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琰 臧國仁:數位時代的「敘事傳播」(1)

《摘要》

 「敘事論」在此 21 世紀之初業已成為跨學門的後起之秀,除依傳統學理瞭解其所包含之「故事」與「論述」要素外,猶須注意互動圖文及影音符號正以數位形式在現實與虛擬時空進行超文本連結。

本文因而認為,數位時代的敘事傳播觀點可依下述理解:

一、敘事之跨界移動及流變能力愈來愈強;
二、傳播與敘事理論多元並交錯應用;
三、非線性傳播之敘事複雜系統興起;
四、敘事傳播行為乃理性與情感並重;
五、文化壟斷及碎片化敘事現象同存互參。



壹、前言

何謂「敘事」又何謂「大眾傳播」?在 21 世紀初的此刻關注「故事」如何透過不同數位媒介再述、轉載、流傳進而成為日常話題並隨之創造了生命的共同意義(無論好壞故事皆然),當是「敘事傳播」的主要探討要旨。

這種以「故事」為大眾傳播活動核心的觀點其來有自(見 Berger, 1996/姚媛譯,2002),歷經多年之不同學術思潮論辯後方由文學(如文藝與小說研究)領域引入( 見 Cragan & Shields, 1995; Fisher, 1987)。而在大眾(新聞)傳播領域,「敘事」理論廣受重視的時間更短,約是在上世紀末九零年代前後始漸被研究者接納(參見 Bird & Dardenne, 1988, 1990, 2010)。


如前引作者 A. Berger(1996/姚媛譯,2002)即屬最早揭櫫「大眾媒體在現代生活中之敘事作用」(臧國仁、蔡琰,2013,頁   174)的傳播學者,認為除了傳統敘事學含括的「小說」、「詩歌」等文學作品外,舉凡「童話」、「連環漫畫」、「電視廣告」(電視敘事)、「通俗文化小說」、「電影」、「廣播」等現代大眾媒介內容亦屬「敘事」
(唯該書猶未納入「新聞報導」),乃因它們透過文本所表達的故事均具「連續性」(其意在於有「起始」、「高潮」、「結尾」等符合傳統敘事定義之結構),與靜態圖畫、素描、照片不同(Berger, 1996/姚媛譯,2002,頁 3)。


此一講法如今回顧當然令人莞爾,乃因靜態作品即便沒有「連續性」仍當有其「影像故事性」,其故事內涵實也豐富,在法國結構主義文藝批評家 R. Barthes 的著作即曾闡釋其所再現之故事含意(Barthes, 
1980/越克非譯,2003)。

而在國內傳播教學領域,開授「敘事」相關課程仍屬近年新意,如政治大學傳播學院雖遲至 2010 年(99 學年第一學期)始才設置「傳播敘事」(與本文標題稍異)課程,仍為國內外首創,屬大一新生之院必修課。其內容延續稍早之「視聽傳播」課(2000 年起開授,含括圖片、音樂、流動影像、視聽雙軌等基本元素),而此課又源自更早的

「視覺傳播」(包括構圖、線條、色塊等視覺設計原理,平面作品如繪畫、攝影解析欣賞),強調文字以外之符號傳播方式,意在區隔原有「平面媒介」(如報紙、雜誌)寫作課程,最早引進時間約在 1996 年前後。


然而隨著時代嬗遞與科技進程,無論「視覺傳播」或「視聽傳播」等概念顯都不復反映時序進入 21 世紀後的傳播領域多元風貌,而將文字排除於敘事講授元素之外也不符合實情,理當跨越不同媒材並引入新的概念來貫穿原有之「說故事」情境。

復經多方討論後,今日之「傳播敘事」課程構想與建置始漸成形, 改而強調傳播學院學生理當兼諳使用文字、影像、聲音之「跨文類說故事」本領,隱含了與數位時代脈絡契合的企圖。

此一想法與本文標示的「敘事傳播」旨意貼近,但本文更在意於敘事現象之本質如何得為大眾傳播工作者所用,尤其關切如何理解、轉換與評估符號,兼及如何運用不同媒介之符號/媒材來表達意念並統整不同範疇的敘事觀念,重點應在如何適應數位匯流時代的來臨並以「數位敘事」(digital narrative; Ryan, 2006a, 2006b)概念貫穿未來傳播行為。一般而言,大學校園因應社會變遷而調整課程內容本屬常態,但此


舉實也涉及了更為深層之意涵。亦即隨著學術思潮的持續演變,新想法逐漸刺激舊有思維進而鼓勵研究者改採不同「世界觀」(worldview)或「視野」並提出與前不同教學內容,學習者方能獲取與原有認知不同之知識地圖甚至修改並調整過去篤信之學術信仰從而樂於另闢蹊徑;此即「典範」(paradigm)概念最常在學術領域扮演的積極作用(Kuhn, 1962/程樹德、傅大為、王道還、錢永祥譯,1994)。1

總之,面臨新科技時代的諸種挑戰,此時此刻學術研究者或可改變慣有理論思路而樂於改從不同面向定義原有概念,如此方能引領學子「擅變」(Boast & Martin, 1997/蔡依玲譯,2000)以期應付社會變遷與新科技帶來的諸多新局。

何況,瞭解學術典範在不同時代如何轉移以及為何轉移亦當有助於實務工作者重新面對習以為常之工作路徑,兼可帶領學術研究者省思原有篤信之理論內涵從而另闢蹊徑開拓新意。


本文之旨即在討論網路時代之傳播面貌,兼而論及以「敘事」為核心之傳播現象特色,藉此溫故而知新以能彰顯「敘事」此一概念如何得與傳播結合並適應新的數位時代。 本文實則並未依循  Kuhn 原著(1962/程樹德等譯,1994)所稱方式比較「資訊觀」與「敘事觀」孰優孰劣或後者是否取代前者,僅依如 Fisher, 1987;施植明譯,1993/Morin, 1990, p. xiii 等文獻認為,傳播理論敘事典範之意涵在於鼓勵眾人「重新思考真理與知識」(見本文稍後討論)。作者感謝兩位評審提供之卓見。

原題:數位時代的「敘事傳播」:兼論新科技對傳播學術思潮的可能影響*
出處:新聞學研究‧ 第一三一期 2017 年 4 月 頁 1-48
投稿日期:2015 年 7 月 26 日;通過日期:105 年 5 月 23 日。
* 本文初稿與完稿之內文調整幅度頗大,第一與第二作者貢獻度有別,因而次序對調。作者衷心感謝兩位匿名評審之耐心與建議。
** 蔡琰為政治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教授,e-mail: yean@nccu.edu.tw。
臧國仁為政治大學新聞學系退休教授,e-mail: kjt1026@nccu.edu.tw。
本文引用格式:蔡琰、臧國仁(2017)。〈數位時代的「敘事傳播」:兼論新科技對傳播學術思潮的可能影響〉,《新聞學研究》,131: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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