而是心靈。這就是美感。

在音樂會或者舞蹈表演裏感到的美好,會讓你覺得心靈被充滿。這個狀態是麻辣火鍋這種次級感官的東西所達不到的。所以,無論我們吃到再好吃的食物,無論我們在感官上怎麼去刺激,你都不太容易有熱淚盈眶的感覺。

熱淚盈眶不一定是哭,可能是一種喜悅滿盈。在人生中,當感受到心情的溫暖、事物的美好時,你會忍不住想要哭,但它跟平常悲哀的哭是不同的。那種滿足的流淚,就是“喜極而泣”。正如讀到一首好詩、聽到一曲好歌,我們的心靈會被充滿,我們會流淚。
研究美學的第一個要務,就是區分“快感”與“美感”的不同。一定要把快感跟美感分別開來,我們才會發現美感是更高的精神層次活動,而快感卻只是停留在身體表面的刺激而已。

我們的視覺,可以借由很多強烈的東西被刺激,例如色情、暴力電影,可是最後我們並沒有得到心靈的滿足。觸覺更是如此,譬如“性”。性是非常觸覺的經驗,性的感官刺激很強烈,近於一種快感,也近於一種發泄,可是最後並不見得能夠得到心靈的滿足。甚至這種過度的官能刺激,最後反而讓心靈變得非常空虛。


當感官的主人,而不是感官的奴隸

在探討官能之後,收尾的部分希望能夠跟大家一起進入另外一個不同的領域——心靈的領域。

人類器官所發出的快樂,不一定是負面的。因此讓感官被壓抑、受節制,或者忍受很多難熬的戒律,並不是美的正常發展。相反的,我們應該讓孩子從童年到青少年這段最敏感的時期,給予他很多身體感官上的引導。

譬如說帶他去爬山,讓他去聽風的聲音、流水的聲音,讓他的聽覺裏面有豐富的記憶。讓他去看黎明、看黃昏,讓他視覺上感覺到色彩上的華麗。他的心靈整個被充滿以後,有一天他不會滿足於官能上低等的滿足。低等並不全然是貶意,而是動物性的官能,基本上都是有目的性的。

我們說“口腹之欲”,就是帶有目的性的。在動物的世界裏面,雌性的動物分泌一些氣味的時候,雄性的動物就會有生殖的欲望,這些欲望都是被官能操控的。因此,如果味覺全部是為了吃飽,觸覺、嗅覺也全部是為了性,那就只是低等的滿足。人類不是這樣。

我們知道人之所以被稱為“靈長類”,是因為靈這個字指的是心靈的狀態。我們知道人被稱為高等動物,表示他雖然還有動物性,可是不只停留在動物階層。所以,如果人只滿足於動物性低等的官能刺激,那麼人類就沒有文明可言,也沒有美可言。

因此,對孩子,尤其是青少年的官能發展,如果不用美去滿足,他的發展就會停留在追求短暫的官能快感上。這種快感通常是性,或者毒品。這種快樂很明顯,因為它很快速。通過毒品,很快讓身體發生複雜的變化,他覺得這個就是快樂。一旦快感變成不斷的、重復的刺激以後,就變成了“癮”。所有的“癮”,都是戒不掉的。它很難提升成心靈的狀態,因為他的行為已被官能操控。

他不再是器官的主人,而是器官的奴隸。

作為一個老師,如果跟正在發育的學生比較熟的話,就會知道學生在生理上的苦悶。我們應該去了解青少年壓抑不住的痛苦,不只是反對官能上的刺激,而是讓他能夠擴大、提升感官的刺激到精神層次。

我們可以鼓勵青少年創作音樂、繪畫,甚至帶他去爬山,讓他跳舞。

讓孩子去跳街舞,他能在街舞裏面得到身體完成高難度動作的成就。或者讓他玩滑板,他可能會在滑板的世界中找到屬於自己挑戰難度的快樂。那麼他在心靈層次所獲得的滿足,是低等的快樂所無法取代的。

如果讓他一再地耽溺在官能上的刺激中,到最後這種快樂就會變得“無以自拔”。無以自拔的狀態絕對不是美感。被感官驅使,會變得不快樂。當自己想要拒絕、想要逃避這種循環時,卻已經逃不出來了。

這種狀態其實是生命的困境,也是自古以來,人類的文明試圖想要去解決的。
走在鋼索上的人

我們一再強調,人之所以為人的原因,表示他不應該只停留在低等動物的狀態。

但要拿捏這種狀態非常困難。我們一方面不希望我們的社會太過壓抑、節制感官發展與享受。可是同時我們也希望,我們的年輕人不要只耽溺在感官的刺激裏。因此我們一邊看到了清教徒式的嚴格壓抑,另外一邊又看到感官的泛濫,但這兩種都不是美。
美,究竟是什麼?美有一點像走在鋼索上的人,兩邊都是陷阱,他要保持在鋼索上的平衡。美是平衡,是感性跟理性的平衡,也是快感與美感的平衡。

當你談到心靈,別人覺得就是跟感官對立。剛好相反的,我覺得,美要達到心靈狀態是開始於感官的。如果人沒有看過夕陽、沒有聽過浪濤、沒有觸摸過芳草,或是沒有踩踏過柔軟的海灘,我相信人類不會有心靈上的提升。因此,感官絕對是重要的開始。

我們應該要從年輕時就開始培養感官豐富的感受。可是最後不要僅止於感官,而是能夠讓自己的生命從感官提升到更高的心靈狀態。這種狀態是美,也是愛。它可以跟很多很多人分享,而且越分享越多。我常說,快樂的時候要跟別人一起分享,憂傷的時候要跟別人一起分擔。如果把自己的生活封鎖,隱藏自己感官的刺激,那將會是一個非常痛苦的狀態。那樣的寂寞,遲早會讓自己走向絕望之路。

美應該是一種心靈的綻放,應該是可以毫無羞怯的。

把你的笑容、你的淚水與別人一起分享,才是真正的美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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