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德勒·《如何閱讀一本書》(11)

第十一章·贊同或反對作者

一個讀者所能說的第一件事是他讀懂了,或是他沒讀懂。事實上,他必須先說自己懂了,這樣才能說更多的話。如果他沒懂,就應該心平氣和地回頭重新研究這本書。


在第二種難堪的情況中,有一個例外。“我沒懂”這句話也可能本身就是個評論。但下這個評論之前,讀者必須有理論支持才行。如果問題出在書本,而不是讀者自己,他就必須找出問題點。他可以發現這本書的架構混亂,每個部分都四分五裂,各不相幹,或是作者談到重要的字眼時模棱兩可,造成一連串的混淆困擾。在這樣的狀態中,讀者可以說這本書是沒法理解的,他也沒有義務來作評論。

然而,假設你在讀一本好書,也就是說這是一本可以理解的書。再假設最後你終於可以說:“我懂了!”再假設除了你看懂了全書之外,還對作者的意見完全贊同,這樣,閱讀工作才算是完成了。分析閱讀的過程已經完全結束。你已經被啟發,被說服或被影響了。當然,如果你對作者的意見不同意或暫緩評論,我們還會有進一步的考量。尤其是不同意的情況比較常見。

作者與讀者爭辯—並希望讀者也能提出辯駁時—一個好的讀者一定要熟悉辯論的原則。在辯論時他要有禮貌又有智慧。這也是為什麼在這本有關閱讀的書中,要另辟一章來談這個問題的原因。當讀者不只是盲目地跟從作者的論點,還能和作者的論點針鋒相對時,他最後才能提出同意或反對的有意義的評論。

同意或反對所代表的意義值得我們進一步討論。一位讀者與作者達成共識後,掌握住他的主旨與論述,便是與作者心意相通了。事實上,詮釋一本書的過程是透過言語的媒介,達到心靈上的溝通。讀懂一本書可以解釋為作者與讀者之間的一種認同。他們同意用這樣的說法來說明一種想法。因為這樣的認同,讀者便能透過作者所用的語言,看出他想要表達的想法。

如果讀者讀懂了一本書,怎麼會不同意這本書的論點呢?批評式閱讀要求他保持自己的想法。但是當他成功地讀懂這本書時,便是與作者的心意合一了。這時他還有什麼空間保持自己的想法呢?

有些人不知道所謂的“同意”其實是包含兩種意義的,於是,錯誤的觀念就形成前面的難題。結果,他們誤以為兩人之間如果可以互相了解,便不可能不同意對方的想法。他們認為反對的意見純粹來自不了解。

只要我們想想作者都是在對我們所生活的世界作出評論,這個錯誤就很容易看出來了。他聲稱提供給我們有關事物存在與行動的理論知識,或是我們該做些什麼的實務知識,當然,他可能是對的,也可能是錯的。只有當他說的是事實,而且提出相關的證據時,他的說法才成立。否則就是毫無根據的說辭。

譬如你說:“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我們可能會認為你說的是人生而具有的智慧、力量與其他能力都是相同的。但就我們對事實的觀察,我們不同意你的觀點。我們認為你錯了。但也可能我們誤解你了。或許你要說的是每個人的政治權利是平等的。因為我們誤解了你的意思,所以我們的不同意是毫無意義的。現在假設這個誤解被糾正了。仍然可能有兩種回答。我們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但是這時如果我們不同意,我們之間就出現了一個真正的議題。我們了解你的政治立場,但我們的立場與你相反。

只有當雙方都了解對方所說的內容時,關於事實或方向的議題—關於一件事是什麼或該如何做的議題—才是真實的。在討論一件事時,雙方都要對文字上的應用沒有意見之後,才能談到同意或不同意的觀點。這是因為(不是盡管),當你透過對一本書的詮釋理解,與作者達成了共識之後,才可以決定同意他的論點,或是不同意他的立場。

※ 偏見與公正

現在我們來談談你讀懂了一本書,但是卻不同意作者的狀況。如果你都接受前一章所談的規則,那麼你的不同意就是因為作者在某一點上出錯了。你並沒有偏見,也不是情緒化。因為這是事實,那麼要作到理想化的辯論就必須滿足以下三種條件:

第一點,因為人有理性的一面,又有動物的一面,所以在爭辯時就要註意你會帶進去的情緒,或是在當場引發的脾氣。否則你的爭論會流於情緒化,而不是在說理了。當你的情緒很強烈時,你可能會認為自己很有道理。

第二點,你要把自己的前提或假設攤出來。你要知道你的偏見是什麼—這也是你的預先評斷。否則你就不容易接受對手也有不同假設的權利。一場好的辯論是不會為假設而爭吵的。譬如作者明白地請你接受某個前提假設,你就不該因為也可以接受相反的前提假設就不聽他的請求。如果你的偏見正好在相反的那一邊,而你又不肯承認那就是偏見,你就不能給作者一個公平的機會表達意見了。

第三點也是最後一點,派別之爭幾乎難以避免地會造成一些盲點,要化解這些盲點,應盡力嘗試不偏不倚。當然,爭論而不想有派別之分是不可能的事。但是在爭論時應該多一點理性的光,少一點激情的熱,每個參與辯論的人至少都該從對方的立場來著想。如果你不能用同理心來閱讀一本書,你的反對意見會更像是爭吵,而不是文明的意見交流。

理想上,這三種心態是明智與有益的對話中必要的條件。這三種要件顯然也適用在閱讀上—那種作者與讀者之間的對話上。對一個願意采取理性爭論方式的讀者來說,每一個建議對他都是金玉良言。

但這只是理想,僅能做到近似而已。我們不敢對人抱持這樣的奢望。我們得趕快承認,我們也充分地註意到自己的缺點。我們也會違反我們自己所定的辯論中該有的明智規則。我們發現自己也會攻擊一本書,而不是在評論,我們也會窮追猛打,辯不過的時候也繼續反對,把自己的偏見講得理直氣壯,好像我們比作者要更勝一籌似的。

然而,無論如何,我們仍然相信,作者與讀者的對話及批評式的閱讀,是可以相當有紀律的。因此,我們要介紹一套比較容易遵守,可以取代這三種規則的替代方法。這套方法指出四種站在對立角度來評論一本書之道。我們希望即使讀者想要提出這四種評論時,也不會陷人情緒化或偏見的狀態中。

以下是這四點的摘要說明。我們的前提是讀者能與作者進行對話,並能回應他所說的話。在讀者說出:“我了解,但我不同意。”之後,他可以用以下的概念向作者說明:(1)你的知識不足(uninformed)。(2)你的知識有錯誤(misinformed)。(3)你不合邏輯—你的推論無法令人信服。(4)你的分析不夠完整。

這四點可能並不完整,不過我們認為已經夠了。無論如何,這確實是一位讀者在不同意時,基本上可以作出的重點聲明。這四個聲明多少有點獨立性。只用其中一點,不會妨害到其他重點的運用。每個重點或全部的重點都可以用上,因為這些重點是不會互相排斥的。

不過,再強調一次,讀者不能任意使用這些評論,除非他確定能證明這位作者是知識不足、知識有誤或不合邏輯。一本書不可能所有的內容都是知識不足或知識有誤。一本書也不可能全部都不合邏輯。而要作這樣評論的讀者,除了要能精確地指認作者的問題之外,還要能進一步證明自己的論點才行。他要為自己所說的話提出理由來。

※ 判斷作者的論點是否正確

這四個重點之中,第四個重點與前三個略微不同,我們會繼續討論這一點。我們先簡單地談一下前三點,再談第四點。

(1)說一位作者知識不足,就是在說他缺少某些與他想要解決的問題相關的知識。在這裏要註意的是,除非這些知識確實相關,否則就沒有理由作這樣的評論。要支持你的論點,你就要能闡述出作者所缺乏的知識,並告訴他這些知識如何與這個問題有關,如果他擁有這些知識會如何讓他下一個不同的結論。

我們還要補充說明一點。達爾文缺乏基因遺傳學的知識,這些是由孟德爾及後繼者研究證實的知識。在他的《物種起源》中,最大的缺點就是他對遺傳機能的知識一無所知。吉朋,則缺乏一些後來的歷史學家研究證明所顯示出羅馬淪亡的關鍵點。通常,在科學與歷史中,前人缺乏的知識都是由後來的人發掘出來的。科技的進步與時間的延長,使得大部分的研究調查都能做到這一點。但在哲學領域中,狀況卻可能相反。似乎時間越久遠,知識只有衰退,而毫無增進。譬如古人就已經懂得分辨出人的意識、想像與理解力。在18世紀,休謨(DavidHume)的作品中對人的想像與思想的區別一無所知,然而早期的哲學家早已建立起這個概念了。

(2)說一位作者的知識錯誤,就是說他的理念不正確。這樣的錯誤可能來自缺乏知識,但也可能遠不只於此。不論是哪一種,他的論點就是與事實相反。作者所說的事實或可能的事實,其實都是錯的,而且是不可能的。這樣的作者是在主張他自己其實並沒有擁有的知識,當然,除非這樣的缺點影響到作者的結論,否則並沒必要指出來。要作這個評論,你必須要能說明事實,或是能采取比作者更有可能性的相反立場來支持你的論點。

譬如斯賓諾莎的一本政治論著中,談到民主是比專制更原始的一種政治形態。這與已經證實的政治史實完全相反。斯賓諾莎這個錯誤的觀點,影響到他接下來的論述。亞裏士多德誤以為在動物的傳宗接代中,雌性因素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結果導致一個難以自圓其說的生殖過程的結論。阿奎那的錯誤在他認為天體與星球是截然不同的,因為他認為前者只會改變位置,此外無從改變。現代的天文學家更正了這個錯誤,而使得古代及中世紀的天文學往前邁進一大步。但是他這個錯誤只與部分內容相關。他出了這個錯,卻不影響他在形上學的論點,他認為所有可知覺的事物都是由內容及形式所組成的。

前兩點的批評是互相有關聯的。知識不足,就可能造成我們所說的知識錯誤。此外,任何人的某種知識錯誤,也就是在那方面知識不足。不過,這兩種不足在消極與積極面上的影響,還是有差別的。缺乏相關的知識,就不太可能解決某個特定的問題,或支持某一種結論。錯誤的知識卻會引導出錯誤的結論,與站不住腳的解答。這兩個評論合.在一起,指出的是作者的前提有缺陷。他需要充實知識。他的證據與論點無論在質與量上都還不夠好。

(3)說一位作者是不合邏輯的,就是說他的推論荒謬。、一般來說,荒謬有兩種形態。一種是缺乏連貫,也就是結論冒出來了,卻跟前面所說的理論連不起來。另一種是事件變化的前後不一致,也就是作者所說的兩件事是前後矛盾的。要批評這兩種問題,讀者一定要能例舉精確的證據,而那是作者的論點中所欠缺的使人信服的力量。只要當主要的結論受到這些荒謬推論的影響時,這個缺點才要特別地提出來。一本書中比較無關的部分如果缺乏信服力,也還說得過去。

第三點比較難以例舉說明。因為真正的好書,很少在推論上出現明顯的錯誤。就算真的發生了,通常也是精巧地隱藏起來,只有極有洞察力的讀者才能發掘出來。但是我們可以告訴你一個出現在馬基雅維裏的《君主論》中的謬論。馬基雅維裏說:

所有的政府,不論新或舊,主要的維持基礎在法律。如果這個政府沒有很好的武裝力量,就不會有良好的法律。也就是說,只要政府有很好的武裝力量,就會有好的法律。

所謂良好的法律來自良好的警察力量,所謂只要警察力量是強大的,法律也自然是良好的,是不通的。我們暫且忽略這個議題中高度的可疑性。我們關心的只是其中的連貫性。就算我們說快樂來自於健康比好法律來自有效力的警察力量還要有道理一些,但是也不能跟著說:健康的人都是快樂的人。

在霍布斯的《法律的原理》(Elements of Law)中,他主張所有的物體不過是在運動中的物質數量而已。他說在物體的世界中是沒有品質可言的。但是在另一個地方,他主張人本身就不過是個物體,一組在運動中的原子的組合。他一方面承認人有感官品質的存在—顏色、氣味、味覺等等—一方面又說這都不過是大腦中原子的運動所造成的。這個結論與前面第一個論點無法呼應,在那個論點中他說的是在運動中的物體是沒有品質的。他所說的所有運動中的物體,應該也包括任何一組特殊的物體,大腦的原子運動自然也該在其中才對。

這第三個批評點與前兩個是互相關聯的。當然,有時候作者可能沒法照他自己所提的證據或原則得出結論。這樣他的推論就不夠完整。但是這裏我們主要關心的還是一個作者的理論根據很好,導出來的結論卻很差的情況。發現作者的論點沒有說服人的力量,是因為前提不正確或證據不足,雖然很有趣,但卻一點也不重要。

如果一個人設定了很完整的前提,結論卻伺題百出,那從某個角度而言,就是他的知識有錯誤。不過,到底這些錯誤的論述來自推論有毛病的問題,還是因為一些其他的缺點,特別像是相關知識不足等等,這兩者之間的差異倒是值得我們細細推敲的.

※ 判斷作者論述的完整性

我們剛談過的前面三個批評點,是與作者的聲明與論述有關的。讓我們談一下讀者可以采取的第四個批評點。這是在討論作者是否實際完成了他的計劃—也就是對於他的工作能否交待的滿意度。

在開始之前,我們必須先澄清一件事。如果你說你讀懂了,而你卻找不出證據來支持前面任何一個批評點·的話,這時你就有義務要同意作者的任何論點。這時你完全沒有自主權。你沒有什麼神聖的權利可以決定同意或不同意。

如果你不能用相關證據顯示作者是知識不足、知識有誤,或不合邏輯,你就不能反對他。你不能像很多學生或其他人說的:“你的前提都沒有錯,推論也沒問題,但我就是不同意你的結論。”這時候你惟一能說的可能只是你“不喜歡”這個結論。你並不是在反對。你只在表達你的情緒或偏見。如果你已經被說服了,就該承認。(如果你無法提出證據來支持前三項批評點,但仍然覺得沒有被作者說服,可能在一開始時你就不該說你已經讀懂了這本書。)

前面三個批評點與作者的共識、主旨與論述有關。這些是作者開始寫作時要用來解決問題的要素。第四點—這本書是否完整了—與整本書的架構有關。

(4)說一位作者的分析是不完整的,就是說他並沒有解決他一開始提出來的所有問題,或是他並沒有盡可能善用他手邊的資料,或是他並沒有看出其間的含意與縱橫交錯的關系,或是他沒法讓自己的想法與眾不同。但這還不夠去說一本書是不完整的。任何人都可以這樣評論一本書。人是有限的,他們所做的任何工作也都是有限的,不完整的。因此,作這樣的評論是毫無意義的。除非讀者能精確地指出書中的問題點—不論是來自他自己的努力求知,或是靠其他的書幫忙—才能作這樣的批評。

讓我們作一個簡要的說明。在亞裏士多德的《政治學》中,有關政府形態的分析是不完整的。因為他受時代的限制,以及他錯誤地接受奴隸制度,亞裏士多德沒有想到,或說構想到,真正的民主架構在人民的普選權。他也沒法想像到代議政治與現代的聯邦體制。如果有的話,他的分析應該延伸到這些政治現實才行。歐幾裏得的《幾何原理》也是敘述不完整。因為歐幾裏得沒想到平行線之間其他的公理。現代幾何學提出了其他的假設,補足了這個缺陷。杜威的《如何思考》(How We Think),關於思考的分析是不完整的。因為他沒有提到在閱讀時產生的思考,在老師指導之下的思考,以及在研究發現時所產生的思考。對相信人類永生的基督徒而言,埃比克泰德(Epictetus)或奧勒留(Marcus Aurelius)有關人類幸福的論述也是不完整的。

嚴格來說,第四點並不能作為不同意一個作者的根據。我們只能就作者的成就是有限的這一點而站在對立面上。然而,當讀者找不出任何理由提出其他批評點而同意一本書的部分理論時,或許會因為這第四點,關於一本書是不完整的論點,而暫緩評論整本書。站在讀者的立場,暫緩評論一本書就是表示作者並沒有完全解決他提出的問題。

閱讀同樣領域的書,可以用這四種評論的標準來作比較。如果一本書能比另一本書說出較多的事實,錯誤也較少,就比較好一點。但如果我們想要借讀書來增進知識,顯然一本能對主題作最完整敘述的書是最好的。這位作者可能會缺乏其他作者所擁有的知識;這位作者所犯的錯誤,可能是另一位作者絕不會發生的;即使是相同的根據,這位作者的說服力也可能比不上另一位作者。但是唯有比較每位作者在分析論點時的完整性,才是真正有深度的比較。比較每本書裏有效而且突出的論點有多少,就可以當作評斷其完整性的參考了。這時你會發現能與作者找出共同的詞義是多麼有用了。突出的詞義越多,突出的論述也就越多。

你也可能觀察到第四個批評點與分析閱讀的三個階段是息息相關的。在擬大綱的最後階段,就是要知道作者想要解決的問題是什麼。詮釋一本書的最後階段,就是要知道作者解決了哪些問題,還有哪些問題尚未解決。批評一本書的最後階段,就是要檢視作者論述的完整性。這跟全書大綱,作者是否把問題說明清楚,也跟詮釋一本書,衡量他多麼完滿地解決了問題都有關。

※ 分析閱讀的三階段

現在我們已經大致完成了分析閱讀的舉證與討論。我們現在要把所有的規則按適當的次序,用合宜的標題寫出來:

一、 分析閱讀的第一階段:找出一本書在談些什麼的規則

(1) 

依照書的種類與主題來分類。

(2) 

使用最簡短的文字說明整本書在談些什麼。

(3) 

將主要部分按順序與關聯性列舉出來。將全書的大綱列舉出來,並將各個部分的大綱也列出來。

(4) 

確定作者想要解決的問題。

二、 分析閱讀的第二階段:診釋一本書的內容規則

(5)診釋作者的關鍵字,與他達成共識。

(6)由最重要的句子中,抓住作者的重要主旨。

(7)知道作者的論述是什麼,從內容中找出相關的句子,再重新架構出來。

(8)確定作者已經解決了哪些問題,還有哪些是沒解決的。再判斷哪些是作者知道他沒解決的問題。

三、 分析閱讀的第三階段:像是溝通知識一樣地評論一本書的規則

A. 

智慧禮節的一般規則

(9)除非你已經完成大綱架構,也能詮釋整本書了,否則不要輕易批評。(在你說出:“我讀懂了!”之前,不要說你同意、不同意或暫緩評論。)

(10)不要爭強好勝,非辯到底不可。

(11)在說出評論之前,你要能證明自己區別得出真正的知識與個人觀點的不同。B.批評觀點的特別標準

(12)證明作者的知識不足。

(13)證明作者的知識錯誤。

(14)證明作者不合邏輯。

(15)證明作者的分析與理由是不完整的。

註意:關於最後這四點,前三點是表示不同意見的準則,如果你無法提出相關的佐證,就必須同意作者的說法,或至少一部分說法。你只能因為最後一點理由,對這本書暫緩評論。

本書在第七章結尾時,已經提出分析閱讀的前四個規則,以便幫助你回答對一本書提出來的一個基本向題:這本書大體上來說是在談些什麼?同樣的,在第九章的結尾,詮釋一本書的四個規則能幫助你回答第二個問題,這也是你一定會問的問題:這本書詳細的內容是什麼?作者是如何寫出來的?很清楚,剩下來的七個閱讀規則—評論的智慧禮節、批評觀點的特別標準—能幫助你回答第三與第四個基本問題。你一定還記得這兩個問題:這是真實的嗎?有意義嗎?

“這是真實的嗎?的問題,可以拿來問我們閱讀的任何一種讀物。我們可以對任何一種讀物提出“真實性”的疑問—數學、科學、哲學、歷史與詩。人類發揮心智所完成的作品,如果就其真實性而受到贊美,可說是再也沒有比這更高的評價了。同樣的,就其真實性而進行批評,也是認真對待一部正經作品的態度。但奇怪的是,近幾年來,在西方社會中,第一次出現了這種最高評價的標準逐漸喪失的現象。贏得批評家的喝彩,廣受大眾矚目的書本,幾乎都是在嘲弄事實的作品—越是誇大,效果越好。大部分讀者,特別是閱讀流行讀物的讀者,在使用不同的評論標準贊美或責難一本書—這本書是否新奇、嘩眾取寵,有沒有誘惑力,有沒有威力能迷惑讀者的心等等,而不是在這本書的真實性,論點是否清晰,或是啟發人心的力量上。這些標準之所以落伍,或許是現代有許多非科學類的作者,他們對於真實性要求不高的原因。我們可以推想這樣的危機:如果任何有關真實的作品不再是關心的焦點時,那麼願意寫作、出版、閱讀這樣的書的人就更少了。

除非你閱讀的東西在某種程度上是真實的,否則你用不著再讀下去。就算是這樣,你還是要面對最後一個問題。如果你是為了追求知識而閱讀,除非你能判斷作者所提出的事實的意義,或者應該具備的意義,否則稱不上有頭腦的閱讀。作者所提出的事實,很少沒經過有意無意的詮釋。尤其如果你讀的是文摘類的作品,那都是根據某種意義,或某種詮釋原則而過濾過的事實。如果你閱讀的是啟發性的作品,這個問題更是沒有終了的時刻。在學習的任何一個階段,你都要回顧一下這個問題:“這究竟有沒有意義?”

我們已經提過的這四個問題,總結了身為讀者應盡的義務。前三個,與人類語言的溝通天性有關。如果溝通並不復雜,就用不著做出大綱來。如果語言是完美的溝通媒介,而不是有點不透明,就用不著詮釋彼此的想法了。如果錯誤與無知不會局限真實或知識,我們也根本用不著批評T。第四個間題區別T訊息(information)與理解( understanding)之間的差異。如果你閱讀的讀物是以傳遞訊息為主,你就要自己更進一步,找出其中的啟發性來。即使你被自己閱讀的東西所啟發了,你也還要繼續往前探索其中的意義。

在進入本書的第三篇之前,或許我們該再強調一次,這些分析閱讀的規則是一個理想化的閱讀。沒有多少人用過這樣的方法來閱讀一本書。而使用過這些方法的人,可能也沒辦法用這些規則來閱讀許多本書。無論如何,這些規則只是衡量閱讀層次的理想標準。你是個好讀者,也就能達到你應該達到的閱讀層次。

當我們說某人讀書“讀得很好”(Well-read)時,我們心中應該要有這些標準來作衡量的依據。太多時候,我們是用這樣的句子來形容一個人閱讀的量,而非閱讀的質。一個讀得很廣泛,卻讀不精的人,與其值得贊美,不如值得同情。就像霍布斯所說:“如果我像一般人一樣讀那麼多書,我就跟他們一樣愚蠢了。”

偉大的作者經常也是偉大的讀者,但這並不是說他們閱讀所有的書。只是在我們的生活中,閱讀是不可或缺的。在許多例子中,他們所閱讀的書比我們在大學念的書還要少,但是他們讀得很精。因為他們精通自己所閱讀的書,他們的程度就可以跟作者相匹敵。他們有權被稱作權威人士。在這種狀況下,很自然地,一個好學生通常會變成老師,而一位好的讀者也會變成作者。

我們並不是企圖要指引你開始寫作,而是要提醒你,運用本書所提供的規則,仔細地閱讀一本書,而不是浮面地閱讀大量的書,就是一個好讀者能達到的理想境界了。當然,許多書都值得精讀。但有更多的書只要瀏覽一下就行了。要成為一個好讀者,就要懂得依照一本書的特質,運用不同的閱讀技巧來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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